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海南石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海南石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车用甲醇汽油、柴油项目”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调整批前公示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海南省
发布时间
2023/10/1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关于海南石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海南石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车用甲醇汽油、柴油项目”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调整批前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的规定,现将海南石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海南石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车用甲醇汽油、柴油项目”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调整批前公示。
海南石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建设的“海南石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车用甲醇汽油、柴油项目”位于海南省澄迈县老城经济开发区开发区北二环7.8公里处北侧地段,土地权属证明文件为琼(2017)澄迈县不动产权第0023060号,用地面积21836.87㎡,土地用途为仓储用地。
该项目于2021年01月27日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总经济技术指标为:总建筑面积为11054.13㎡,计容面积为11054.13㎡。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11054.13㎡,地下建筑面积为0㎡,容积率0.51,建筑密度26.79%,绿地率为9.15%,停车位为机动车位6个。
本次变更主要内容为:一、调整办公楼外立面;二、调整所有建筑物外墙颜色。其余内容不变。
调整后项目整体经济技术指标为:总建筑面积为8454.65㎡,计容面积为8454.65㎡。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8454.65㎡,地下建筑面积为0㎡,容积率0.61,建筑密度15%,绿地率为6.6%,停车位为机动车位8个。
根据住建部《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第十八条规定,为广泛征求相关权益人的意见,现按程序进行调整批前公示。
公示时间:7日(2023年10月17日至2023年10月23日);公示地点:澄迈县政务服务大厅公示栏、项目建设现场公示牌、澄迈县政府网站(http://www.chengmai.hainan.gov.cn)。意见或建议应在公示时间内提出,逾期未提出,将视为无意见。为确保意见或建议真实有效,以便我局及时反馈情况,请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公示单位联系方式:澄迈县营商环境建设局(联系电话:0898-67600935);邮箱:cmxzspj@163.com;邮寄地址:澄迈县金江镇金马大道地经六路3号;邮编:571900。
附图:
“海南石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车用甲醇汽油、柴油项目”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调整批前公示图
澄迈县营商环境建设局
2023年10月17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