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莫索湾垦区人民法院审判法庭、视频会议室改建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2月05日 11: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8S[2023]3973号
项目名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莫索湾垦区人民法院审判法庭、视频会议室改建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1434058
最高限价(元):1434058
采购需求:1.莫索湾垦区人民法院审判法庭二楼1、2、3厅,改造内容为:拆除原吊顶、地面木地板,原墙面装饰面层。新做轻钢龙骨石膏板吊顶,1.2厚耐磨木地板,墙面部分为12mm厚木质吸音板及乳胶漆墙面,更换实木复合套装门3樘及门套,新增轻钢龙骨双面石膏板隔墙,背景墙为轻钢龙骨石膏板基层面层为8mm碳晶板。踢脚线为黑色拉丝不锈钢踢脚,地台作法为M10干混砂浆砌-砖厚200mm 高地台一圈(标准砖),内填碎砖,20厚1:3水泥砂浆抹面,铺1.2厚耐磨木地板。
2.二楼法官通道、候审人通道改造内容:拆除原吊顶、地面木地板,原墙面装饰面层。新做轻钢龙骨石膏板吊顶,1.2 厚耐磨木地板,墙面部分为12mm厚木质吸音板及乳胶漆墙面,原有木门新作实木门套,踢脚线为黑色拉丝不锈钢踢脚。
3.一楼视频会议室改建项目,改造内容为:1.2厚耐磨木地板及轻钢龙骨12mm厚0SB板台阶,地台作法为轻钢龙骨12mm厚OSB板。
4.设备部分包括:主审判桌、书记台、诉讼台、主审法官椅(带龙头)、副审法官椅(带龙头)、其它桌椅等。
5.电气部分包括:更换灯具、开关、插座、接线盒、配管、配线。
标项名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莫索湾垦区人民法院审判法庭、视频会议室改建项目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1434058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1.莫索湾垦区人民法院审判法庭二楼1、2、3厅,改造内容为:拆除原吊顶、地面木地板,原墙面装饰面层。新做轻钢龙骨石膏板吊顶,1.2厚耐磨木地板,墙面部分为12mm厚木质吸音板及乳胶漆墙面,更换实木复合套装门3樘及门套,新增轻钢龙骨双面石膏板隔墙,背景墙为轻钢龙骨石膏板基层面层为8mm碳晶板。踢脚线为黑色拉丝不锈钢踢脚,地台作法为M10干混砂浆砌-砖厚200mm 高地台一圈(标准砖),内填碎砖,20厚1:3水泥砂浆抹面,铺1.2厚耐磨木地板。
2.二楼法官通道、候审人通道改造内容:拆除原吊顶、地面木地板,原墙面装饰面层。新做轻钢龙骨石膏板吊顶,1.2 厚耐磨木地板,墙面部分为12mm厚木质吸音板及乳胶漆墙面,原有木门新作实木门套,踢脚线为黑色拉丝不锈钢踢脚。
3.一楼视频会议室改建项目,改造内容为:1.2厚耐磨木地板及轻钢龙骨12mm厚0SB板台阶,地台作法为轻钢龙骨12mm厚OSB板。
4.设备部分包括:主审判桌、书记台、诉讼台、主审法官椅(带龙头)、副审法官椅(带龙头)、其它桌椅等。
5.电气部分包括:更换灯具、开关、插座、接线盒、配管、配线。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签订合同后30日内完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1)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2)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执行;
(3)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型、微型企业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完整、准确、真实的兵团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有安全生产许可
(3)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参加投标的供应商需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对中小企业的要求,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若供应商为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后享受中小企业同等政策。)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25日至2023年12月0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2月05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3年12月05日 11:00 (北京时间)
地点:政采云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有意向参与兵团区域电子开评标的供应商,可访问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方网站(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0991-2819290;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兵团政府采购网(http://ccgp-bingtuan.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采购中心/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莫索湾垦区人民法院
地 址:莫索湾垦区人民法院
项目联系人:丁新安
项目联系方式:0993-53600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景涵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石河子市39小区伯爵庄园54栋3号
项目联系人:王彦平、刘娟
项目联系方式:0993-20123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