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szb-yd-2023f094
预算金额105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有点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赵工025-57712503
标书截止时间2023/09/04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2023年度南京市公益创投(秦淮区)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有点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分包1-分包6:2023年09月08日09点00分;分包7-分包14:2023年09月08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B-YD-2023F094
项目名称:2023年度南京市公益创投(秦淮区)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5万元。注:磋商小组会对各包进行综合评审,并按各包内磋商供应商综合评分得分从高到低顺序进行排序,确定排序第一名的磋商供应商为该包的成交供应商;但是若出现一名供应商在两个以上包的评审排序均为第一名的情形时,按包1至包14的顺序,已成交2个包的成交候选人自动失去后续包的成交供应商资格,由该后续包内排序在后的供应商依次递补。采购结果公告发布以后,如任一包出现需要改变采购结果的情形时,均不再改变其他包的采购结果;若出现某包需要重新招标的情形时,其他任一包的成交供应商不能成为该重新招标的包的成交供应商。
采购需求:2023年度南京市秦淮区民政局围绕市委市政府“全面建设人民满意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典范城市”要求,引导社区社会组织和相关工作资源积极与社区居民需求对接,推进开展社区协商、
社区志愿服务、社区治理、精神文明创建和其他有利于加强社会建设、完善公共服务、促进社会和谐的公益项目,不断满足社区居民日益凸显的多样化、个性化服务需求。现择优选聘供应商承接本项目,本项目计划分为14个分包,同一社会组织可兼投所有分包,同一法人名下的社会组织不可以报同一个分包,同一法人或同一社会组织最多累计成交2个分包。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分包号
实施区域
项目属性
预算金额(万元)
实施周期
备注
项目类型
主要范围
1
五老村街道
精神文明创建
其他围绕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社区精神文明建设的服务
8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月
本项目采用等额报价,供应商报价须与各分包预算金额一致,高于或低于预算金额的按无效响应处理,请供应商予以关注。如有自筹资金的请备注说明,因没有备注自筹资金超过项目预算而造成无效响应处理的,其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
洪武路街道
社区协商
推进社区协商创新、居民议事参与
10
3
洪武路街道
社区协商
垃圾分类、旧物再利用、绿色节能创新等社区环保公益服务
10
4
大光路、瑞金路街道
社区志愿服务
养老服务:其他公益性、福利性和专业性养老服务
10
5
瑞金路街道
其他
社工人才专业能力提升培育
10
6
光华路街道
其他
社工人才专业能力提升培育
6
7
朝天宫街道
社区治理
其他具有创新性的社区治理服务
6
8
红花街道
社区志愿服务
养老服务:高龄(独居、失能半失能)困难老人居家看护和精神关爱服务
10
9
夫子庙街道
社区志愿服务
养老服务:困难老年人健康生活指导及康复护理服务
5
10
夫子庙街道东水关社区
社区志愿服务
养老服务:高龄(独居、失能半失能)困难老人居家看护和精神关爱服务
6
11
双塘街道
精神文明创建
歌咏、读书、书法、朗诵、科普知识等群众性文化、教育活动
4
12
双塘街道
其他
社工人才专业能力提升培育
6
13
中华门街道
其他
社工人才专业能力提升培育
6
14
秦虹街道
社区治理
其他具有创新性的社区治理服务
8

项目实施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月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上一年度的会计报表),或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原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或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原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六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或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原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项目实施所必须的许可资质证明材料):无。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评审办法与标准。
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本项目特殊资质要求根据《南京市公益创投项目管理办法》(宁社管〔2023〕49号)制定。供应商必须为各级民政部门(行政审批局)登记成立的民办非企业(提供社会组织登记证书),最近一次年度检查合格(新成立不需要参加年度检查的社会组织除外);且承接8万元(含)以上的机构,机构内至少有1名专职人员。
注:供应商所提供的材料需反映成立时间,如中途换证的需提供换证说明,中途变更法人或组织名称的需提供变更登记决定书;此处所指社工,是指从事社会工作的专职员工,需提供该人员参与本次采购前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及劳动合同,专职社工另需提供相关证书。如委托第三方缴纳社保的社会组织,需提供其与第三方签订的委托协议。如有退休人员返聘需提供退休返聘协议和身份证。(以上材料均须提供相应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第1(5)条所称的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5、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7、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开标结束后,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保存。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8月29日至2023年09月04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止(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南京市玄武区长江路99号长江贸易大楼1001室
方式:本公告下方自行下载。请各潜在供应商将以附件形式提供以下文件:
(1)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具有有效年检的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书;
(2)供应商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法人、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原件并加盖公章)(供应商每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须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登录“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进入“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成功后登陆打印“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经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后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提交;
(4)本项目特殊资质要求根据《南京市公益创投项目管理办法》(宁社管〔2023〕49号)制定。供应商必须为各级民政部门(行政审批局)登记成立的民办非企业(提供社会组织登记证书),最近一次年度检查合格(新成立不需要参加年度检查的社会组织除外);且承接8万元(含)以上的机构,机构内至少有1名专职人员。注:供应商所提供的材料需反映成立时间,如中途换证的需提供换证说明,中途变更法人或组织名称的需提供变更登记决定书;此处所指社工,是指从事社会工作的专职员工,需提供该人员参与本次采购前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及劳动合同,专职社工另需提供相关证书。如委托第三方缴纳社保的社会组织,需提供其与第三方签订的委托协议。如有退休人员返聘需提供退休返聘协议和身份证。(以上材料均须提供相应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注:(1)供应商在报名时,正文中备注单位(全称)、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联系电话、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分包号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jsyoudianzb@163.com),代理机构将在收到邮件后回复供应商是否通过审核,请各供应商留意邮箱情况。
(2)审核通过后的供应商方可参与到后续的磋商环节,请各潜在供应商按照要求提交审核材料并关注邮箱情况。
售价: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免费提供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分包1-分包6:2023年09月08日09点00分;分包7-分包14:2023年09月08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玄武区长江路99号长江贸易大楼1001室
五、开启
时间:分包1-分包6:2023年09月08日09点00分;分包7-分包14:2023年09月08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玄武区长江路99号长江贸易大楼100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京市秦淮区民政局
地    址:南京市秦淮区解放路20号
联系方式:025-8455614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有点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玄武区长江路99号长江贸易大楼1001室
联系方式:025-577125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工
电     话:025-57712503
 
江苏有点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3年0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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