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揭阳市揭东区玉湖镇汾水村大埔尾山地段局部道路调整论证编制项目
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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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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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4/04/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44520300703115x2404290372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05/07
公告正文
采购项目编码 | 44520300703115X240429037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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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 | 揭阳市揭东区玉湖镇汾水村大埔尾山地段局部道路调整论证编制项目 | ||
中介服务事项 | 无(属于非行政管理的中介服务项目采购) | ||
服务内容 | (1)现状调研 通过现场踏勘,收集资料,了解项目区位环境、场地条件、土地使用情况、现状建设情况等基本情况,整理分析土地利用规划、总规、控规等相关规划的情况。 (2)道路线型布局优化调整 结合现状地形,提出道路优化和微交通组织建议以及其他必须的配套设施要求,保证科学性和合理性,促进项目建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3)调整论证 通过对社会经济、公共服务设施、道路交通系统及对周边地区的影响等进行论证,并提出论证结论。 (4)调整后影响评价 阐明调整后与上层次规划的衔接情况,与周边用地的协调情况,对社会经济、公共服务设施、道路交通以及市政设施方面的影响。 | ||
业主单位咨询电话 | 0663-3416808 | ||
投资审批项目 | 否 | ||
投资审批项目编码 | |||
项目规模 | |||
中介机构要求 | 资质(资格)要求、备案要求 | ||
备案要求说明 | |||
其他要求说明 | 1、中选人在接到选取人通知后,需安排项目人员于3日内到选取办公地点领取项目的“公开选取中介机构确认书或项目相关资料”。 2、对项目有关情况保密,不得与项目有利益冲突的人接触,做好资料保密工作,保证所有资料不外泄。 3、中选人须独立完成选取人委托的编制业务,不得将编制任务转让或分包给第三方。保证项目资料的完整,不得遗失、损坏项目资料,并按选取人的要求按期做好已完成项目的相关资料移交和归档工作。 | ||
服务时限说明 | 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完成规划方案的编制成果,协助开展规划方案上报审批工作,直到取得区政府批复。 | ||
服务金额 | ¥27,600元 | ||
金额说明 | 无。 | ||
是否选取中介 | 否 | ||
有无回避情况 | 否 | ||
截止报名时间 | 2024-05-07 17: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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