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天美达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苏州市姑苏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的委托,就其所需的2019~2021年度姑苏区雨水支管养护项目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做如下补充(变更)通知:
一、项目名称:2019~2021年度姑苏区雨水支管养护
二、招标编号:SZTMD2019-GS-G-005
三、首次公告日期:2019-5-7
四、补充(变更)内容:
原中标公告中
第四标段:
中标单位:苏州龙鑫市政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中标单位地址:苏州市宝带西路1177号7幢812室
中标金额:人民币伍拾玖万捌仟元整(¥598000.00)
更正为:
第四标段:
中标单位:苏州龙鑫市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中标单位地址:苏州市宝带西路1177号7幢812室
中标金额:人民币伍拾玖万捌仟元整(¥598000.00)
五、联系事宜
(一)、采购单位:苏州市姑苏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
联系人:赵晶
电话:0512-67277534
地址:苏州市平川路510号姑苏区行政中心
(二)、代理机构:苏州市天美达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叶韵、吴苏玲、高飞、李文祥
联系电话/传真:(0512)65231142-8007 65231143
联系地址:苏州市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A座1501、1519室。
六、有关说明
(1)本公告作为原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均起约束作用。
(2)本公告内容如与原招标文件有冲突之处,以本公告为准,未作调整部分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3)本公告在同时在江苏省政府采购;苏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苏州市天美达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苏州市姑苏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的委托,就其拟采购的2019~2021年度姑苏区雨水支管养护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采购的中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2019~2021年度姑苏区雨水支管养护
项目编号:SZTMD2019-GS-G-005
- 采购项目的简要说明:
2019~2021年度姑苏区雨水支管养护
三、采购公告媒体及时间:
公告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
公告时间:2019年5月7日
四、评标信息:
开标时间:2019年5月29日下午13:30
开标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
评委名单:华益、孙立新、皮张森、张贤、王新庆、赵晶、李晓苏
五、中标信息:
第一标段:
中标单位:苏州水天堂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中标单位地址:苏州市苏站路418号
中标金额:人民币陆拾壹万捌仟零玖拾元整(¥618090.00)
第二标段:
中标单位:苏州新区佳惠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中标单位地址:苏州市清塘路塔影河桥鸭脚浜泵房
中标金额:人民币柒拾伍万陆仟贰佰元整(¥756200.00)
第三标段:
因本标段实质性响应单位不足3家,故本项目采购失败,择日重新采购
第四标段:
中标单位:苏州龙鑫市政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中标单位地址:苏州市宝带西路1177号7幢812室
中标金额:人民币伍拾玖万捌仟元整(¥598000.00)
第五标段:
中标单位:苏州新盘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中标单位地址:苏州市东大街268号
中标金额:人民币柒拾壹万叁仟壹佰伍拾陆元整(¥713156.00)
第六标段:
中标单位:苏州泰祥景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单位地址:苏州工业园区娄葑镇群星二路69号
中标金额:人民币陆拾万捌仟元整(¥608000.00)
第七标段:
中标单位:苏州市洁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中标单位地址:苏州市盘溪新村17幢北
中标金额:人民币壹佰壹拾肆万玖仟捌佰壹拾伍元整(¥1149815.00)
按苏财购告【2016】31号的政府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为预算金额的采购项目收费比例100万元以下部分为1.5%;100万元(含)~500万元部分为1.1%;500万元(含)~1000万元部分为0.8%;1000万元(含)~5000万元部分为0.5%,计算方式为按收费比例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第一标段:人民币玖仟叁佰元整(¥9300.00元),第二标段:人民币壹万壹仟肆佰元整(¥11400.00元),第四标段:人民币玖仟叁佰元整(¥9300.00元),第五标段:人民币壹万零捌佰元整(¥10800.00元),第六标段:人民币玖仟叁佰元整(¥9300.00元),第七标段:人民币壹万陆仟柒佰陆拾元整(¥16760.00元)。收取方式为银行转账。
六、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苏州市姑苏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
联系人:赵晶
电话:0512-67277534
地址:苏州市平川路510号姑苏区行政中心
(二)、代理机构:苏州市天美达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叶韵、吴苏玲、高飞、李文祥
联系电话/传真:(0512)65231142-8007 65231143
联系地址:苏州市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A座1501、1519室。
七、公告期:公告之日起1个工作日
各有关当事人对采购结果有异议,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