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深圳外环高速公路深圳段三期(坑梓至大鹏段)工程第3~7合同段招标公告
金额
95000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11/2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招标概况
项目名称:深圳外环高速公路深圳段三期(坑梓至大鹏段)工程
项目编号:44030120211015001
是否重大项目:否
招标项目名称:深圳外环高速公路深圳段三期(坑梓至大鹏段)工程第3~7合同段
招标项目编号:44030120211015001008
工程类型:施工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是否预选招标:否
是否场外工程:否
行政监督部门: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标段:深圳外环高速公路深圳段三期(坑梓至大鹏段)工程第3合同段;深圳外环高速公路深圳段三期(坑梓至大鹏段)工程第4合同段;深圳外环高速公路深圳段三期(坑梓至大鹏段)工程第5合同段;深圳外环高速公路深圳段三期(坑梓至大鹏段)工程第6合同段;深圳外环高速公路深圳段三期(坑梓至大鹏段)工程第7合同段;
公告基本信息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2023-11-24 14:00 至 2023-12-14 18:00
公告质疑截止时间:2023-12-04 18:00
公告答疑截止时间:2023-12-09 18:00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
备注: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深圳市外环高速公路投资有限公司
经办人:王工
办公电话:0755-82851836
传真:
手机号码:18682428189
电子邮箱:
通讯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道深圳外环高速高桥收费站旁外环项目管理处
招标代理机构: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经办人:杨工
办公电话:0757-82300711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 1
标段编号:44030120211015001008001
标段名称:深圳外环高速公路深圳段三期(坑梓至大鹏段)工程第3合同段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12-14 18:00
本次发包工程估价:100000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深圳外环高速公路深圳段三期(坑梓至大鹏段)工程第3合同段招标范围包括:
外环三期K82+740~K84+790(ZK82+660~ZK85+147)互通及主线范围:路基、涵洞、隧道、绿化、环保(不含声屏障)、管理服务养护设施与房屋建筑、改路改河改渠、管线改迁(不含110kv及以上电力线改迁、(次)高压燃气改迁)等工程施工。
以上工程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施工图设计文件为准。
计划总投资:869000 万元
工程地址:广东省深圳市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无
计划开竣工日期:2024-01-01 00:00:00.0 至 2028-06-30 00:00:00.0
拟采用评标方法:定性评审法
拟采用定标方法:票决抽签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联合体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数量(含牵头人)≤2,具体要求如下:
1.联合体各成员均需具备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2.联合体各成员应当按招标人提供的格式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范围和责任。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本合同段中参加投标,也不得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合同段中共同投标。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投标条件: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企业最低资质要求:
以下条件全部满足: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它组织。
2.投标人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备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受到深圳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红色警示的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建造师)在暂停承接政府及国有企事业单位投资工程期间,不得参与本次招标工程的投标。若投标人在通过资格后审后被禁止投标,招标人将取消其进入开标后的程序资格。若投标人在开标结束后被禁止投标,将取消其进入后续环节的资格。本工程已入围Q(15-20家)的投标人,因故被禁止投标或虚假投标的,取消其进入后续环节的资格,且不补录入围投标人数量。入围定标环节的投标人,因故被禁止投标或虚假投标的,取消其参与定标资格,也不补录入围定标的投标人数量。因上述情况导致最终进入定标环节的投标单位少于3名时,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4.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禁止参与本项目投标:
(1)近1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国家、广东省、深圳市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行政处罚的。
(2)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国家、广东省、深圳市建设部门给予红色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
(3)拖欠工人工资被深圳市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的。
(4)近2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曾有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5)与本项目招标人之间存在未决诉讼、仲裁以及其他相关争议或经生效法律文书裁定但尚未执行完毕的。
(6)依法应当拒绝投标的其他情形。
5.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上述要求。
具体以招标文件为准。
拟派项目经理(或建造师)最低资格等级:一级
拟派项目经理(或建造师)专业:公路工程
投标申请人应当具有的同类工程经验要求:无
其他投标条件: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申请人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今年以来,在招投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不良行为记录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项目经理(建造师)或项目总监因不良行为红色警示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系统锁定的,不能参与本次招标工程的投标,否则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标段 2
标段编号:44030120211015001008002
标段名称:深圳外环高速公路深圳段三期(坑梓至大鹏段)工程第4合同段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12-14 18:00
本次发包工程估价:90000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深圳外环高速公路深圳段三期(坑梓至大鹏段)工程第4合同段招标范围包括:
外环三期K84+790~K87+781.6(ZK85+147~ZK87+736.5)互通及主线范围:路基、涵洞、隧道、绿化、环保(不含声屏障)、管理服务养护设施与房屋建筑、改路改河改渠、管线改迁(不含110kv及以上电力线改迁、(次)高压燃气改迁)等工程施工。
以上工程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施工图设计文件为准。
计划总投资:869000 万元
工程地址:广东省深圳市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无
计划开竣工日期:2024-01-01 00:00:00.0 至 2028-06-30 00:00:00.0
拟采用评标方法:定性评审法
拟采用定标方法:票决抽签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联合体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数量(含牵头人)≤2,具体要求如下:
1.联合体各成员均需具备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2.联合体各成员应当按招标人提供的格式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范围和责任。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本合同段中参加投标,也不得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合同段中共同投标。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投标条件: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企业最低资质要求:
以下条件全部满足: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它组织。
2.投标人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备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受到深圳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红色警示的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建造师)在暂停承接政府及国有企事业单位投资工程期间,不得参与本次招标工程的投标。若投标人在通过资格后审后被禁止投标,招标人将取消其进入开标后的程序资格。若投标人在开标结束后被禁止投标,将取消其进入后续环节的资格。本工程已入围Q(15-20家)的投标人,因故被禁止投标或虚假投标的,取消其进入后续环节的资格,且不补录入围投标人数量。入围定标环节的投标人,因故被禁止投标或虚假投标的,取消其参与定标资格,也不补录入围定标的投标人数量。因上述情况导致最终进入定标环节的投标单位少于3名时,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4.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禁止参与本项目投标:
(1)近1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国家、广东省、深圳市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行政处罚的。
(2)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国家、广东省、深圳市建设部门给予红色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
(3)拖欠工人工资被深圳市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的。
(4)近2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曾有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5)与本项目招标人之间存在未决诉讼、仲裁以及其他相关争议或经生效法律文书裁定但尚未执行完毕的。
(6)依法应当拒绝投标的其他情形。
5.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上述要求。
具体以招标文件为准。
拟派项目经理(或建造师)最低资格等级:一级
拟派项目经理(或建造师)专业:公路工程
投标申请人应当具有的同类工程经验要求:无
其他投标条件: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申请人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今年以来,在招投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不良行为记录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项目经理(建造师)或项目总监因不良行为红色警示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系统锁定的,不能参与本次招标工程的投标,否则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标段 3
标段编号:44030120211015001008003
标段名称:深圳外环高速公路深圳段三期(坑梓至大鹏段)工程第5合同段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12-14 18:00
本次发包工程估价:95000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深圳外环高速公路深圳段三期(坑梓至大鹏段)工程第5合同段招标范围包括:
外环三期K87+781.6~K90+443.7(ZK87+736.5~ZK90+353.5)互通及主线范围:路基、桥梁、涵洞、绿化、环保(不含声屏障)、管理服务养护设施与房屋建筑、改路改河改渠、管线改迁(不含110kv及以上电力线改迁、(次)高压燃气改迁)等工程施工。
以上工程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施工图设计文件为准。
计划总投资:869000 万元
工程地址:广东省深圳市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无
计划开竣工日期:2024-01-01 00:00:00.0 至 2026-12-31 00:00:00.0
拟采用评标方法:定性评审法
拟采用定标方法:票决抽签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联合体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数量(含牵头人)≤2,具体要求如下:
1.联合体各成员均需具备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2.联合体各成员应当按招标人提供的格式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范围和责任。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本合同段中参加投标,也不得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合同段中共同投标。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投标条件: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企业最低资质要求:
以下条件全部满足: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它组织。
2.投标人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备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受到深圳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红色警示的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建造师)在暂停承接政府及国有企事业单位投资工程期间,不得参与本次招标工程的投标。若投标人在通过资格后审后被禁止投标,招标人将取消其进入开标后的程序资格。若投标人在开标结束后被禁止投标,将取消其进入后续环节的资格。本工程已入围Q(15-20家)的投标人,因故被禁止投标或虚假投标的,取消其进入后续环节的资格,且不补录入围投标人数量。入围定标环节的投标人,因故被禁止投标或虚假投标的,取消其参与定标资格,也不补录入围定标的投标人数量。因上述情况导致最终进入定标环节的投标单位少于3名时,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4.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禁止参与本项目投标:
(1)近1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国家、广东省、深圳市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行政处罚的。
(2)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国家、广东省、深圳市建设部门给予红色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
(3)拖欠工人工资被深圳市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的。
(4)近2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曾有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5)与本项目招标人之间存在未决诉讼、仲裁以及其他相关争议或经生效法律文书裁定但尚未执行完毕的。
(6)依法应当拒绝投标的其他情形。
5.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上述要求。
具体以招标文件为准。
拟派项目经理(或建造师)最低资格等级:一级
拟派项目经理(或建造师)专业:公路工程
投标申请人应当具有的同类工程经验要求:无
其他投标条件: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申请人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今年以来,在招投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不良行为记录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项目经理(建造师)或项目总监因不良行为红色警示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系统锁定的,不能参与本次招标工程的投标,否则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标段 4
标段编号:44030120211015001008004
标段名称:深圳外环高速公路深圳段三期(坑梓至大鹏段)工程第6合同段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12-14 18:00
本次发包工程估价:85000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深圳外环高速公路深圳段三期(坑梓至大鹏段)工程第6合同段招标范围包括:
外环三期K90+443.7~K92+800(ZK90+353.5~ZK92+575)互通及主线范围:路基、桥梁、涵洞、隧道、绿化、环保(不含声屏障)、管理服务养护设施与房屋建筑、改路改河改渠、管线改迁(不含110kv及以上电力线改迁、(次)高压燃气改迁)等工程施工。
以上工程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施工图设计文件为准。
计划总投资:869000 万元
工程地址:广东省深圳市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无
计划开竣工日期:2024-01-01 00:00:00.0 至 2027-12-31 00:00:00.0
拟采用评标方法:定性评审法
拟采用定标方法:票决抽签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联合体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数量(含牵头人)≤2,具体要求如下:
1.联合体各成员均需具备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2.联合体各成员应当按招标人提供的格式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范围和责任。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本合同段中参加投标,也不得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合同段中共同投标。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投标条件: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企业最低资质要求:
以下条件全部满足: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它组织。
2.投标人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备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受到深圳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红色警示的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建造师)在暂停承接政府及国有企事业单位投资工程期间,不得参与本次招标工程的投标。若投标人在通过资格后审后被禁止投标,招标人将取消其进入开标后的程序资格。若投标人在开标结束后被禁止投标,将取消其进入后续环节的资格。本工程已入围Q(15-20家)的投标人,因故被禁止投标或虚假投标的,取消其进入后续环节的资格,且不补录入围投标人数量。入围定标环节的投标人,因故被禁止投标或虚假投标的,取消其参与定标资格,也不补录入围定标的投标人数量。因上述情况导致最终进入定标环节的投标单位少于3名时,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4.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禁止参与本项目投标:
(1)近1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国家、广东省、深圳市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行政处罚的。
(2)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国家、广东省、深圳市建设部门给予红色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
(3)拖欠工人工资被深圳市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的。
(4)近2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曾有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5)与本项目招标人之间存在未决诉讼、仲裁以及其他相关争议或经生效法律文书裁定但尚未执行完毕的。
(6)依法应当拒绝投标的其他情形。
5.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上述要求。
具体以招标文件为准。
拟派项目经理(或建造师)最低资格等级:一级
拟派项目经理(或建造师)专业:公路工程
投标申请人应当具有的同类工程经验要求:无
其他投标条件: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申请人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今年以来,在招投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不良行为记录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项目经理(建造师)或项目总监因不良行为红色警示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系统锁定的,不能参与本次招标工程的投标,否则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标段 5
标段编号:44030120211015001008005
标段名称:深圳外环高速公路深圳段三期(坑梓至大鹏段)工程第7合同段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12-14 18:00
本次发包工程估价:80000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深圳外环高速公路深圳段三期(坑梓至大鹏段)工程第7合同段招标范围包括:
外环三期K92+800~K94+160.398(ZK92+575~ZK94+150.594)互通及主线范围:路基、桥梁、涵洞、隧道、绿化、环保(不含声屏障)、管理服务养护设施与房屋建筑、改路改河改渠、管线改迁(不含110kv及以上电力线改迁、(次)高压燃气改迁)等工程施工。
以上工程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施工图设计文件为准。
计划总投资:869000 万元
工程地址:广东省深圳市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无
计划开竣工日期:2024-01-01 00:00:00.0 至 2027-12-31 00:00:00.0
拟采用评标方法:定性评审法
拟采用定标方法:票决抽签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联合体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数量(含牵头人)≤2,具体要求如下:
1.联合体各成员均需具备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2.联合体各成员应当按招标人提供的格式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范围和责任。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本合同段中参加投标,也不得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合同段中共同投标。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投标条件: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企业最低资质要求:
以下条件全部满足: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它组织。
2.投标人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备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受到深圳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红色警示的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建造师)在暂停承接政府及国有企事业单位投资工程期间,不得参与本次招标工程的投标。若投标人在通过资格后审后被禁止投标,招标人将取消其进入开标后的程序资格。若投标人在开标结束后被禁止投标,将取消其进入后续环节的资格。本工程已入围Q(15-20家)的投标人,因故被禁止投标或虚假投标的,取消其进入后续环节的资格,且不补录入围投标人数量。入围定标环节的投标人,因故被禁止投标或虚假投标的,取消其参与定标资格,也不补录入围定标的投标人数量。因上述情况导致最终进入定标环节的投标单位少于3名时,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4.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禁止参与本项目投标:
(1)近1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国家、广东省、深圳市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行政处罚的。
(2)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国家、广东省、深圳市建设部门给予红色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
(3)拖欠工人工资被深圳市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的。
(4)近2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曾有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5)与本项目招标人之间存在未决诉讼、仲裁以及其他相关争议或经生效法律文书裁定但尚未执行完毕的。
(6)依法应当拒绝投标的其他情形。
5.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上述要求。
具体以招标文件为准。
拟派项目经理(或建造师)最低资格等级:一级
拟派项目经理(或建造师)专业:公路工程
投标申请人应当具有的同类工程经验要求:无
其他投标条件: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申请人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今年以来,在招投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不良行为记录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项目经理(建造师)或项目总监因不良行为红色警示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系统锁定的,不能参与本次招标工程的投标,否则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附件信息
温馨提示:
1、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依据《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建设工程招标备案工作的通知》(深建市场〔2021〕21号)文件要求对市局监管项目试行招标备案“秒批”制度。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投标人如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或投诉,应当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规定的投诉时限内,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或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行政监督平台,以书面的方式向招标人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逾期提出的,不予受理。相关规定详见《深圳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和投诉处理办法》。 2、场外项目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由招标人负责。投标人如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或投诉,应当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规定的投诉时限内,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以书面的方式向招标人提出,逾期提出的,将不予受理。相关规定详见《深圳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和投诉处理办法》。 3、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4、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www.szggzy.com/fwdh/fwdhjsgc)”
(1)企业资质信息备案登记;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办理备案注册(施工、监理、勘察设计企业在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备案,其他类企业在https://www.szjsjy.com.cn:8001/jy-toubiao/register.html网址进行登记)。
(2)办理拟派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信息备案登记(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办理)。
(3)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商务标注册造价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的个人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www.szggzy.com/fwdh/fwdhjsgc)《建设工程数字证书办事指南》;
5、市住房和建设局企业与人员信息半天交换一次,请投标人提前办好备案和变更手续。根据局《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开展建筑企业和从业人员基本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未通过“企业与人员信息诚信申报平台”报送企业和人员的基本信息暂无法投标,详情请查看:(http://zjj.sz.gov.cn/csml/kcsjyjskjc/xxgk/tzgg/content/post_3751116.html) 6、投标人对所提交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否则将取消投标及中标资格,以及其他后果自负。 7、资格后审有关要求如下:
(1)不设投标报名、招标会和集中组织的投标预备会(答疑会)、现场踏勘等环节,潜在投标人无需报名即可参与投标;
(2)由招标人组建的资格后审委员会,在截标后,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进入后续程序。资格审查结果及投标人的资格文件向本项目投标人公开
(3)招标文件(含设计图纸)、送审标底文件可在投标子系统下载;
(4)投标人对招标事宜的质疑以不署名的形式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提出,招标人在网上答复;答疑、补遗文件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信息(建设工程)—>变更公告查看;投标子系统下载;
(5)投标人从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通过“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并打印回执单作为网上递交投标文件的凭证,具体操作见网站服务导航(建设工程)→办事指南。对电子投标文件加密的,需在开标会开始时用加密的数字证书进行解密(现场解密或远程解密);
(6)自助办理投标员,使用本单位的数字证书(机构证书)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在线填写、保存。
8、窗口递交文件要求:
投标人须在截止时间前,由投标人持机构数字证书,或已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备案的投标员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招标业务分公司指定窗口办理递交手续。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再接收投标资料。
9、本招标工程中应按照《深圳市建筑废弃物减排与利用条例》及《深圳市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管理规定》的要求,使用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和新型墙体材料。 10、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网上截标工程,需要重新上传投标文件。
项目名称:深圳外环高速公路深圳段三期(坑梓至大鹏段)工程
项目编号:44030120211015001
是否重大项目:否
招标项目名称:深圳外环高速公路深圳段三期(坑梓至大鹏段)工程第3~7合同段
招标项目编号:44030120211015001008
工程类型:施工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是否预选招标:否
是否场外工程:否
行政监督部门: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标段:深圳外环高速公路深圳段三期(坑梓至大鹏段)工程第3合同段;深圳外环高速公路深圳段三期(坑梓至大鹏段)工程第4合同段;深圳外环高速公路深圳段三期(坑梓至大鹏段)工程第5合同段;深圳外环高速公路深圳段三期(坑梓至大鹏段)工程第6合同段;深圳外环高速公路深圳段三期(坑梓至大鹏段)工程第7合同段;
公告基本信息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2023-11-24 14:00 至 2023-12-14 18:00
公告质疑截止时间:2023-12-04 18:00
公告答疑截止时间:2023-12-09 18:00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
备注: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深圳市外环高速公路投资有限公司
经办人:王工
办公电话:0755-82851836
传真:
手机号码:18682428189
电子邮箱:
通讯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道深圳外环高速高桥收费站旁外环项目管理处
招标代理机构: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经办人:杨工
办公电话:0757-82300711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 1
标段编号:44030120211015001008001
标段名称:深圳外环高速公路深圳段三期(坑梓至大鹏段)工程第3合同段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12-14 18:00
本次发包工程估价:100000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深圳外环高速公路深圳段三期(坑梓至大鹏段)工程第3合同段招标范围包括:
外环三期K82+740~K84+790(ZK82+660~ZK85+147)互通及主线范围:路基、涵洞、隧道、绿化、环保(不含声屏障)、管理服务养护设施与房屋建筑、改路改河改渠、管线改迁(不含110kv及以上电力线改迁、(次)高压燃气改迁)等工程施工。
以上工程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施工图设计文件为准。
计划总投资:869000 万元
工程地址:广东省深圳市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无
计划开竣工日期:2024-01-01 00:00:00.0 至 2028-06-30 00:00:00.0
拟采用评标方法:定性评审法
拟采用定标方法:票决抽签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联合体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数量(含牵头人)≤2,具体要求如下:
1.联合体各成员均需具备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2.联合体各成员应当按招标人提供的格式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范围和责任。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本合同段中参加投标,也不得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合同段中共同投标。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投标条件: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企业最低资质要求:
以下条件全部满足: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它组织。
2.投标人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备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受到深圳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红色警示的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建造师)在暂停承接政府及国有企事业单位投资工程期间,不得参与本次招标工程的投标。若投标人在通过资格后审后被禁止投标,招标人将取消其进入开标后的程序资格。若投标人在开标结束后被禁止投标,将取消其进入后续环节的资格。本工程已入围Q(15-20家)的投标人,因故被禁止投标或虚假投标的,取消其进入后续环节的资格,且不补录入围投标人数量。入围定标环节的投标人,因故被禁止投标或虚假投标的,取消其参与定标资格,也不补录入围定标的投标人数量。因上述情况导致最终进入定标环节的投标单位少于3名时,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4.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禁止参与本项目投标:
(1)近1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国家、广东省、深圳市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行政处罚的。
(2)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国家、广东省、深圳市建设部门给予红色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
(3)拖欠工人工资被深圳市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的。
(4)近2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曾有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5)与本项目招标人之间存在未决诉讼、仲裁以及其他相关争议或经生效法律文书裁定但尚未执行完毕的。
(6)依法应当拒绝投标的其他情形。
5.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上述要求。
具体以招标文件为准。
拟派项目经理(或建造师)最低资格等级:一级
拟派项目经理(或建造师)专业:公路工程
投标申请人应当具有的同类工程经验要求:无
其他投标条件: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申请人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今年以来,在招投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不良行为记录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项目经理(建造师)或项目总监因不良行为红色警示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系统锁定的,不能参与本次招标工程的投标,否则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标段 2
标段编号:44030120211015001008002
标段名称:深圳外环高速公路深圳段三期(坑梓至大鹏段)工程第4合同段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12-14 18:00
本次发包工程估价:90000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深圳外环高速公路深圳段三期(坑梓至大鹏段)工程第4合同段招标范围包括:
外环三期K84+790~K87+781.6(ZK85+147~ZK87+736.5)互通及主线范围:路基、涵洞、隧道、绿化、环保(不含声屏障)、管理服务养护设施与房屋建筑、改路改河改渠、管线改迁(不含110kv及以上电力线改迁、(次)高压燃气改迁)等工程施工。
以上工程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施工图设计文件为准。
计划总投资:869000 万元
工程地址:广东省深圳市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无
计划开竣工日期:2024-01-01 00:00:00.0 至 2028-06-30 00:00:00.0
拟采用评标方法:定性评审法
拟采用定标方法:票决抽签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联合体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数量(含牵头人)≤2,具体要求如下:
1.联合体各成员均需具备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2.联合体各成员应当按招标人提供的格式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范围和责任。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本合同段中参加投标,也不得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合同段中共同投标。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投标条件: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企业最低资质要求:
以下条件全部满足: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它组织。
2.投标人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备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受到深圳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红色警示的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建造师)在暂停承接政府及国有企事业单位投资工程期间,不得参与本次招标工程的投标。若投标人在通过资格后审后被禁止投标,招标人将取消其进入开标后的程序资格。若投标人在开标结束后被禁止投标,将取消其进入后续环节的资格。本工程已入围Q(15-20家)的投标人,因故被禁止投标或虚假投标的,取消其进入后续环节的资格,且不补录入围投标人数量。入围定标环节的投标人,因故被禁止投标或虚假投标的,取消其参与定标资格,也不补录入围定标的投标人数量。因上述情况导致最终进入定标环节的投标单位少于3名时,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4.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禁止参与本项目投标:
(1)近1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国家、广东省、深圳市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行政处罚的。
(2)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国家、广东省、深圳市建设部门给予红色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
(3)拖欠工人工资被深圳市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的。
(4)近2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曾有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5)与本项目招标人之间存在未决诉讼、仲裁以及其他相关争议或经生效法律文书裁定但尚未执行完毕的。
(6)依法应当拒绝投标的其他情形。
5.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上述要求。
具体以招标文件为准。
拟派项目经理(或建造师)最低资格等级:一级
拟派项目经理(或建造师)专业:公路工程
投标申请人应当具有的同类工程经验要求:无
其他投标条件: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申请人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今年以来,在招投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不良行为记录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项目经理(建造师)或项目总监因不良行为红色警示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系统锁定的,不能参与本次招标工程的投标,否则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标段 3
标段编号:44030120211015001008003
标段名称:深圳外环高速公路深圳段三期(坑梓至大鹏段)工程第5合同段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12-14 18:00
本次发包工程估价:95000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深圳外环高速公路深圳段三期(坑梓至大鹏段)工程第5合同段招标范围包括:
外环三期K87+781.6~K90+443.7(ZK87+736.5~ZK90+353.5)互通及主线范围:路基、桥梁、涵洞、绿化、环保(不含声屏障)、管理服务养护设施与房屋建筑、改路改河改渠、管线改迁(不含110kv及以上电力线改迁、(次)高压燃气改迁)等工程施工。
以上工程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施工图设计文件为准。
计划总投资:869000 万元
工程地址:广东省深圳市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无
计划开竣工日期:2024-01-01 00:00:00.0 至 2026-12-31 00:00:00.0
拟采用评标方法:定性评审法
拟采用定标方法:票决抽签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联合体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数量(含牵头人)≤2,具体要求如下:
1.联合体各成员均需具备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2.联合体各成员应当按招标人提供的格式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范围和责任。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本合同段中参加投标,也不得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合同段中共同投标。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投标条件: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企业最低资质要求:
以下条件全部满足: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它组织。
2.投标人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备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受到深圳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红色警示的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建造师)在暂停承接政府及国有企事业单位投资工程期间,不得参与本次招标工程的投标。若投标人在通过资格后审后被禁止投标,招标人将取消其进入开标后的程序资格。若投标人在开标结束后被禁止投标,将取消其进入后续环节的资格。本工程已入围Q(15-20家)的投标人,因故被禁止投标或虚假投标的,取消其进入后续环节的资格,且不补录入围投标人数量。入围定标环节的投标人,因故被禁止投标或虚假投标的,取消其参与定标资格,也不补录入围定标的投标人数量。因上述情况导致最终进入定标环节的投标单位少于3名时,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4.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禁止参与本项目投标:
(1)近1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国家、广东省、深圳市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行政处罚的。
(2)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国家、广东省、深圳市建设部门给予红色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
(3)拖欠工人工资被深圳市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的。
(4)近2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曾有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5)与本项目招标人之间存在未决诉讼、仲裁以及其他相关争议或经生效法律文书裁定但尚未执行完毕的。
(6)依法应当拒绝投标的其他情形。
5.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上述要求。
具体以招标文件为准。
拟派项目经理(或建造师)最低资格等级:一级
拟派项目经理(或建造师)专业:公路工程
投标申请人应当具有的同类工程经验要求:无
其他投标条件: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申请人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今年以来,在招投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不良行为记录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项目经理(建造师)或项目总监因不良行为红色警示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系统锁定的,不能参与本次招标工程的投标,否则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标段 4
标段编号:44030120211015001008004
标段名称:深圳外环高速公路深圳段三期(坑梓至大鹏段)工程第6合同段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12-14 18:00
本次发包工程估价:85000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深圳外环高速公路深圳段三期(坑梓至大鹏段)工程第6合同段招标范围包括:
外环三期K90+443.7~K92+800(ZK90+353.5~ZK92+575)互通及主线范围:路基、桥梁、涵洞、隧道、绿化、环保(不含声屏障)、管理服务养护设施与房屋建筑、改路改河改渠、管线改迁(不含110kv及以上电力线改迁、(次)高压燃气改迁)等工程施工。
以上工程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施工图设计文件为准。
计划总投资:869000 万元
工程地址:广东省深圳市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无
计划开竣工日期:2024-01-01 00:00:00.0 至 2027-12-31 00:00:00.0
拟采用评标方法:定性评审法
拟采用定标方法:票决抽签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联合体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数量(含牵头人)≤2,具体要求如下:
1.联合体各成员均需具备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2.联合体各成员应当按招标人提供的格式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范围和责任。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本合同段中参加投标,也不得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合同段中共同投标。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投标条件: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企业最低资质要求:
以下条件全部满足: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它组织。
2.投标人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备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受到深圳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红色警示的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建造师)在暂停承接政府及国有企事业单位投资工程期间,不得参与本次招标工程的投标。若投标人在通过资格后审后被禁止投标,招标人将取消其进入开标后的程序资格。若投标人在开标结束后被禁止投标,将取消其进入后续环节的资格。本工程已入围Q(15-20家)的投标人,因故被禁止投标或虚假投标的,取消其进入后续环节的资格,且不补录入围投标人数量。入围定标环节的投标人,因故被禁止投标或虚假投标的,取消其参与定标资格,也不补录入围定标的投标人数量。因上述情况导致最终进入定标环节的投标单位少于3名时,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4.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禁止参与本项目投标:
(1)近1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国家、广东省、深圳市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行政处罚的。
(2)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国家、广东省、深圳市建设部门给予红色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
(3)拖欠工人工资被深圳市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的。
(4)近2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曾有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5)与本项目招标人之间存在未决诉讼、仲裁以及其他相关争议或经生效法律文书裁定但尚未执行完毕的。
(6)依法应当拒绝投标的其他情形。
5.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上述要求。
具体以招标文件为准。
拟派项目经理(或建造师)最低资格等级:一级
拟派项目经理(或建造师)专业:公路工程
投标申请人应当具有的同类工程经验要求:无
其他投标条件: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申请人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今年以来,在招投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不良行为记录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项目经理(建造师)或项目总监因不良行为红色警示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系统锁定的,不能参与本次招标工程的投标,否则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标段 5
标段编号:44030120211015001008005
标段名称:深圳外环高速公路深圳段三期(坑梓至大鹏段)工程第7合同段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12-14 18:00
本次发包工程估价:80000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深圳外环高速公路深圳段三期(坑梓至大鹏段)工程第7合同段招标范围包括:
外环三期K92+800~K94+160.398(ZK92+575~ZK94+150.594)互通及主线范围:路基、桥梁、涵洞、隧道、绿化、环保(不含声屏障)、管理服务养护设施与房屋建筑、改路改河改渠、管线改迁(不含110kv及以上电力线改迁、(次)高压燃气改迁)等工程施工。
以上工程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施工图设计文件为准。
计划总投资:869000 万元
工程地址:广东省深圳市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无
计划开竣工日期:2024-01-01 00:00:00.0 至 2027-12-31 00:00:00.0
拟采用评标方法:定性评审法
拟采用定标方法:票决抽签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联合体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数量(含牵头人)≤2,具体要求如下:
1.联合体各成员均需具备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2.联合体各成员应当按招标人提供的格式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范围和责任。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本合同段中参加投标,也不得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合同段中共同投标。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投标条件: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企业最低资质要求:
以下条件全部满足: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它组织。
2.投标人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备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受到深圳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红色警示的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建造师)在暂停承接政府及国有企事业单位投资工程期间,不得参与本次招标工程的投标。若投标人在通过资格后审后被禁止投标,招标人将取消其进入开标后的程序资格。若投标人在开标结束后被禁止投标,将取消其进入后续环节的资格。本工程已入围Q(15-20家)的投标人,因故被禁止投标或虚假投标的,取消其进入后续环节的资格,且不补录入围投标人数量。入围定标环节的投标人,因故被禁止投标或虚假投标的,取消其参与定标资格,也不补录入围定标的投标人数量。因上述情况导致最终进入定标环节的投标单位少于3名时,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4.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禁止参与本项目投标:
(1)近1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国家、广东省、深圳市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行政处罚的。
(2)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国家、广东省、深圳市建设部门给予红色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
(3)拖欠工人工资被深圳市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的。
(4)近2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曾有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5)与本项目招标人之间存在未决诉讼、仲裁以及其他相关争议或经生效法律文书裁定但尚未执行完毕的。
(6)依法应当拒绝投标的其他情形。
5.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上述要求。
具体以招标文件为准。
拟派项目经理(或建造师)最低资格等级:一级
拟派项目经理(或建造师)专业:公路工程
投标申请人应当具有的同类工程经验要求:无
其他投标条件: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申请人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今年以来,在招投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不良行为记录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项目经理(建造师)或项目总监因不良行为红色警示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系统锁定的,不能参与本次招标工程的投标,否则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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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1、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依据《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建设工程招标备案工作的通知》(深建市场〔2021〕21号)文件要求对市局监管项目试行招标备案“秒批”制度。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投标人如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或投诉,应当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规定的投诉时限内,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或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行政监督平台,以书面的方式向招标人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逾期提出的,不予受理。相关规定详见《深圳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和投诉处理办法》。 2、场外项目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由招标人负责。投标人如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或投诉,应当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规定的投诉时限内,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以书面的方式向招标人提出,逾期提出的,将不予受理。相关规定详见《深圳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和投诉处理办法》。 3、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4、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www.szggzy.com/fwdh/fwdhjsgc)”
(1)企业资质信息备案登记;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办理备案注册(施工、监理、勘察设计企业在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备案,其他类企业在https://www.szjsjy.com.cn:8001/jy-toubiao/register.html网址进行登记)。
(2)办理拟派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信息备案登记(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办理)。
(3)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商务标注册造价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的个人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www.szggzy.com/fwdh/fwdhjsgc)《建设工程数字证书办事指南》;
5、市住房和建设局企业与人员信息半天交换一次,请投标人提前办好备案和变更手续。根据局《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开展建筑企业和从业人员基本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未通过“企业与人员信息诚信申报平台”报送企业和人员的基本信息暂无法投标,详情请查看:(http://zjj.sz.gov.cn/csml/kcsjyjskjc/xxgk/tzgg/content/post_3751116.html) 6、投标人对所提交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否则将取消投标及中标资格,以及其他后果自负。 7、资格后审有关要求如下:
(1)不设投标报名、招标会和集中组织的投标预备会(答疑会)、现场踏勘等环节,潜在投标人无需报名即可参与投标;
(2)由招标人组建的资格后审委员会,在截标后,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进入后续程序。资格审查结果及投标人的资格文件向本项目投标人公开
(3)招标文件(含设计图纸)、送审标底文件可在投标子系统下载;
(4)投标人对招标事宜的质疑以不署名的形式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提出,招标人在网上答复;答疑、补遗文件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信息(建设工程)—>变更公告查看;投标子系统下载;
(5)投标人从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通过“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并打印回执单作为网上递交投标文件的凭证,具体操作见网站服务导航(建设工程)→办事指南。对电子投标文件加密的,需在开标会开始时用加密的数字证书进行解密(现场解密或远程解密);
(6)自助办理投标员,使用本单位的数字证书(机构证书)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在线填写、保存。
8、窗口递交文件要求:
投标人须在截止时间前,由投标人持机构数字证书,或已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备案的投标员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招标业务分公司指定窗口办理递交手续。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再接收投标资料。
9、本招标工程中应按照《深圳市建筑废弃物减排与利用条例》及《深圳市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管理规定》的要求,使用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和新型墙体材料。 10、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网上截标工程,需要重新上传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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