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辽沈工业集团有限公司非火工科研生产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一期)招标公告
金额
34261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07/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34261万元
招标公司辽沈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程女士024-88279149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五环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杜茁13889393786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非火工科研生产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一期)已由审计部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辽沈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为自有资金100.0%,招标人为辽沈工业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北京五环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非火工科研生产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一期)。 2.1.2项目概况:辽沈工业集团有限公司非火工科研生产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一期)为辽沈工业集团有限公司非火工科研生产区优化提升建设项目子项工程。本项目承包工作内容包括新建10个单体建筑物、连廊,其中1201号建筑(25525平方米)、1302号建筑(13975平方米)、1303号建筑(20840平方米)、1304号建筑(19785平方米)、1350号建筑(2030平方米)、1318号建筑(5790平方米)、1243号建筑(330平方米)、1244号建筑(460平方米)、1343号建筑(743平方米)、1236号建筑(1575平方米)、连廊(540平方米),项目新建总建筑面积91593平方米,投资估算34261万元。 2.1.3招标范围:辽沈工业集团有限公司非火工科研生产区优化提升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及初步设计概算编制; 上述新建10个单体建筑物、连廊的施工图设计、施工及相关公用设备采购安装(建设单位自行实施的除外),直至竣工验收及移交,以及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全部工作,具体承包工作如下:(1)设计任务:按照现行设计规范要求,在已批复的方案设计文件的基础上完成辽沈集团非火工科研生产区优化提升建设项目所有专业的初步设计及初步设计概算编制,并通过审查;上述新建10个单体建筑物、连廊的施工图设计并通过审查;提供该总承包项目的施工、竣工验收及工程质量保修阶段的相应设计服务工作。施工图设计包含工艺设备布置及配套设施设计内容。(2) 施工任务:负责完成本总承包项目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及工程质量保修(建设单位另行招标实施工程除外),达到工程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3)采购任务:负责本总承包项目所有物资(建设单位自行采购的除外)的采购、运输和保管等工作。2.1.4质量要求:合格。。
2.2 计划工期:302天,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3 工程建设地点: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正新路42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3.1.1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复印件)。 (2)具有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证书或军工行业设计甲级资质证书或军工行业弹、火工品及固体发动机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证书(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的扫描件); (3)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上述证书的扫描件); 3.1.2财务要求:公司财务现金充足且流动性好,满足本次招标项目要求(提供招标文件格式要求的承诺书)。 3.1.3业绩要求: 投标人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具有单项合同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含)以上的工业建筑工程总承包业绩(以工程竣工报告或工程交接证书或建设单位出具的完工验收证明文件时间为准)不少于1个。(须提供清晰可辨认的合同关键页的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封面页、项目内容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章页、与合同相关信息保持一致的工程竣工报告或工程交接证书或建设单位出具的完工验收证明文件等);联合体投标的,各方均可提供。 3.1.4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站截图(由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场查询)。 (2)无不良经营行为,无因违约、履约不当引起的合同纠纷及仲裁情况发生;不处于投标禁入期(提供招标文件格式要求的承诺书)。 3.1.5人员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的下列主要人员在本项目合同期内不得兼职其他项目(提供招标文件格式的承诺书)。 (1)项目经理:持有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无在建项目,具有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单项合同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含)以上的工业建筑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者施工项目经理或设计负责人业绩(设计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工程总承包和施工业绩以工程竣工报告或工程交接证书或建设单位出具的完工验收证明文件时间为准,须提供清晰可辨认的合同关键页的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封面页、项目内容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章页、项目负责人姓名页、与合同相关信息保持一致的工程竣工报告或工程交接证书或建设单位出具的完工验收证明文件(工程总承包和施工业绩提供)等)。 (2)设计负责人:具有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 (3)施工负责人:持有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于投标人单位)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无在建项目,具有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单项合同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含)以上的工业建筑工程项目中担任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者施工项目经理业绩(以工程竣工报告或工程交接证书或建设单位出具的完工验收证明文件时间为准,须提供清晰可辨认的合同关键页的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封面页、项目内容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章页、项目负责人姓名页、与合同相关信息保持一致的工程竣工报告或工程交接证书或建设单位出具的完工验收证明文件等)。 (4)安全负责人:具有有效的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3.1.6其他要求: (1)投标人提供资料的相关要求如下: 1)主要人员的注册执业证书扫描件应包含“有效期”“注册单位”“注册专业”等与评审有关的内容,若证件扫描件不能直接体现“注册单位”或“注册专业”等与评审有关的内容,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政府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官网截图或证明材料等),其有效性由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 2)业绩其他要求: ①若业绩中与评审有关的内容包括人员岗位名称及姓名、承包范围、工程规模、合同金额等在合同中不能明确显示,投标人须提供由该项目发包人或其下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补充证明材料。材料中应包括出具人的联系电话,且加盖发包人单位章或其下相关主管部门印章,否则其项目业绩无效; ②投标人及主要人员业绩相关扫描件的内容应清晰可见,如无法辨认视为业绩无效。 3)本项目拟派的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应提供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6个月连续的由其所属单位缴纳的由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保缴费证明。 (2)2020年1月1日以来,未被列为中国兵器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失信供应商名录(须提供提供招标文件格式要求的承诺书)。 (3)保密要求:承担设计工作的投标人在签订合同前应通过相关军工保密评估或具有认可文件或具有有效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证书(需提供投标文件格式的承诺书或提供相关评估证书、认可文件、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证书)。
3.2 本次招标:允许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要求:(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联合体协议书的相应位置盖单位公章和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2)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含牵头单位); (3)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其他成员均应具备相应资质,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其他形式的联合体其成员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参加投标; (5)联合体各方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各方须以牵头人的名义投标及缴纳投标保证金;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7月26日 23时55分00秒至2024年08月05日 23时55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在中国兵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s://bid.norincogroup-ebuy.com)注册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00元,售后不退。
4.3 图纸类别:无图纸。
5.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8月16日 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兵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使用CA数字证书加密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并在此时间前现场递交单独密封的纸质版投标文件。
5.2 递交单独密封的纸质版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望花中街111号辽宁莆商大厦1301。
5.3 投标人递交的纸质版文件仅作为资料归档使用,如果开标现场平台软件无法获取、解密投标人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则认为此次投标无效,不再使用纸质版投标文件参与评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在中国兵器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中国兵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norincogroup-ebuy.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上。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辽沈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正新路42号 邮编: 联系人: 程女士 电话: 024-88279149 传真: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北京五环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北京市市辖区西城区西便门内大街85号 邮编: 联系人: 杜茁、高志超、王关武 电话: 13889393786 传真: 18640489152 电子邮件: BJWH_DBGL@163.com
8.投诉/异议受理
单位名称: 辽沈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 崔志军
地址: 沈阳市大东区正新路42号 电话: 15640235445
本招标项目:非火工科研生产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一期)已由审计部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辽沈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为自有资金100.0%,招标人为辽沈工业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北京五环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非火工科研生产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一期)。 2.1.2项目概况:辽沈工业集团有限公司非火工科研生产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一期)为辽沈工业集团有限公司非火工科研生产区优化提升建设项目子项工程。本项目承包工作内容包括新建10个单体建筑物、连廊,其中1201号建筑(25525平方米)、1302号建筑(13975平方米)、1303号建筑(20840平方米)、1304号建筑(19785平方米)、1350号建筑(2030平方米)、1318号建筑(5790平方米)、1243号建筑(330平方米)、1244号建筑(460平方米)、1343号建筑(743平方米)、1236号建筑(1575平方米)、连廊(540平方米),项目新建总建筑面积91593平方米,投资估算34261万元。 2.1.3招标范围:辽沈工业集团有限公司非火工科研生产区优化提升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及初步设计概算编制; 上述新建10个单体建筑物、连廊的施工图设计、施工及相关公用设备采购安装(建设单位自行实施的除外),直至竣工验收及移交,以及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全部工作,具体承包工作如下:(1)设计任务:按照现行设计规范要求,在已批复的方案设计文件的基础上完成辽沈集团非火工科研生产区优化提升建设项目所有专业的初步设计及初步设计概算编制,并通过审查;上述新建10个单体建筑物、连廊的施工图设计并通过审查;提供该总承包项目的施工、竣工验收及工程质量保修阶段的相应设计服务工作。施工图设计包含工艺设备布置及配套设施设计内容。(2) 施工任务:负责完成本总承包项目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及工程质量保修(建设单位另行招标实施工程除外),达到工程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3)采购任务:负责本总承包项目所有物资(建设单位自行采购的除外)的采购、运输和保管等工作。2.1.4质量要求:合格。。
2.2 计划工期:302天,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3 工程建设地点: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正新路42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3.1.1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复印件)。 (2)具有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证书或军工行业设计甲级资质证书或军工行业弹、火工品及固体发动机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证书(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的扫描件); (3)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上述证书的扫描件); 3.1.2财务要求:公司财务现金充足且流动性好,满足本次招标项目要求(提供招标文件格式要求的承诺书)。 3.1.3业绩要求: 投标人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具有单项合同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含)以上的工业建筑工程总承包业绩(以工程竣工报告或工程交接证书或建设单位出具的完工验收证明文件时间为准)不少于1个。(须提供清晰可辨认的合同关键页的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封面页、项目内容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章页、与合同相关信息保持一致的工程竣工报告或工程交接证书或建设单位出具的完工验收证明文件等);联合体投标的,各方均可提供。 3.1.4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站截图(由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场查询)。 (2)无不良经营行为,无因违约、履约不当引起的合同纠纷及仲裁情况发生;不处于投标禁入期(提供招标文件格式要求的承诺书)。 3.1.5人员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的下列主要人员在本项目合同期内不得兼职其他项目(提供招标文件格式的承诺书)。 (1)项目经理:持有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无在建项目,具有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单项合同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含)以上的工业建筑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者施工项目经理或设计负责人业绩(设计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工程总承包和施工业绩以工程竣工报告或工程交接证书或建设单位出具的完工验收证明文件时间为准,须提供清晰可辨认的合同关键页的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封面页、项目内容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章页、项目负责人姓名页、与合同相关信息保持一致的工程竣工报告或工程交接证书或建设单位出具的完工验收证明文件(工程总承包和施工业绩提供)等)。 (2)设计负责人:具有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 (3)施工负责人:持有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于投标人单位)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无在建项目,具有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单项合同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含)以上的工业建筑工程项目中担任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者施工项目经理业绩(以工程竣工报告或工程交接证书或建设单位出具的完工验收证明文件时间为准,须提供清晰可辨认的合同关键页的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封面页、项目内容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章页、项目负责人姓名页、与合同相关信息保持一致的工程竣工报告或工程交接证书或建设单位出具的完工验收证明文件等)。 (4)安全负责人:具有有效的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3.1.6其他要求: (1)投标人提供资料的相关要求如下: 1)主要人员的注册执业证书扫描件应包含“有效期”“注册单位”“注册专业”等与评审有关的内容,若证件扫描件不能直接体现“注册单位”或“注册专业”等与评审有关的内容,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政府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官网截图或证明材料等),其有效性由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 2)业绩其他要求: ①若业绩中与评审有关的内容包括人员岗位名称及姓名、承包范围、工程规模、合同金额等在合同中不能明确显示,投标人须提供由该项目发包人或其下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补充证明材料。材料中应包括出具人的联系电话,且加盖发包人单位章或其下相关主管部门印章,否则其项目业绩无效; ②投标人及主要人员业绩相关扫描件的内容应清晰可见,如无法辨认视为业绩无效。 3)本项目拟派的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应提供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6个月连续的由其所属单位缴纳的由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保缴费证明。 (2)2020年1月1日以来,未被列为中国兵器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失信供应商名录(须提供提供招标文件格式要求的承诺书)。 (3)保密要求:承担设计工作的投标人在签订合同前应通过相关军工保密评估或具有认可文件或具有有效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证书(需提供投标文件格式的承诺书或提供相关评估证书、认可文件、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证书)。
3.2 本次招标:允许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要求:(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联合体协议书的相应位置盖单位公章和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2)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含牵头单位); (3)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其他成员均应具备相应资质,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其他形式的联合体其成员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参加投标; (5)联合体各方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各方须以牵头人的名义投标及缴纳投标保证金;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7月26日 23时55分00秒至2024年08月05日 23时55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在中国兵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s://bid.norincogroup-ebuy.com)注册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00元,售后不退。
4.3 图纸类别:无图纸。
5.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8月16日 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兵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使用CA数字证书加密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并在此时间前现场递交单独密封的纸质版投标文件。
5.2 递交单独密封的纸质版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望花中街111号辽宁莆商大厦1301。
5.3 投标人递交的纸质版文件仅作为资料归档使用,如果开标现场平台软件无法获取、解密投标人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则认为此次投标无效,不再使用纸质版投标文件参与评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在中国兵器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中国兵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norincogroup-ebuy.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上。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辽沈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正新路42号 邮编: 联系人: 程女士 电话: 024-88279149 传真: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北京五环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北京市市辖区西城区西便门内大街85号 邮编: 联系人: 杜茁、高志超、王关武 电话: 13889393786 传真: 18640489152 电子邮件: BJWH_DBGL@163.com
8.投诉/异议受理
单位名称: 辽沈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 崔志军
地址: 沈阳市大东区正新路42号 电话: 15640235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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