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湖州市南浔区南浔镇新安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公开选取其他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11/0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330503-0825-0409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吴玉明13505722885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项目编号:330503-0825-0409
项目单位:湖州市南浔区南浔镇新安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项目名称:湖州市南浔镇新安小区一期、二期店面房租赁使用权公开选取拍卖机构
项目具体信息:1.项目名称:南浔镇新安小区一、二期12套店面房租赁使用权拍卖服务项目
2.建设服务单位:湖州市南浔区南浔镇新安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3.项目地点:湖州市南浔区南浔镇新安村
4.项目概况:湖州市南浔区南浔镇新安小区一期、二期12套店面房公开拍租,租期为5年。拍租商铺编号为:1标:一期大门口物业房二楼1间、2标:一期179号,3标:二期197号、4标:191号、5标:189号、6标:183号、7标:179号、8标:177号、9标:173号、10标:171号、11标:169号、12标:167号二楼东侧2间。
服务类型:其他
服务事项:其他
中介机构资格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无违法违规记录的拍卖企业;
2.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经营批准证书、中国拍卖AA级以上(含AA级)资质企业以及浙江省工商企业信用AA级以上(含AA级)企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浙江省外进浙企业须经备案);
3.选取中介方式:本次采用【直接选定】模式。要求被选定企业符合资质类型要求且已经进驻湖州市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和通过审核的中介服务机构。
其他要求:1.技术要求
(1)按相关规定程序做好拍卖组织工作。
(2)拍卖现场工作人员严格遵守相关管理制度。
(3)认真组织好拍卖活动,严格按照拍卖操作规程进行,保质保量完成拍卖任务。
(4)拍卖要求规范,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拍卖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5)未经项目业主同意,中介服务机构不得分包或转让本合同的任何权利为义务。
(6)拍卖期限及拍卖地点:由项目业主与拍卖机构在南浔区确定合适的拍卖场地,场地费用由拍卖机构承担。
2.服务人员要求:拍卖机构须具备国家注册拍卖师。
3.工期要求:签署《委托拍卖合同》后60日内完成本项目。
服务时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60)日完成
选取方式:直接选定
是否财政和国有企业资金投资项目:否
是否为入围企业:否
服务费用: 67000元
选取时间:本公告发布后1个工作日内直接在中介库选取
选取地址:湖州市南浔镇新安村村部
备选机构数:无
项目业主联系人:吴玉明(法定代表人)
项目业主咨询电话:13505722885
发布时间:2023-11-07 13:55:56
附件下载: 需求书: 直接选定说明.jpg     需求书——新安小区出租项目 - 副本.doc    
委托协议书: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