招标
【物资类】中国电建水电七局一分局东山大道(兴隆239路至太合路)工程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4/03/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powerchina-0107001-240041
预算金额-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询价单编号:POWERCHINA-0107-15065

 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

东山大道(兴隆239路-太合路)工程 防水卷材、泡沫板等一批材料采购项目

公开询比价文件

项目编号:POWERCHINA-0107001-240041

 

各潜在报价人:

东山大道(兴隆239路-太合路)项目经理部计划采购防水卷材、泡沫板等材料一批,用于东山大道(兴隆239路-太合路)工程。本次采购为公开询比价采购,报价方式为一轮报价。若贵单位有意参加,请按以下要求于 2024  年 3 月 18 日(星期 一 )上午10:00前请按以下要求将报价文件提交至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https://ec.powerchina.cn)。

一、项目概况及询价内容

1.项目名称:东山大道(兴隆239路-太合路)项目经理部

2.项目概况:东山大道(兴隆239路-太合路)项目位于天府新区。本项目起于兴隆239路,止于太合路,长约2663.66米,红线宽40米。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立交工程、桥涵工程、交通工程、综合杆工程、河道工程、电力隧道工程、电力工程、通信工程、输配水工程、再生水工程、绿化景观工程等市政配套附属工程。

3.交货地点:交货地点为东山大道项目工地现场,交通便利,所有车板运输均能到达。

二、拟采购货物一览表(具体要求详见下表)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计划数量

需求时间

备注

1

1.2mm厚高分子自粘胶膜防水卷材

1.2mm

3476

2024年3月

按品牌约定供货

2

标准砖

120000

2024年3月

 

3

止水钢板

350mm*3mm

154

2024年3月

 

4

1.5mm厚聚氯乙烯PVC耐根穿刺防水卷材

1.5mm

682

2024年3月

按品牌约定供货

5

Φ6.5钢筋网片

200*200mm

682

2024年3月

 

6

1.5mm厚高分子自粘胶膜防水卷材

1.5mm

95

2024年3月

按品牌约定供货

7

中置橡胶止水带

300mm*8mm

m

190

2024年3月

 

8

聚乙烯泡沫塑料板

30mm厚

33

2024年3月

 

说明:(1.本次采购数量仅为估算量,以工程实际需求供应,由于工程变更导致实际供应数量减少采购人不对报价人进行任何补偿。

(2.       本次报价为固定价报价,按项目要求时间分批次交货。

(3.       防水卷材品牌约定为: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卓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科顺化工实业有限公司、盘锦禹王防水建材集团有限公司、辽宁大禹防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三、采购要求

1、本次报价为固定价报价,按项目要求时间交货,单价包含由卖方至买方交货地点的运杂费、包装费、装车费、税金、保险费等一切货到工地的费用。

2、交货期:20天

3、交货地点:东山大道项目施工现场

4、质量标准或要求:按国家相关标准执行

5、质保期:6个月

6、成交确定原则: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优。

四、报价人资格要求

1.本次报价人资格及其它条件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具有采购本次标的物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制造商/代理商。

(2)财务能力要求:报价人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或一般纳税人均可。

(3)报价人提供近两年业绩。

五、验收方式:

1货物到场后,提供合格证、检测报告等资质文件。买方可对进场批次的货物进行随机抽检,送至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如果任何被检测或测试的物资不能满足技术规格的要求,买方可以拒绝接受该物资。卖方应无条件更换被拒绝的物资,并承担该部分检验费用以及因此造成延迟交货给买方造成的损失及承担延迟交货的违约责任。

六、结算支付方式及开票信息

6.1 卖方按照合同规定在交货点验收合格后,凭以下所列单证按月向买方结算货款。

6.1.1已交货结算物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率为 %

6.1.2开票信息

  位 名 称:中电建成都金属结构研发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915101003215537149

地 址、电话: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天府新区兴隆街道湖畔路南段356号    028-81737085

开户行及账号:建设银行成都华府西苑支行      5100 1426 2930 5250 3588

发票备注栏备注:东山大道项目

 

6.1.3买方出具或认可的验收单据。

6.1.4每月供应期与结算期为上月21日至当月20日。

6.1.5结算价格为含税价格,在结算期内固定不变。若遇国家增值税税率调整,其增值税税金部分以新税率做相应调整,结算价格以不含税单价加上新的税金金额作为新的含税单价结算,不含税单价在结算期内固定不变。

6.2买方收到6.1所列的单据,按合同条款约定对单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审核,作为支付的依据。

付款方式为:结算完成并收到卖方全额增值税发票后20个工作日,买方支付结算货款的70%,结算货款的25%于三个月内支付,剩余5%作为质保金,质量保证期满后,买方在一个月内将质保金一次性无息退还给卖方。

6.3质量保证期为货物验收合格起6个月,自货物经买方验收合格之日起计。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并不免除卖方对交付货物质量的保证责任。

七、评比人员、内容及原则

1.询价工作小组由熟悉相关业务的人员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2.询价通知的响应性评定、资信评审、商务技术、技术评审等进行综合评议。

3.评比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4.成交原则: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优。

5.若成交价格明显偏离市场价格,询价工作小组有权否定全部报价。

八、签订合同

采购人和成交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天内,根据询价文件和成交人订立书面合同。

九、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询价通知格式。           

十、递交文件应包括:

1物资报价表;

2公司资质;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采购人要求的其他文件。

十一、监督机构: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一分局纪委监察部负责监督,举报电话:028-37632267 

十二、最终成交结果由采购人负责公布。

十三、询价人及联系方式

询价人:东山大道(兴隆239路-太合路)项目经理部

  址:成都天府新区正兴镇潘家湾路981号水电七局

联 系 人:雷先生18228156318

 

 

      

                       

                                                 2024年 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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