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求是大道南段(岐银线-励学路)道路附属工程EPC-项目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4/04/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魏海涛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华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月晓13784707191
标书截止时间2024/04/23
投标截止时间2024/05/13
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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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是大道南段(岐银线-励学路)道路附属工程EPC-项目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求是大道南段(岐银线-励学路)道路附属工程EPC已由沧州市运河区行政审批局沧运审批备字{2024}2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沧州市安居保障房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沧州市安居保障房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工程建设地点为:沧州市运河区通惠园小区以东,迎宾大道以西,北起歧银线,南止规划励学路。2.1.2项目概况:本工程为求是大道南段(岐银线-励学路)道路附属工程,沿求是大道南段道路两侧进行绿化。西侧路线全长约318m,东侧路线全长约361m,单侧宽度均为7.5m。占地约5100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绿化工程、电力工程、污水工程,路面硬化铺装。设计横断形式为:绿化15m。2.1.3项目划分:无2.1.4质量标准:(1)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要求并通过有关部门审查。(2)施工质量标准:合格。2.1.5计划工期:竣工时间2024年6月30日2.6本项目按照“双盲”的相关政策执行。
2.2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诚信合法经营,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到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3.1.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满足以下要求: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含排水工程、道路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的企业;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备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市政工程专业)且在本单位注册,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可与施工负责人由同一人担任;项目设计负责人:具备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注册执业证书或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资格;项目施工负责人:具备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市政工程专业)且在本单位注册,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3.1.3本项目不划分标段。3.1.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报名时均按无效文件处理。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协议书中须明确牵头人(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联合体协议书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文件,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②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联合体两家成员具有同一专业资质的,在其承担的工作范围内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相应资质等级。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④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4-17 09:302024-04-23 17: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采进宝河北专区(http://hb.zcjb.com.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5-13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采进宝河北专区(http://hb.zcjb.com.cn)递交经CA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CA办理流程及咨询电话:400-707-3355】,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应当使用投标客户端及CA为投标文件加密。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文件,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因投标单位自身原因,出现未能在有效时间内在招采进宝河北专区进行注册、确认投标等问题而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招采进宝河北专区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沧州市安居保障房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华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河北省沧州市运河区怡成路天成明月洲小区B3#b楼108-117 地址: 河北省沧州市高新区北航科技园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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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魏海涛、邱月、仝安琪

联系人: 王月晓
电话:

0317-2129200

电话: 13784707191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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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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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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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信息来源于发改委, 原文链接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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