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寻乌县伟德智能电气有限公司高边坡整治工程_招标/资审公告
金额
446.02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18/08/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446.02万元
招标联系人汤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中大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邱先生13870740319
标书截止时间2018/09/17
投标截止时间2018/09/17
公告正文

寻乌县伟德智能电气有限公司高边坡整治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寻乌县伟德智能电气有限公司高边坡整治工程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寻乌县工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到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寻乌县石排工业园;

2.2 招标范围: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涵盖的所有内容;

2.3 招标金额:446.02万元;

2.4 标段划分:一个施工标;

2.5 计划工期:2018年9月20日-2019年11月20日;(具体以签订的施工合同为准

2.6 质量要求:合格及以上质量等级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3.1.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1.2 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1.3 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1.4 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有效的 A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贰级或以上含临时注册证和有效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 3 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


11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有效的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为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3.1.5 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1.6 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当出具其法定代表人证书;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不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委托拟投入的项目建造师担任投标单位的授权委托人,并出具授权委托书;

3.1.7 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出席开标会,且不能为在建项目建造师。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并在开标现场递交原件核查,建造师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前 6 个月以前办理的;

3.1.8 投标人应当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检察机关开具的本单位及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提交给招标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的开具日期须不早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并于开标现场查验原件时将查询结果原件递交给招标人。如在开标现场未提交原件按无效标处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施工招标采用资格后审,不设业绩条件。投标人少于或等于 30 家的,评标委员会

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多于 30 家的,评标委员会仅对公开报价暂定得

分、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等级评分和在赣水利建设市场行为评分相加后,总得分前 30 家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内容。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施工标投标人必须是已在江西省水利厅通过从业单位信息备案审核,且已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含单位公章和法人亲笔签名的单位。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施工招标的投标者,请于2018 年 8 月 24 日至 2018 年  9  17 日止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

(网址 http://ggzy.jiangxi.gov.cn)下载招标文件不清楚或有疑问需咨询的,请致电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8503300)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8 年 9月 17日下午 1430分,递交地点为寻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地点签到并出具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原件供现场查验。

7.有关事项说明

7.1 有关本次施工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2 被列入赣州市政府投资工程限制投标资格黑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工程投标。

7.3 施工标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如投标人拟投入的建造师存在以下情况的,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1)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且此项目中标候选人尚未公示的;(2)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

7.4 中标单位必须在项目所在地进行注册登记,独立核算并在项目所在地缴纳税收。

7.5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如施工单位存在类似情况的,发包人可通知承包人立即解除施工合同,并按有关法律处理,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施工单位自行承担。

7.6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及廉政建设的若干意见》赣水建管字[2012]341 号文的有关规定,本次施工招标不接受外省施工企业二级建造师参与投标。本次施工标招标将公示开启了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施工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注册执业证号。中标后,施工企业应当与招标人签订《中标项目关键人员到位到岗承诺书》和《廉政协议书》;

7.7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需通过虚拟账户转入。

7.8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其它要求见招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江西省招标投标网、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寻乌县工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县石排工业园

联 系 人:汤先生

联系电话:15727760144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中大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邱先生

联系电话:13870740319

地 址:江西省宜春市奉新县五梅路228号

监督机构:寻乌县水工程招投标办公室

联系电话:0797-2830162

补充说明:保证金缴纳

本次招标采用虚拟子账户方式网上缴纳保证金,请各投标单位自行在交易系统中生成虚拟子账户,按要求缴纳到对应的子账号。

保证金缴纳银行信息:

1、户名:寻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寻乌支行

2、户名:寻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寻乌县支行

3、户名:寻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寻乌支行

4、户名:寻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寻乌支行

5、户名:寻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江西寻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区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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