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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2025年长丰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检测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4-2025年长丰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检测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0月21日10:00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4ACCFZ00423
项目名称:2024-2025年长丰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检测
预算金额:第1包377.640000万元,第2包415.870000万元
最高限价:7935100.00元
采购需求:2024-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含改造提升)建设面积约15.5万亩(最终面积和资金均以上级批复为准),第1包:造甲乡、下塘镇、左店镇、陶楼镇,总投资约31470万元;第2包:义井镇、双墩镇 、吴山镇,杨庙镇、罗塘乡,总投资约34659万元。主要内容为:1、土地整治:田块修筑、平整,耕作层剥离和回填等;2、土壤改良:地力培肥,污染土壤修复等;3、灌溉与排水;4、田间道路;5、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6、农田输配电;7、科技推广、技术培训等。根据农业农村部《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管理办法(试行)》(农建发〔2021〕1号)、《安徽省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皖农建〔2019〕153号)文件要求,提供以下服务内容:项目实施过程各阶段工程质量检测,进场材料与设备等检验、检测;项目工程的全过程监管,包括日常巡检、问题反馈及监督整改,单项工程的分阶段验收,分阶段工程资料收集归档,施工工程进度信息填报、上报和定期通报;全部工程量的核验,项目竣工组织验收,验收档案资料收集、整理、组卷、装订存档,迎接市级验收、省级抽查及审计等各类考核验收。项目初步设计的设计内容复核、规划图纸复核、单体工程图纸复核、施工图纸复核、预算概算及招标工程清单校对、竣工图纸复核、信息复核等;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日常考勤管理、违约处罚,监理日志信息复核等;业主单位交办的临时性相关业务。
合同履行期限:365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投标人将采购项目分包给中小企业的,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达到40%(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70%);
②投标人所提供的服务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承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须同时具有水利工程质量检测乙级及以上资质(含岩土工程类、混凝土工程类、金属结构类、机械电气类、量测类)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方总数量不超过2家,联合体成员中至少一方具有水利工程质量检测乙级及以上资质(含岩土工程类、混凝土工程类、金属结构类、机械电气类、量测类)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牵头单位须负责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09月30日上午09:00至2024年10月21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3.方式:
(1)投标人须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首次登录须持有电子服务系统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电子服务系统办事指南。(2)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0512-58188516。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0551-62721974。
4.售价:免费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上传)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10月21日10:00
2.提交(上传)投标文件地点(开标地点):长丰县双墩镇阜阳北路与济河路交口北城综合服务中心北楼2楼8号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2.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安徽省政府采购网、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3.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4.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投标文件实施云上开标大厅解密(咨询电话:0512-58188516),投标人无需前往开标现场。投标人应自行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云上开标大厅”(bjm.hfztb.cn)完成解密文件等工作。
5、本项目为超过200万元的服务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6、若参与投标的企业将采购项目分包给中小微企业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承诺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多家中小企业的,分包比例不得低于合同金额的40%(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70%)。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长丰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水湖镇南一环路与杨公路交口政务服务中心6层
联系方式:0551-666623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水湖镇南一环路与杨公路交口政务服务中心6层
联系方式:0551-6666232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庆媛
电话:0551-62721974、62721968
0天0小时30分33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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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提交2024-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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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中心见证通过2024-09-290天0小时30分
招标文件正文.pdf 招标需求.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