递交时间:2022-06-29 12:08信息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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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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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有效期 | 6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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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500,0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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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澄清时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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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郑开同城东部供水工程(一期)管材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0635-2201N0444
招 标 人:开封中州供水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日 期:2022年06月
目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 1 -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 5 - 第三章 评标办法....................................................................... - 20 -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 31 - 第五章 供货要求....................................................................... - 42 -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 107 -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 109 - (一)投标函..................................................................... - 109 - (二)投标函附录................................................................. - 110 -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 111 -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 111 - (二)授权委托书................................................................. - 112 - 三、投标保证金....................................................................... - 113 - 四、报价明细表(一标段).............................................................. - 114 - 四、报价明细表(二标段).............................................................. - 114 - 四、报价明细表(三标段).............................................................. - 118 - 四、报价明细表(四标段).............................................................. - 120 - 四、报价明细表(五标段).............................................................. - 122 - 四、报价明细表(六标段).............................................................. - 124 - 四、报价明细表(七标段).............................................................. - 126 - 五、合同偏离表....................................................................... - 128 - 六、资格审查资料..................................................................... - 129 -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 129 - (二)管材制造商的唯一授权书(适用于代理商)....................................... - 130 - (三)投标人类似项目情况表........................................................ - 131 - (四)近年财务状况............................................................... - 132 - (五)信誉情况................................................................... - 133 - (六)其它要求................................................................... - 134 - 七、投标货物质量标准的详细描述........................................................ - 135 - 八、技术支持资料..................................................................... - 136 - 九、其他材料......................................................................... - 137 -
郑开同城东部供水工程(一期)管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郑开同城东部供水工程(一期)管材采购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开封中州供水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郑开同城东部供水工程(一期)管材采购项目 2.2 招标编号:0635-2201N0444 2.3 采购金额:81244.4503万元 2.4 建设地点:郑州市东部地区及开封市境内 2.5 项目规模及内容:郑开同城东部供水工程建设范围涉及郑州市、开封市 2 市。工程分两期建设:一期工程从 20 号口门取水;二期工程在十八里河退水闸新建取水口取水。按照受水城市、投资建设主体不同,郑开同城东部供水工程分为郑州建设部分、开封建设部分。 本工程为郑开同城东部供水工程开封段供水工程一期工程,输水 管线总长 93.34km,其中连接管至开封第十三大街段输水管道为输水主管,主管长为 38.08km,管径为DN3200,设计按远期 2 亿 m3 规模进行设计,设计流量为 10.0 m3/s;其余管道为输水支管,支管总长为 55.26km,管径为DN1200~DN2800。本工程输水方式为重力流输水。 2.6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划分7个标段; 一标段:管道采购1标; 二标段:管道采购2标 ; 三标段:管道采购3标; 四标段:管道采购4标; 五标段:管道采购5标; 六标段:管道采购6标; 七标段:管道采购7标。 2.7招标范围: 一标段:国道 G310 段(GN0+000~GN10+000)、十三大街段(G(13)0+240~G(13)6+213.9) ,PCCP、JPCCP管及配套管件; 二标段:国道 G310 段(GN10+000~GN19+500)、十三大街段 (G(13)6+213.9~G(13)11+843.5) ,PCCP、JPCCP管及配套管件; 三标段:国道 G310 段(GN19+500~GN29+194)、郑民高速段 (GF0+000~GF1+000) ,PCCP、JPCCP管及配套管件; 四标段:十三大街段(G(13)11+843.5~G(13)13+373.3)、北环路段 (GBH0+000~GBH12+102)、三水厂支线段 (Z(3)0+000~Z(3)5+032) ,PCCP、JPCCP管及配套管件; 五标段:郑民高速段(GF1+000~GF8+646)、十三大街段 (G(13)0+000~G(13)0+240),PCCP、JPCCP管及配套管件; 六标段: 二水厂支线段(Z(2)0+000.000~Z(2)7+562) ,球墨铸铁管及配套管件。 七标段:北环路段(GBH12+102~GBH16+637)、一水厂段(Z(1)0+000.000~Z(1)6+095.378) ,球墨铸铁管及配套管件。 2.8交货地点:按照招标人要求卸货至招标人指定施工现场。 2.9交货期限:接到招标人书面通知的规格、数量后20日历天交货(一、二、三、四、五标段);接到招标人书面通知的规格、数量后15日历天交货(六、七标段)。 2.10质量要求:达到现行的国家及行业规范要求。 2.11安全要求:保证不因产品质量原因发生安全事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是招标管材的制造商或代理商,若投标人为代理商,需提供投标管材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对其的唯一授权书,且授权后制造商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3.3业绩要求: ①自 2017 年 1 月 1 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 投标人所投管材的制造商需承担过一项所投标段最大管径及以上或单项合同总金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PCCP管供货业绩(提供业绩合同,签订时间、管径、总金额均以合同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无效)(一、二、三、四、五标段提供)。 ②自 2017年 1 月 1 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 投标人所投管材的制造商需承担过一项所投标段最大管径及以上且合同总金额1000万元及以上的球墨铸铁管供货业绩(提供业绩合同,签订时间、管径、总金额均以合同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无效)(六、七标段提供)。 3.4财务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按实际成立年限提供,新成立企业无审计报告须提供近期基本开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3.5信誉要求: (1)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黑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页面截图、“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税收违法黑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黑名单(https://scjg.mwr.cn)查询结果页面截图。查询结果页面截图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查询时间应在本公告发布之后,相关网页截图信息须包含查询时间。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至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期间一旦发现投标人存在信用问题,招标人均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2)自招标公告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内被列入环保失信黑名单的单位将取消投标资格。需承诺未被列入环保失信黑名单(由投标人出具承诺,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 (3)投标人需提供无行贿犯罪承诺书,内容应包含企业、法定代表人(由投标人出具承诺,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 (4)2017 年 1 月 1 日以来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企业须出具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 3.6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或截图(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等)】。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投标PCCP管类的各投标人,对1-5标段均可同时进行投标;投标球墨铸铁管类的各投标人,对6-7标段均可同时进行投标;但以上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如果一个投标人同时作为多个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优先选择中标总价最高标段的中标资格,自愿放弃其他标段。 (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投标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22年06月30日9时00分至2022年07月06日17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应注册成为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并取得 CA密钥,凭CA密钥登录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kfsggzyjyw.cn)会员系统,按要求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4.3 潜在投标人、供应商可打开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kfsggzyjyw.cn)首页“流程公开”里查询招标文件。 4.4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人请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登录政采、工程业务系统,凭CA密钥登录会员系统,在“组件下载”中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4.5请投标人时刻关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公司CA密钥推送消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2022年07月21日9时20分(北京时间) 5.2、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kfsggzyjyw.cn)会员系统中加密上传。 5.3、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投标人按开标程序解密投标文件。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无需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开标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系统解密时长默认为40分钟,错过解密时长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水利厅网》、《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开封中州供水有限公司 地 址: 开封市集英街9号 联系人:郭先生 电 话: 17630011128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东明路187号(东明路与红旗路交叉口向北200米路东金成大厦B座10楼)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0371-65528803 邮箱:zhaobiao0001@126.com
行政监督部门:开封市人民政府重点项目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371-23388370 开封市水利局建设监督科 联系电话:0371-23853218 中共开封市纪委开封市监察委员会驻市水利局纪检监察组 联系电话:0371-23873547
1.1 项目概况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质量和质保期要求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项目的交货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本项目的交货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4本项目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5 本项目的安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6本项目的质保期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l)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5 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 .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 投标预备会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 分包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1.12 偏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供货要求; (6)投标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第1.10 款、第2.2 款和第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发布。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通知招标人,确认己收到该澄清。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通知招标人,自招标文件修改在相关网站发布起,即默认为投标人收到。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3)投标保证金(4)报价明细表(5)合同偏离表(6)资格审查资料(7)投标货物说明(8)技术支持资料(9)其他材料3.2 投标报价3.2.1 投标人应按“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 3.2.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投标函附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 款的有关要求。 3.2.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招标控制(总)价,招标控制(总)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3 投标有效期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3.4.1 投标保证金相关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投标保证金” 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4.3在中标人确定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投标人的保证金;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保证金。 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3)提供虚假资料或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 3.5 资格审查资料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6 备选投标方案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各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交货地点、交货期限、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投标文件上传的电子版,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电子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扫描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签章。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投标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上传的电子版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要求加密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 投标文件的递交4.2.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上传的电子版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4.2.3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4.2.4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 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加盖电子签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收到通知后,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确认回执通知。 4.3.3 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撤回通知之日起 5 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 4.3.4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 3 条、第 4 条的规定进行编制、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 5.2 开标程序实行网上开标。 1、网上解密响应文件。 申请人代表不到开标现场,应在申请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使用CA密钥对其电子申请文件完成远程解密,否则,申请人自行承担其申请文件不能开标的责任。(系统解密时长默认为40分钟,错过解密时长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2、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部分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未解密的,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开标会议可以继续进行。一个标段解密的投标文件不足三家时该标段不再继续进行。 3、开标会议结束,各投标人可在开标会议过程中至开标会议结束后5分钟之内对开标会议开标过程涉及内容提出质疑,否则视为对开标过程涉及内容会议无异议。 提示:各投标人从参与项目开始至结束,应时刻关注电子交易系统中的项目进度和状态,留意变更公告等内容,特别是项目开标后,评审小组向投标人提出的澄清要求、报价要求等,投标人应自系统发出30分钟(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内回复。错过重要信息或超过30分钟回复者,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6.1 评标委员会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6.2 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7.1 定标方式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 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3履约担保7.3.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 7.3.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 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 签订合同7.4.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 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1 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l)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 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8.2 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 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 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附表一:问题澄清通知 问题澄清 编号: (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招标的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 1、 2、 ……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于 年 月 日 时前递交至 (详细地址)或传真至 (传真号码)。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 年 月 日 时前将原件递交至 (详细地址)。
评标工作组负责人: (签字) 年 月 日 附表二:问题的澄清 问题的澄清 编号: (项目名称)招标评标委员会: 问题澄清通知(编号: )已收悉,现澄清如下: 1、 2、 ……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评标办法前附表
一、二、三、四、五标段: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技术得分高的优先;如果技术得分也相等,由评标委员会综合比较后自主决定。 2.评审标准 2.1初步评审标准 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1)商务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技术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 评分标准 (1)商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技术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程序 3.1初步评审 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 (4)如果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 3.2详细评审 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1)按本章第 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商务部分计算出得分 A; (2)按本章第 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部分计算出得分 B; (3)按本章第 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 C; 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得分=A+B+C。 3.2.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3投标文件的澄清 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评标结果 3.4.1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高到低的顺序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 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 (本合同格式为初稿文本,最终以招标人提供的终稿为准)
买方:开封中州供水有限公司 合同编号: 卖方: 签订地点:河南省开封市 签订时间: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管材管件采购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开封中州供水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买方)与 (以下简称卖方)就卖方向买方提供郑开同城东部供水工程(一期)管材采购项目的供货及相关服务,经买卖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一、合同标的 1.1工程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郑开同城东部供水工程(一期)管材采购项目 。 本合同标的为 等的设计、制造、供货、检测、运输、卸车、指导安装及配合调试、验收。 工程地点: 。 建设单位: 。 施工单位: 。 监理单位: 。 1.2供货货物名称、型号、规格、数量。
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增加采购量的,双方应当签订补充协议;未签订补充协议的,以甲方实际签收确认的货物数量为准,并按照本条约定的单价执行。 1.3卖方应对本合同项下其承担的全部工作实施有效管理,以确保实施进度符合合同的要求。 1.4进口货物交货时须提供商会出具的原产地证明及报关证明。 1.5设备综合单价包含设备裸价、生产成本、备件、工具、包装、保险、管理费、利润、税费、运至指定地点的运输费、卸车费及各种运杂费、厂家专业技术人员配合指导安装及调试费、知识产权费、专利费、培训、技术服务和现场检查验收及技监部门验收费等完成本项目工程直至联动试车验收合格交付买方使用的全部费用,以及质保期内售后服务费用。 1.6卖方负责货物在交货地点的保管及安装现场的组织协调工作。 二、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2.1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 (¥ 元); 2.2合同价格形式:固定单价 。 2.3合同总价:包括 等设备的采购、供货、设计、制造、包装、运输、卸车及运输保险、指导安装、调试、检测、试验、备品备件、专用/特种工具、人员培训、技术服务(包括技术资料、图纸的提供)、设计联络会、现场服务、售后服务和其它所有相关内容等,原材料价格变动及供货期变化等风险,派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指导安装、跟班试运行以及买方人员进入投标人工厂对货物进行监造、检验、培训期间所发生的食宿交通费等所有费用。 2.4合同总价中包括列明所需的备品备件。 2.5本项目PCCP和JPCCP的钢筒、钢管及钢管件,壁厚要求无负偏差。 2.6据项目需求管材按整支供货,特制短节须按照要求供应,买方不再支付其他费用。 2.7最终结算以单价为准,按实际使用量结算。 本合同实行一次报价,一次签订合同,分批供货。本次货物招标数量为本项目施工图设计数量,买方可依据工程进度、设计变更、施工方案优化调整等做出相应调整,增加、减少或取消。 三、货物产地及标准 3.1货物为 全新(原装)产品。 3.2标准:本合同所指的货物及服务应符合合同附件的技术规格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如果中华人民共和国没有相关标准的,则采用货物来源国适用的官方标准。这些标准必须是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四、供货的时间、地点 4.1供货地点:郑开同城东部供水工程施工现场的存储场地,或者由施工单位书面通知的其他场地。。 4.2供货期要求: 。 4.3现场施工时的钢管间及钢管与管配件间的接口焊缝防腐所需的内、外补口材料由卖方提供,随钢管、管件供货时一并提供,防腐材料数量根据卖方出厂钢管、管件需求决定,供货清单里的数量为暂定数量,实际供应中若出现变化,卖方应该无条件服从。单套内、外补口材料的供应量由卖方根据管材、管件的未防腐宽度、搭接宽度、防腐厚度要求并考虑合理损耗后自行计算,且数量必须满足现场对应的内外补口施工用量要求。 具体供货进度与时间节点按照监理单位批准的供货计划实施。 五、保密 5.1未经买方事先书面同意,卖方不得将由买方为本合同提供的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模型、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本合同无关的任何第三方,不得将其用于履行本合同之外的其它用途。即使向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范围。 5.2除了合同本身之外,上款所列举的任何物件均是买方的财产。如果买方有要求,卖方在完成合同后应将这些物件及全部复制件还给买方。 六、技术文件 6.1卖方应在供货同时向买方提供所有有关本合同执行的技术文件。如果合同未约定由卖方提供相应技术文件但为项目必需的,卖方也应及时向买方提供。技术文件可以是手册、图纸或其他形式的文件资料。 6.2上述技术文件应包含保证买方能够正确进行安装、操作、检查、维修、维护、测试、调试、验收和运作需要的所有内容。 6.3买方完全按照技术文件的指导进行的任何安装、操作、检查维修、维护、测试、调试、验收所引起的系统和/或货物或其部件的损坏由卖方承担责任。 6.4卖方应按照买方的要求向买方提供上述技术文件一式两套。 6.5所有卖方提供的技术文件的全部费用已包含在合同货物价格中。 6.6所有应由卖方提供的技术文件,如果未列明交付时间,视为与交货时间一致,卖方应将该文件单独包装,随货物一并交付给买方。 6.7到货后买方如发现卖方未提供有关文件,可以推迟付款,直至卖方补齐有关文件。 七、知识产权 7.1卖方应保证,买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如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诉讼,由卖方承担一切责任。 7.2卖方为执行本合同而提供的技术资料、软件的使用权归买方所有。 八、履约担保 8.1卖方是否提供履约担保: 是 。 8.2卖方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卖方应在签订合同后10日内,按合同价款的10 %提供履约担保,履约担保可采用银行保函、转账或现金的形式,担保期限至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30天内,采用银行保函形式的原件退回、交纳现金的无息返还)。 九、包装、装卸和运输 9.1包装必须与运输方式相适应,包装方式的确定及包装费用均由卖方负责;由于不适当的包装而造成货物在运输过程中有任何损坏、丢失的由卖方负责。 9.2包装应足以承受整个过程中的运输、转运、装卸、储存等,充分考虑到运输途中的各种情况(如暴露于恶劣气候等),以及露天存放的需要等。 9.3专用工具及备品备件应分别包装,并在包装箱外加以注明其用处。 9.4每一包装箱两个侧面用不褪色的油漆和明显易见的中文字样做出标记。标记内容包括:箱(件)号、装运标志(唛头)、毛重(kg)、尺码(长×宽×高,用mm表示)、净重(kg)、到货地址、收货人名称、货物名称、合同编号以及“勿近潮湿”、“小心轻放”、“此边向上”等。 9.5包装费、运费已包含在合同价内,包装物由卖方回收并承担费用。运费已包含:在运输过程中产生的各种过路过桥费用,超高超大超重原因产生的所有费用,通过特殊道路产生的协调费用,因运输造成的道路桥梁损坏的赔偿。设备装卸运输、安装调试(如果有)期间的因产品原因的安全事故责任由卖方承担。 十、装运单证 采用公路运输、铁路运输、船运或空运的以下单证原件在到货同时交给买方: 10.1装箱单一式三份,注明合同号、装运标志、货物内容、每件包装尺码及重量; 10.2制造厂出具的出厂质量及数量检验证明书各一式一份; 十一、价格调整 随特许经营协议相关约定执行。 十二、付款方式 12.1本合同签署生效且买方提交过履约保函和合同金额10%的预付款保函后 30 个日历天内,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总价的20 %作为合同预付款;完成总合同50%工程量后退回10%的预付款保函; 12.2每季度合同货物出厂验收且满足本合同第十五条相关要求运到买方指定地点并经现场初认后 30 个日历天内,买方向卖方支付相应合同价的60%作为合同到货款,并同步扣回相应的预付款; 12.3合同货物安装调试(包括单机调试和联调联试)通过验收或通过管道试压合格后,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结算价的35%; 12.4合同结算价的5%作为质保金,工程验收后,质保期满2年后,经卖方提供剩余期限(如有)的质保承诺书后且无质量纠纷,10个工作日内买方无息支付质保金给卖方。 12.5付款方式:采用银行转账形式。 12.6买方支付到货款前,卖方需提供合同货物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13%。 十三、产权与风险转移 合同标的产权与风险转移遵守如下约定: 13.1卖方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货物,货物交付买方前,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卖方承担。 13.2货物的产权,损坏、灭失的风险,在货物通过验收交付使用时起由卖方转移至买方。 13.3因货物验收不合格买方拒收,或双方已解除合同,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卖方承担。 13.4产权和风险的转移,不影响因卖方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买方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的权利。 十四、保险 根据本合同关于产权与风险转移条款规定,卖方承担货物到达交货地点并卸车、验收合格交付之前的所有风险。因此,卖方应为货物投保一切险、为派往买方服务的人员投保人身险、为货物交付前活动可能涉及的第三方投保相关险种,保险费用均由卖方负责。 十五、检验与测试 15.1买方或其代表有权检验和/或测试货物,以确认货物是否符合合同规格的要求,并且不承担额外的费用(因违反操作规程造成的损失除外)。合同条款的技术规格将说明买方要求进行的检验和测试,以及在何处进行这些检验和测试。买方将及时以书面形式把进行检验和/或买方测试代表的身份通知卖方。 15.2检验和测试可以在卖方或其分包人的驻地、交货地和/或货物的最终目的地进行。如果在卖方或其分包人的驻地进行,检测人员应能得全部合理的设施和协助,买方不应承担费用。 15.3如果任何被检验或测试的货物不能满足规格的要求,买方可以拒绝接受该货物,卖方应更换被拒收的货物,或者免费进行必要的修改以满足规格的要求。 15.4买方在货物到达的目的地后对货物进行检验、测试及必要时拒绝接受货物的权力将不会因为货物在卖方或其分包人的驻地已通过了买方或其代表的检验、测试和认可而受到限制或放弃。 15.5交货时,卖方应将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一份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检验证书,检验证书是付款的文件依据之一,但不能作为有关质量、规格、性能、数量或重量的最终检验。制造商检验的结果和细节应附在质量检验证书后面。 15.6如果货物是进口产品,卖方应附上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和重量进行检验并合格的检验证书或证明材料。 15.7本“检验与测试”的有关条款不能免除卖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保证义务或其它义务。 15.8所需的设备产品,制造厂商必须保证设备各部件的质量,保证所有设备及其零部件均为全新未使用过,并用先进工艺及材料制造。在工厂生产制造完成,经过质检合格,并出具检验报告。卖方原则上应提前7日历天通知买方派员到生产厂家进行验货。买方有权派遣监理到厂监造,卖方提供办公生活条件,合理费用由监理承担。 15.9卖方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向买方提供本合同货物的相关第三方试验检测报告。 十六、伴随服务 应买方要求,卖方应提供下列服务的一项或各项,以及规定的附加服务(如果有)。除非另有约定,所有服务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16.1安装、调试与运行 (1)卖方必须向买方提供合同货物安装所需的材料及技术资料以及组装维修所需工具。 (2)卖方在接到买方要求开始指导安装的通知后在 2 天内派合适的人员到现场进行指导安装和调试。 (3)卖方派出的指导安装人员应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技术水平、相应资质和能力,熟悉本合同所述货物的规格、技术指标及安装工艺,有足够能力对本合同的货物进行指导安装、调试并使之达到本合同要求; (4)卖方已对买方现场进行详细考察,完全了解现场的状况及环境要求,并承诺不因上述原因向买方索赔; (5)卖方人员实施及监督所供货物的试运行,并在双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内对所供货物运行、维护实施监督指导,但监督指导并不能免除卖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 16.2测试与验收 (1)卖方必须在测试与验收前,向买方提供按本合同技术规格、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的测试与验收方案。 (2)在有关部门进行验收时,卖方应及时配合买方。 (3)卖方提供的货物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货物未达到买方要求的设计性能,买方可拒收货物或解除合同。买方拒收货物或者解除合同的,标的物毁损、丢失的风险由卖方承担。 (4)测试及验收工作由买方和/或卖方组织,验收合格后,买卖双方签署验收合格证书。 (5)如果卖方没有按以上要求,按买方安排的时间进行有关工作,买方有权在相应的付款时间段推迟付款,直至卖方完成此时间段的工作。 16.3培训 (1)卖方负责提供免费的现场操作、运行、维护、修理的培训方案及必需的培训资料。 (2)卖方负责对买方受训人员进行免费的操作、维修培训。 十七、合同转让与分包 本合同卖方在非买方同意的任何情况下都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否则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卖方承担不高于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 十八、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18.1质量保证 (1)卖方应保证合同项下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卖方进一步保证,合同项下提供的全部货物没有设计、材料或工艺上的缺陷,或者没有因卖方的行为或疏忽而产生的缺陷,这些缺陷是所供货物在我国现行条件下正常使用可能产生的。 (2)上述保证在货物验收合格交付买方使用之日起至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有效,在质保期内卖方免费提供货物正常使用情况下的维修及保养服务。 (3)卖方应将合同货物卸至买方指定的交货现场,经买方检查、初验合格后进行交接,并由土建承包人负责施工现场管材保管。 (4)如买方在质量保证期内发现缺陷,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对质保期内的故障报修,卖方应按规定设立服务热线,保证在接到报障后按规定的时间内到达买方现场,并于规定时间内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排除故障。卖方不能按时排除故障的,应提供备用设备给买方维持工作。 (5)对质保期内的故障报修,如卖方未能做到上述服务承诺,买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由卖方承担,买方根据合同规定对卖方行使的其它权力不受影响。由于卖方的保证服务不到位,质保期的到期时间将顺延。 (6)质保期内因用户使用、管理不当所造成的损失由买方承担,卖方提供有偿服务。 (7)质量保证期:本工程质保期为 年,质保期自通过完工验收后,正常运行30日历天且买方及货物最终使用方已与卖方签订《服务协议书》之日起。 18.2质量保证期后服务 (1)质保期满后,若有零部件出现故障,经鉴定属于寿命异常问题(明显短于该零部件正常寿命)时,则由卖方负责免费更换及维修。 (2)质保期满后,应买方要求,卖方应按优惠价格(不高于中标价)与买方签订定期维修保养合同及提供买方所需零配件。 (3)在备件停止生产的情况下,卖方应提前30天将要停止生产的计划通知买方,使买方有足够的时间采购所需备件;在备件停止生产后,卖方应免费向买方提供备件的图纸、资料。 十九、索赔 卖方对其所供货物不符合合同要求承担责任,如经检验证实不符或存在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合适的材料,买方可根据本合同有关质量保证或检验、指导安装、调试的规定,在质量保证期内及时提出索赔,卖方同意买方选择下述一种或多种结合的方法解决索赔事宜: 19.1卖方同意买方退货,并将货物被拒收前买方已付的所有款项退还买方,卖方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停缓工损失、根据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管、维护和退回被拒收货物所发生的其它必要费用。 19.2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或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和/或修补缺陷部分,以使货物达到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卖方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买方遭受的一切损失。同时卖方相应延长被更换货物的质保期。设备更换、维修期间合同约定的交货期限不顺延。 卖方收到索赔通知后10天内,未给买方答复的,视为索赔已被卖方接受。卖方未能在收到索赔通知后10天内,或征得买方同意的延长期限内,按照买方从上列方法中选择的方案解决索赔事宜的,买方将有权从未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同时保留进一步索赔的权利。 二十、不可抗力 20.1签约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不能履行合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其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事件所影响的时间。不可抗力事件系指买卖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并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克服的事件,诸如战争、严重水灾、洪水、台风、地震、瘟疫等。 20.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通知对方,并于事件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一旦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6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方式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或解除合同。 二十一、逾期交货及逾期付款的赔偿 21.1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如果卖方不能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延迟的事实、可能延迟的时间和原因通知买方。买方收到卖方通知后,将尽快作出评价,决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期及收取误期赔偿费。买方在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它补救措施情况下,可从合同未付款中扣除误期违约金。违约金按迟交货物对应的货款或未提供服务对应的服务费用的2‰/天计算。误期期限最长为15天,一旦达此限期,买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卖方按按迟交货物对应的货款的40%计付违约金。此时如果买方已按合同支付了预付款的,买方有权选择要求卖方立即支付双倍于预付款金额的违约金。如按上述办法计算的违约金仍不足以补偿因卖方违约造成的损失,买方有权进一步向卖方提出索赔。 21.2如果买方不能按合同约定支付预付款,则卖方有权延期交货;迟付期限最长为30天,一旦达此限期,卖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买方按应付金额的10%计付违约金。买方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货款的,也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拖欠款金额的2‰/天计算。超过合同付款期限30天买方仍不付款,且造成卖方损失的,买方应支付赔偿予卖方。 21.3本合同中对于买方付款和卖方交付使用有先决条件约定的,按约定执行。 二十二、合同变更 22.1卖方根据现场实际或施工情况,发现合同原计划或方案不尽合理,确实需变更原合同约定的货物的,应及时通知买方,并提出变更理由、修正方案及变更清单,经双方协商并签署有关文件(作为合同附件)后实施。 22.2因买方的原因变更合同货物的,买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署有关变更文件。如因此造成卖方履行合同义务的价格或时间增减,将对合同价、交货时间进行公平调整。卖方据此要求的调整必须在收到买方通知后30天内提出。 22.3无论是按原合同要求,或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作出变更提供货物,卖方都不能免除其对货物应承担的责任。 22.4买方不接受任何所报单项货物由于卖方在投标时漏项或缺失造成的所供货物问题,如发生,卖方应立即无条件更换直至满足买方的技术要求及使用需求,且一切费用由卖方自行负责。 二十三、合同解除和终止 23.1合同自然终止 买卖双方各自完成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合同自然终止。 23.2违约违规终止合同 在买方对卖方违约违规行为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买方可向卖方发出书面的违约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1)如果卖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提供货物(参见本合同有关逾期交货的条款); (2)如果卖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任何义务; (3)如果买方认为卖方在本合同的投标竞争和实施过程中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涉嫌用不正当手段影响买方采购过程,包括谎报或隐瞒事实、损害买方利益等行为。 23.3因卖方破产而终止合同 如果卖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买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提出终止合同而不给卖方补偿。该合同的终止将不损害或影响买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力。 二十四、争端的解决 24.1凡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买卖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如经协商后仍不能达成协议时,任何一方可以向合同签订地法院提出诉讼。因乙方违约或乙方与第三方纠纷导致甲方参与诉讼的,甲方因此支付的诉讼费、律师费、鉴定、保全、执行、差旅费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24.2在法院审理期间,除提交法院审理的事项外,合同其他部分仍应继续履行。 二十五、质保期约定 25.1本工程质保期为 年,质保期自产品安装调试(包括单机调试和联调联试)通过验收后,正常运行30日历天且买方及货物最终使用方已与卖方签订《服务协议书》之日起。 25.2在产品质保期内,产品若出现属于自身的质量问题和装配问题,卖方应当在接到维修通知后24小时内派人维修,并将在48小时内解决问题;卖方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维修设备,买方有权自行维修,并从质保金中扣除维修费用,若质保金不足够支付维修费用,卖方应当承担相应的维修费用,同时卖方应补送保修金。由于卖方质量缺陷引起的连带事故,卖方负责维修并承担相关损失; 25.3若产品发生非自身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坏(如人为损坏),卖方同样应在24小时内响应服务,保修期内承诺只收取正常市场价格材料费用,保修期外收取相应的正常市场价格材料费和基本人工费。 二十六、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且买方收到卖方提交的履约担保后生效。 二十七、其它 27.1中标通知书、投标文件、招标文件及本合同之所有附件均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样法律效力,解释的顺序遵循相关规定。 27.2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买卖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合同修改书、往来信函等)均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其生效日期为双方均签字盖章或确认之日期。 27.3本合同一式捌份,买方执肆份,卖方执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买方:(公章) 卖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地址: 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话: 电话: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郑开同城东部供水工程 招标设计报告
管材技术条款
1.1.1.1工程基本情况郑开同城东部供水工程主要工程任务是向郑州东部区域和开封市城区供水,一期工程利用20号分水口门通过加大供水规模分别向郑州东部规划新建九龙水厂和开封市现状水厂、规划新建水厂和柳池(调蓄)供水;二期工程通过改造十八里河退水闸增加分水口门分别向郑州东部规划新建水厂和开封市现状水厂及规划水厂供水。 一期工程通过改造20号分水口门向郑州东部区域和开封市城区供水,供水流量为9.0m3/s,年供水量1.76亿m3,其中郑州东部区域0.76亿m3,开封市城区1.0亿m3。 二期工程通过十八里河退水闸口门向开封市供水,供水流量为10.0m3/s ,年供水量2.0亿m3。二期工程实施后,20号口门不再承担开封市城区供水任务,调整为向郑州东部供水。 开封一期输水管道起点为G310和华夏大道交叉口处设置向开封供水DN2000连接管,沿G310南侧向东铺设,穿越G107、S223、堤里小清河、贾鲁河、郑民高速至郑民高速北侧,沿郑民高速向东铺设至开封第十三大街折向北。在郑民高速与十三大街交叉口处预留开封第三水厂和祥符区水厂管道接口。输水管道继续沿十三大街西侧绿化带向北铺设,穿越运粮河、国道220、东二干渠、陇海四路至陇海铁路。在陇海铁路南侧向东分出支管向开封第二水厂供水。输水管道继续沿十三大街西侧绿化带向北铺设,穿越陇海铁路、郑汴物流通道、郑开城际铁路、郑开大道至东京大道。在东京大道南侧向西分出支管向新区二水厂供水。输水管道继续沿十三大街西侧绿化带向北铺设,穿越东京大道、规划北环路至郑徐高铁南侧折向东,沿北环路北侧绿化廊道向东铺设,穿越五大街、四大街、三大街、金明大道至黄汴河。在黄汴河处向南分出支线向开封第三水厂供水,向北分出支线向柳池(调蓄)供水。输水管道继续沿沿北环路北侧绿化廊道向东铺设,穿越开柳路、清水河后折向南,沿清水河向南铺设,穿越东京大道、新曹路、汴京大道至开封第一水厂。一期工程输水管线总长93.34km。 本次招标范围为一期工程中:国道G310段、郑民高速段、十三大街段、北环路段、一水厂支线段、二水厂支线段(不含马家河北支至开封第二水厂段)、新区二水厂支线、三水厂支线段。 1)国道G310段 输水管道起点为G310和华夏大道交叉口处设置向开封供水DN2000连接管,沿G310南侧向东铺设,穿越G107、S223、堤里小清河、贾鲁河、郑民高速至郑民高速北侧,输水线路长29.19km,管径为DN3200,管材采用PCCP管,管道设计流量10.0m3/s。 2)郑民高速段 输水管道起点为国道G310与郑民高速交叉口东北角,沿郑民高速北侧向东铺设,穿越机西高速、043乡道、水溃沟、西干渠至开封第十三大街。输水线路长8.65km,管径为DN3200,管材采用PCCP管,管道设计流量10.0m3/s。 3)十三大街段 输水管道起点为郑民高速与十三大街交叉口西北角,沿十三大街西侧绿化带向北铺设,在G(13)0+240处预留开封第三水厂和祥符区管道接口。输水管道继续沿十三大街西侧绿化带向北铺设,穿越运粮河、国道220、东二干渠、陇海四路至陇海铁路。在陇海铁路南侧向东分出支管向开封第二水厂供水。输水管道继续沿十三大街西侧绿化带向北铺设,穿越陇海铁路、郑汴物流通道、郑开城际铁路、郑开大道至东京大道。在东京大道南侧向西分出支管向新区二水厂供水。输水管道继续沿十三大街西侧绿化带向北铺设,穿越东京大道、规划北环路至郑徐高铁南侧。该段输水线路长13.38km,其中,郑民高速与十三大街交叉口至开封第三水厂和祥符区水厂管道接口段管道长0.24km,管径为DN3200,管材采用PCCP管,管道设计流量10.0m3/s;开封第三水厂和祥符区水厂管道接口至陇海铁路南侧开封第二水厂支线接口处管道长5.97km,管径为DN2800,管材采用PCCP管,管道设计流量6.5m3/s。;陇海铁路至东京大道南侧新区二水厂支线接口处管道长5.63km,管径为DN2600,管材采用PCCP管,管道设计流量5.0m3/s。;东京大道至北环路段管道长1.53km,管径为DN2200,管材采用PCCP管,管道设计流量3.2m3/s;开封第三水厂和祥符区水厂管道预留接口长0.01km,管径为DN2400,管材采用钢管,管道设计流量3.5m3/s。 4)北环路段 输水管道起点为十三大街与北环路交叉口东北角,沿北环路北侧绿化廊道向东铺设,穿越五大街、四大街、三大街、金明大道至黄汴河。在黄汴河处向南分出支线向开封第三水厂供水,向北分出支线向柳池(调蓄池)供水。输水管道继续沿沿北环路北侧绿化廊道向东铺设,穿越开柳路至清水河。该段输水线路长16.63km,其中,十三大街与北环路交叉口至黄汴河段管道长12.10km,管径为DN2200,管材采用PCCP管,管道设计流量3.2m3/s;黄汴河至清水河段管道长4.53km,管径为DN1600,管材采用球墨铸铁管,管道设计流量1.8m3/s。 5)一水厂支线段 输水管道起点为规划北环路与清水河交叉口东北角,沿清水河向南铺设,穿越东京大道、新曹路、汴京大道至开封第一水厂。输水线路长6.10km,管径为DN1600,管材采用球墨铸铁管,管道设计流量1.8m3/s。 6)二水厂支线段 输水管道起点为十三大街段输水主管道陇海铁路南侧,管道沿陇海铁路南侧向东铺设,穿越第九大街、杏花营货站场、一大街、马家河至酒厂路,沿酒厂路向东铺设,穿越金明大道至三间房街,继续三间房街向东铺设至开封第二水厂;在一大街与陇海铁路交叉口处预留向新区一水厂预留口,预留管道管径为DN900。输水管道总长11.12km,其中,管道起点至预留口段输水线路长6.25km,管径为DN1400,管材为球墨铸铁管,管道设计流量1.5m3/s;预留口至马家河段输水线路长1.33km,管径为DN1200,管材为球墨铸铁管,管道设计流量1.0m3/s;马家河至二水厂段输水线路长3.53km,管径为DN1200,管材为JPCCP管,管道设计流量1.0m3/s。新区一水厂预留口,管径为DN900,长0.01km,管道设计流量0.5m3/s。 7)新区二水厂支线 输水管道起点为十三大街段输水主管道东京大道南侧,管道向西铺设至新区二水厂,输水线路长0.08km,管径为DN1600,管材为SP管,管道设计流量1.8m3/s。 8)三水厂支线段 输水管道起点为北环路段输水管线北环路与黄汴河交叉口处,管道沿黄汴河东侧向南铺设至复兴大道,穿越复兴大道至黄汴河西侧,沿黄汴河西侧向南铺设至西环路雨水泵站,穿越西环路至东京大道北侧绿化道,向西铺设至黄河大街后折向南,沿黄河大街道路下方向南铺设至开封第三水厂。输水线路长5.03km,管径为DN1400,管材采用JPCCP管,管道设计流量1.4m3/s。 1.1.1.2工程等级和建筑物级别a)工程等别和建筑物级别 根据《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17),本工程按二期工程建设规模进行确定工程等别和建筑物级别。工程供水流量为10.0m3/s ,年供水量2.0亿m3,考虑开封市南水北调水与黄河水互为备用,本工程工程等别确定为III等,根据各线路的规模将建筑物的级别进行划分,输水主管主要建筑物级别为2级,次要建筑物为3级;输水支管主要建筑物级别为3级,次要建筑物为4级。 根据《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17),III等工程,2级建筑物设计洪水标准为50年~100年,校核洪水标准为100年~200年;3级建筑物设计洪水标准为20年~30年,校核洪水标准为50年~100年。本工程考虑一般河道设计标准达不到100年一遇,输水支管对开封供水的重要性等综合考虑,本次设计输水管道主要建筑物洪水标准均按50年一遇设计,100年一遇校核。 1.1.1.3 地震动参数和基本烈度工程区位于豫皖地震构造区、华北平原地震带内,第四纪以来地震活动强度小,频度低。该区历史上最大地震震级为6级,为1820年许昌6级地震。根据“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中国地震动峰值加速度区划图1:400万)GB18306-2015”,基本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10g~0.15g,基本地震动加速度反应谱特征周期为0.40S,基本地震烈度Ⅶ度,设防烈度Ⅶ度。根据《水工建筑物抗震设计标准》(GB 51247-2018),本工程抗震设防类别为丙类。 1.1.1.4建筑物的耐久性根据《水利水电工程合理使用年限及耐久性设计规范》(SL654-2014),本工程合理使用年限为50年。本工程主要建筑物所处的环境类别为三类,混凝土最低强度等级不低于C25,最小水泥用量不小于300kg/m2。配置钢丝、钢绞线的预应力混凝土构件的混凝土最低强度等级不小于C40, 最小水泥用量不小于300kg/m2。 本区属暖温带大陆季风气候区,春季干旱多风,夏季炎热多雨,秋季湿润凉爽,冬季寒冷干燥。多年平均降水量640mm左右,年内降水分布不均,6~9月份降水量占全年的70%左右,年际变化幅度大,最大年降水量为最小年降水量的3倍以上,有冬春干旱夏秋易涝的特点,本区多年平均气温14℃,极端最低气温-16℃,极端最高气温43℃,夏季盛行东南风,冬季多偏北风,平均风速3m/s左右,最大风速20m/s左右,最大冻土深度27cm左右,全年无霜期217天。 (1)交通条件 1)本工程位于主要位于郑州市和开封市境内,沿线涉及郑州市航空港区、郑州管城区、中牟县开封市区。工程区内路网发达,交通便利,东西向主要公路有连霍高速G30、郑民高速S82、G310、郑开大道、郑汴物流通道等,南北向主要公路有G230、机西高速、G107、四港联动大道等,对外交通运输条件便利。 2)施工过程所需对外交通设施利用现有公共交通设施或自建对外交通设施。 3)本工程较大的部件主要是管材、阀件等,承包人根据运输对象重量选择运输方案。 (2)发包人不提供临时工程及临时设施。 详见郑开同城东部供水工程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地质报告”。 本章规定适用于本合同预应力钢筒混凝土管(PCCP)和球墨铸铁管输水管道的设计、制造、防腐、检测以及管道的装运、安装技术服务等。管材数量详见4材料需求一览表。 1.3 发包人提供的图纸 本合同发包人提供的图纸是指用于PCCP和球墨铸铁管管材的设计、制造的管道铺设工程的设计图纸及文件。 发包人应提供PCCP管和球墨铸铁管输水管线平面布置图、纵横断图、地质剖面图和平面图、与管道衔接建筑物布置图、管线地质报告、管道的工作压力、现场试验压力、外部荷载、管沟的回填方法等。发包人应在签署合同协议书后7天内提供给承包人。 (1) 承包人在收到发包人按上述第1.3.1条提供的图纸和文件后,应进行详细阅读和检查,若发现错误或表达不清楚时,应在收到图纸和文件后的7天内书面通知监造人。若监造人确认需要作出修改或补充时,应在接件后7天内将修改和补充后的图纸和文件提供给承包人。 (2) 监造人发出图纸后,需要对某些设计进行局部修改和补充时,应在该部位开始制造前的7天前及时签发设计修改图。 (3) 由于受其它不可预见因素的影响,发包人无法按预定计划提供施工图纸时,应由监造人与承包人共同研究临时措施,适当调整部分管道制造进度,其造成的工期延误不属于承包人违约。 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提供3份管道铺设工程设计图纸(包括设计修改图)。承包人可根据管道制造需要向发包人提出增加图纸的份数,并为此支付费用。发包人通过监造人发出的图纸均应盖有现场监造人的签章,无监造人签章的图纸,均为无效图纸。 1.4 承包人提交的图纸和文件 承包人应在签署协议书后14天内将承包人项目经理签署的承包人图纸和文件的提交计划,报送监造人审批,监造人应在收到该提交计划后7天内批复承包人。提交计划应说明图纸、文件名称和提交时间,图纸和文件提交计划的项目应包括(但不限于)本章第1.4.2条~第1.4.4条规定的各项提交件。承包人提交的关于PCCP管材的设计文件应在收到发包人图纸后14天内提交给监造人。 承包人应根据本合同规定的标准完成管线配管图设计,各种规格标准管道结构设计、配件、异形管结构设计、管芯混凝土配合比设计、保护层砂浆配合比设计、管道防腐设计等,设计参数应满足合同文件的技术要求。 承包人完成的设计文件,应报监造人,监造人收到该设计文件后14天内批复,发包人可委托相关设计单位、咨询单位对设计文件进行审查。发包人的审查并不免除承包人的责任。 承包人在生产前应根据本合同文件要求进行标准管、配件生产工艺设计、编制生产作业指导书、检验作业指导书,制定管芯混凝土、水泥砂浆保护层养护制度,并报监造人批准。 承包人在生产前应根据本合同文件原材料质量要求,编制详细的原材料检验计划、检验作业指导书,报监造人审批。 承包人提交的图纸和文件应按照批准的图纸和文件的提交计划提交。 承包人应在签订合同后的14天内,编制本工程管材的生产和供应总进度计划(包括网络图电子计算软件)报送监造人审批。监造人在收到总进度计划21天内批复承包人。经监造人批准的管材生产和供应总进度计划是控制本合同工程进度的依据。 承包人还应编制自开工之日起至型式试验止的进度计划,随上述生产和供应总进度一起报送监造人审批。监造人应在型式试验前7天内批复承包人。 承包人应制定应急供管预案,当计划生产线发生异常情况,以便采取应急措施,保证本合同供管要求,包括承包人从自己拥有的其它管材生产线生产满足本合同要求的管材,以及设计、制造、检验、运输、现场安装指导及增加的监造工作。 (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凡报监造人审批的图纸和文件,监造人应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各项图纸和文件后7天内批复承包人,逾期不批复,则视为已经监造人批准。其审批意见包括: ① 同意按此执行; ② 按修改意见执行; ③ 修改后重新递交; ④ 不予批准。 (2)凡标有“按修改意见执行”或“修改后重新递交”的图纸和文件,应由承包人在收到批复件后7天内作出相应修改,并重新提交监造人批复。所有修改都应在修改的图纸和文件上标明编号、日期以及说明修改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应在图纸的标题附近留有一块空白框供监造人批注及建立档案编目用。 (3) 凡合同规定须经监造人批准的图纸和文件,必须由承包人项目经理签署。 1.5 承包人提供的材料 本合同项目所需的全部材料由承包人负责采购。主要原材料生产厂家(钢材、水泥、钢筋、板材、防腐材料等)须经监造人报发包人批准。 承包人应按合同进度计划和发包人要求制订材料采购计划报送监造人审批。若制造过程中发生变更或需要修订合同进度时,则应相应调整材料的采购计划报送监造人审批。 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应按有关规程规范的规定进行检查和验收,材料验收的内容包括: (1) 查验证件:承包人应按供货合同的要求查验每批材料的发货单、计量单、装箱单、材料合格证书、化验单、图纸或其它有关证件,并应将这些证件的复印件提交监造人。 (2)抽样检验:承包人应会同监造人按有关规程规范的规定进行材料抽样检验,并将检验结果报送监造人。 监造人认为有必要时,可进行随机抽样检验。 (3)承包人应对每批材料是否合格作出鉴定,并将鉴定意见书提交监造人复查。 (4)材料验收:经鉴定合格的材料方能验收入库,承包人应派专人负责核对材料品名、规格、数量、包装以及封记的完整性,并作好记录。 经检查发现不合格材料,应禁止使用,并清除出厂。承包人使用了不合格材料,按违约处理。 1.6 进度计划的实施 承包人在每年管材生产前的14天前向监造人报送年度计划,其内容和要求包括: (1) 按合同计划要求,列出计划完成的年工程数量、材料用量和劳动力安排。 (2) 列出该年生产所需的机具、设备、材料的数量和需要采购的计划。 (3) 列出该年生产的各项目的试验检验和验收计划,并说明工程试验和验收应完成的各项准备工作。 承包人应在每月底要按批准的格式向监造人报送下月进度计划,其内容和要求包括: (1)按合同计划要求,列出计划完成的月工程数量、材料用量和劳动力安排。 (2)列出该月施工所需的机具、设备、材料的数量和需要采购的计划。 (1)承包人应在每月底按批准的格式,向监造人提交月进度实施报告,其内容包括: ① 月完成工程量和累计完成工程量; ② 材料实际进货、消耗和库存量; ③ 生产设备的投运数量和运行状况; ④ 劳动力数量(本月及预计未来三个月劳动力的数量); ⑤ 当前影响施工进度计划的因素和采取的改进措施; ⑥ 进度计划调整及其说明; ⑦ 质量事故和质量缺陷纪录,以及处理结果; ⑧ 安全事故以及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 (2)月进度报告应附有一组充分显示生产面貌与实际进度相对应的定点摄影照片。 1 进度会议 (1) 监造人应在每月定期召开月进度会议,检查承包人的合同进度计划执行情况和工程质量状况,协调解决生产中发生的工程变更、质量缺陷处理、支付结算等问题以及与其他承包人的相互干扰和矛盾。月进度会议的具体时间安排由监造人在承包人协商确定。 (2) 承包人应在月进度会议上按规定的格式提交月进度报表,进度报表的内容包括: ① 上月之前合同进度计划要求和实际完成的累计工程量统计; ② 本月实际完成工程量统计; ③ 下月计划完成的工程量; ④ 工程质量情况; ⑤ 要求监造人协调解决的主要问题。 2 联络会议 (1) 发包人、工程设计代表、监造人、承包人和发包人委托的其他相关承包人根据工程建设需要召开联络会议,讨论制造与安装的协调及一切与之有关的问题,任何导致制造与安装失调的问题都要在联络会议上讨论。联络会议由发包人负责召集并确定会议的时间和地点。 如果任何重要的问题需要研究和讨论,经有关方面协商可以举行追加的联络会议并确定会议的时间和地点。 (2) 每次联络会议应签署会议纪要。 在工程实施过程中,不论何种原因引起的工期延误,承包人均应及时作出调整,并在月进度报告中提出调整后的进度计划及其说明。修订的进度计划报送监造人审批。 承包人的供管计划应与发包人的管材安装计划相匹配,该计划应根据安装计划在监造人指示下进行调整。承包人的供管计划(包括由于其他承包人未能满足供应计划的要求,发包人可能要求本承包人供应的额外管道)应按调整后的计划执行,对于调整的管道应在监造人发出调整指令14天内开始供应。 如果承包人实际提供的管道数量不能满足监造人批准的供管计划,且不足部分的总量累计超过其后三个月管道供应数量的15%,或者根据实际生产情况判断,承包人已无力按双方确定的供管计划和数量提供管道,以至于影响到发包人总的工期目标,发包人有权将本合同项下的部分管道供应交由其它承包人完成。 1.7 产品质量的检查和检验 (1)承包人应建立完善质量管理体制,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质量检查职责。承包人应赋予质检人员对管材生产过程中使用的材料和生产工艺过程进行全面质量检查和随机抽样检验的权力。当发现质量不合格时,承包人质检人员应及时纠正。 (2)承包人应详细作好质量检查记录,编写质量检查报表,承包人应定期向监造人提交质量自检报告。 (1)监造人有权对管材生产全过程及其任何一项工艺、材料和工程设备和承包人的质量管理体制的完善性进行检查和检验。 (2)监造人检验各种原材料的性能指标和检查管材质量时,有权要求承包人按合同规定的数量,提供试验用的材料样品和在现场获取试件,承包人还应按监造人指示为质量检查进行需补充的试验检验工作。 (3)监造人为检查管材产品质量而向承包人提出要求时,承包人应提供测试和试验设备,并协助监造人进行测试和试验工作。 (4)监造人为检查、检验管材产品质量和生产设备质量的需要,可要求承包人提供材料质量证明书和设备出厂合格证、材料试验和设备检测成果、生产记录、质量自检报表等作为管材产品验收的依据。 1.8 制造与安装的协调 承包人应按计划完成各项工程的制造项目,及时发货到本合同指定的交货地点,以满足安装工程按计划进行。同时应避免超计划生产管材,以免造成存放和保管困难。 由于安装计划的变动,需要提前交货时,由监造人协调,承包人应在承诺的最大月供管能力的范围内予以满足。 承包人预计按进度计划完成有困难时,应通过监造人协调。如发包人同意延期,可不按违约处理。反之,延期交货按违约处理。 1.9 安装与调试服务 在安装、试运行期间,承包人应派技术人员及熟练工人到现场协助指导安装和调试的技术服务。派出人员的数量应能满足现场需要。其职责是: (1)对产品的制造质量负责。在安装和试运行如发现属制造质量的问题,承包人有责任进行处理。 (2)指导安装,对违反制造图纸和规范规定的安装工艺和方法进行监督。 (3)按施工技术要求和有关规程的规定,指导试验和运转。 管材安装中,如发现因制造、场外运输或装卸过程中造成管材损坏,承包人有义务派人赴现场协助处理。 在管材安装以后正式运行以前,承包人应参加由发包人组织的设备试运转,并递交管材出厂与在安装现场交货时的验收报告。 在试运转过程中,如果出现管材制造方面的质量问题,且发包人提出要求时,承包人有义务派熟练技工或技术人员帮助解决。 现场试验的有关要求应按本合同有关条款及规范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验收移交给发包人后,承包人应保证管材在保质期内运行正常。如属于制造问题而影响其使用效果,承包人应及时派员维修。 1.10 计量 (1)对于本合同中按单价或总价进行计量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其计量的范围和方法均应符合本合同条件的规定,承包人应提供所需计量设备和用具,并保证计量设备和用具符合国家度量衡标准的精度要求。 (2)列入工程量清单项目的工作将根据监造人核实的工程量或按监造人的现场指示在相关项目中计量。其它不能在工程量清单中以单独项目计量的部分工作,发包人认为承包人已经将其计入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关项目中。 (1)本合同管材按铺装完成后的有效长度计量,以米(m)为单位;弯头、合拢管、排气三通、泄水三通等配件按重量计量,以吨(t)为单位,防腐不计入管件重量;承包人提供的橡胶圈包括正常安装需要量和安装损耗量,胶圈不单独计量,计入相应管材及配件单价中;侵蚀性环境下管材的防腐工作不单独计量,防腐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应分摊计入管材及配件的单价中。 (2)凡超出施工图纸和本发包人要求规定的计量范围以外的标准管、异形管及配件等均不予计量 (3)承包人应按发包人要求规定的计量方法计算所有可支付项目的相应工程量,并按商定的格式报监造人核实,承包人并应按监造人的要求提交其它有关详细材料,工程量计算书经监造人签认后,列入承包人的每月工程量报表。 (4)除合同另有约定,以施工安装现场接收的合格管道的数量作为计量依据,经监造人认定拒收的管道不予计量。 1.11 支付 (1)本合同中总价项目或单价项目,其支付包括了与该项目有关的所有工作的费用。发包人对《工程量清单》中全部项目的支付,是对承包人完成本合同工程全部工作的支付。承包人应将完成本合同要求的全部工作所需的费用,计入或分摊计入《工程量清单》各项目单价或总价中,发包人不接受招标文件中未包含的单价或价格项目的任何支付要求。 (2)对单价项目的最终支付,依据由监造人核实的工程量乘相应的项目单价进行支付。 按照合同的约定进行支付。 下列任何情况之一的拒收产品不予支付 (1)监造人未签收的产品; (2)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产品; (3)被拒绝产品的装载、运输和处理所发生的费用。 1.12 技术标准和规程规范 (1)除招标文件另有约定外,承包人所用的材料、设备、施工工艺和工程质量的检验和验收应符合招标文件中引用的技术标准和规程规范规定的技术要求。 (2)当招标文件的内容与所引用的标准和规程规范的规定有矛盾时,应以招标文件的约定或监造工程师的指示为准。 (3)招标文件中有关工程等级、防洪标准和工程安全鉴定标准等涉及工程安全的规定,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行业的标准,遇有矛盾时应由监造工程师按国家和行业标准的规定进行修正。 (4)招标文件中引用的标准和规程规范在本合同出版时均为有效,所有标准和规程规范都会被修订,经监造工程师同意,应执行其最新版本。 (5)如果承包人拟引用本合同指明引用的标准和规程规范之外的国家级标准和规范,或者其它的行业的标准和规范,承包人应以书面形式充分说明规定标准和替代标准之间的区别,如果能够充分说明替代标准和规范与所规定的标准和规范具有相同或更高的效能时,那么经监造工程师审查和书面许可后,此类标准和规范将被接受。但在监造工程师确定由此引起的偏离不能在实质上保证具有相同效能的情况下,承包人应遵守合同文件规定的标准和规范。 2.1 一般规定 本章规定适用于本合同预应力钢筒混凝土管(PCCP/JPCCP)输水管道的设计、制造、防腐、检测以及管道的装运、安装技术服务等,包括本条款第一章第1.2节所列内容。 2.1.2.1 说明 1) PCCP管材设计、生产和检验应遵守中国国家标准《预应力钢筒混凝土管》GB/T 19685-2017及GB50332标准和CECS140:2002标准,中国标准没有规定的内容执行ANSI/AWWA标准和ASTM标准的规定。 2) 当规定的参考标准与合同文件相矛盾时,应遵守合同文件的规定。承包人应在开工前向监造人提出澄清要求。 3)遵守国家和行业标准的强制性规定 技术条款中涉及工程安全的施工安装技术要求及其验收标准,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行业标准中的强制性规定。遇有矛盾时,应由监造人按国家和行业标准的强制性规定进行修正。 4)引用标准和规程规范以最新版本为准 引用的技术标准及规范,在执行过程中如有新版本颁发及代替时,应用时执行国家和各行业最新出版的版本。 5) 除合同另有说明外,本合同均应采用本技术条款中给出的相关标准和规范,执行相关标准和规范的最新版本或修订版本,应报监造人批准。 6)本合同提出的PCCP管包含埋管及顶管。 2.1.2.2 引用标准 《预应力钢筒混凝土管设计标准》ANSI/AWWA C304 《预应力钢筒混凝土压力管》ANSI/AWWA C301 《混凝土压力管》AWWA M9 《钢管设计和安装指南》AWWA M11 《预应力钢筒混凝土管》GB/T19685 《水利水电工程压力钢管制造安装及验收规范》DL/T5017 《预应力混凝土用钢丝》GB/T5223 《预应力混凝土管用冷拔钢丝的标准》ASTM A648 《碳素结构钢和低合金结构钢 热轧薄钢板及钢带》GB 912 《优质碳素结构钢》GB/T699 《碳素结构钢》GB/T700 《钢制管法兰》GB/T9119~GB/T9124 《法兰连接金属阀门结构长度》GB12221 《钢筋混凝土用钢筋焊接网》GB/T 1499.3 《碳素结构钢和低合金结构钢 热轧厚钢板及钢带》GB 3274 《金属线材扭转试验方法》GB/T228 《钢材力学及工艺性能试验取样规定》GB2975 《埋弧焊接缝坡口的基本型式与尺寸》GB986 《气焊、手工电弧焊及气体保护焊焊缝坡口的基本型式与尺寸》GB985 《焊接接头机械性能试验取样方法》GB/T 2649 《焊接接头拉伸试验方法》GB/T 2651 《焊接及熔敷金属拉伸试验方法》GB/T 2652 《钢制管道对接环焊缝超声波探伤和检测结果的分级》GB/T15830 《钢焊缝手工超声波探伤方法和探伤结果分级》GB11345 《钢熔化焊对接接头射线照相和质量分析》GB/T3323 《水工金属结构防腐蚀规范》SL105 《涂装前钢材表面锈蚀等级和除锈等级》GB8923 《钢结构、管道涂装技术规程》YB/T9256 《埋地钢质管道环氧煤沥青防腐层技术标准》SY/T0447 《水工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SL191 《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GB 1499 《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GB 175 《抗硫酸盐硅酸盐水泥》GB 748 《混凝土外加剂》GB 8076 《建筑用砂》GB/T 14684 《建筑用卵石、碎石》GB/T 14685 《水工混凝土砂石骨料试验规程》DL/T5151 《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J 55 《混凝土管、人孔或瓷管的标准试验方法》ASTM C497 《混凝土输水管试验方法》GB/T 15345 《输水钢管水泥砂浆保护衬砌和涂层AWWA标准(4in及更大尺寸)(用于车间制作)》ANSI/AWWA C205 《4in及更大直径输水管材的水泥砂浆现场衬砌标准》ANSI/AWWA C602 《预应力与自应力钢筋混凝土管用胶圈》JC/T748 《预应力与自应力钢筋混凝土管用胶圈试验方法》JC/T749 《硫化橡胶和热塑性橡胶拉伸性能的测定》GB/T528 《硫化橡胶邵尔A硬度试验方法》GB/T531 《硫化橡胶耐液体试验方法》GB/T1690 《硫化橡胶热空气老化试验方法》GB3512 《硫化橡胶低温脆性单试样法》GB/T1682 《模压、压出和压延实心橡胶制品的尺寸公差》GB/T3672 《硫化橡胶热塑性橡胶常温、高温和低温下压缩永久变形测定》 GB/T7759 《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68 1.7.1 范围 包括承包人的质量保证和控制以及现场服务和报告。 1.7.2 质量保证体系 (1)质量保证 承包人应建立健全规范化的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制定并执行质量计划和质量保证措施,承包人的质量保证模式应在其投标文件中陈述。 (2)质量管理和质量体系要素 承包人应建立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QA/QC)计划,包括最新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的监测程序、测试设备和合格的人员。 (3)监造人对运行的评估 监造人有权对承包人的质量保证体系运行的有效性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价,并要求改进。 1.7.3 采购质量控制 (1)承包人应制定采购管理制度,并根据工程进度进行采购。承包人应直接向生产厂家采购水泥、钢材和其它原材料,并应附有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及相应理化指标文件。 (2)承包人应事先对材料供应商进行评价,证实其有能力供应满足本规范的产品,并能按计划供货。 (3)承包人应对其采购的货物进行检查,不合格的货物不应进入承包人的现场储存仓库。 (4)承包人应提供机会和协助使监造人能在任何时间参加或单独进行对货物采购的验证。监造人的验证不免除承包人提供合格货物的责任。 (5)承包人的主要生产设备在投入使用前,应在监造人的见证下进行调试检验;生产、检验用的所有仪器、仪表、试验设备等应由当地的法定计量检测部门进行率定,并在有效期内使用。 (6)承包人的原材料在正式使用前应由监造人批准,监造人有权送交其它有检验资质的材料实验室进行检验验证。 1.7.4 制造质量控制 (1)承包人应结合本合同的PCCP生产制定详细的生产作业指导书、检验作业指导书。 (2)承包人应根据工序生产配备足够的质检员,进行各工序产品的检验,不合格产品不能进入下一道工序。 (3)承包人应为监造人的抽检提供条件和必要的劳务。 1.8.1 范围 包括测试实验室工作和与其有关的承包人的责任。 1.8.2 承包人的实验室 承包人应自备实验室,以完成技术规范规定的(或承包人认为必要的)检查和测试工作。 (1)设施 实验室应根据监造人批准的要求,除配备满足采集、处理和测试样品要求的常规试验设备外,还应具备钢丝扭转试验设备、砂浆保护层吸水率试验设备以及具有接头密封试验、三点法荷载试验和内水压试验等设备。 这些设备应能对各种钢材和混凝土等本技术规定的和规范中作为设计基础资料必须进行的所有测试项目进行测试,且可为所有原材料进行单独测试。 所有实验设备应按中国法律法规规定由技术质量监督部门检验合格,在规定的周期内使用。仪器、设备应按规定标识,检验合格证明报监造人检查批准后才能使用。 (2)提交 承包人应将实验室用于测试的所有仪器和设备的清单,包括名称、型号、生产厂家、制造日期、出厂编号、灵敏度、量程、用途及现状等提交监造人。 (3)人员素质及管理 管理人员和实验人员应有相应的资质和5年以上的类似工作经验,能熟练地进行实验项目操作。 实验室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国籍、学历、职称、专业工作年限、专业特长、资质证明等基本资料应提交监造人审查批准。合同期内,如果根据监造人的意见,某一职员不胜任,或谎报资质,则承包人应按监造人的意见予以辞退或更换。 1.8.3 实验室资质 PCCP管厂配合生产的实验室应通过国家计量认证,并具有企业二级以上(含二级)实验室资质或相当于企业二级以上(含二级)实验室的资源配置。 1.8.4 承包人的责任 (1)承包人应按监造人的要求,提供测试和检查结果复印件。监造人可以不受阻碍地进出该实验室。承包人应为监造人抽查实验提供条件,并在其实验室内设有专供监造人使用的办公室。 (2)对于监造人要求检查、测试和取样的作业,应在该计划实施前2个工作日通知监造人。 (3)按监造人指示进行重新测试。必要时,监造人可使用承包人实验室的设施和材料重新测试,监造人也可委托第三方重新测试。 (4)对承包人无法承担的某些特殊试验检测项目,承包人可委托有相应资格、并经过认证的第三方实验室进行测试,但须报监造人批准。 承包人应为驻厂监造人提供足够的办公室、生活用房及相应的设施。 1.16.1 范围 包括记录文件和样本的保存和提交。 1.16.2 文件和样本的保存 (1)在现场办公室保存记录文件和样本。提供文件夹、格状文件分类架以及安全的储存处来放置记录文件和样本。 (2)以整齐、较大的印刷体为每份文件标上“工程记录”标记。 (3)保存记录文件于清洁、干燥且字迹清楚的状态,勿将记录文件用于施工目的。 (4)保存记录文件和样本以备监造人随时检查之用。 1.16.3 记录 随着供管进程,同步记录资料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在生产厂应完整记录和保留用于本合同项下所采用PCCP的原材料检验、生产过程检验的所有记录文件(包括原材料检验报告、工序检验报告、缺陷处理记录、成品管检验报告等详细资料),并完整填写质量追溯表;在管道储存区还应有管材到货、检验、交接、质量状况记录等文件。包括: 详细配管图、管道生产供应进度计划及有关变更; 合同中未说明的细节; 与车间图和修改有关的参考标准。 (2)记录文件的格式应由监造人批准。 1.16.4 提交 合同结束时,将记录文件提交监造人,除原始资料外,还应提供必要的电子文档。
2.2 PCCP管厂及相关设备 包括承包人用于为本合同服务的PCCP厂的生产能力、主要设备的性能指标和要求,及其它为满足本合同要求的工作。 承包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7天内向监造人提交以下报告供核查。 1、PCCP管厂的生产能力的报告 承包人应就满足本合同要求的PCCP管厂的生产能力提交详细的报告,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 管厂每条生产线的日产、月产、年产量。 (2) 管厂的生产面积和存储面积、用电计划与供电方案、用水量与供水方案。 (3) 生产设备配备;与防腐相关的配合措施。 (4) 管厂的人员组织机构(包括人员的资格和工作经历)。 (5) 质量保证和根据本工程特点,提出提高管材质量、延长使用寿命的合理化建议。 (6) 生产进度安排和保证进度计划实施的措施。 2、PCCP厂设备的报告 承包人应就满足本合同要求的PCCP厂的设备提供详细的报告,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 主要设备的数量、性能指标。主要设备包括但不限于: 钢筒加工设备; 承插口钢圈加工设备; 混凝土管芯模具及浇筑设备; 立式缠丝机; 喷浆机; 管道翻转设备; 起重设备; 试验设备(包括成品管试验设备); 管道防腐层制作生产设备; 运输设备。 (2) 设备的生产能力(满足本合同PCCP规格、标准的班、日、月及年生产能力)。 (3) 设备的新旧程度。 (4) 质量保证措施。 (5) 设备维护检修制度等。 2.2.3.1 PCCP管厂 承包人的PCCP管厂应有能力生产本合同要求的PCCP管道,包括工作内压、外荷载土压力、临时堆土压力、汽车活荷载等。生产的PCCP管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工作内压下不同外压等级的埋地铺设的PCCP。 (2) 工作内压下不同外压等级的异型管及配件。 2.2.3.2 相关设备 承包人的PCCP管厂的主要设备应满足本技术规范的要求。主要设备及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 钢筒生产设备 包括钢板切割机、钢板清边机、平板机、卷筒设备、接缝焊机、试验水压设备等用于螺旋焊或拼板焊的钢筒制作设备。 钢筒生产设备应保证钢筒的几何尺寸、表面平整度和焊接质量达到规范及设计要求,并保证每一个钢筒的水密性达到规范的要求。 (2) 承插口钢圈加工设备 包括钢圈三辊轧圆机、承口环轧边机、钢圈焊接设备、胀圆设备等。 承插口钢圈加工设备生产出的承插口钢圈应符合规范规定的圆度和直径公差的要求,焊接质量应符合规范的要求。 如只承担本工程管道生产的一部分时,承插口钢圈的尺寸、公差应同其它承包人生产的管道承插口钢圈具有相同的尺寸和公差。 (3) 管芯成型及养护设备 包括高质量的模具、配套的振动设备、管芯吊运设备、混凝土拌和及浇筑设备、管芯蒸汽养护设施等。 本工序的设备应满足PCCP管芯生产的质量要求,保证管芯混凝土的配合比、强度符合规范的要求,混凝土厚度应均匀,钢筒嵌埋位置准确,混凝土表面应光滑无麻面错台。混凝土养护设施应保证其升温降温速率、最高温度及持续时间符合ANSI/AWWAC301标准的要求,并不低于中国预制混凝土蒸汽养护标准要求。 (4) 缠丝、喷浆设备 包括立式缠丝机、钢丝锚固夹具、钢丝绑扎器、立式缠丝机承接器、异型模具管缠丝承接器、喷浆机、异型管喷浆承接器等。 立式缠丝机、喷浆机及其辅助设备应满足 ASNI/AWWAC301的要求。缠丝应均匀,锚固牢靠,绑扎接头能承受的拉力不小于钢丝的最小极限抗拉强度:单节PCCP管的每层钢丝接头数量不应多于2个,且接头位置不得处于距管端部300mm范围内。喷浆厚度应均匀,砂浆强度、吸水率及最小厚度应符合规范的要求。如设计需要采用双层缠丝,则承包人的设备应具有满足双层缠丝、多层缠丝保护层刮平、多次喷浆和养护工艺要求的能力。 (5) 管道外防腐层制作生产设备 包括高压无气喷涂机、增压泵等。管道外防腐层制作生产设备应满足防腐层喷涂厚度均匀、无针孔、无漏点、无流坠,其涂层厚度及粘结力等应符合设计及相应规范要求。 (6) 其他设备 包括成品管吊运设备、成品管翻转设备等。成品管的吊运和翻转应保证管道的安全,防止管道发生应力集中、局部变形等破坏。无论何种场合,管道改变体位(由立位变为卧位,或与之相反)必须使用管道翻转设备。 (7) 模具 承包人的制管模具必须有足够的强度、刚度,能够有效传递激振力而不变形。模具之间的合缝要平整严密。制成的混凝土管芯内壁应平整光滑。应使管道圆度和承插口环对中精度符合规范要求。 2.3 PCCP制管材料 (1)包括对制造PCCP的材料,包括水泥、水、砂、粗细骨料、混凝土外加剂、钢材、承插口胶圈和外防腐材料的要求。 (2)制管材料 除非经本技术规范修正,所有制管材料应满足标准GB/T19685中的要求。 承包人在采购制管材料前,应提交详细的材料采购计划和材料供应商资质,包括拟采购材料近期的检验报告,报监造人批准。 监造人有权对承包人的原材料取样、试验过程进行监督,并可根据原材料采购、检验情况,不定期对原材料进行抽样检查。 1 水泥要求 水泥应选用“具有日产2000吨及以上新型干法生产线的国家大型水泥生产企业的产品”,并报发包人批准。 用于管芯混凝土及PCCP和配件(含钢管)保护层砂浆的水泥应为由大型回转窑生产的强度等级不低于42.5MPa,满足中国标准GB175、GB748的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或抗硫酸盐水泥。水泥碱含量应小于0.6%,C3A(3CaO·Al2O3)含量小于8%。用于PCCP管芯和砂浆保护层生产的水泥应为同一种水泥。 2 水泥的采购 (1)采购用于制造PCCP的水泥应符合本节2.3.1.1的要求。 (2)水泥的供货可采用袋装水泥或散装水泥。 水泥的包装、运输、存储必须满足GB175、GB748要求。 袋装水泥供货时,水泥应装在未经水、油或其它任何物质污染的牢固无损的袋子里运输。每袋水泥均应标明生产厂家、水泥型号、鉴定号或检验号和水泥的合格证号、装袋日期。如果水泥袋开裂或损坏,则水泥不得重新再装回袋中。 散装水泥供货时,其容器必须完全封闭,容器上的所有开孔都应在装满水泥后密封好。监造人有权要求承包人在运输、中转或交货地点拆封进行检验。现场存料罐应每月倒空一次。散装水泥不得重新装袋后使用。 3 水泥的存储 (1)水泥的包装、运输、存储必须满足GB175、GB748要求。所有的水泥必须存储在专用的仓库或储灌中,防止变质。袋装水泥存放应垫高地板,室内应通风,以免受潮结块。 (2)储存时间超过三个月的袋装水泥和超过六个月的散装水泥使用前应重新检验其实际强度,并经监造人批准后方可使用。监造人有权要求承包人在运输、中转或交货地点拆封进行检验。当水泥发生结块时应禁止使用并立即从制管现场清除。 4 水泥取样和检验 每个出厂批号和每批到货不超过400吨水泥(不足400吨按400吨计),无论是散装水泥还是袋装水泥,至少应采集一次样品进行有关标准规定的包括水泥强度、初凝和终凝时间、体积安定性等指标在内的检验。取样和检验规定按《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DL/T5144)执行。检验结果应按要求提交监造人。 除上述外,监造人如果认为有必要,可指示承包人从现场或存放处的散装水泥(或袋装水泥)中进行取样并由承包人进行试验或送第三方检验。 包括制造PCCP的骨料的选择标准和检验。 骨料应根据优质、经济的原则进行选择。选用的粗、细骨料应符合中国标准GB/T14684《建筑用砂》、GB/T14685《建筑用卵石、碎石》和本技术规范的要求。 承包人应在其骨料供货之前至少7天,向监造人提交一份骨料供应计划。该计划应说明合同期内每月的骨料需用量。 堆存骨料的场地应进行硬化,并应分仓堆放。堆料场应设有坡度,并做好排水沟,防止地面积水。 (1)细骨料 ① 混凝土和砂浆所用的细骨料应采用质地坚硬、清洁、级配良好的天然砂或人工砂。用于管芯混凝土的砂料细度模数宜在3.0~2.3的范围内,用于保护层砂浆的砂料细度模数宜在2.2~1.6的范围内,其质量技术要求除符合GB/T14684《建筑用砂》规范规定外,其比重不得小于2.6,天然砂含泥量不得大于2%,人工砂石粉含量不得大于1%,且不得有泥块,禁止使用海砂。 ② 按500吨一次(不足500吨按500吨计)取样进行颗粒级配、泥含量、粘土块含量、云母含量、细度模数常规项目检验;坚固性、比重、氯化物含量、硫化物及硫酸盐含量等项目检验应每3个月一次或改变细骨料来源时进行;细骨料的筛分必须每周试验一次,碱活性检验仅在改变细骨料来源时进行。 (2)粗骨料 ① 混凝土用的粗骨料应采用质地坚硬、清洁、级配良好的人工碎石或卵石。其针片状颗粒含量、超逊径含量等质量技术要求应符合GB/T14685《建筑用卵石、碎石》中Ⅱ类碎石的规定,其比重不得小于2.6,含泥量不得大于0.5%,粗骨料采用连续级配,最大粒径不超过30mm,且不得大于混凝土层厚度的2/5。 ② 按500吨一次(不足500吨按500吨计)取样进行颗粒级配、泥含量、粘土块含量、超逊径含量、针片状含量的常规项目检验;坚固性、比重、氯化物含量、硫化物及硫酸盐含量等项目检验应每3个月一次或改变粗骨料来源时进行;碱活性检验仅在改变粗骨料来源时进行。 (3)骨料中含有活性材料 用于砂浆保护层的细骨料应采用非碱活性骨料;用于管芯混凝土的骨料宜采用非碱活性骨料。如使用具有潜在碱活性的骨料,必须经过专门试验和论证,且此时每立方米混凝土中碱含量不得大于2.5kg。混凝土中的碱含量按《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DL/T5144 附录B计算。粗、细骨料的检验结果应提交监造人,并采取相应的抑制措施。 用于管芯混凝土、PCCP和配件(含钢管)保护层的水泥砂浆生产和养护的用水,除应满足《混凝土拌和用水标准》JGJ63的规定外,并要求其PH值大于6.5,氯离子含量小于350mg/L,硫酸根离子含量小于600mg/L。 拌和用水所含物质不应影响混凝土的和易性和强度增长,以及引起混凝土和钢筋的腐蚀。 制管混凝土用掺合料,如粉煤灰、磨细矿渣等,应符合相关规范的要求。且使用前应根据本工程的具体要求进行专门的试验。 管芯混凝土和保护层水泥砂浆中所用的减水剂应符合GB8076《混凝土外加剂》标准中的相关规定,并且采用无碱或低碱型。且生产所选用的外加剂不得造成混凝土、砂浆混合物中水溶性氯离子含量超过水泥重量的0.06%。 脱模用脱模剂应选用对饮用水无污染,且方便生产的液体模剂。 1 说明 钢材应选用“具有先进生产工艺和装备,年产200万吨及以上的国家大型钢铁生产企业的产品”,并报发包人批准。 包括制造PCCP管道的预应力钢丝、薄钢板、厚钢板及承插口环钢材的质量要求和材料检验。承包人采用的钢材必须在国内大型钢厂采购,应具有《产品合格证》和《出厂质量证明书》,不同批次的钢材也应具备不同日期的《产品合格证》和《出厂质量证明书》。承包人应提交《产品合格证》和《出厂质量证明书》。 2 预应力钢丝 (1) 要求 缠绕于管芯的预应力钢丝应采用GB/T5223中抗拉强度标准值1570MPa或1470MPa级的冷拉钢丝产品,并应满足该标准规定的全部力学性能。 钢丝直径宜采用5~7mm。扭转试验标距210mm长的钢丝扭转圈数不得少于8圈。 钢丝在拔制过程中,钢丝表面任何点温度不应超过182℃。 预应力钢丝应满足氢脆性灵敏度试验要求。 (2) 预应力钢丝的采购和批准 承包人应对预应力钢丝制造商的资格进行审查。根据采购合同所提供的任何钢丝,在开始生产之前,承包人应向监造人提交以下资料: ① 预应力钢丝制造商的名称及地址; ② 钢丝制造商采用的质量控制措施的说明; ③ 为符合钢丝表面温度和ASTM A648关于每炉钢化学分析、每盘成品钢丝取试样进行力学试验的要求,钢丝制造商所采用方法的详细说明; ④ 提供制造本合同需要的钢丝的大约日期; ⑤ 承包人按照本合同对钢丝制造商为生产合格钢丝所采取的措施进行的评估; ⑥ 监造人应在接到承包人拟用的钢丝制造商的资格报告之后14天内做出答复。 ⑦ 在制造本工程的管材之前,承包人应提交拟采购钢丝的氢脆性灵敏度检验报告和每批钢丝的抗拉、断裂、断面收缩率和扭转等全部力学试验报告及所属炉号的钢化学成分报告;监造人应在初次接到承包人的上述报告之后14天内做出是否批准的答复。 ⑧ 在此后的管材生产过程中,承包人仍应提交每批钢丝的抗拉、抗裂、断面收缩率和扭转等力学试验及所属炉号的化学分析报告,以供监造人批准。 (3) 预应力钢丝氢脆性灵敏度检验的方法、程序如下: ① 目的和对样品的要求 氢脆性灵敏度试验用来测定浸没在恒定温度下硫氰酸铵(NH4SCN1)溶液中、并承受持续拉力作用的样品断裂时间。 试验通过抽取预应力钢丝的样品进行。承包人应通过试验对每一位备选的钢丝供应商检测其提供的一组已通过资格预审的样品(同时还应进行这些样品的抗拉、拉扭、断裂试验)。资格预审试验应在管道制造之前对每一钢丝的不同货源分别进行。样品钢丝应是使用同一钢筋来源按照相同的生产工序生产、规格和等级相同的至少10盘钢丝,并来自于三个炉号,且每个炉号不少于3盘。 ② 试验设备 试验设备包括一个安装测力计的液压加载系统,一台精度至少为0.1小时并能够在样品断裂时自动停止的计时器和盛硫氰酸铵(NH4SCN1)溶液的容器。容器试槽为圆柱形且其材料不应与硫氰酸铵起化学反应。 试槽的最小内径Di应能使每100mm2表面积钢丝样品浸没在至少5ml的溶液中。最小内径可由下式计算: Di≥ [ ( 200+d ) ´d ] 0.5 式中:d为钢丝直径,单位为mm。 试验槽应有足够的长度,以使处于溶液中的钢丝至少有150mm的试验长度。试验槽最好为封闭式。 应保证在整个试验期内钢丝被溶液浸没。如果承包人更换槽中溶液,则这种更换至少应每24小时进行2次且应一直进行直至结束。 ③ 样品处理 试验样品应从代表该批钢丝的每5盘或更多盘钢丝中每盘取1圈,共取最少10段。每圈应标明其炉号和盘号,以便识别。每炉钢丝均应有出厂合格证,证明样品的化学组成,应包括:碳(C)、锰(Mn)、硅(Si)、磷(P)、硫(S),并应分析游离氢的浓度,以便在进行氢脆性灵敏度试验前确定氢的初始含量。 切取一段长度合适的钢丝,将样品用柔软的布擦净,放入丙酮或三氯乙烯中去除油脂,再置于空气中晾干。在钢丝通过试槽处,为了防止缝隙腐蚀破坏,应在这些部位涂漆或采取类似方法加以保护。涂有漆层时,涂层应延伸到试槽中至少25mm。 ④ 溶液 溶液按每800ml蒸馏水或软化水溶解200g分析纯级(99.0%)硫氰酸铵(NH4SCN1)配置。 ⑤ 试验步骤 a钢丝试样应放入硫氰酸铵溶液槽中,并将槽密封就位。然后将槽与钢丝试样装置放在拉力设备上。 b对试件施加荷载直到拉力达到强度值的70%时为止。在试验过程中加载误差应保持在±2.0%以内。 c加载完成后,向槽内注入预热到50℃±1℃硫氰酸铵溶液。该步骤应在一分钟内完成、且完成后应将计时钟置于零点以示试验开始。在整个试验过程中,试液的温度应保持50±1℃。并应以适宜的时间间隔检查和调整施加于试件的荷载,以确保其在规定的范围内,同时记录检查和调整拉力的时间。 d当钢丝断裂或试验时间达到150小时时试验结束,记录钢丝试样断裂时间。断裂发生在试验长度以外时试验无效。 ⑥ 试验报告 编制氢脆性灵敏度试验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试验钢丝:产地、制造商,级别、直径、炉号,机械性能,化学成分。 试验条件:开放或封闭式槽,是否为新溶液及更换频度,试验样品的实际长度,与规定试验程序的偏差,试验依据的标准及操作规程的复印件。 试验结论:断裂类型和每个样品上是否有点状腐蚀和裂缝的描述,样品断裂处的位置,每个试件的断裂时间列表、平静断裂时间和其标准差,综合评价。 ⑦ 合格性判断 a 如果一组10个样品断裂时间均大于75小时,则这批样品视为合格。 b 如果一组10个样品中有1件试样的断裂时间小于75小时,允许在同一圈钢丝中抽取一个样品再次试验。如果再次试验的试样破坏时间仍小于75小时,那么这一炉号的钢丝应被视为不合格。这时需从第四个炉号的钢丝中取试样进行试验。同时,须保留不合格炉号的试样,以便进一步从金相学方面分析其短时间断裂的原因。 c 如果再次试验的样品破坏时间大于75小时,则该样品的断裂时间可用来代替原来不合格的那一个的数据,且可以此完成试验报告。 (4)预应力钢丝的其它检测 ① 承包人有责任要求钢丝制造商进行其钢丝产品的化学和力学试验,并提供证明。承包人有责任按本规范进行试验,以证明钢丝产品性能与其制造商保证书的一致性,试验费用由承包人自理,试验结果应向监造人提交。 ② 在生产过程中,应从每五盘钢丝中抽取一盘取样进行钢丝的抗拉、扭转及断面收缩率等试验。 ③ 应提供拔制过程中钢丝表面任何点的温度不超过182ºC的每天、每班生产记录证明。 ④ 在缠丝过程中应检查钢丝拉应力波动值,缠丝完成后应检查钢丝间距。 ⑤ 每周应进行一次钢丝接头连接抗拉强度检测。断裂处应在接头绑扎段以外。 ⑥ 检查钢丝直径。钢丝直径及椭圆度偏差均不得超过±0.05mm。 ⑦ 不应使用表面带可视的且无法擦除的锈斑或侵蚀的钢丝产品。 5) 预应力钢丝的报废标准 ① 在对钢丝进行试验时,如试样的某一指标如抗拉强度、断面收缩率、扭转次数、扭转剪切面达不到要求时,则应对有问题的钢丝重新截取两份样品进行检验。如果在重新截取的两份样品中有一组达不到钢丝的力学性能要求,则该盘钢丝应作废品(不得使用)。 ② 如果有1盘钢丝作废,那么与作废钢丝同批次或同一炉号的钢丝都必须进行力学性能试验,有缺陷的钢丝应剔除并作废。 ③ 如果某一批次或某一炉钢丝有10%及以上的钢丝作废,则该批次或该炉钢丝应全部作废。 3 钢筒、接口环及钢管、配件用钢板和钢丝网 (1)一般要求 承包人应根据ANSI/AWWA C301标准及技术规范要求由监造人批准的测试实验室完成钢筒、承插口钢圈、配件用钢板和钢丝网等钢材的全部试验及检查工作。试验及检查应包括但不限于下述内容。承包人应向监造人报告并及时修正与设计要求不一致的情况。 a 检查出厂合格证书以证实产品满足本技术规范的性能要求。 b 按照中国标准的规定,提供每炉钢材的化学检验结果,并进行每批钢材的物理力学性能试验。 c 检查材料和成品、半成品的外观尺寸及整体情况以证实与标准要求一致。 d 除满足上述要求外,还应满足本技术规范相应章节的其它要求。 (2)钢筒用薄钢板 ① 制作钢筒用的薄钢板应采用热轧薄钢板,应符合GB700、GB912的规定。薄钢板公称厚度不应小于1.5mm、最小屈服强度不应低于235MPa,标准长度50mm时的断裂伸长率不应小于21%。 ② 每批炉号的钢板按50吨一次(不足50吨按50吨计)取一个试样进行屈服强度、极限抗拉强度及断裂伸长率等常规项目检验,钢板化学成分检验应每6个月一次或料源改变时进行。 ③ 每制作500个钢筒进行一次焊缝抗拉强度试验,试样应从钢筒上直接取样。 (3)配件、钢管用钢板 ① 配件用厚钢板应符合GB/T699、GB/T700、GB3274的规定,且钢材的等级不应低于Q235的C、D级要求。 ② 每批炉号的钢板按200吨一次(不足200吨按200吨计)取样进行屈服强度、极限抗拉强度及断裂伸长率等常规项目检验,钢板化学成分检验应每6个月一次或料源改变时进行。 (4)接头钢圈用型钢 ① 制造承插口接头钢圈所用的承口钢板和插口型钢应符合GB/T699、GB/T700、GB3274的规定。钢材的最小屈服强度应不小于235MPa,标准长度50mm时的最小伸长率应为20%。钢材的等级不应低于Q235的B级要求。标准管承口板不低于8mm、配件承口钢板不低于10mm。 ② 每批炉号的钢板按500个承口、插口钢圈一次(不足500个按500个计)取样进行屈服强度、极限抗拉强度及断裂伸长率等常规项目检验,钢板化学成分检验应每6个月一次或料源改变时进行。 ③ 每制作500个钢圈进行一次钢圈焊接接头抗拉强度试验,试样应在成品钢圈上直接取样。 (5)配件用钢丝网 水泥砂浆保护层及配件所用焊接钢丝应采用机械制造,焊接钢丝的技术要求应符合GB/T1499.3的规定,配件内外保护层中钢丝网的钢丝直径不小于4mm,焊接钢丝网的网格尺寸为50mm×50mm。 1 执行标准 承插口接头采用双道橡胶圈密封。橡胶圈的力学性能、质量要求及检测方法等应符合AWWA C301、 JC/T748、749的规定,并通过GB/T528、GB/T531、GB/T1682、GB/T1690、GB/T3512、GB/T3672、GB/T7759等标准的检验。橡胶应采用聚异戊二烯或合成橡胶制造,不得用橡胶代用品、再生胶和污染饮用水的有毒有害物质。 2 胶圈的选择 (1)承插口胶圈 胶圈复合物中聚异戊二烯或合成橡胶的含量不得少于50%(按体积计)。其它成分由磨细填料组成,填料中不得有橡胶代用品、再生胶和污染饮用水的有毒有害物质。 胶圈须提供整圈模压的成品。胶圈的体积必须按照填满承插口橡胶槽容积精确确定。 承包人应在其胶圈订货之前至少7天,向监造人提交一份所采用胶圈满足规范规定的证明材料,说明胶圈的化学成分、性能指标测试结果和胶圈质量保证。并附具有相应资格的检验机构的报告书,和对饮用水无害的证明书。 (2)胶圈的质量要求 直径公差为±0.4mm 抗拉强度:至少为18.6MPa; 断裂伸长率:应不小于400%; 比重:0.95~1.45; 比重的波动范围:应不大于±0.05: 压缩永久变形:按原始变形的百分率表示不得大于20%; 老化后的抗拉强度:不得低于老化前抗拉强度的80%; 硬度:胶圈邵氏A硬度为50~65。 表面:不得出现裂纹、裂隙、凹坑、砂眼、气泡及其它缺陷。 (3)胶圈检验 ① 胶圈采用成品提供,为无接头实心胶圈或每根胶圈最多允许有1个接头,且接头之间的长度至少为600mm,制管承包人负责按照500根一次的检验频率选择有资质的试验单位进行物理、化学试验。并逐根进行胶圈外观质量检查和尺寸检查,胶圈表面必须光滑,没有凹坑、砂眼、气孔、毛刺和其它缺陷,胶圈不得有任何表面龟裂、裂缝、起皮或其它破坏迹象。胶圈每50根应进行一次体积检验。 ②胶圈的保存温度应在5ºC以上,不得受阳光暴晒,应避免潮湿和高温环境。冬季安装时应对胶圈采取保温措施。 ③ 胶圈接头试验:检查胶圈的每个接头,至少将其拉伸至原长的2倍,转360度目检每个经拉长的接头,有剥落或裂缝的接头为不合格。 1、范围 包括制作PCCP的外防腐层、钢制管件内防腐层、承插口钢圈防腐层及钢制管件外防腐层的选择标准和检验。 2、引用标准 《涂层盐雾测定法》GB/T 1771 《涂料固体含量测定法》GB/T 1725 《漆膜,腻子膜干燥时间测定法》GB/T 1728 《漆膜柔韧性测定法》GB/T 1731 《漆膜耐冲击测定法》GB/T 1732 《漆膜耐水性测定法》GB/T 1733 《涂料涂布量测定法》GB/T 1758 《漆膜厚度测定法》GB/T 1764 《漆膜耐磨性测定法》GB/T 1768 《涂料产品的取样》GB 3186 《涂层附着力的测定法(拉开法)》GB/T 5210 《船用饮水舱涂料通用技术条件》GB/T 5369 《涂膜硬度测定法》GB/T 6739 《色漆和清漆密度的测定》GB/T 6750 《涂料贮存稳定性试验方法》GB/T 6753.3 《涂装前钢材表面锈蚀等级和除锈等级》GB/T 8923 《涂装前钢材表面粗糙等级的评定(比较样块法)》GB/T 13288 《涂料产品包装标志》GB/T 9750 《涂料产品包装通则》GB/T 13491 《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GB/T 13690 《涂料产品检验、运输和贮存通则》HG/T 2458 3、防腐材料的选择 承包人应在其防腐涂料订货之前至少7天,向监造人提交一份所采用防腐涂料满足规范规定的证明材料,说明防腐涂料的化学成分、性能指标测试结果和防腐涂料质量保证。并附具有相应资格的检验机构的报告书,和对饮用水无害的证明书。 4、 防腐材料 (1)埋管段PCCP管道外壁防腐材料选用无溶剂型环氧煤沥青涂料,总干膜厚度为≥0.60mm;要求防腐性能好、附着力强,防腐涂料不得含有对饮用水有毒有害的物质。 (2)顶管管道防腐 结合地质勘探报告中地下水和土壤防腐性评价,顶管管道需采用耐磨性、粘贴性强的防腐材料,本次在国道段范围GN14+590~GN18+010、GN 25+370~ GN28+450;北环路段GBH5+585~ GBH9+810、GBH9+810~ GBH16+636上述管段范围内的顶管外防腐采用无溶剂环氧重防腐蚀涂料,总干膜厚度为≥0.40mm。 (3)无溶剂型环氧煤沥青涂料及无溶剂环氧重防腐蚀涂料性能 ① 涂料技术性能指标应达到国内同类产品水平(见质量指标); ② 涂料应无溶剂,不会对施工环境产生污染,对人体无害,绿色环保; ③ 涂层必须具备高绝缘特性和抗腐蚀介质渗透功能; ④ 涂层与混凝土有很好的附着力; ⑤ 涂料固化时间短、耐磨等物理机械性能优良、适应PCCP管短期的吊装、运输和铺设施工; 指标要求如下: 密度 1.3~1.5 g/ml 固体含量 ≥95% 附着力 ≥1.5MPa(或大于混凝土自身粘结强度) 耐冲击性试验 ≥20 kg-cm 耐盐雾试验 ≥ 4000 h 耐盐水性(3%NaCl,单涂层) ≥ 3月 2.4 PCCP设计、制造、检测 (1) 承包人负责本合同范围内PCCP标准管、PCCP异形管、配件及钢管的全部管材结构的设计。 (2) 承包人对标准管、异形管、配件、钢管及接头系统的设计应满足本合同技术要求及使用要求。 (3) 承包人提出的PCCP管材设计需经监造人审查。 (4) 监造人有权对承包人的管材承插口设计指标(包括承插口尺寸、公差和橡胶圈直径、长度、结构计算)进行调整。 1 执行标准 (1) 规范及参考标准的使用应按1.15节执行。 (2) 本合同的PCCP管设计必须遵循 ANSI/AWWA C304标准规定的程序、标准及方法。钢管及配件的设计应符合AWWA M9及AWWA M11的要求。 2承包人提供图纸时间 承包人在收到发包人提供的工程图纸后14天内,向发包人提交管道设计图纸。 3 管道设计成果提交 (1)详细图纸 承包人应在收到发包人提供的工程图纸后7天内向监造人提交主要设备、制管能力及具备运行的时间表,并在14天内提交本合同的详细配管图(由制造商提出的数据),报监造人批准。 在详细配管图中,应注明每一管段的工作压力、外荷载、防腐措施,管道的每个接头、每个转弯段及每个异形管都须以明确的数字标注。除穿铁路和公路段,应保持图纸中的桩号外,排气阀、排水阀、检修阀在设计允许情况下,可在一个标准管节尺度内调整,以减少异型管及配件。 根据现场地形的变化,实际的施工情况,承包人应按照监造人的指示,及时更新详细配管图纸,重新报监造人批准。 (2)设计计算和结构详图 承包人应在收到发包人提供的工程图纸后7天内,将不同工作条件下每一种管材(包括标准管、异形管和配件)的所有设计计算书及相关资料提交监造人审批,以说明提供的管道及异形管能满足规定的荷载及使用条件的要求。 承包人应在收到发包人提供的工程图纸后14天内,向监造人提交将要提供给本工程的所有标准管、异形管、配件制造(包括承插口尺寸)的结构详图及橡胶密封圈设计文件,以供监造人批准。 (3)提交的审查 设计计算书及图纸必须完整,以便于监造人审核。监造人的审核并不免除承包人对管道设计的责任。 4 管道设计 (1)基本要求 除合同另有规定,预应力钢筒混凝土管和异形管的设计应根据最新版本的 ANSI/AWWA C304《预应力钢筒混凝土管设计标准》、AWWA M9手册和AWWA M11手册。PCCP管的设计应根据规范规定的荷载组合条件并考虑正常运行和水击压力以及管道外荷载、活荷载的作用。管道设计应通过试验取得材料变形特性,对长期(50年)使用条件下的应力、应变分析计算,同时也应对外部环境条件和所输送介质加以考虑。 承包人进行管道设计的基本要求如下: ① 管材的规格、设计压力等见本条款中的1.2。 ② 除特殊要求外,阀件与配件一般采用法兰连接,标准管、异形管和配件的连接均采用双胶圈的承插式接头或限制性接头。直线段的钢管采用焊接连接。 ③ 标准管和异形管的承口钢圈最小厚度处不应小于10mm,配件采用的接头型钢尺寸应经专门设计,确保配件整体刚度,配件承口用钢板厚度不小于20mm。 ④ 承包人设计的配件应能承受所有外荷载和内水压力在各种不同组合时产生的最大应力。 限制性接头管道的钢筒、承插口和限制性接口环应能抵抗管道设计压力产生的纵向力。 ⑤ 胶圈满足相关规范要求。 ⑥ 除非图纸另有说明,所有人孔、排气装置、顶盖、分叉管开孔直径大于500mm时应按配件要求制作。满足标准管长度以上的直管,当管壁上开孔≤500mm时按异形管设计,当管壁上开孔>500mm时按配件设计。开孔管应具有适用的法兰接口。 ⑦ 对于管线折点,当安装现场条件允许时,小于3°的转角尽可能利用标准管接头许用转角借转的方式进行配管设计和安装。PCCP设计的最大转角为0.5°,单个接头安装借转角度不得大于0.25°。 ⑧ 对超过允许累计借转角度或斜口异形管许用角度或者安装现场均不适合采用借转或斜口管的部位,可以采用弯管配件。配件设计中,组成弯管配件的相邻两个直钢筒的轴线垂直线的最大夹角<22.5°,弯管配件的轴线转弯半径≥2.5D。用于配件的承插口还应与配件所用钢板板厚相适应,以满足配件整体刚度要求。 ⑨承包人负责设计并提供事故备用合拢管,备用合拢管采用从动环式合拢管,有效长和单节标准管长度相同。 ⑩ 插口接头试压孔设置在插口型钢两个橡胶槽的中间位置;每个插口环布置两个试压孔,两孔位置成180°对称布置;试压孔采用M8螺栓进行封堵,材质与插口型钢材质相同。 11承包人应通过监造人获得安装承包人的工作计划,考虑施工中误差和安装分段,在需要合拢管的地方,承包人应进行必要的现场测量并对其精度负责。管道正常安装用的合拢管和短管长度不应小于1200mm,且合拢管的工地焊缝距接头胶圈位置的最小距离不小于300mm。 12标准管和异形管最外层预应力钢丝砂浆净保护层厚度不小于20mm。无论标准管、异形管或配件及其开孔管,无预应力钢丝部位的内外钢丝网砂浆净保护层厚度不小于25mm。 13管芯混凝土设计强度不小于C40(立方体试块);预应力钢丝保护层砂浆设计强度28天强度不小于45MPa(试块采用边长为25mm的立方体试块)。砂浆保护层吸水率应满足AWWA C301标准的要求。 ⑭PCCP管道间采用承插式连接,复合钢管管节间采用焊接,PCCP与复合钢管/管件间采用承插式连接并设置铠装接口。 (2)设计规格及内压 管道设计内压见1.2节。 (3)外荷载 外荷载条件见1.2节及满足相关管道结构设计规范要求。 (4)环境设计参数 ① 输送介质 南水北调工程输送的长江原水。 ② 压水试验 除安装过程中的接头压水试验外,管道全部安装贯通且完成覆土回填后,分段进行打压试验。试验压力为工作压力的1.5倍。 ③ 管道外置时间 设计PCCP管时,应按管道置于室外的时间不多于270天考虑。 ④ 气候条件和相对湿度 当地气候条件可由最新的气象资料取得。承包人也可以参考招标文件的相关章节。 ⑤ 侵蚀性环境 承包人通过对侵蚀性环境的调查及试验分析,选择管道沿线需要采取防腐措施。承包人建议的PCCP管道外壁防腐措施系《钢结构、管道涂装技术规程》(YB/T9256)中的复合无溶剂环氧煤沥青涂层防腐结构。钢制承插口采用环氧饮水舱漆防腐层。承包人需按照YB/T9256《钢结构、管道涂装技术规程》等规范,按照管道防腐设计要求进行PCCP管道外防腐层制作,并将外防腐层制作方案报监造人审查批准。 ⑥ 地震烈度 本合同管道设计抗震设防烈度在1.1工程说明中。 ⑦ 使用年限 承包人提供的产品正常使用年限不小于50年(包括橡胶密封圈、防腐涂层的使用寿命)。 5 配件及异形管 (1)承包人根据配管图提供异型管和配件 (2)异型管和配件 异形管和配件应按详细配管图纸的管径、偏转角、工作压力、外荷载及数量提供。 (3)配件及异型管接头 配件及异形管应采用双胶圈的承插口接头。焊接承插口接头应满足ANSI/AWWA C301及AWWA M9规定的管道设计要求。在使用焊接接头的位置,钢筒、接头及接头焊接应能承受通过接头传递的纵向力。 (4)合拢管及短管 承包人应根据发包人的工作计划,考虑施工中误差和安装分段,提供管线的合拢管和短管。在需要合拢管的地方,承包人应进行必要的现场测量并对其精度负责。除非图纸上指明或经监造人特别批准,合拢管和短管长度不应小于1800mm。 6 钢管、配件的设计条件 钢管及配件设计按AWWA M11要求及下列条件进行设计。 (1) 设计工作压力下的材料应力不超过最小屈服强度的50%,对砂浆衬砌管道,最大应力为103MPa。 (2) 水压试验压力下的材料应力不超过最小屈服强度75%,对砂浆衬砌管道,最大应力为155MPa。 (3) 最大水击压力下的材料应力不超过最小屈服强度75%,对砂浆衬砌管道,最大应力为155MPa。 (4) 回填料容重20KN/m3。 (5) 挠度滞后系数(D1)=1.0。 (6) 地基常数(k)=0.1。 (7) 饱和土:hW=h=管道顶部覆盖层深度。 (8) 给定直径的最大挠度。 ①砂浆衬砌为2%。 ②柔性涂层为3%。 7 接头 (1)接头 除图纸要求阀与配件或异型管连接采用法兰接头外,其它应采用满足ANSI/AWWA C30l标准的带双橡胶垫圈的承插口接头。 (2)接头的使用 管道转弯点可采用弯头(转角大于3°)或借用管道接口转角(转角小于3°),包括水平转弯和竖向转弯。每个接头借转角不得大于0.25°。 8 钢筒应力控制 在管道承受纵向力的位置,应增加钢筒纵向面积(指钢筒厚度),以防止工作压力下钢筒应力超过其最小屈服极限的40%;或在最大水击压力下,钢筒应力超过其最小屈服极限的67%。同时不超过钢筒材料的许可应力。 9 设计能力证明 (1)承包人在投标时,应提供PCCP标准管和配件的结构设计,以证明其设计能力和设计的合理性。 (2)标准管的设计条件:见4材料需求一览表 (3) 配件的设计条件:见4材料需求一览表 (4)标准设计应完全遵循AWWA C304、AWWA C301及其它标准、规范和本合同给定条件,并详细列出设计计算书,以便审查。当采用计算机程序计算时,应在提供设计计算成果的同时,提供计算程序及输入、输出说明。 (5)配件设计应遵守《钢管设计和安装指南》AWWA M11,钢管的设计应遵守《水电站压力钢管设计规范》DL/T5141。 (6)承包人对设计计算书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7)设计结果应包括但不限于:管芯混凝土强度、预应力高强钢丝的抗拉强度;管芯厚度、钢筒厚度、预应力高强钢丝的直径及螺距、砂浆净保护层的厚度和强度、承插口尺寸等。 1 一般规定 (1)承包人制作的PCCP标准管应满足工程设计条件、技术规范及发包人的要求。 (2)采用限制性接头满足止推要求的管段,须采用铠装等接头时,承包人应提供所有必须的零配件。 (3)当管道设有开孔时,承包人应配置经监造人批准的钢制法兰接口。 (4)法兰、盲法兰螺栓、人孔盖等不作钢丝网水泥砂浆衬砌的内外表面均应按照本合同进行防腐处理。指定防腐区段的管道外表面,应按工程设计单位确定的防腐蚀措施进行防腐涂装。 (5)焊工或焊机操作人员必须持有国家或行业部门颁发的与其焊接类型相符合的有效焊接操作资格证。 (6)各工序生产过程必须建立工序质量记录制度,并对所有检验指标、操作人、检验人进行详细记录。 2 提交 (1)工艺流程 承包人应准备并向监造人提交将要提供给本工程的所有PCCP、异形管、配件和钢管制造的工艺流程图及工序作业指导书等。 (2)生产计划 承包人应按经监造人批准的详细配管图,按监造人提供的管线铺设进度计划,编制详细的生产及供应计划,并在管道投入生产前的7天前提交监造人审核。 承包人应及时提供或根据监造人的要求提供管道生产过程的更新计划(资料)以保证管道生产能顺利进行。 (3)生产记录 在本合同项下每个月的PCCP标准管、异形管及配件制造完成之后的14天内,承包人须向监造人提交以下生产记录。 (1) 钢材报告。 (2) 钢丝表面温度的监测记录报告。 (3) 钢丝的其它检测结果。 (4) 钢丝抗拉强度记录,另外这项记录应能表明所缠绕的预应力钢丝的炉号和盘号。 (5) 混凝土及砂浆保护层的检验报告。 (6) 保护层牢固性检验记录及吸水率实验报告。 (7) 管道外防腐的检验记录。 监造人应在接到这些记录后14天内做出答复。在这些记录得到批准之前,不能认为该批管道的制造工作已经完成。 3 制造标准 承包人应依据经监造人批准后的设计成果进行管道的制造工作。 标准管应依据ANSI/AWWA C301制造;制管材料应符合本合同规定的标准或规范。 所有同径管道(含配件)的承插口均应为相应的规格、尺寸。为本工程生产的所有管道、其承插口直径、允许公差均应对应相应的管道。 4 产品 除非本节另有规定,制造商提供的预应力钢筒混凝土管(PCCP)和异型管,应满足ANSI/AWWA C301标准。提供的配件应满足2.4.3节钢管及配件的要求。 5 实施 (1)钢筒 ① 制作钢筒的材料应符合中国标准GB/ T912。 ② 钢筒采用不小于1.5mm厚热轧定长薄钢板或薄钢板卷材经焊接制成。钢筒应按要求的尺寸精确卷制,钢筒端面倾斜度≤9mm,铠装管钢筒厚度按照抗拉计算确定。 ③ 钢筒的搭接可采用对焊或搭接焊,焊缝可以是螺旋缝、环向缝、或纵向缝,不允许出现“十”字形焊缝。焊缝应连续平直,采用对焊时焊缝凸起高度不应大于1.6mm,采用搭接焊时焊缝凸起高度不应大于钢板厚度加上1.6mm。外观缺陷处或水压试验检出的缺陷处的补焊焊缝凸起高度不应大于2.0mm,且焊缝同一部位补焊不得超过两次。 ④ 每一节钢筒都必须进行持续不少于3min的静水压检验,以检验所有焊缝。如发现有渗水处,应作好标记,待卸压后补焊,并在补焊后再次进行水压检验,直到钢筒所有焊缝无渗漏为止。 检验压力(Pg)由公式(1)计算所得,钢筒在规定的检验压力下至少恒压3 min。 2σty Pg = --------------- ……………………(1) Dy - 2ty 式中:Pg - 钢筒抗渗检验压力,(MPa); σ- 薄钢板承受的拉应力,(MPa)。采用卧式水压时σ至少应为140MPa,但其最大值不应超过172MPa;采用立式水压时底部钢筒所受的拉应力σ应为172MPa; Dy - 钢筒外径,(mm),根据产品设计图纸计算确定; ty - 钢筒厚度,(mm),根据产品设计图纸确定。对有特殊用途的管材,若管材结构设计中采用的钢筒厚度大于3.4mm,则仍按钢筒厚度ty =3.4mm计算钢筒抗渗检验压力Pg。 ⑤ 钢筒表面凹陷和膨胀与钢筒圆柱形基准面偏差大于10mm时必须整平后才能浇筑管芯混凝土。钢筒在制芯前,必须清除钢筒表层污物,并且不得采用油漆类材料进行标识。 ⑥ 每周应对钢筒静水压试验机的压力计量系统进行检验,且检验应在监造人在场下进行。 (2)承、插口 ① 承插口钢圈的材料应符合中国标准GB/T700、GB/T912。 ② 插口钢圈应采用双胶圈接头用型钢制作,承插口钢圈下料长度应保证承插口钢圈在胀圆中超出弹性极限。 ③ 每个钢圈不允许超过两个接头,且接头焊缝间距不应小于500mm。接头应对接平整,错边不应大于0.5mm,采用双面熔透焊接,并打光磨平。 ④ 插口钢圈具体公差要求及检验频率应符合下表要求;承口钢圈具体公差要求及检验频率应符合下表要求。 ⑤ 承插口钢圈等金属表面防腐前必须进行除锈,等级应达到GB8923中《涂装前钢材表面锈蚀等级和除锈等级》的Sa2.5级。在现场补口防腐前采用电动工具应达到GB8923中《涂装前钢材表面锈蚀等级和除锈等级》St3级。 ⑥ 下表中空白的标准尺寸和公差由承包人制订,并保证承插口之间的尺寸配合满足1.0°接头转角要求,表格制定完成后报监造人批准。焊工及焊机操作工必须持有国家或行业部门颁发的焊接操作资格证。 承口钢圈检验项目
插口钢圈检验项目
(3)管芯制作和养护 ①管芯制作 a 配置混凝土的所有原材料均应本合同要求。 b 混凝土的配合比设计应遵守JGJ55的有关规定,并应满足GB50010规范关于预制混凝土的强度和耐久性要求。混凝土强度保证率为95%,水灰比不大于0.4,塌落度在70~110mm。应使用高效低碱减水剂。设计配合比需经监造人批准。 c 称量或计量用的设备和计量精度应满足相关规范要求,并应每周进行混凝土拌和设备计量精度的检测、调整。 d 每天进行一次砂、石骨料的含水率的测定(阴雨天加大测定频率),据以调整混凝土生产配合比;混凝土生产应采用强制式搅拌机,电子设备自动称量。混凝土拌和物超过32℃时应对骨料采取降温措施,冬季应加热拌和用水或对骨料加温以保证拌和物温度不低于4℃。应按规范规定对混凝土搅拌和物进行取样检测。 e 管芯模具设计、制造必须满足AWWA C301标准中4.6.5.10款要求,振动器的振幅、频率、布置位置、安装数量应满足将混凝土振动密实和确保表面质量的要求;模具进厂后必须严格进行尺寸检测、调整、编号。装模严格按安装作业程序进行,准确到位,重点检查模具接缝、锚固块位置及底模顶模的到位情况。 承包人用于制造混凝土管芯的模具,应满足下列要求: 用于制造模具的钢材和成品模具,应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和抗冲击韧性,以便抵抗变形和很好地传递激振力; 内、外、底、顶模的圆度偏差应小于ANSI/AWWA C301对管材圆度的要求; 控制承插口圆度和管芯圆度的底模、顶模轮廓对中心线的偏差应小于2mm,使对接后的管材内壁平整、光滑; 拼合缝处要严密,并有良好的平整度;每次脱模后都应仔细清除模板上的污垢、杂质,并涂刷非油性脱模剂; 成品管芯模具表面不允许有凹坑、浮皮和其他异物; 承包人在模具进厂后即应及时进行检测和修整,并在使用过程中定期对模具进行检测,对偏差超过允许值的模具,承包人必须立即进行修整,以保证管芯混凝土、钢筒和承插口的几何尺寸和公差要求。 经过修整仍不能满足要求的模具应停止使用;监造人有权随时要求进行模具检测。 f 混凝土管芯采用立式成型。成型过程中采用的振捣频率和振动成型时间应保证管芯获得足够的密实度,成型过程中钢筒不得出现变形、移位。浇筑过程中,钢筒内外混凝土面应均衡上升,高差(内高外低)不超过500mm。 g 混凝土浇筑时必须记录环境温度。每根管芯的全部成型时间不得超过管芯底部混凝土的初凝时间。 h 混凝土28天龄期强度和缠丝强度应符合AWWA C301规定。每浇筑40m3管芯混凝土取2组圆柱体试件,试件随管芯同条件养护,用于测定管芯混凝土的脱模强度、缠丝强度;每班取2组混凝土试件,试块随管芯蒸汽养护后进标养室养护到28天,以测定管芯28天龄期混凝土抗压强度。 ② 管芯养护及脱模 a 管芯混凝土应采用蒸汽养护,生产时必须按照AWWA C301标准中4.6.6管芯养护要求建立科学的养护制度,并对每个管芯进行养护过程温度、持续时间记录。脱模强度不低于20MPa。 b 采用蒸汽养护时,养护罩(窑、坑)内的升温速率不得超过22℃/小时,最高温度不得高于52ºC,养护时间不小于12小时。脱模温差(管芯表面温度与环境温度)应控制在20℃以内。 c 在蒸汽养护期外,自然条件下放置时应进行洒水养护,或覆盖保护材料防止混凝土水份损失。 d管芯混凝土脱模不应对管芯混凝土产生明显的损坏,管芯混凝土内外表面不得出现粘模和剥落现象。 e 对管芯混凝土外表缺陷的确认和处理,应在监造人在场的情况下进行。管芯表面不允许出现蜂窝麻面,对表面出现的深度或直径大于5mm的凹坑或空隙及高于3mm的凸起,以及超过1.6mm的接缝错台应进行修整。缠丝之前,应检查每个管芯是否存在接缝错台、孔隙、碎屑、裂缝、水泥浮皮、表面缺陷和外部物质。 f 在任何情况下,对管芯内表面不得采用涂刷方式处理或遮蔽缺陷。 g 生产过程必须建立工序质量记录制度,记录所有检验指标和操作人、检验人。 (4) 缠丝 ① 缠丝前管芯混凝土抗压强度不应低于设计抗压强度的70%,并不低于20.7MPa(圆柱体强度),同时缠丝过程在管芯混凝土上施加的初始压应力不应超过缠丝时混凝土抗压强度的55%。 ② 同层钢丝中心距不得小于钢丝直径的2倍,也不得大于38mm。 ③ 管芯轴线方向任意0.6m长内的环向钢丝数量不得少于设计要求。 ④ 除管芯端部可以按设计拉力的1/2缠一圈钢丝外,其余均应达到设计拉力。 ⑤ 缠丝过程应采用自动记录仪全过程连续记录钢丝缠绕过程中的拉力变化。张拉力偏离平均值的波动范围不得超过±5%。 ⑥ 缠丝机拉力装置每周检测一次;钢丝接头抗拉强度每周试验一次;钢丝锚固块按1/500的频率进行检测,锚固力不应小于钢丝最小极限抗拉强度的75%。 ⑦ 缠丝过程中,单节管材每层钢丝的接头不应超过1个,钢丝接头距缠丝初始位置距离不应小于300mm。钢丝接头必须保持平顺,不得扭、翘。 ⑧ 缠丝过程中都应对管芯表面连续喷涂水泥净浆,水泥净浆用水泥应与管芯混凝土相同,水灰比为1:0.7,涂覆量为0.41L/m2。 (5) 砂浆保护层 ① 制作水泥砂浆保护层应采用辊射法,所用水泥品种应与管芯混凝土相同。 ② 每天进行一次砂的含水率的测定(阴雨天加大测定频率),并进行实际生产配比计算,确保用于辊射水泥砂浆的含水量不小于拌和物干总重量的7%。 ③ 水泥砂浆保护层拌合物中的水溶性氯离子,以占水泥重量百分比表示,不得超过0.06%,砂浆配合比按重量计不低于水泥:砂为1:3, 辊射时管芯的表面温度应不低于2ºC。 ④ 双层缠丝时,第一层钢丝表面必须按照本规定制作水泥砂浆保护层,二次缠丝时保护层水泥砂浆抗压强度不应低于设计强度的70%,每班应制作一组砂浆试块,随管材一起养护,进行二次缠丝砂浆强度试验。为确保第二层缠丝前水泥砂浆保护层表面平整,应采用专用刮平设备对第一层保护层进行刮平处理,并在缠丝前彻底清除管道保护层表面的浮渣;刮平过程应确保砂浆不被扰动,强度、密实性不被降低。批量生产前应进行刮平专项试验。 ⑤ 净保护层厚度不小于20mm。双层缠丝的第一层保护层净厚度不应小于钢丝直径的1倍。 生产过程中应采用非破坏性检验方法(保护层厚度测定仪或钢针检测),逐根从上到下检查管材保护层厚度,检验数量不少于5处。 ⑥ 制作完成的水泥砂浆保护层应采用适当方法进行养护,采用加速养护时,将辊射后的管放入养护罩(窑、坑)内,按照与管芯相同的养护方法进行,最少养护12小时。采用自然养护时,在保护层水泥砂浆充分凝固后,应间歇喷水保持湿润至少4天。在最初24小时环境温度若低于10ºC,则每有1小时环境温度低于10ºC,喷水养护时间增加1小时。必须及时喷水保证湿润。 ⑦ 水泥砂浆抗压强度试验:每个月或每当改变细骨料或水泥来源时进行一次保护层水泥砂浆抗压强度试验。试验按照AWWA C301标准中4.6.8.5款要求进行。6块立方体试块的28天龄期抗压强度平均值不得低于47.4MPa(等效圆柱体强度37.9MPa)。 ⑧ 每工作班应进行一次保护层水泥砂浆吸水率试验,每次取三个试样,水泥砂浆试样的养护应与管材砂浆保护层相同。试验方法应符合ASTM C497方法A(煮沸式吸水率试验)。水泥砂浆吸水率全部试验数据的平均值不应超过9%,单个值不应超过11%。如连续10个工作班测得的保护层吸水率数值不超过9%,则保护层水泥砂浆吸水率试验可调整为每周一次;如再次出现保护层水泥砂浆吸水率超过9%时,应恢复每工作班进行一次保护层水泥砂浆吸水率日常检验。 阴雨天气当骨料含水率不稳定时,应重新恢复保护层水泥砂浆吸水率日常检验。更换水泥或细骨料来源时,应重新恢复保护层水泥砂浆吸水率日常检验。 ⑨ 吸水率检验不合格的管材需要凿除保护层重新进行辊射处理。 ⑩ 水泥砂浆保护层从养护好至发货前(有外表面防腐施工要求的应在防腐施工前),应用重量不超过0.5kg的平头锤子逐根轻击管材保护层外部,检查有无分层和空鼓。发现保护层分层、空鼓应进行凿除、修补,并重新检查。 (6) 管芯及保护层缺陷处理 管芯混凝土或水泥砂浆保护层在制造、搬运过程中因碰撞造成的掉角或凹坑,应进行修补,修补用的混凝土、水泥砂浆或无毒树脂水泥砂浆采用的水泥材料应与制管材料一致。且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 管芯混凝土内外表面出现的凹坑或气泡,当宽度或深度大于5mm时,应采用水泥砂浆予以填平并用镘刀刮平。 ② 管芯表面不允许出现蜂窝麻面;脱模后的混凝土管芯不应长时间露天存放;对于内外表面出现裂缝的管芯不应进入下一道生产工序。 ③ 如果缠丝前管芯混凝土出现缺陷的表面积超过管体内表面或外表面积的10%,则该管芯不应进入下一道生产工序;如水泥砂浆保护层出现损坏的表面积超过管材外表面积的5%,则应将其全部清除后重新制作水泥砂浆保护层。 ④ 成品PCCP标准管或异形管,其内表面与管材纵轴平行线夹角15°以内不允许出现长度超过150mm的可见裂缝,超过此标准的管材应作拒收处理。 ⑤ 成品管材内表面出现的环向或螺旋裂缝宽度大于0.5mm,及距管材插口端300mm以内出现的环向裂缝宽度大于1.5mm时,应予修补。成品管材内表面出现的环向或螺旋裂缝宽度大于0.5mm时,应予拒收。 ⑥ 成品管材外表面的砂浆保护层不允许出现任何可见裂缝。 ⑦ 对成品管的缺陷修补时,应采取经监造人批准的材料和方法进行。修补部位应根据修补材料的性质采取相应的保护或养护措施,确保修补质量。 ⑧ 管芯的缺陷部位及程度应经监造人确认,修补后的管芯应经监造人认可后才能进入下一道工序。没有监造人对缺陷的确认和对修补措施的批准,任何经修补的管材应予拒收 (7)成品管防腐 ① 承插口钢圈防腐 成品管子运至堆场之前,管子承插口钢环的外露部分应采用有效的防腐材料加以保护,以防止钢环发生锈蚀,饮水工程管道用防腐材料不得对管内水质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承插口钢圈防腐按《预应力钢筒混凝土管道技术规范》SL702-2015规范要求执行,承插口钢环防腐涂层按钢结构防腐涂层进行,涂层总厚度为总厚度不超过200μm;安装完成后,接口外防腐采用四油二布,涂层总厚度为≧0.40 mm。 ② PCCP管外防腐 PCCP管采用无溶剂型环氧煤沥青涂料作外防腐涂料,总干膜厚度为≥0.60mm。 ③ PCCP管外表面预处理 a PCCP管保护层砂浆喷涂后养护期应满足AWWA C301标准的要求。 b 养护完成后,待管道表面干燥后应按照GB50212中3.1节关于混凝土基层的处理规定进行表面处理,处理后的表面要求达到: 管道外水泥砂浆表面应洁净,应确保无油污、无浮尘,施工前用软毛刷、压缩空气、工业吸尘器等将其表面清理干净; 管道外水泥砂浆表面应刮平; 管道外水泥砂浆表面应干燥,控制表面深度20mm的范围内含水率应小于6%; 若含水率偏高,可采用涂刷湿固化涂料过渡用高压空气吹除PCCP管表面,清除疏松的混凝土面、浮浆、水泥翻沫及泥土。 ④ 防腐涂装施工环境 a当环境温度低于5℃高于32℃时,不应进行防腐涂装施工,不得在雨、雾或5级以上大风中露天施工。 b被涂管道表面温度应大于等于露点3度。 c当大气相对湿度大于85%时,不应施工(除产品说明书中特别注明的条件之外)。 d 除产品说明书中特别说明之外,待涂管道的外表面温度应在-5ºC~+45ºC的范围内,如超出本范围外,应采用适当的、经管道监造人确认的措施后方能施工。 e施工场地应保持良好且安全的照明和通风设施,以便涂装施工,同时也便于质量检查。 ⑤ 施工基本要求: a施工工具:应使用高压无气喷涂设备,辊涂和刷涂方式用于角落狭小部位及管件连接处。且施工人员必须是经过培训并有实际操作经验的熟练人员。 b 防腐涂装施工前,承包人应根据施工图纸要求和涂料生产厂的规定进行工艺试验。试验过程中应有生产制造厂的人员负责指导,试验成果应报送监造人。 c 预涂:经清洁后的PCCP管道外表面在喷涂前应先对边缘、角落及管件连接处等喷涂难以达到的部位用辊涂和刷涂方式进行预涂,以保证这些部位的漆膜厚度。 d 检验合格的PCCP管应在车间内完成外防腐涂装,表面涂装损坏部位应在现场进行。 e根据当班用量适量配置涂料,涂料配置好后,应在施工技术要求规定的时间内用完。 f外防腐涂装材料的使用应按施工图纸及制造厂的说明书进行。包括涂装材料品种以及层数、厚度、间隔时间、调配方法等均应严格执行。 g 外防腐补口及补伤:在PCCP管安装后需要补口时,首先检查表面是否符合要求,然后配置适量的涂料,待熟化后在两边各不少于100 mm的搭接处开始喷涂施工。 h如在管道吊装或安装过程中出现勒痕、划伤等损伤,应将损坏的防腐层表面清理干净,用砂纸打毛损伤面及周围(不小于100 mm)的防腐层,搭接时应做成阶梯形接茬。 i补口、补伤处的防腐层结构及所用材料应与管体防腐层相同。 ⑥ 喷涂: a 喷涂设备及压力应达到产品说明书之要求,以保证漆膜均匀,平整,光滑。 b 喷涂距离100~200mm,喷枪尽可能与基体表面成直角,不得小于45°。 c 控制喷枪移动速度,厚度应均匀,各喷涂带之间应有1/3的宽度重叠。 d 各喷涂层间的喷枪走向应相互垂直,交叉覆盖。 e 上一层涂层表干后,再进行下一层喷涂。 f 漆膜之缺陷应及时修正。经表面处理后,采用高压无气喷涂或手工刷涂,逐度将漆膜补至规定的干膜厚度。 ⑦ 检验标准: 涂料涂层质量检验应遵守《埋地钢质管道环氧煤沥青防腐层技术标准》SY/T 0447-96的规定。 a PCCP管道外表面含水率测定:试验方法应用混凝土基底含水率测试计测定。 b 防腐管外观检查:防腐管应逐根目测检查,防腐层表面必须达到漆膜平整、光滑、厚度均匀、无露底、无针孔、无皱纹、无漏涂、无裂缝及表面无流挂。 c 防腐管干膜厚度检查:用磁性测厚仪检查,应达到设计要求的漆膜厚度。 d 防腐管漏点检查:采用电火花检漏仪对防腐管逐根进行漏点检查。 e 防腐管粘结力检查:按规范要求进行防腐管粘结力检查。粘结力不合格的防腐管,不允许补涂处理,应铲掉该管全部防腐层重新进行防腐层施工。 (8)标识 ① 生产用原材料进入现场,应按照程序检验合格后进行挂牌标识使用,未经标识的材料不得投入生产。 ② 生产过程中每道工序半成品经监造人抽检确认后进行合格标识,未经标识的半成品不得进入下道生产工序;标识分为制作承包人标识和监造人标识。 ③ 标准PCCP验收合格后应在管端部内侧用箭头标注堆放运输安装标识;并在管内侧承口端进行规格标识,标识内容包括:生产单位名称、制造标准、管编号、管长度、管直径、设计压力、覆土厚度、生产日期、质检员等;标识系统与管道安装承包人管道铺设详细清单应一致;在管道两端的内侧应清楚标明所有异形管的定向标志,即管底、管顶、右边、左边;其定向标志应与接头处打压孔、排气孔位置相符。 ④ 异型管、铠装管、配件等除按以上要求的内容标识以外,还应增加名称、角度、钢板(筒)厚度等标识内容。 ⑤ 半斜口管可在管身外侧中央涂一圈蓝色带表示,并在插口端对长边、短边用“L”和“S”进行标识。全斜口管可在管身外侧中央涂两圈蓝色带表示,并在插口端对长边、短边用“L”和“S”进行标识。 ⑥ 弯管配件应在接头端部标识安装位置。 ⑦ 管道外壁应用醒目的颜色标注“严禁碰撞”。 (9)吊运 ① PCCP管、异型管翻倒必须采用专用翻管设备完成,不允许利用桁(吊)车借用砂坑人工翻倒。配件翻转应借助管体上的吊耳操作。 ② PCCP管、异型管和配件吊装应采用双点兜身吊,吊具应使用橡胶或麻布包裹,不允许钢丝绳直接接触保护层。吊装过程始终保持轻装轻放。严禁穿心吊。 ③) PCCP管、异型管和配件运输采用平板车或专用公路运输车,平板车运输过程应用垫木和绳索对其进行支撑和固定;专用公路运输车运输应严格按照设计进行装车、固定。 (10)储存 ① PCCP管、异型管、配件堆放支撑应采用枕木垫块、橡胶带、草袋或砂土堆,不允许直接放置在刚性钢梁或混凝土梁上。 ② 应采取单层堆放。 ③ 储存在堆放场的混凝土管芯和未进行保护层防腐的半成品管应经常洒水使其表面保持湿润。冬季达到冰点以下禁止洒水。 包括用于输水管线上的钢管及配件以及弯管、开孔管、钢管、合拢管及事故备用管、排气阀井、检修阀井、排空阀井中的钢管和配件的制造要求;钢管和配件包含法兰的连接、防腐处理等,涉及配件的法兰由发包人提供,法兰数量见法兰统计表。 1 提交 承包人应在钢管、配件实施前的7天前向监造人提交下列内容。 (1)设计报告应说明钢管和配件的线路和坡度、铺设尺寸、衬砌和涂层系统、所建议的焊接程序、装配、配件、法兰以及其它特殊细节。并在报告中列出详细配管图纸中管道和配件的桩号。 (2)承包人应提交证明书,以证明管道和配件在工厂已按《压力钢管制造安装及验收规范》DL5017要求进行了焊缝检验。 (3)承包人应提交保证书,以保证涂层、衬砌、材料和使用符合本节要求,并且完成了以下工作。 ① 承包人已严格按照规范的要求使用防腐涂料,并在高于露点3℃以上温度进行了养护。 ② 非收缩砂浆涂层和衬砌已制作完成,并在0℃以上的温度进行了养护。 (4)提交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查员所做的证明书,以证明本项目中已安装的钢管得到了各项检查,所有有缺陷的涂层得到了完善修理。 (5)提交证实本工程设计按本节要求实施的协作人证明书,并需征得监造人的批准。 (6)提交保证书,以保证所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施符合参考标准和本规范的要求。 2 引用标准 依据标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所列内容: 《埋弧焊焊接坡口的基本型式与尺寸》GB/T986 《堆焊焊条》GB/T5117 《碳钢焊条》GB/T5117 《不锈钢焊条》GB/T983 《建筑钢结构焊接规程》JGJ18 《碳素结构钢》GB/T700 《碳素结构钢和低合金钢热轧厚钢板和钢带》GB/T3274 《水工金属结构焊工考试规则》SL35 《水工建筑物金属结构焊接技术规程》SDZ008 《压力钢管制造安装及验收规范》DL5017 《钢制管法兰》GB91113 《埋地钢质管道聚乙烯防腐层》GB/T23257-2017 《流体输送钢塑复合管及管件》GB/T28897-2021。 3 质量控制 (1)电焊工的资格应符合SL36规范要求。 (2)对出厂前的涂层和衬砌,承包人应提供涂层和衬砌检查设备,或提供配有合格涂层检查员的检查机构。 (3)承包人应有一个常设的质量管理部门。承包人的实验室应能够按规范要求进行检查和测试。材料测试、检查程序和制造程序都应经过监造人检查。按照参考标准和本规范,包括但不限于下列规定进行的测试和检查。 ① 钢板: 审查厂家证明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② 管道 检查厚度、圆周、圆度、焊缝尺寸(环向或纵向的焊缝),以及管端面积。 依据《压力钢管制造、安装及验收规范》(DL5017)对焊缝进行超声波探伤检查或射线检查。 依照已批准的提交报告和规程,检查所有接头的自然尺寸和综合情况。 ③ 衬砌 检查衬砌前管道内层裸露管筒的全部情况。管筒内层应无充分腐蚀物质、无油脂、灰尘、化学药品和有毒物质。 检查衬砌管道后的自然尺寸、衬砌的全部情况、肉眼所看见的表面缺陷、衬砌厚度和钢管表面的附着物。 依据标准和本规范,审查衬砌拌和料的合格证书。 应修正所有不满足规范规定的缺陷或不足。 ④ 涂层 检查涂层的自然尺寸和全部情况。检查看得见的表层缺陷、厚度、表面涂层的附着物和各层之间的附着物。 ⑤ 最终检查 装运前: 检查每节制成的管道、配件、特殊构件和附件的标志、结构厚度、涂层或衬砌厚度(若有衬砌)、接头尺寸和圆度。 检查涂层的喷涂过程和存在的缺陷,测试外部涂层的缺陷。 检查衬砌的厚度、凹痕、损伤痕和粘着力。 涂层和衬砌的修补要求参见第2.4.2.4(6)。 4 产品 (1)钢管及配件 ① 应提供依照《钢管设计安装指南》AWWA M11、DL5017规范要求所设计和制造的钢管和配件(本规范所修改的要求除外)。钢材应满足GB/T700和GB/T3274标准。 ② 钢管、配件或合拢管的管节的长度一般不应小于3m,也不大于5m。使用于检修阀井、排气阀井、排空阀井等处的开口管等配件,尚应根据土建工程构筑物尺寸,妥善处理配件同PCCP管的接头位置关系。 ③ 在无特殊要求的部位,配件与钢管的连接应采用焊接接头。钢管标准的焊缝应为双面对接焊缝。在只能采用单面焊接的特殊情况下,承包人应提供特别的焊接程序,并征得监造人的许可。 按图纸所示位置,在同阀或伸缩节连接的钢管和配件的一端提供法兰(包括双法兰短管)连接接口。法兰规格由监造人根据安装承包人的报告提供。承包人在制造有法兰端口的配件时,应事先向监造人提交计划,详细列明这些部件的位置、数量、材质、制造精度控制等内容。 ④ 设计的钢管和配件应能承受所有外荷载和内压力在各种不同组合时产生的最大应力,对于埋管,承包人应采用规范规定的土荷载分布理论设计。地下水位按最危险工况设计。管道设计条件同PCCP管道的设计条件。 ⑤ 配件运输期间,承包人对即使已经实施了砂浆衬砌的钢管,亦应提供临时加强板支撑杆件(如“米”字撑)。如果监造人认为管壁厚不满足给定荷载,应提交计算书以供检查。 ⑥ 现场连接的钢管接头应符合下列要求。 对分节制作的钢管,应按现场焊接接头供货,现场焊接由现场施工方负责; 接头应能承受测试压力或规定的最大水击压力,以较大值为准; 焊接接头应进行全圆周焊接,满足水密性要求。 ⑦ 鉴于配件无法进行内水压检验,制作承包人必须对所有对接焊缝进行100%超声波检查,监造人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监测机构按照10%的比例进行X射线抽样检查(该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对所有连接角焊缝进行100%着色或磁粉探伤检查,该焊缝高度不得小于8mm。 ⑧ 承包人应提供用于管线弯段、叉管、进人孔、进排气管的钢管连接件,应按工程设计单位指定的防腐蚀措施进行防腐蚀。 ⑨ 合拢管。现场合拢应优先选择在设有检查人孔或设备安装孔的配件附近,以方便合拢作业时设备和人员进出。不允许在管线转折处合拢。现场合拢施工焊接不宜选择在高温时段内进行。 现场合拢形式可采用转换承插口加钢管方式或从动环合拢。 (2)钢管防腐 PCCP钢制管道配件及钢管材质见清单。外防腐涂层采用加强级聚乙烯涂层,DN2000以上涂层厚度不小于2.3mm,DN2000以下涂层厚度不小于1.8mm;内防腐涂层采用加强级单层熔结环氧粉末涂层,厚度不小于0.5mm。聚乙烯外防腐执行标准: 《给水涂塑复合钢管》CJ/T120-2016、内防腐执行标准:《流体输送钢塑复合管及管件》GB/T28897-2021。钢制管件转弯半径为3倍管径,在条件受限时管件转弯半径不小于1.5倍管径。 (4)标示 见2.4.2节中。 PCCP成品管材检测范围包括PCCP标准管及配件的出厂批量检验、工地交接检验。检验项目包括外观质量、尺寸偏差、管体裂缝、管芯混凝土抗压强度、保护层水泥砂浆抗压强度、保护层水泥砂浆吸水率等。 1 提交 (1)材料的采购 只有当承包人将与制造PCCP所需材料采购计划及相应的检测结果提交监造人审查并批准之后,才可进行材料采购及制管工作。 (2)管道的检测 承包人应按照生产计划,在管道投入生产前的7天前,提交PCCP成品管道以及钢筒制作、管芯混凝土、缠丝、喷浆、防腐等工序中的检测项目、检测设备及检测频率报监造人审核。 承包人应及时提供管道生产过程中的最新检测资料以保证管道生产能正常进行。 2 实施 (1)制管材料的检测 所有制管材料的检测应符合本技术合同第2.3部分—制管材料的规定。并满足以下要求: ① 检查每批水泥的出厂合格证书,并取样检验其是否达到本规范和GBl75-2007规定的性能。 ② 应按DL/T5144-2001或等效规范规定的周期,并在材料来源改变时对每一产地的粗细骨料进行规范规定的试验。还应对每一产地的骨料进行碱活性检验。 ③ 按规范检验并提交出厂合格证书以证实钢丝满足本技术规范的性能要求。 ④ 检查钢板、承插口型材是否满足规范要求。 (2)钢筒及承插口环的检验 ① 检查出厂合格证书以证实产品满足本技术规范的性能要求。 ② 提供每批钢材的物理力学性能试验结果报告。 ③ 钢筒、承插口环装置的整体情况应与 规范要求一致。其中承口和插口环周长、胶圈沟槽的几何尺寸及公差应符合本规范要求。 ④ 除规范要求进行的试验外,每生产500个钢筒和500个承插口环装置,均应进行一次实体取样焊接件的焊缝抗拉强度试验。 ⑤ 对生产出的每一个钢筒都应进行水密性试验。在试验压力下保证每一条焊缝均不渗水。 (3)管芯及管芯混凝土的检验 ① 随时测定混凝土骨料的含水率,并根据骨料的含水率的变化对混凝土的拌和用水量进行补偿调整。 各种原材料进入拌和机的称量误差允许值为:水泥±1%,粗细骨料±2%,水及外加剂±1%。 ② 按照标准对管芯用混凝土进行强度试验。 ③ 管芯混凝土的强度保证率应为95%。应按《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规定,以每三组为一个验收批次进行混凝土质量检验评定。每班浇筑取2组试样(少于2个管芯时取1组试样),采用150×150×150mm立方体试件时,每组取3件;采用150×300mm圆柱体试件时,每组取2件。 ④ 管芯的浇筑和养护记录 应每天检查管道养护室记录表以证实养护环境满足要求。缠丝之前,检查每个管芯是否存在接缝错台、孔隙、碎屑、裂缝、水泥浮皮、表面缺陷和外部物质。不满足要求的,应按规范要求处理,直到监造人满意。 (4)缠丝及喷浆的检验 ① 缠丝的检验 在将钢丝缠绕于混凝土管芯期间,应检查钢丝间距及不间断地记录拉应力,以确保其符合本技术规范要求。 每周检测钢丝接头一次,以确保其满足最小强度要求。 ② 喷浆的检验 a 在喷涂砂浆保护层之前,应保持每节管芯的表面湿润。 b 检查砂浆保护层的粘结整体性、牢固性、强度和吸水率。 c 检查保护层砂浆的配合比、含水量。检查每节管道砂浆保护层厚度。 d 砂浆保护层强度应按规定制备试样进行抗压强度检验。 e试验结果:从同一班拌制的砂浆中至少抽取三个样品,其吸水率平均值不应大于9%,单个样品不大于11%。 f 试验频率:在连续10次成功的吸水率试验均满足规定的吸水率要求之前,应每天进行每班的砂浆吸水率试验;在满足规定的吸水率要求后,就可以一周进行一次吸水率试验。如试验结果不满足要求,则恢复每天每班试验,直至连续10次试验结果满足要求为止。 (5)管道外防腐涂层质量检验 ① PCCP管道外涂料涂层质量检验 a 涂料涂层质量检验应分别对防腐管外观、干膜厚度、粘结力、绝缘电阻等进行质量检验。 防腐层表面必须达到漆膜平整、光滑、厚度均匀、无露底、无针孔、无皱纹、无漏点、无裂缝、无流挂及干膜厚度达到设计要求等。 b 在不适于施涂和养护的环境条件下所做的涂装,监造人有权指示承包人清除后重新涂刷。 c 涂层漏涂者应予修补。若检查发现流挂、皱纹、针孔、裂纹、鼓泡等现象时,应进行处理,直至监造人认为合格为止。 d 涂层内部质量检验应符合施工图纸要求和SY/T 0447-96的规定。 ② 金属喷涂质量检验 a 外观检查金属喷涂层应均匀、无杂物、起皮、鼓泡、粗颗粒、裂纹、孔洞、掉块等缺陷。 b 涂层厚度及结合性能检验按施工图纸要求和《水工金属结构防腐蚀规范》SL105-95的规定进行质量检验。 c 涂装结束后,承包人应会同监造人对钢管的全部涂装面进行质量检查和验收。钢管涂装的质量检验成果应报送监造人。 ③ 钢管内水泥砂浆防腐质量检验 a 水泥砂浆防腐厚度误差为±2mm。 b 水泥砂浆防腐平整度:在500mm内不平整度不得大于1.0mm。 c 水泥砂浆防腐表面缺陷:麻面面积不得大于10cm2;空穴、空窝直径不得大于10mm,深度不得大于1mm。 (6)成品管的检验 ① 成品管外观质量 a 管道内表面应平整光洁致密、颜色一致。不应出现直径或深度大于5mm空洞或凹坑以及蜂窝麻面等缺陷。 b 管道插口端部管芯混凝土不应有缺料、掉角、孔洞等缺陷。 c 承插口钢圈表面应光洁,不应沾有混凝土、水泥浆及其它赃物。 d 管道外保护层不应出现任何空鼓、裂缝、分层及剥落现象。 e 管道内表面不允许出现长度超过150mm、与管道纵轴平行线夹角15°以内的可见裂缝,距管道插口端300mm范围之内除外。 f 管道内表面出现的环向或螺旋裂缝宽度大于0.5mm及距管道插口端300mm以内出现的环向裂缝宽度大于1.0mm时,应予修补。 g 有防腐要求的管材,外防腐蚀表面涂层外观颜色均匀一致,无白色灰浆析出,无气泡、流挂及开裂和剥落。 h 有阴极保护的管材,阴极保护预埋的管端结构位置符合设计要求,且不影响安装时的导通件连接。 i 未经监造人允许禁止对管道内壁使用涂料、水泥浆等任何材料进行处理。 j 所有缺陷处理必须填写修补报告,并经监造人确认。 ② 成品管道尺寸允许偏差 管道内径为±10mm; 管芯厚度为±6mm; 砂浆保护层厚度为-1mm; 管道总长度为±6mm; 承口内径为+0.2~+1.0mm、承口深度为±4mm; 插口外径为-0.2~-1.0mm、插口深度为±4mm; 插口钢圈胶槽深度为±0.5mm、胶槽宽度为±0.5mm; 承插口工作面椭圆度为12.7mm; 管道端面倾斜度为10mm。 ① 内水压试验 按GB/T15345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试验。应取不同生产线生产的试验管进行内水压试验。 试验管为标准管,工作内压及覆土厚度在1.1中约定。 内水压试验应采用专用试验机。把试验管装入内水压试验机,充满水浸泡24个小时,使管道内部混凝土充分吸水,再采用经过率定的压力泵(规格、型号应与试验压力相配套)加压,压力递增速度为0.2MPa/分钟,直至压力达到试验压力,停止加压,保持10分钟稳压,检查管道渗水和水泥砂浆保护层质量。 管体出现爆裂、局部凸起、水泥砂浆保护层出现裂缝、或出现其他渗漏现象,则该管道判定为不合格。 ② 三点法荷载试验 a 管道生产初期,应取标准管1根(工作内压及覆土厚度在1.1中约定),并根据设计荷载(土荷载+活载)计算管道的试验荷载,计算结果及计算书应报监造人审核批准。按照ASTMC497的试验方法进行三点法承载试验。 b 按照ASTMC497的试验方法进行三点法承载试验。试验装配、加载过程、数据记录严格按照ASTMC497中要求进行。 c 试验荷载计算由承包人完成,计算结果及计算书应报监造人批准; d 三点法承载试验时,试验压力下管体预应力区水泥砂浆保护层不应出现长度大于300mm,宽度大于0.25mm裂缝或局部剥落现象,管材内壁不得开裂。 e 试验管由项目监造人从生产的10节管道中随即抽取。 f 试验不合格应加倍抽检,若仍不合格应重新进行管材结构设计、生产设备监测调试及试验管生产,再进行试验直至合格。 g 用于试验的管道不能用于现场安装。 上述测试记录及结果均须报监造人,管道重新设计仍须经监造人批准。 通过了以上检验的管道将被认为是合格的管道。 ⑤ 接头转角试验 按照规定的1.0°转角,依据现场实际安装尺寸控制要求,完成两节试验管的对接组装,然后采用手动或电动压力泵进行接头胶圈间隙注水,压力增加到规定试验压力时,停止加压,检查压力表读数变化,检查接头是否渗水、漏水。 出现接头渗水、漏水或不能在规定的试验压力下稳压5分钟,则判定该接头不合格。 (7)胶圈 进行胶圈烘箱老化试验后,试验垫圈的直径、抗拉强度、抗压强度、延伸性、硬度及容重是否满足规范要求。 (8)出厂批量检验 ① 出厂检验的PCCP批量:出厂检验的PCCP批量应由同类别、同规格、同工艺生产的成品PCCP组成,每200根为一批。管子数量不足200根时也可作为一批,但至少应为30根。 如果承包人的质量保证体系完善,且运行良好,生产质量稳定,则在首次出厂批量检验合格后可以经工程师批准适当提高组批数量。 ② 抽样:出厂检验的抽样数量应遵守GB/T19685-2005的9.2.3的要求。 ③ 判定规则:除B类检验项目最多允许两项超差以外,A类检验项目均符合本标准规定的管材判为合格品。 (9)型式检验 ① 型式检验前提 本合同范围内的管材在批量生产前及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 正式生产后,当缠丝层数改变、水泥品种或来源改变、外加剂作重大调整、对规定的养护工艺作重大调整等情况之一,有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b 管材停产半年以上恢复生产时; c 出厂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工程师认为有必要时; d 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 ② 检验项目 检验项目包括外观质量、尺寸偏差、管体裂缝、内压抗裂性能或外压抗裂性能、管芯混凝土抗压强度、保护层水泥砂浆抗压强度、保护层水泥砂浆吸水率、管子接头允许相对转角。 ③ 抽样 形式检验的抽样数量应遵守GB/T19685-2005的9.3.4的要求。在物理力学性能检验项目中,管子接头允许转角试验如不符合要求,允许复检一次。 ④ 判定规则 除B类检验项目最多允许两项超差以外,A类检验项目均符合本标准规定的管材判为合格品 (10)最终检查 应检查每节管道、异形管是否存在渗漏、凹坑、碎屑、空穴及其它缺陷,还应检查接头部分的圆度、同心度、接头深度及接头内径。满足本技术规范要求并且经驻厂监造人同意的管道可在其上标“准予运输”标志。 3质量报告及检验记录 本合同项下每个月的PCCP标准管、异型管及配件制造完成之后的7天内,承包人须向监造人提交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质量报告和检验记录: (1)原材料及外购件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及进厂复验报告; (2)承口钢圈检验报告; (3)插口钢圈检验报告; (4)钢筒质量检验报告; (5)混凝土管芯质量检验报告; (6)管芯混凝土蒸汽养护记录报告; (7)缠丝质量检验报告; (8)水泥砂浆保护层辊射质量检验报告; (9)保护层水泥砂浆蒸汽(自然)养护记录报告; (10)承插口钢圈防腐蚀检验报告; (11) 配件生产检验报告; (12) 钢丝网水泥砂浆保护层检验报告; (13) 管材外表面防腐蚀检验报告; (14) 成品管质量检验报告; (15) 缺陷处理报告; (16) 成品管质量记录追溯表; (17) 成品管质量证明书;
2.5 PCCP的储存、装运和交货 本合同要求的PCCP及异型管、配件的运输、现场储存要求和管道的交接。 承包人须提交管道运输的详细计划报监造人审核,该计划应在承包人开始管道运输前的24天前提交,并得到监造人批准,提交的计划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 运输方式。 (2) 运输能力。 (3) 装运过程中的安全保证措施。 (4) 交接方式、交接时间等。 1 管道制造、运输同安装要求的一致性 (1) 承包人应当按照设计配管图,并结合安装承包人的作业安排,合理、均衡地生产所需的管道,包括标准PCCP、异型管和必须的配件。 (2) 本合同承包人应当与安装承包人密切配合,按照所需管道不同的品种和类型,将其运送至设计配管图确定的待安装现场的指定地点存放,避免二次搬运。 (3) 承包人应配合监造人处理好制造同安装之间的供、需协调工作。 (4) 制管厂应当有必要的贮存场地,以调节供、需差额。 2 管道装运 承包人负责管道从生产场地至交接现场的运输工作。这些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 承包人与公路等部门的运输协议及其他协调工作。 (2) 管道在验收移交前的保管。 3 管材的运输和储存要求 (1)管材搬运必须采用尼龙带、宽帆布吊索或加垫吊索、宽加垫叉斗以及经过特殊设计的滑动垫木装车设备。 (2)吊装时,严禁用钢丝绳穿心吊,应采用足够多的吊绳分层搁放管材,不使某个支撑点荷载过大。 (31)长途运输时,管材的承口、插口段应妥善包扎,以防管材滚动碰伤。路况不好时应减速慢行。 (4)当管壁太薄,在运输过程中不能保持其圆度时,应使用管内横撑,也可以在管内使用仿形挡块承受荷载。 (5)严禁直接将管材从运输车上滚落或掉落在地面上。 (6)管材应按不同型号、工作压力、覆土深度分别存放,禁止叠层混放。 (7)管材存放时两处垫物支点距管端距离不超过管长的1/5。 (8)在干燥气候条件下应加强管材的后期洒水养护。 4 管道的交接和验收 (1) 承包人应将管道运输至监造人指定的交货地点,经监造人检查、验收后进行交接。监造人的检查、验收不排除承包人对管道本身质量所应承担的责任。 经检查验收的合格管材,交发包人接收后,转由铺装承包人负责工地管材保管。运到交接现场的管道经检验不合格,将被拒收。 (2) 交接的产品证书 承包人应出具产品合格证书,以证明生产和试验的每节管道符合本技术合同的所有适用条款,这些证书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①交付前钢材及钢丝的试验结果。 ② 用于管道生产的水泥及骨料的试验结果。 ③ 每一钢筒试样检测结果。 ④ 管芯混凝土及保护层砂浆试验结果。 ⑤成品管三点法外压试验及静水压力试验报告。 ⑥配件的焊接检测结果和砂浆、环氧树脂涂层或防腐涂层的证明材料。 ⑦ 型号、规格、压力等级、覆土深度、批量、编号及执行标准编号。 ⑧ 外观检查结果、产品结构尺寸及承、插口图示。 ⑨ 生产日期和管材出厂日期,生产厂厂名、生产许可证及商标,生产厂质量检验员及检验部门签章。 (3) 交接清单。 管材交接时必须填写经监造人签收的交接清单,该清单和管材出厂验收合格资料作为发包人支付货款的凭据。 3.1 一般规定 3.1.1 说明 本章规定适用于本合同T型接口型式的离心球墨铸铁管(DIP)(含DIP标准管、配件、胶圈、异型管、事故备用管件等)的设计、制造、防腐、检测以及管道的运输、装卸、安装技术服务等。 3.1.2引用标准 1 标准的遵守 1) DIP管材设计、生产和检验应遵守GB/T13295-2013标准及本条款明确的中国标准;生产DIP的材料可按现行的国家标准执行。 2) 当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本合同文件相矛盾时,应执行高标准。如有异议,承包人应在开工前向监造人提出澄清要求。 3) 除合同另有约定,均应采用本技术条款中给出的相关标准和规范,相关标准和规范的最新版本或修订版本应遵从监造工程师的指令。 2 引用标准和规程规范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GB/T13295-2019《水及燃气管道用球墨铸铁管、管件、附件》GB/T17457-2009《球墨铸铁管和管件水泥砂浆内衬》GB/T17456.1-2009《球墨铸铁管外表面锌涂层第一部分:带终饰层的金属锌涂层》 GB/T1348-2009 《球墨铸铁件》 GB/T231-2002 《金属布氏硬度试验方法》 GB/T228-2002 《金属材料室温拉伸试验方法》 GB/T21873-2008 《橡胶密封件给、排水管及污水管道用接口密封圈材料规范》 ISO6892 《金属材料 环境温度下拉伸试验》 ISO6506 《金属材料 布氏硬度测试》 ISO2531-2009 《输水和输气用球墨铸铁管、配件、附件及其接头》 ISO4197 《压力和非压力球墨铸铁管离心水泥砂浆内衬的一般要求》 ISO6600-80 《球墨铸铁管、水泥砂浆离心衬里、新拌用砂浆的成分控制》 ISO4633-2002 《橡胶密封 供水排水和污水管道用密封圈 材料规范》 ISO8179 《球墨铸铁管外涂层标准》 上述引用的技术标准及规范,在执行过程中如有新版本颁发及代替时,即按新颁发的版本执行,各标准及规范参数有冲突时,按最严格标准执行。
ISO2531-2009 《输水和输气用球墨铸铁管、配件、附件及其接头》 GB/T13295-2013《水及燃气管道用球墨铸铁管、管件、附件》 GB/T1348-2009 《球墨铸铁件》 ISO6892 《金属材料 环境温度下拉伸试验》 GB/T228-2002 《金属材料室温拉伸试验方法》 ISO6506 《金属材料 布氏硬度测试》 GB/T231-2002 《金属布氏硬度试验方法》 ISO4197《压力和非压力球墨铸铁管离心水泥砂浆内衬的一般要求》 ISO6600-80《球墨铸铁管、水泥砂浆离心衬里、新拌用砂浆的成分控制》 ISO4633-2002《橡胶密封 供水排水和污水管道用密封圈 材料规范》 ISO8179 《球墨铸铁管外涂层标准》 GB/T21873-2008 《橡胶密封件给、排水管及污水管道用接口密封圈材料规范》 上述引用的技术标准及规范,在执行过程中如有新版本颁发,即按新颁发的版本执行。 3.1.3 承包人的质量控制 1质量保证体系 (1)质量保证 承包人在整个合同期内,应建立健全规范化的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制定并执行质量计划和质量保证措施,承包人的质量保证模式应在其投标文件中陈述。 (2)质量管理和质量体系要素 承包人应建立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QA/QC)计划,包括最新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的监测程序、测试设备和合格的人员。 (3)监造工程师对运行的评估 监造工程师有权对承包人的质量保证体系运行的有效性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价,并要求改进。 2 采购质量控制 (1)承包人应制定采购管理制度,并根据工程进度进行采购。承包人原材料,并应附有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及相应理化指标文件。 (2)承包人应事先对材料供应商进行评价,证实其有能力供应满足本规范的产品,并能按计划供货。 (3)承包人应对其采购的货物进行检查,不合格的货物不应进入承包人的现场储存仓库。 (4)承包人应提供机会和协助使监造工程师能在任何时间参加或单独进行对货物采购的验证。监造工程师的验证不免除承包人提供合格货物的责任。 (5)承包人的主要生产设备在投入使用前,应在监造人的见证下进行调试检验;生产、检验用的所有仪器、仪表、试验设备等应由当地的法定计量检测部门进行率定,并在有效期内使用。 (6)承包人的原材料在正式使用前应由监造人批准,监造人有权送交其它有检验资质的材料实验室进行检验验证。 3 制造质量控制 (1)承包人应结合DIP生产制定详细的生产作业指导书、检验作业指导书。 (2)承包人应根据工序生产配备足够的质检员,进行各工序产品的检验,不合格产品不能进入下一道工序。 (3)承包人应为监造工程师在任何时间对任何工序抽检提供条件和必要的劳务。 3.1.4测试实验室工作 1 承包人的实验室 承包人应自备实验室,以完成技术规范约定的(或承包人认为必要的)检查和测试工作。 (1)设施 实验室应根据监造工程师批准的要求,除配备满足采集、处理和测试样品要求的常规试验设备外,还应具备砂浆保护层吸水率试验设备以及具有接头密封试验、三点法荷载试验和内水压试验等设备。 这些设备应能对各种钢材和混凝土等本技术规定的和规范中作为设计基础资料必须进行的所有测试项目进行测试,且可为所有原材料进行单独测试。 所有实验设备应按中国法律法规规定由技术质量监督部门检验合格,在规定的周期内使用。仪器、设备应按规定标识,检验合格证明报监造工程师检查批准后才能使用。 (2)提交 承包人应将实验室用于测试的所有仪器和设备的清单,包括名称、型号、生产厂家、制造日期、出厂编号、灵敏度、量程、用途及现状等提交监造工程师。 (3)人员素质及管理 管理人员和实验人员应有相应的资质和5年以上的类似工作经验,能熟练地进行实验项目操作。 实验室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国籍、学历、职称、专业工作年限、专业特长、资质证明等基本资料应提交监造工程师审查批准。合同期内,如果根据监造工程师的意见,某一职员不胜任,或谎报资质,则承包人应按监造工程师的意见予以辞退或更换。 2 实验室资质 DIP管厂配合生产的实验室须达到国家级水平并通过国家相关机构认证。 3 承包人的责任 (1)承包人应按监造工程师的要求,提供测试和检查结果复印件。监造工程师可以不受阻碍地进出该实验室。承包人应为监造工程师抽查实验提供条件,并在其实验室内设有专供监造工程师使用的办公室。 (2)对于监造工程师要求检查、测试和取样的作业,应在计划实施日期之前3个工作日前通知监造工程师。 (3)按监造工程师指示进行重新测试。必要时,监造工程师可使用承包人实验室的设施和材料重新测试。必要时,监造工程师也可委托第三方重新测试。 (4)对承包人无法承担的某些特殊试验检测项目,承包人可委托社会上有相应资格、并经过认证的实验室进行测试,但须经监造工程师批准。 3.1.5 驻厂监造工程师 承包人应为驻厂监造工程师提供足够的办公室、生活用房及相应的设施。 3.1.6 记录文件 3.1.6.1文件和样本的保存 (1)在现场办公室保存记录文件和样本。提供文件夹、格状文件分类架以及安全的储存处来放置记录文件和样本。 (2)以整齐、较大的印刷体为每份文件标上“工程记录”标记。 (3)保存记录文件于清洁、干燥且字迹清楚的状态,勿将记录文件用于施工目的。 (4)保存记录文件和样本以备监造工程师随时检查之用。 3.1.6.2记录 随着供管进程,同步记录资料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在生产厂应完整记录和保留用于本合同项下所采用DIP的原材料检验、生产过程检验的所有记录文件(包括原材料检验报告、工序检验报告、缺陷处理记录、成品管检验报告等详细资料),并完整填写质量追溯表;在管道储存区还应有管材到货、检验、交接、质量状况记录等文件。包括: 详细配管图、管道生产供应进度计划及有关变更; 合同中未说明的细节; 与车间图和修改有关的参考标准。 (2)记录文件的格式应由监造工程师批准。 3.1.6.3提交 合同结束时,将记录文件提交监造工程师,除原始资料外,还应提供必要的电子文档。 3.2 DIP管厂及相关设备 承包人在签署合同协议书后7天内向监造工程师提交以下报告供核查。 3.2.1 DIP管厂的生产能力的报告 承包人应就满足本合同要求的DIP管厂的生产能力提交详细的报告,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 管厂每条生产线的日产、月产、年产量。 (2) 管厂的生产面积和存储面积、用电计划与供电方案、用水量与供水方案。 (3) 生产设备配备;与防腐相关的配合措施。 (4) 管厂的人员组织机构(包括人员的资格和工作经历)。 (5) 质量保证和根据本工程特点,提出提高管材质量、延长使用寿命的合理化建议。 (6) 生产进度安排和保证进度计划实施的措施。 (7)相关机构出具的证明,证明其具备供货保障的能力。 3.2.2 DIP厂设备的报告 承包人应就满足本合同要求的DIP厂的设备提供详细的报告,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主要设备的数量、性能指标。主要设备包括但不限于: 离心机 退火炉 喷锌机 打压机 水泥涂衬 水泥养生 涂敷沥青 (2) 设备的生产能力(以本合同的DIP为标准的班、日、月及年生产能力)。 (3) 设备的新旧程度。 (4) 质量保证措施。 (5) 设备维护检修制度等。 3.2.3 DIP管厂供管经历 承包人的DIP管厂应有能力生产承包人需要的、本技术规范要求的合格的DIP管道。生产的DIP管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工作内压下不同外压等级的埋地铺设的DIP。 (2) 工作内压下不同外压等级的管件、接口连接件、弯头等。 (3)在相同工作压力和公称管径或相似条件下有2个以上运行并超过2年,已证明安全可靠。 (4)在相同或相似的条件下,非规范规定的接口形势的工程实例不少于2处。并超过三年以上,已证明安全可靠。 (5)在管道穿越沟渠、道路时,提供可行的方案,并已被工程实例证明是可靠的。 3.3采购技术要求 3.3.1采用离心铸造工艺 管材及管件应符合ISO2531-2009、GB/T13295-2019标准要求;管体内外须涂敷防腐材料,外表面涂敷沥青、电弧喷锌符合ISO8179标准要求,内衬喷涂水泥砂浆符合ISO4179标准要求;橡胶密封圈应符合ISO4633标准要求。球墨铸铁管(压力管道)应具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B级或B级以上)及相关鉴定材料。 3.3.2 管道内壁 管道内壁应光滑,符合ISO4179要求。 3.3.3管材连接方式 滑入式(T型)橡胶密封圈接口,特殊地段可以考虑其他接口型式,其他型式接口与T型接口必须为同一品牌。 3.3.4 管材壁厚等级 管材壁厚等级K=9;三通、四通类管件壁厚等级为K=9,其余类管件壁厚等级按生产工艺水平及经济性控制,K≥9。 3.3.5管道、管件的质量 严格控制管道及管件生产工艺特别是关键工艺,最终产品达到ISO20531、GB13295中提出的机械性能指标,如抗拉强度、延伸率、尺寸偏差、重量偏差等等;锌层按喷锌量≥130g/m2控制;出厂管道不允许出现气孔、重皮、缩颈等铸造缺陷,不允许对缺陷管道进行焊补和胶补后出厂;管道铸造后经适当的热处理以达到要求的机械的性能,管子应能进行切割、钻孔等机械加工。 3.3.6 偏差要求符合GB/T13295有关规定。 1连接件偏差 管材及管件的插端外部直径的正偏差不应大于1mm。 2壁厚偏差 管材及管件壁厚为6 mm时,负偏差为1.3 mm; 管材及管件壁厚大于6mm时,负偏差为(1.3+0.001DN)mm。 3长度偏差 管材每根管标准有效长度为6m; 标管有效长度最大允许偏差及管件长度允许参照GB/T13295-2008有关规定执行。 4承口深度偏差 T型管材与管件承口深度偏差均参照GB/T13295-2008有关规定执行。 5重量允许偏差 参见GB/T13295-2008有关规定。供货时按标准重量计算。 管材的重量允许偏差:
6管件及附件的偏差 弯管、带支管的管件及异形管件重量允许偏差为-12%;其余管件及附件重量允许偏差为-8%;正偏差不作要求。 3.3.7平直度 当管子在约为管长2/3间距的两个台架上进行滚动检查时,最大的偏差fm不应大于管有效长度L的0.125%,即:fm(mm) ≤0.125%L。 3.3.8力学性能 球墨铸铁管的力学性能应符合ISO2531标准规定:抗拉强度≥420N/mm2,抗弯强度≥590N/mm2,延伸率≥10%。 管件的力学性能符合ISO2531标准规定:抗拉强度≥400N/mm2,延伸率≥5%。 3.3.9化学成分 球墨铸铁管的磷含量不得大于0.05%,硫含量不得大于0.02%。 3.3.10水压试验 球墨铸铁管及管件在涂敷前逐个进行水压试验,试验压力数值应符合GB/T13295-2013标准规定的内容。 3.3.11 橡胶圈 橡胶圈采用100%三元乙丙橡胶,执行ISO4633标准。 3.3.12 内外防腐 所有的管道、管件及附件内外应有涂敷,管体内表面涂敷要求水泥砂浆衬里,外表面涂敷沥青或其它防腐材料,涂敷应快干且粘附性好,不得起皮。 内壁涂敷:管内涂料不得含有任何容于水的成份,不得含有任何有毒成份,投标人应出具有资质的第三方(省级以上卫生防疫站)对管道防腐卫生质量鉴定证书。水泥砂浆衬里管的技术要求应满足ISO4197《压力和非压力球墨铸铁管-离心水泥砂浆内衬的-新涂敷砂浆材料控制》。 埋管外壁涂敷:管外涂锌,采用含锌量不小于99%金属或含锌量不小于85%的固体富锌料片,喷涂金属锌层的重量不小于130g/m2,喷涂富锌料片涂层的重量不得小于150g/m2,在涂锌防腐基础上在涂敷沥青漆,执行 ISO8179 《球墨铸铁管外涂层标准》的标准,承口做喷锌防锈处理工艺,喷涂沥青漆平均厚度不小于70um,最小厚度不小于50um。 特殊段顶管外壁涂敷:结合地质勘探报告中地下水和土壤防腐性评价,顶管管道需采用耐磨性、粘贴性强的防腐材料,本次在北环路段GBH9+810~ GBH16+636、一水厂支线段全线顶管外防腐采用无溶剂环氧重防腐蚀涂料,总干膜厚度为≥0.40mm。 3.3.13 标记 每根管、管件和附件有以下标记:a)生产厂商,b)公称直径、c)生产批次号(序号)。 3.4 球墨铸铁管的检验和验收条件 3.4.1 球墨铸铁管及管件出厂前,由承包人技术监督部门进行检查和验收,交货时应向发包人提交厂内检验报告。 3.4.2 球墨铸铁管及管件应按批次进行检查和验收,每批应由同一公称直径、同一接口形式、同一厚度等级分类、同一尺寸长度及同一退火制度的球墨铸铁管及管件组成。 3.4.3 球墨铸铁管及管件的尺寸、表面质量、水压试验和防腐涂层质量应逐根进行检查并符合ISO2531标准规定。 3.4.4 球墨铸铁管及管件的重量应按ISO2531理论重量抽样检查。 3.4.5 球墨铸铁管及管件的机械性能应按ISO2531或GB/T13295的要求进行试验。 3.4.6球墨铸铁管及管件的尺寸和形状应采用具有1/10毫米精度的卡尺、样板或其它量具进行测量。 3.4.7 球墨铸铁管及管件的表面质量和防腐涂层质量符合国际标准ISO4179、ISO8179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标准、规范,含锌量不小于99%,喷涂金属锌层的重量不小于130g/m2。 3.4.8 球墨铸铁管及管件的化学分析应按《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的规定执行。 3.4.9在涂覆防腐层前每支直管及管件均应根据ISO2531或GB/T13295的要求采用可靠的方法,在厂内进行水压试验,试验前直管及管件的外表面应干燥,稳压时间不低于15秒,此时不得有渗漏冒汗或其它不合格现象。 3.5 复验和判定规则 如果力学性能试验结果低于所规定的最小数值,就应该从同一批管子上再另取两根试样,这些试样也应满足同样的技术条件,复检合格后该批管可以交货。复验不合格时,在同一批次的退火球墨铸铁管及管件中另取数倍数量的试样管,检查该不合格项目,复验合格者可以交货,如复验仍不合格(即使仅有一项指标不合格),采购人将拒收该整批球墨铸铁管或管件。 3.6 现场验收 3.6.1采购人根据球墨铸铁管及管件的技术标准的要求逐项、逐根清点验收。 3.6.2 每批管子或管件到货后,由采购人委托当地质检部门按技术标准规定抽取三个以上的试件做相应检验,检验结果符合标准规定的方可验收,抽检费由中标人负责。 3.6.3 采购人按照GB50268-2008《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最终验收。 3.6.4 采购人将根据招标文件条款及附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和采购合同进行货物品牌、规格、数量等方面的验收,验收时承包人代表必须在场。 3.6.5 验收完毕后,验收单位将出具相关的验收合格证明。 3.6.6承包人将对不合格的产品进行无偿更换。 3.7 球墨铸铁管的储存、装运和交货 本合同要求的球墨铸铁管及异型管、配件的运输、现场储存要求和管道的交接。 3.7.1 提交的审查 承包人须提交管道运输的详细计划报监造工程师审核,该计划应在承包人开始管道运输前的7天前提交,并得到监造工程师批准,提交的计划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 运输方式。 (2) 运输能力。 (3) 装运过程中的安全保证措施。 (4) 交接方式、交接时间等。 3.7.2 实施 3.7.2.1 管道制造、运输同安装要求的一致性 (1) 承包人应当按照配管图设计、结合安装承包人的作业安排,合理、均衡地生产所需的管道,包括标准DIP、异型管和必须的配件。 (2) 本合同承包人应当密切配合安装承包人,按照所需管道不同的品种、类型,运送至配管图设计确定的待安装现场的指定地点存放,避免二次搬运。 (3) 监造工程师负责管道制造同安装之间的供、需协调。承包人应当听从监造工程师的安排和调度。 (4) 制管厂应当有必要的贮存场地,以调节供、需差额。 3.7.2.2 管道装卸、运输 承包人应负责管道从出厂至交接现场的运输工作。这些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 承包人与公路等部门的运输协议及其他协调工作。 (2) 管道在验收移交前的保管。 3.7.2.3 管材的运输和储存要求 (1)管材搬运必须采用尼龙带、宽帆布吊索或加垫吊索、宽加垫叉斗以及经过特殊设计的滑动垫木装车设备。 (2)吊装时,严禁用钢丝绳穿心吊,应采用足够多的吊绳分层搁放管材,不使某个支撑点荷载过大。 (3)长途运输时,管材的承口、插口段应妥善包扎,以防管材滚动碰伤。路况不好时应减速慢行。 (4)当管壁太薄,在运输过程中不能保持其圆度时,应使用管内横撑,也可以在管内使用仿形挡块承受荷载。 (5)严禁直接将管材从运输车上滚落或掉落在地面上。 (6)管材应按不同型号、工作压力、覆土深度分别存放,禁止叠层混放。 (7)管材存放时两处垫物支点距管端距离不超过管长的1/5。 3.7.2.4 管道的交接和验收 (1) 承包人应将管道运输至监造工程师指定的交货现场,经监造工程师检查、验收后进行交接。监造工程师的检查、验收不排除承包人对管道本身质量所应承担的责任。运到交接现场的管道经检验不合格,将被拒收。 检查验收后,合格管材进行交接。由土建承包人负责工地管材保管。 (2) 交接的产品证书 承包人应出具产品合格证书以证明生产和试验的每节管道符合本技术规范规定的所有适用条款,这些证书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内容。 ①质量体系证书 ② 产品质量证书。 ③ 安全健康体系证书。 ④ 环境体系证书。 ⑤测量设备体系证书。 ⑥合格证。 ⑦ 检验报告。 ⑧ 国家钢铁研究所检验报告。 ⑨ 生产日期和管材出厂日期,生产厂厂名、生产许可证及商标,生产厂质量检验员及检验部门签章。 (3) 交接清单。 管材交接时必须填写经监造工程师签收的交接清单,该清单和管材出厂验收合格资料作为发包人支付货款的凭据。 郑开同城供水工程一期管材材料需求一览表
注:1、材料需求一览表仅是投标人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除另有约定外,材料需求一览表中的数量是用于投标报价的估算数量,不作为最终结算数量。最终结算数量是实际完成并符合供货要求的有效数量。 2、输水管道(PCCP管及钢制管件)允许承受-5m的真空压力,在联合外力的作用下不应变形破坏。 3、球墨铸铁管法兰包含紧固件及密封圈。 郑开同城供水工程(一期)管材法兰汇总表
注:管材法兰汇总表仅是投标人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除另有约定外,管材法兰汇总表中的数量是用于投标报价的估算数量,不作为最终结算数量。法兰的连接及防腐等费用含在管材及管件中不单独计价。
(项目名称)
投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
投标人: (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电子签章或签名)
年 月 日
目 录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三、投标保证金 四、报价明细表 五、合同偏离表 六、资格审查资料 七、投标货物说明 八、技术支持资料 九、其他材料
(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 标段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条款和要求,完成本项目。投标报价为(大写) (¥ 元),交货期为 。 2.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起90日历天)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3.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小写) 元。 4.如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 (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本项目。 (5)我方承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按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 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6.我方承诺,如果同时作为多个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优先选择中标总价最高标段的中标资格,自愿放弃其他标段。 7. (其他补充说明)。
投 标 人: (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 (电子签章或签名) 日期:
(二)投标函附录
投 标 人: (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 (电子签章或签名) 年 月 日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 标段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 (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 (电子签章或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电子签章或签名)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1、以转账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附转账凭证、开户许可证明(或银行基本信息)扫描件; 2、投标人以电子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附系统内下载的投标保函回执。
四、报价明细表 (一)郑开同城东部供水工程(一期)管材采购项目一标段
四、报价明细表 (一)郑开同城东部供水工程(一期)管材采购项目二标段
四、报价明细表 (一)郑开同城东部供水工程(一期)管材采购项目三标段
四、报价明细表 (一)郑开同城东部供水工程(一期)管材采购项目四标段
四、报价明细表 (一)郑开同城东部供水工程(一期)管材采购项目五标段
四、报价明细表 (一)郑开同城东部供水工程(一期)管材采购项目六标段
四、报价明细表 (一)郑开同城东部供水工程(一期)管材采购项目七标段
五、合同偏离表
我方保证:除合同偏离表列出的偏差外,我方响应招标文件中合同条款的全部要求。
投标人: (电子签章) 日 期:
注:若合同无偏差的,在〝偏差说明〞一列中填写〝无〞。
注:后附营业执照的扫描件。
附业绩合同复印件,签订时间、管径、总金额均以合同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无效。 提供 2019 年度、2020 年度、2021 年度(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按已有年份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会计报表附注(或财务状况说明书)。 ((1)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黑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页面截图、“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税收违法黑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黑名单(https://scjg.mwr.cn)查询结果页面截图。查询结果页面截图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查询时间应在本公告发布之后,相关网页截图信息须包含查询时间。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至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期间一旦发现投标人存在信用问题,招标人均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2)自招标公告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内被列入环保失信黑名单的单位将取消投标资格。需承诺未被列入环保失信黑名单(由投标人出具承诺,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 (3)投标人需提供无行贿犯罪承诺书,内容应包含企业、法定代表人(由投标人出具承诺,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 (4)2017年 1 月 1 日以来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企业须出具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 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或截图(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等)。 七、投标货物说明 (可以是投标货物的描述、检测报告、宣传资料或投标人认为有利于投标人的相关资料、文字,格式自拟) (格式自拟)
包含但不限于售后服务方案、优惠及服务承诺、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等。
附件1: 硬件特征码承诺书
致: (招标人名称)
我方在此承诺:
我公司承诺独立制作、修改和上传投标文件,并承担因“硬件特征码一致”所造成的不良后果。
特此承诺!
投 标 人: (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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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