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中国光大银行电子渠道开发平台类应用系统开发服务选型入围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3/08/0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09-02-04a-2023-d-e15602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雯玉13522644755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中国光大银行电子渠道开发平台类应用系统开发服务选型入围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9-02-04A-2023-D-E15602)
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光大银行电子渠道开发平台类应用系统开发服务选型入围项目已由项目
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0万元,招标人为中国光大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中国光大银行电子渠道开发平台类应用系统开发服务选型入围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中国光大银行电子渠道开发平台类应用系统开发服务选型入围项目)的投标
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
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注册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40
00万元(事业单位除外):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
标包或未划分标段/标包的同一招标项日的投标;
3.投标人须在以往中国光大银行的采购项目中没有欺骗、欺诈的行为;
4.投标人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能够直接和招标人签署项目合同;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人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不得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得被列入“重大
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
O
构在投标截止时间后1小时内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以网上查询结果为准并由招
标代理机构留存打印截图。若查询结果涉及上述失信情况的,投标将被否决;
7.投标人企业社保直接缴纳人数不少于10人,且近一年为其连续直缴不少于12
个月;
8.投标人具备至少3个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手机银行领域或网上银行领域或开
放银行领域或线上金融产品销售可回溯领域或外汇或贵金属领域或短信或APP
PUSH或微信领域同类项目案例,其中至少提供一个手机银行领域或网上银行领
域案例。;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8月01日09时00分到2023年08月21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证明文件,只有经过招标代理机构审查
的潜在投标人方能购买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8月23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6号庄胜广场西翼11层招标投标中心
(于西翼办公楼出11层电梯后可见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招标投标中心前台接
待及LED显示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8月J23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6号庄胜广场西翼1层招标投标中心
七、其他
1.合作期限:个人手机银行系统(后台):合同生效日至2025年12月31囗;
个人网银系统: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海外分行网银系统: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企业网银系统: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
金融服务开放平台系统: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分行创新应用研发门户子系统:2025年1月1囗至2025年12月31||
线上金融产品销售可回溯系统:2025年1月1囗至2025年12月31囗|:
新汇市通系统:2025年1月1|至2025年12月31||:
客户消息服务平台:台同生效日至2025年12月31日。
2.中标人数量:2家。
3.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达到6家时方可开标。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25号中国光大中心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6号庄胜广场西翼11层1111室
联系人: 刘雯玉、肖奇、江华、潘春宇、胡迪
电 话: 13522644755、13001205
电子邮件: 13522644755@139.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中国光大银行电子渠道开发平台类应用系统开发服务选型入围项目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光大银行电子渠道开发平台类应用系统开发服务选型入围
项目(招标代理编号:09-02-04A-2023-D-E15602)已由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_(以下简称“招标人”)批准并落实资金,现委托
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
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国光大银行电子渠道开发平台类应用系统开发服务选型入
围项目。
2.2招标范围:包括个人手机银行系统(后台)、个人网银系统、海外分行
网银系统、企业网银系统、金融服务开放平台、分行创新应用研发门户子系统
线上金融产品销售可回溯系统、新汇市通系统、客户消息服务平台。具体工
作内容如下:
个人手机银行系统:个人手机银行后台系统、微信银行及小程序的各项功
能模块的升级优化及新模块增加;
个人网银系统:个人网银系统各项功能的升级优化及新模块增加;
海外分行网银系统:海外分行网银系统各项功能的升级优化及新模块增加
;
企业网银系统:企业网银系统将持续完善网银基础功能,加强行业竟争能力
强化重点业务支持,助力业务发展,进行易用性改造,持续提升客户体验;
金融服务开放平台及分行创新应用研发门户子系统:金融服务开放平台建
设重点将聚焦于建设完善企业级开放银行门户,实现行内API的统一纳管、统一
防护、统一接入;基于金融服务开放平台搭建服务号管理子系统打造光大银行
原创内容服务平台和分行创新应用研发门户;
线上金融产品销售可回溯系统:配合业务发展策略以及监管要求进行年度
升级,持续提升可回溯的成功率及可回溯的质量,持续扩展线上可回溯的渠道
和可回溯的产品,优化管理台功能以提升操作体验,修复代码引用的高危组件
以及CI扫描的漏洞,通过系统功能的不断完善及优化来支撑业务合规发展;
新汇市通系统:业务方面包含持续完善业务流程优化、配合外资行扩展业
务品种、新增业务统计查询等系统优化工作;技术方面配合监管需求、外资行
等第三方系统升级改造、配合行内关联系统进行适配性改造、完成系统软硬件
升级,同时支持系统测试、非功能测试等工作;
客户消息服务平台:主要完善与全行各系统的对接,支持多种业务种类的
短信、客户端PUSH、微信消息推送的优化,并对系统进行技术升级。根据业务
场景迁移短信消息至微信、客户端等低成本渠道,实现“降本增效”的工作目
标。
2.3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2.4项目性质:服务。
2.5合作期限:个人手机银行系统(后台):合同生效日至2025年12月31日
;
个人网银系统: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海外分行网银系统:2024年1月1曰至2025年12月31曰;
企业网银系统: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金融服务开放平台系统:2025年1月1曰至2025年12月31日;
分行创新应用研发门户子系统:2025年1月1曰至2025年12月31日
线上金融产品销售可回溯系统:2025年1月1曰至2025年12月31日;
新汇市通系统: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客户消息服务平台:合同生效日至2025年12月31日。
2.6中标人数量:2家。
2.7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达到6家时方可开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
事业单位,注册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元(事业
单位除外);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
标段/标包或未划分标段/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3投标人须在以往中国光大银行的采购项目中没有欺骗、欺诈的行为;
3.4投标人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能够直接和招标人签署项目合同;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投标人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
行人”、不得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得被列入“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招标人或招标代
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后1小时内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以网上查询结果为准
并由招标代理机构留存打印截图。若查询结果涉及上述失信情况的,投标将被
否决;
3.7投标人企业社保直接缴纳人数不少于10人,且近一年为其连续直缴不少
于12个月;
3.8投标人具备至少3个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手机银行领域或网上银行领
域或开放银行领域或线上金融产品销售可回溯领域或外汇或贵金属领域或短信
或APP
PUSH或微信领域同类项目案例,其中至少提供一个手机银行领域或网上银行领
域案例。
四、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方法为合格制,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
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投标将被否决。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证明文件,只有经过招标代理机构审查的潜
在投标人方能购买招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对潜在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只作
初步审查,不作为最终审查。资格最终审查将在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购
买招标文件时提供的证明文件在评标时不作为评审依据,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
件中另行提供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至少3个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手机银行领域或网上银行领域或开放
银行领域或线上金融产品销售可回溯领域或外汇或贵金属领域或短信或APP
PUSH或微信领域同类项目案例,其中至少提供一个手机银行领域或网上银行领
域案例(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指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信银行、光大银行、招商银行、华夏银行、浦发
银行、兴业银行、广发银行、民生银行、平安银行、浙商银行、渤海银行、恒
丰银行、中国邮储银行。)。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包括合同首页、合同标的
页、双方盖章页复印件),若供应商存在名称变更,且本次响应案例的合同主
体为变更前公司名称的,应同时提供工商行政管理局等企业登记机关出具的准
予/核准变更登记通知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企业社保直缴人数不少于10人且近一年为其连续直缴不少于12个月的
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复印件加盖公章,必须体现缴费单位名称、缴费个人姓
名、缴费起止年月以及鉴定真伪的方式。
5.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8月1日至2023年8月21日,上午9时至12时,
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
5.3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注册入库
1)注册:输入网址https://www.chengezhao.com/,点击【新用户注册】
注册步骤详见门户网站:【投标人操作指南】一
)
【注册指引】。登陆账号后点击【常用文件】,下载《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
〉
o
2)购买与下载:注册成功后登录平台,点击【商机发现】,检索本项目上
传证明材料并提交审核,审核通过后根据平台提示完成支付后自行下载招标文
件。
本项目仅在网上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不再出售纸质文件,招标文件每套
售价400元,售后不退。支付方式包括:①网上支付(微信/支付宝扫码)、②
电汇(须上传汇款凭证)、③钱包支付(点击【钱包管理】,充值后即可支付
)。支付完成后请及时下载招标文件。
3)疑问反馈:客服热线020
89524219,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30分。
5.4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www.chengezhao.com/)为本项目获
取招标文件的唯一渠道,其他渠道获取招标文件均属无效,递交的投标文件将
不予接收。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截止时间:
2023年8月23日09时30分00秒(即开标时间),递交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宣武
门外大街6号庄胜广场西翼11层招标投标中心(于西翼办公楼出11层电梯后可
见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招标投标中心前台接待及LED显示屏)。
6.2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6.2.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6.2.2 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6.2.3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元博网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诚E招(https:/
/www.chengezhao.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对于非法转载、篡改采
购公告信息的组织或个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25号中国光大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6号庄胜广场西翼11层1111
室
联系人:刘雯玉、肖奇、江华、潘春宇、胡迪
电话: 13522644755、13001205307
电子邮件:13522644755@139.com
开户名: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账号:3110910037672315602(仅限购买招标文件)
注:每个项目对应1个独立的银行子账号,投标须严格按照本账户信息进行
汇款,避免出错带来的影响。如有疑问,请及时致电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招标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8月1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