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绍兴市柯桥区龙泽苑地下车位4幢0141号
金额
10.6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11/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r2024zj1009369
预算金额10.6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绍兴市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0575-85351163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项目编号 GR2024ZJ1009369
项目名称 绍兴市柯桥区龙泽苑地下车位4幢0141号
资产类别 其他资产
转让方名称 绍兴柯桥经济开发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挂牌价格 106,000元 人民币
挂牌期间 15
挂牌日期 2024-11-06
交易方式 其他
转让说明事项 1.专场竞价采用特殊保证金使用规则,专场中每个标的竞买保证金金额相同(每份:2万元),专场保证金金额的整数倍为保证金份数,保证金份数不能超过专场内转让标的的个数。意向方就专场竞买报名时应按拟受让的标的个数缴纳相应份数的保证金至指定账户(户名:绍兴市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开户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营业部,账号:8110801012602706894),操作路径:浙交汇——个人中心——支付订单——确认付款。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专场保证金后可参与专场中所有标的的竞价:意向方交纳单份专场保证金的,只能成为专场中一个标的的最高有效报价人,且只能受让专场中的一个标的;意向方交纳多份专场保证金的,可以成为专场中多个标的的最高有效报价人,受让多个标的,但受让的标的个数不得超过其交纳的专场保证金份数。受让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其应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转为转让价款的组成部分。 2.转让标的车位不办理产权证、土地证等一切权属证明;标的成交后由转让方配合办理相关交割手续。受让方应对标的涉及的车位情况作充分的了解,对标的涉及的车位现状销售无疑义,自标的涉及的车位使用权协议生效后,标的涉及的车位所产生的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3.标的按实际现状进行转让,并按实际现状交付使用。 4. 本次竞价的龙泽苑地下停车位使用权转让项目,仅针对龙泽苑小区的业主开放。每户房屋仅能有一名业主代表参与竞买,且该业主代表须为龙泽苑房屋登记所有权人或原拆迁协议登记者。车位转让最高可按一房两车位配比竞买。(例如:拥有1套房产的至多可竞买2个车位,至多可交纳2份竞买保证金;拥有2套房产的至多可竞买4个车位,至多可交纳4份竞买保证金;以此类推。) 5.意向方可根据《标的清单(专场排期)》确定车位是否为人防车位。受让方必须同意在国家遭遇紧急状况时作为人防工程设施免费强制征用,平时不影响受让方正常停车使用。同时受让方必须遵守国家有关人防车位的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 6. 受让方报名竞价时的姓名(名称)必须与今后签订《龙泽苑地下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的受让方保持一致,不予更改。 7. 项目成交后,受让方交易服务费收费按成交金额为基数,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或征集到二家或以上意向受让方但未实现溢价按0.4%比例;征集到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且实现溢价按2%比例,具体收费标准可咨询绍兴市产权交易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575-85351163。车位管理费等其它费用由受让方在竞价成交后自行交纳,具体费用标准请向相应物业管理公司了解确认。 8.项目成交后,由转让方负责具体的标的交付使用等相关工作。转让方自受让方付清全部应付款后,按《龙泽苑地下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约定办理标的物的移交。在浙江产权交易所和绍兴市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向转受让双方出具产权交易凭证,且转让方应在受让方交纳了全部转让价款及一切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车位管理费等)后10个工作日内将该车位交付给受让方使用,具体交付时间以转让方通知为准。届时受让方可持转让协议、付款凭证、身份证明等资料至小区物业服务处备案及取得物业服务部门的使用权相关手续。 9.受让方须在《龙泽苑地下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的转让价款汇入指定账户(户名:绍兴市产权交易有限公司,账号:8110801012602706894,开户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营业部),并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浙交汇——个人中心——支付订单,完成对转让价款的确认付款操作。 10.该车位仅用作机动车辆停放,受让方擅自改变用途的,转让方有权解除协议,受让方应按转让价款的20%承担违约金,同时转让价款不予退还。 11.本次转让标的挂牌价格及成交价格为含增值税价格,转让完成后转让方将向受让方开具电子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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