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4年乌鲁木齐市第五十八中学智慧教室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113.95万元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6/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wzcg-zcy202401028
预算金额113.95万元
招标公司乌鲁木齐市第五十八中学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乌鲁木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代理联系人黄兵0991-4184317
标书截止时间2024/06/27
投标截止时间2024/07/12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2024年乌鲁木齐市第五十八中学智慧教室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7月12日 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WZCG-ZCY202401028
项目名称:2024年乌鲁木齐市第五十八中学智慧教室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1139550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乌鲁木齐市第五十八中学智慧教室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数量:2
预算金额(元):113955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第五十八中学智慧教室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完成供货安装;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不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6月14日至2024年06月27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7月12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4年07月12日 11: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于2024年06月28日 12:00,在乌鲁木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乌鲁木齐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6室组织项目线下答疑会。供应商在收到磋商文件后,若有疑问需要澄清、询问的,应于磋商采购会前答疑会上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向交易中心提出,交易中心将以磋商文件补充形式予以解答,并在新疆政采云网站上予以公布,供应商不参加答疑会及在规定的时间内无书面疑问,视为对磋商文件的技术参数、资格审核条件、评审方法及施工图纸等所有内容无异议。 2.供应商无需提供任何纸质材料,所有审查内容均以电子版响应文件为准。 3.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参加网上开标会的视同供应商不派代表参加,且响应无效。供应商未按系统设定程序操作,所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中小微企业需认真阅读《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相关规定后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无需提供其他中小企业证明文件。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乌鲁木齐市第五十八中学
地 址:乌鲁木齐市石化中瑞街550号
联系方式:0991-68828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乌鲁木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乌鲁木齐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准噶尔街299号益民大厦A座5层
联系方式:0991-41843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兵
电 话:0991-4184317
附件信息:
WZCG-ZCY202401028——2024年乌鲁木齐市第五十八中学智慧教室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正式).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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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乌鲁木齐市第五十八中学智慧教室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7月12日 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WZCG-ZCY202401028
项目名称:2024年乌鲁木齐市第五十八中学智慧教室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1139550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乌鲁木齐市第五十八中学智慧教室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数量:2
预算金额(元):113955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第五十八中学智慧教室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完成供货安装;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不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6月14日至2024年06月27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7月12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4年07月12日 11: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于2024年06月28日 12:00,在乌鲁木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乌鲁木齐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6室组织项目线下答疑会。供应商在收到磋商文件后,若有疑问需要澄清、询问的,应于磋商采购会前答疑会上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向交易中心提出,交易中心将以磋商文件补充形式予以解答,并在新疆政采云网站上予以公布,供应商不参加答疑会及在规定的时间内无书面疑问,视为对磋商文件的技术参数、资格审核条件、评审方法及施工图纸等所有内容无异议。 2.供应商无需提供任何纸质材料,所有审查内容均以电子版响应文件为准。 3.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参加网上开标会的视同供应商不派代表参加,且响应无效。供应商未按系统设定程序操作,所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中小微企业需认真阅读《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相关规定后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无需提供其他中小企业证明文件。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乌鲁木齐市第五十八中学
地 址:乌鲁木齐市石化中瑞街550号
联系方式:0991-68828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乌鲁木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乌鲁木齐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准噶尔街299号益民大厦A座5层
联系方式:0991-41843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兵
电 话:0991-4184317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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