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青海省打击侵权假冒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信息共享平台运维服务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青海省
发布时间
2023/07/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张舒翔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7/28
公告正文
为进一步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完善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坚持依法治理、打建结合、统筹协作、社会共治原则,建设体系完善的信息共享、案情移送、上报机制,推进“两法”信息跨部门、跨领域、跨区域联动,为确保“青海省打击侵权假冒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信息共享平台”(以下简称:该平台)持续稳定运行,结合实际,省市场监管局将采取购买第三方服务方式,对该平台的运维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项目经费预算
十一万
二、招标内容
做好该平台的运维工作,主要包含行政执法部门、公安机关、检查机关、法院及其他成员单位的信息收集工作,需完成数据接口开发工作,实现数据的实时共享,并做好与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的数据接口维护工作,确保与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数据传输渠道的实时畅通,同时还需确保该平台所有功能的稳定运行及完成全省各级账号的添加、各级部门的培训等工作。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一年内的会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具备采购人根据招标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以下特定资质:
1.成功案例:须提供投标人近3年内(2020年—2022年)市场监管类平台软件运维案例,提供有效合同复印件(投标时须提交相应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
2.投标人须派驻至少一名运维服务人员常驻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供技术支撑服务,并配备不少于5名技术工程师提供远程技术服务(提供社保等相关证明资料);
3.投标人须对该平台建设内容及思路有较为清晰的认识,并依据建设内容及思路提供平台总体运维方案及与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数据对接方案。
(三)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4.成交单位,不得分包和转包完成内容。
四、相关要求
1.报价文件:报价表、报价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售后服务承诺书及报价人认为需要的其他资料,每页需加盖报价人公司公章。
2.截止时间:2023年7月28日18时。
3.报价为一次性报价。
4.标书一式三份,要求密封并加盖公章。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舒翔  电话:0971-6102852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西关大街31号
邮编:810000
六、监督单位及举报电话
监督单位:省市场监管局机关纪委
举报电话:0971-8272569
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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