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广西科联招标中心移动智能识读器及票据打印机成交公告
金额
88.36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08/04/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xklg20081028
预算金额88.36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科联招标中心
代理联系人杨春健0771-2273830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名称:移动智能识读器及票据打印机采购

二、项目编号:GXKLG20081028

三、采购代理机构:广西科联招标中心

四、项目内容:一批移动智能识读器、便携式票据打印机、专用IC卡及SIM卡。

五、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2008年3月28日 2008年4月16日 (正常工作时间)
六、竞标截止时间: 2008年4月17日上午9时30分
七、成交结果公告时间: 2008年4月23日 2008年5月4 日(共7个工作日)

八、中标结果: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中标金额

北京平治东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东路一号盈创动力园区A座901室

883600.00

九、评标委员会成员:杨超文 梁 征 叶 嘉 吴宗伟 黄 丹

督:周建华

十、采购项目联系人:

杨春健 电话:0771-2273830

十一、说明:

1、投标人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成交结果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首先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如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可以在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广西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投诉。

2、质疑电话:广西科联招标中心 0771-2273319 传真:0771-2273500

3、质疑和投诉书面要求:

(1)质疑人或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详细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

(2)被质疑人或被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等。

(3)质疑或投诉的事实及理由。

(4)有关违规违法的情况和有效证明材料。

(5)质疑人或投诉人的签章及质疑或投诉时间。

如不按规定质疑或投诉的,视为无效投诉,不予受理。

广西科联招标中心

2008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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