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水县第十三幼儿园
曲艺区、艺术区材料采购项目(第二次)
询 价 邀 请
经邻水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批准,邻水县第十三幼儿园曲艺区、艺术区材料采购项目(第二次)采用询价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邻水县第十三幼儿园曲艺区、艺术区材料采购项目(第二次)
2.采购人:邻水县第十三幼儿园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及金额:财政性资金19.8828万元。
三、采购项目简介
本次采购材料为霍比特小木屋、幼儿游戏贩卖台等,主要用于户外游戏活动。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询价邀请在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响应文件开启前,投标人必须查勘现场,根据现场条件及采购人要求,结合采购项目清单制定采购项目安装方案;
六、询价通知书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询价通知书自2024年12月27日、2024年12月30日和2024年12月31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在邻水县第十三幼儿园免费获取。
获取询价通知书时,经办人员应提交以下资料: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
递交响应文件时间
2025年 1月 2日 9时 0分至2025年 1月 2日 9 时 30 分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25年 1 月 2 日 9 时 30 分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5年 1 月 2 日 9 时 30 分
签到说明:供应商签到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一份、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查验原件(若是法定代表人签到的则提供法人证明和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签到和接收响应文件。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询价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恕不接待。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询价地点:邻水县第十三幼儿园
联系人:徐老师(15882342140);朱老师(13982699406)
2024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