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潼湖镇美丽圩镇“七个一”美丽圩镇客厅项目施工评标公示
金额
512.94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11/2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407-441305-04-01-900711
预算金额512.94万元
招标公司惠州潼湖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0752-2609072
招标代理机构惠州恺慧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中标公司中交一公局厦门工程有限公司512.94万元
中标联系人黄永海
公告正文
潼湖镇美丽圩镇“七个一”美丽圩镇客厅项目施工评标公示
招标人:惠州潼湖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惠州恺慧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4年11月21日
项目开标时间:2024-11-19
公示开始时间:2024-11-21
公示结束时间:2024-11-25
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 |||
投资项目代码 | 2407-441305-04-01-900711 | ||
投资项目名称 | 潼湖镇美丽圩镇“七个一”美丽圩镇客厅项目 | ||
招标项目名称 | 潼湖镇美丽圩镇“七个一”美丽圩镇客厅项目施工 | ||
标段(包)名称 | / | ||
公示名称 | 潼湖镇美丽圩镇“七个一”美丽圩镇客厅项目施工中标候选人公示 | ||
开标日期 | 2024年11月19日 | ||
评标情况 | 一、评标情况 (一)评标时间:2024年11月19日 (二)评标地点: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仲恺分中心 1 号评标室 (三)评标委员会的组成: (1)招标人代表1人; (2)评标专家4人,从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抽取专业为设计-建筑工程-装饰、工程施工-建筑工程-土建工程、工程施工-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工程施工-建筑工程-建筑机电安装。 (四)参与评标环节的投标单位共4家,名单如下: (1)广东邦源建设有限公司; (2)中交一公局厦门工程有限公司; (3)深圳市联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4)江西洪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五)初步评审情况: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的评标办法对有效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经评审,4家投标企业全部通过初步评审(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 (六)详细评审情况: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评分标准,各自独立根据评标办法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对通过初步评审的各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进行打分。 (七)废标情况:无。 (八)本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细则,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因素进行评比和打分,并按评分由高到低依次确定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经评审推荐以下三位中标候选人(不公布中标候选人的评标分数及排名):中交一公局厦门工程有限公司、深圳市联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江西洪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二、定标情况: (一)定标时间:2024年11月19日。 (二)定标地点: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仲恺分中心1号评标室 (三)定标委员会组成:5人;分别是1位招标人代表,以及4位从符合相关规定组建的定标委员会成员库中随机抽取产生的定标委员。 (四)定标方法:票决定标法。 (五)定标结果:中交一公局厦门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为5129415.81元。 | ||
中标候选人 | 中交一公局厦门工程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 | 5129415.81元 | ||
质量要求 | 合格。 | 工期 | 45日历天。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项目负责人:黄永海; | 资质资格(证书编号) | 项目负责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证书编号:闽2352013201472710。 |
业绩 |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 中交一公局厦门工程有限公司具有以下资质: 1.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 2.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3.施工员1人、质量检查员1人,具有相应的岗位证书; 4.安全员1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5.在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是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对应岗位人员。 | |
业绩 | / | ||
异议受理部门 | 惠州潼湖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惠州市仲恺高新区潼湖镇人民政府大楼四楼 |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 黄先生 | 联系电话 | 0752-3886782 |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 惠州仲恺高新区管理委员会城乡建设和综合执法局 | 联系电话 | 0752-2609072 |
联系地址 | 惠州市仲恺高新区和畅五路西8号投资控股大厦7楼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4年11月21日 | 公示结束日期 | 2024年11月25日 |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 其他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等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如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13年4月修订)的规定,可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提交投诉材料。具体操作流程为进入“建设工程招投标业务系统”-“服务评价”-“项目质疑投诉”进行编辑投诉内容并上传。(业务咨询电话:0752-3278475)。 |
招标人:惠州潼湖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惠州恺慧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4年11月21日
项目开标时间:2024-11-19
公示开始时间:2024-11-21
公示结束时间:2024-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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