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1.5吨电动三支点叉车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03/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lnzb-zbt2024-047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姜工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思宇024-82612027
标书截止时间2024/03/27
投标截止时间2024/04/17
公告正文


1.5吨电动三支点叉车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LNZB-ZBT2024-0471)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沈阳市
一、招标条件
本1.5吨电动三支点叉车设备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自筹资金0万元,招标人为沈阳透平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
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1.5吨电动三支点叉车设备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1.5吨电动三支点叉车设备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
和国境内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3、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
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被处于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接
管、抵押、查封和冻结。
5、投标人2019年1月1日至今,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6、投标人为设备制造商或经销/代理商均可参与本项目投标
(1)若投标人为设备制造商应具备(下述新版或旧版证书,具备其一即可):
①【旧版证书】: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
类别为:机动工业叉车设备,品种为:叉车,级别为:A级;
【新版证书】: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为:场(厂)内
专用机动车辆制造(含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为:机动工业车辆(叉车).
②具备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证书。


(2)若投标人为经销/代理商
①应提供设备制造商【旧版证书】: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场(厂)
内专用机动车辆)》,类别为:机动工业叉车设备,品种为:叉车,级别为:A级;
【新版证书】: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为:场(厂)内
专用机动车辆制造(含修理、改造,许可子项日为: 机动工业车辆(叉车).
②提供设备制造商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职业健康安全管
理体系认证证书。
③提供设备制造商对经销商有效授权证明文件。
7、须提供代理商或制造商近二年(2021年至今)不少于10台同规格(或同类型)设备的
销售业缋,并提供能够体现设备规格或类型)的业绩证明文件(中标通知书、技术协议、
商务合同、验收证明等均可)
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3月22日08时30分到2024年03月27日16时30分
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4月17凵 13时30分
递交方式: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第1会议室(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纸质文
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4月17日13时30分
开标地点: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第1会议室(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七、其他
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受沈阳透平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为1.5吨电动三支点叉车
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程项目概况如下:
1、项目名称:1.5吨电动三支点叉车设备采购
2、招标编号:LNZB-ZBT2024-0471
3、招标人:沈阳透平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5、建设地点: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16号甲
6、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2个月
7、招标范围:
设备名称主要技术要求数量
1 1.5吨电动三支点叉车设备采购车身尺寸要求长≤1750mm (不含货叉),宽≤1000mm,轴
距≥1180mm, 门架下方离地间隙≥80mm, 轴距中心离地间隙≥90mm, 载荷中心距≤500mm,
起升高度 300Omm, 门架缩回高度205Omm, 门架要求为一体成型日型钢门架,车辆配备
护顶架。2台
包括设计、制造、运输、第三方检测单位检验(发包人当地特种设备检定机构检验并出具检
验合格证明文件)、培训、配合办理相关牌照等工作
8.质量标准:按照国家、省、市现行质量验收规范验收,必须达到合格标准。
二、合格投标人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3、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
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被处于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接
管、抵押、查封和冻结。
5、投标人2019年1月1日至今,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6、投标人为设备制造商或经销代理商均可参与本项目投标
(1)若投标人为设备制造商应具备(下述新版或旧版证书,具备其一即可):
①【旧版证书】: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
类别为:机动工业叉车设备,品种为:叉车,级别为:A级;
【新版证书】: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为:场(厂)内
专用机动车辆制造(含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为:机动工业车辆(叉车)。
②具备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证书。
(2)若投标人为经销代理商
①应提供设备制造商【旧版证书】: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场(厂)
内专用机动车辆)》,类别为: 机动工业叉乍设备,品种为:叉车,级别为:A级;


【新版证书】: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为:场(厂)内
专用机动车辆制造(含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为:机动工业车辆(叉车)。
②提供设备制造商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职业健康安全管
理体系认证证书。
③提供设备制造商对经销商有效授权证明文件
7、须提供代理商或制造商近三年(2021年至今)不少于10台同规格(或同类型)设备的
销售业绩,并提供能够体现设备规格(或类型)的业绩证明文件(中标通知书、技术协议、
商务合同、验收证明等均可)
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三、购买招标文件要求
1、获取时间2024年3月22日至2024年3月27日止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
30,
2、地点: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109至;
3、购买招标文件资料:
(1)营业执照及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材料;
(2)2019年1月1日至今,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截图或信用信息
报告;
③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同时注明联系电话);
(④满足“二、合格投标人条件”中要求的证明材料
(5)投标人提交的其他材料;
备注:招标代理机构对符合规定的投标人发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地点
1.时间:2024年4月17日13:30(北京时闾)。
2.地点: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第1会议室(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开标会议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年4月17日13:30(北京时闾)。
2.地点: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第1会议室(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六、招标公告发布媒体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沈阳透平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16号甲
联系人:姜工
电话: 024-25800035
招标代理: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联系人:陈思宇、沈思思
电话:024-82612027
邮箱:lngczbyxgs@126.com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沈阳透平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沈阳透平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16号甲
联系人: 姜工
电 话:024-25800035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联系人: 陈思宇、沈思思
电 话: 024-82612027
电子邮件: lngczbyxgs@126.coi
层忠焚蜜)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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