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中县第一人民医院碎石中心体外冲击波碎石机维修项目单一来源论证公示
榆中县第一人民医院碎石中心体外冲击波碎石机维修项目
单一来源论证公示
一、采购人:榆中县第一人民医院
二、项目名称:榆中县第一人民医院碎石中心体外冲击波碎石机维修项目
三、预算金额:2.05万元
四、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
本次所购设备(配件)是碎石中心体外冲击波碎石机(生产厂家深圳慧康规格型号为HK.ESWL-V)的电磁盘、电容箱、透镜,其技术参数必须满足原设备的要求,具备唯一性和不可替代性,为保证医院正常诊疗和设备安全,必须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五、拟定的唯一供应商:深圳市慧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六、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地址:深圳市坪山区坪山街道六联社区锦龙大道路口宝山路东侧海科兴战略新兴产业园A栋02区1楼101、A栋02区5楼
七、专家论证意见:
专家一:姓名:王可 工作单位:甘肃省紧急医疗救援中心
申请采购的项目为体外冲击波碎石机维修配件,由于其他生产厂家产品无法兼容,配件具有唯一性,只能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
专家二:姓名:徐丹红 工作单位:甘肃省康泰医院
该单位的冲击波碎石机属于电磁冲击波类的,优点是定位精确,创伤小,费用低,效果好,其中的电磁发生器透镜等属于定次耗品,有一定的使用次数和年限,到次(期)需更换。
每个厂家的此配件,由于设计不同,物理大小、尺寸都又不一样,固而需购置与主机相匹配的配件,故须采购同品牌同型号的以上配件,另外所采购的金额较小,符合单一来源采购要求及规定。
专家三:姓名:张百炼 工作单位:甘肃省肿瘤医院
所采购的产品要与现院内运行的设备相匹配和兼容,须进行单一来源采购,方可满足医院的诊疗需求。
专家四:姓名:郭汉彪 工作单位:甘肃省卫健委综合监督局
用户采购的设备是现有体外冲击波碎石机(深圳慧康生产)的电磁盘、电容箱、透镜,具有唯一性和不可替代性,须按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专家五:姓名:葛朝阳 工作单位:兰州黄河律师事务所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专家对本项目的论证程序合法、有效,且论证产品具有特定性、不可代替性和唯一性,可按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单一来源采购。
八、公示期限:自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九、项目联系人:
采购人:榆中县第一人民医院
联系人:盛琪凯
联系方式:0931-7821297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榆中县城关镇栖云北路157号
采购代理机构:甘肃鸿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消消 张中阳
联系方式:18909311180 18139996501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北滨河东路陇能家园B区9号楼2层
十、任何单位或个人对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甘肃鸿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并报送给采购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