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比公告
本询比项目为2025年中山电信年度顾问律所采购以及年度纠纷诉讼仲裁案件代理律所采购(标段一、标段二)(询比代理机构编号:ZJZB-2024-22963),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中捷通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
(1)服务地点:中山市;
(2)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3)预算金额:人民币377358.49元(不含税);
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估费用(人民币元) (不含税) |
标段 |
服务地点 |
1 |
2025年中山电信年度顾问律所采购以及年度纠纷诉讼仲裁案件代理律所采购(标段一、标段二) |
207547.17 |
标段一 |
本部 |
2 |
169811.32 |
标段二 |
城区、东部、西部、南部、北部、小榄 |
1.2 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采购内容: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提供专业、高效、及时的法律服务,具体项目内容如下:法律咨询、案件代理、案件现场支撑、律师函、重大疑难案件的项目支撑、业务法律可行性研究、普法培训等法律顾问服务,以及诉讼仲裁案件代理等服务。具体详见附件4:项目需求书。
(2)标包划分情况:本项目划分标段,具体标段划分情况详见1.1条。本项目允许供应商同时成交的最多标段数为一个。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具体标段最高响应限价(不含增值税)如下:
标段一为:人民币197169.81元,最高响应限价的计算方法为207547.17*(1-5%)=197169.81元;
标段二为:人民币161320.75元,最高响应限价的计算方法为169811.32*(1-5%)=161320.75元。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 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合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必须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
2.1.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控股股东为同一自然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标包询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询比。
2.1.3 业绩要求:供应商须具备近3年(2021年12月1日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全国范围内的同类项目业绩,同类项目指企业法律顾问的相关经验。
备注:(1)业绩按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名称、标的、金额、签字盖章页);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有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至少一份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无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证明材料资料不全无法确定为同类项目业绩,不予认可。
(2)如法人参与响应的,法人或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予以认可;如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则只认可该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
(3)合同原件备查,如评审时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送达评审现场,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2.1.4 项目团队要求
(1)供应商拟派1名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须为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项目负责人须具备10年以上执业经验,执业经验是指取得律师执业证之日起算,应提供有效的司法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律师执业证。律师执业证的执业机构须是供应商,执业证类别须是专职律师。
(2)供应商拟派项目团队其他成员(不含项目负责人)要求3人及以上,须具备2年或以上的执业经验。执业经验是指取得律师执业证之日起算,应提供有效的司法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律师执业证。律师执业证的执业机构须是供应商,执业证类别须是专职律师。
请提供相关的人员列表、身份证、律师执业证、项目负责人的合伙人证明文件等材料,同类项目经验年限须在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组成表中体现。
2.1.5 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12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2月1日起)[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2月1日起)[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12月1日起)在经营活动中不得存在重大违法记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公布的为准,重大违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较大数额罚款是指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200万元以上罚款)等行政处罚);
(16)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 违反采购人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类)的,或违反采购人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类)的公司与供应商存在控股关系(即上述公司或上述公司的控股股东/投资人在供应商的持股比例达到50%及以上)的。
(18) 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 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2月10日00时00分至2024年12月12日24时00分。
4.2询比文件获取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询比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供应商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供应商注册”。
如有登记申领多标包的,请务必按标包分别申领和下载询比文件,否则后续将无法继续参与未申领或未下载询比文件的标包的响应。
4.3 获取本询比文件不收取费用。
5 响应文件的提交
5.1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7日14时30分。
5.2 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响应文件提交,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供应商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询比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响应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5.3 本项目将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启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 样品的递交:本项目不涉及。
7 供应商注册
7.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询比文件。
7.2 CA证书办理
参加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首页“操作指引-CA办理”。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010-56107929 /010-56107880
服务邮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地 址:中山市石岐区悦来南路15号
邮 编:528400
联 系 人:何女士
电 话:0760-88866822
电子邮件:hety.gd@chinatelecom.cn
询比代理机构: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较场西路21号
邮 编:510055
项目负责人:杨景景/王小君/梁炳杰
联 系 人:梁炳杰
电 话:18024808008
电子邮件:liangbingjie@chinaccs.cn
网 址:https://zjzb.chinaccsscm.cn
开 户 名: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账 号:3110910043850045186
9.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采购代理机构: 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2024 年12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