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象山县大目湾再生水厂新建工程(一期)(可研、设计) |
交易登记号 |
22GC041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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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类别及阶段 |
代建 总承包 勘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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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 施工 监理 材料设备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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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城市建设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与浙江施朗龙山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联合体: 你方于2022年10月11日递交的该项目象山县大目湾再生水厂新建工程(一期)(可研、设计)投标文件已被我方接受,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并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被确定为中标人。 中标范围: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方案设计及优化、初步设计(含扩初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含专项设计和二次深化设计)、施工阶段现场指导与配合工作(包括全部设计文件的汇总)。所有设计内容包含涉及到的所有设备在采购和安装施工阶段的深化设计及技术要求等技术文件,不含需要行业部门设计的内容。 中标价:可研25.6110万元+设计871.1830万元=896.7940万元(可研下浮40%,设计下浮20%) 设计周期:总设计周期为150日历天,其中:设计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可研批准后30天内完成设计方案;方案通过后6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报批稿(含设计概算),备案通过后3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需达到国家规范的编制深度要求且满足图审要求) 质量要求:按现行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达到国家规定的编制深度,确保通过各部门审批。 项目负责人(主设计师)(姓名):鲍越鼎(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证书编号:CS103100517) 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30天内到象山县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指定地点)与我方签订合同。在此之前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7.7.1款规定向我方提交履约担保。 特此通知。 招标人:象山县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浙江联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盖单位章)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盖章或签名) 法定代表人: (盖章或签名) 2022年10月20日 2022年10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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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该项目招投标书面情况报告已备案,备案编号为: (公共资源交管办备案章)2022年10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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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结果公告.pdf | 文件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