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长沙市公路管理局城郊公路养护服务中心2023年长沙市城郊公路养护服务中心河西片区公路日常小修保养服务合同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1/0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CSCG-GK-202210120020-1 采购人(全称): 长沙市公路管理局城郊公路养护服务中心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湖南富凯建设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 2023年长沙市城郊公路养护服务中心河西片区公路日常小修保养服务 (3)采购计划编号: CSCG-202210120020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3-01-01 —— 2023-12-31 3.2 履行地点:长沙市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按招标文件要求履行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1)本项目工程实行总额包干与按实计量的支付模式。a、保洁项目,采用逐月考评结果及不定期发送的整改单扣款情况挂钩的方式支付; b、维修保养项目,采用按实计量的方式支付,由发包人组织每月验收一次,以实际发生的工程量及合同单价计量,同时根据不定期发送的整改单扣款情况进行调整; c、其他工程,根据每项独立工程的实际完成情况进行验收,以实际发生的工、料、机消耗情况结合该项目的整改单扣款情况进行调整,按实计量支付。 (2)除非另有规定,工程量清单中各支付细目所报的单价或总额,都应认为是该支付细目全部报酬,包括了为实施和完成合同工程所需的劳务、材料、机械、质检(自检)、安装、安全措施(设施、维护)、环保、缺陷修复、管理、保险、税费、利润等一切可能发生的费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均应认为已计入工程量清单标价的各工程细目中。 (3)履行本章要求的工作内容均不单独计量与支付,而是摊入其它各章相应各项单价和合价中。 (4)日常小修保养承包经费每年按月分12次支付,考核后月结算款支付额为结算款数的80%,扣留的15%作为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保证金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扣留的5%作为承包单位的质保金,经财评中心结算评审后方可支付扣留的余款。原则上,月度结算送财评中心结算评审每年度不少于2次,最终以财评中心的要求为准。 4.2 收款账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邵支行(湖南富凯建设有限公司:1906025009245148511)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合格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合格(详见招标文件及相关技术规范要求)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0.2%(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7.4违约责任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2023年01月01日 生效 11.其他条款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协议7.1条、7.2条、7.3条不适用。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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