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l0601g2412020010011
预算金额235.56万元
招标联系人张女士0467-2376617
招标代理机构展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宁女士13351897872
标书截止时间2024/12/09
投标截止时间2024/12/25
公告正文

2023年鸡东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验收服务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L0601G241202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以黑农厅函【2023】679号、黑发改投资【2023】814号文件批复,资金来源为国债、中央及配套资金,招标人为鸡西市农业农村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展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鸡西市纪委监委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2023年鸡东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验收服务。
2.2建设地点:鸡东县。
2.3建设规模:建设高标准农田面积47.4万亩。
2.4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至项目竣工验收完成。(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
2.5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按照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完成本项目竣工验收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初步设计批复内容或项目调整变更批复内容的完成情况;各级财政资金和自筹资金到位情况;资金使用规范情况,包括项目专账核算、专人管理、入账手续及支出凭证完整性等;项目管理情况,包括法人责任履行、招投标管理、合同管理、施工管理、监理工作和档案管理等;项目建设情况,包括现场查验工程设施的数量和质量、耕地质量、农机作业通行条件等,并对监理、四方验收、初步验收、竣工决算等相关材料进行核查;项目区群众对项目建设的满意程度;项目信息备案、地块空间坐标上图入库等情况;其他需要验收的内容。)
2.7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2.8最高投标限价:235.563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专业须为水利水电)。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任务的能力且不存在违规、违纪、违法现象。
3.2人员要求:
3.2.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1人: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一级建造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或一级造价工程师,或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含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提供近3个月(2024年9月到2024年11月)企业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材料;(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 6 类情形人员除外)若为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及返聘劳动合同。
3.2.2造价工程师1人:具备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提供近3个月(2024 年 9月到 2024 年11月)企业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材料;(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 6 类情形人员除外)若为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及返聘劳动合同。
3.2.3专业验收成员:至少5人为单数,具备工程建设类中级(含中级)及以上职称,为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劳动合同。
3.3信誉要求:
3.3.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近3年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近3年指2021年11月至2024年11月,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各级人民法院判决书中落款日期为准;行贿犯罪记录指判决结果为行贿犯罪的情形),否则将被拒绝投标。[投标人应自行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进行查询并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3.3.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否则将被拒绝投标(已被解除限制参与招投标活动惩戒的除外)。[投标人应自行通过“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进行查询,查询日期须为公告发布之日后,并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名词释义:本条所称单位负责人是指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的负责人等对外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人;控股、管理关系是指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超过50%;或者出资额、股份比例虽不足50%,但其享有的表决权足以对股东会或股东大会产生重大影响;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其他单位行为的关系,如集团公司与下属子公司或分公司等)。
3.5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或分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w.hlj.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时间为2024年12月02日17时00分至2024年12月09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的数字证书办理流程或指南、《企业注册及诚信库填报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2月25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w.hlj.gov.cn/)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w.hlj.gov.cn/)上进行。
7.开标方式
7.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开标时间为2024年12月25日9时00分。
7.2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各投标人无需在现场开标,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http://ggzyjyw.hlj.gov.cn/BidOpening),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CA锁进行线上解密。
7.3开标地点:黑龙江省鸡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鸡西市鸡冠新区康新路92号)。
8.评标、定标方式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定标方法为:票决定标法,具体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应当承诺对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招标方式无异议,并承诺积极配合招标人开展的清标和考察(如有)等工作。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w.hlj.gov.cn/)发布。
10.其他
10.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2按照在招标投标领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要求,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举报。
11.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鸡西市纪委监委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
电话:0467-2372300
招标人:鸡西市农业农村局
地  址:鸡西市鸡冠区和平南大街97号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方式:0467-2376617
招标代理机构:展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鸡西市鸡冠区向阳办劳动路1号
联系人:宁女士
电话:13351897872
电子邮箱:zxgc777888@163.com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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