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653.91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翔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答疑澄清公告

各投标人在研究了科技城小学新建工程弱电智能化项目的招标文件等有关资料后,各投标人于2024年12月2716时前提交了投标提问书,现招标人对各投标人的提问和招标文件作如下说明,请投标人在投标时予以充分的了解和考虑:

一、针对投标提问书的澄清修改:

1、问题:招标文件前附表明确不组织踏勘现场,但在技术评分标准中施工组织方案提出较高的要求,不进行现场踏勘,很难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澄清和修改:本项目提供施工图纸,请于本澄清公告附件处下载。另不集中组织踏勘现场,各投标单位如有需要可自行前往现场进行踏勘。

2问题:招标文件项目团队人员要求: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通信工程师-终端与业务(中级)的,得0.5分。通信工程师中级职业水平评价包含六个专业:分别为交换技术、传输与接入(有线)、传输与接入(无线)、互联网技术、动力与环境以及终端与业务。终端与业务:涉及通信终端设备和业务应用,本项目与终端与业务专业关联度不高,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澄清和修改:仍按原招标文件规定执行,不作修改。本项目为综合性智能化项目,包含综合布线系统、计算机网络交换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广播系统、大屏和信息发布系统、音响灯光系统等六大系统的基础通信与先进专业技术应用,需要项目负责人具有较高专业素质和相关专业技能认证,而通信工程师-终端与业务(中级)面向网络终端系统及网络管理支撑系统,该认证符合项目中较多网络终端设备、物联网终端情况专业性要求。保障了招标人及本项目的合法权利。本项评分标准只针对于本项目采购内容及实际需求,不存在为特定投标人定制的评分标准且经市场调研,竞争充分。

3、问题:招标文件P27“项目团队人员”关于“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一级建造师证书(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的得0.5分;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通信工程或通信工程设计》的得0.5分;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通信工程师-终端与业务(中级及以上)的,得0.5分;拟派项目小组成员不含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程师职称证书《通信程或信息)的,每提供一本得0.5分,本项最高1分,不提供不得分;(一人多证只计一本,多本同专业证书也只计一本,不重复计分)”建议修改为“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有高级网络工程师证书或则一级建造师(机电工程)的得1分;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弱电系统工程师(高级)职业技能证书或则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机电工程相关)的得1分;拟派项目小组成员(不含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具有应急管理局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低压电工作业),人社局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专业(系统集成)助理工程师职称证书、建筑电气(建筑智能化)助理工程师证书、信息技术(信息集成)助理工程师证书,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电气设备安装调试工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每提供一本得0.25分,本项目最高得1分。(一人多证只计一本,多本同专业证书也只计一本,不重复计分)”

澄清和修改:仍按原招标文件规定执行,不作修改。

本项目为综合性智能化项目,包含综合布线系统、计算机网络交换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广播系统、大屏和信息发布系统、音响灯光系统等六大系统的基础通信与先进专业技术应用。投标企业投入本项目实施的技术负责人需要有相关方面的专业背景,保证项目管理过程具有高效率和专业性,故在几个不同领域提出了对项目团队的要求:

1)本项目涉及大量的通信网络设备和系统,需要项目技术负责人有相关方面的专业背景和能力认证,故要求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一级建造师证书(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

2)本项目各系统涉及大量通信终端设备和业务应用,包括网络AP终端、广播终端、物联终端、音频通信终端、视频通信终端、数据通信终端等,需要项目技术负责人有相关方面的专业背景和能力认证,故要求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通信工程师-终端与业务(中级及以上)。

3)项目小组成员是项目实施的管理人员,不等同于普通施工人员,更多是项目实施管理和技术指导的工作要求。为保障项目顺利实施,要求小组成员有一定的专业背景和能力认证是对业主单位项目交付的保障。

同时也是为避免出现工期延误、成本超出、交付未达预期、不可预料的停工及安全风险,保障招标人及本项目的合法权利。本项评分标准只针对于本项目采购内容及实际需求,不存在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且经市场调研,竞争充分。

4、问题:招标文件28,“施工组织方案”中描述,1)本项目招标内容既然已经有详细的清单内容,那应该经过详细设计,应有明确设计说明,点位平面图,系统拓扑图、使用场景等等,按照招标清单中设备规格参数及数量,各家投标单位使用的产品可能品牌不一样,但是实际总体设计、系统架构、点位分布、项目实际场景需求都应该是一致的,中标单位按明确的图表进行施工。所以在“方案及实施能力”评分标准红,不应再将“根据项目的实际场景需求制定项目技术方案…”等作为评分标准。应将“根据项目的实际场景需求制定施工技术方案,包括确保工程顺序进行、提高施工效率、控制工程成本”等作为评分标准。2)各系统功能特性及对接方案的说明。招标内容已经有详细的清单内容(包括数量和规格参数),功能特性应为一致。本项目为新建工程,不存在与学校原有系统对接。如果与教体局对接,从目前我们了解:监控大华海康都能进行对接,不存在对接问题(参考百度截图):无线网络系统,几个主流厂家已经部署AC,也不存在对接问题(参考百度截图),网络系统,统一教体局出口,不存在对接问题。本学校系统之间对接方面,本项目包括“综合布线、计算机网络系统、视频监控、校园广播、门禁系统、车辆道闸、进出口摆闸、多功能音体彩色电子屏、多功能厅音响系统、多功能厅灯光系统、多功能厅电子横幅、户外电子屏”基础网络涉及到共用,不存在各分系统功能层面的对接。单个系统内部对接,核心产品一般为同一品牌产品,系统内部产品之间无对接问题。所以在“方案及实施能力”评分标准中,不应再将“系统的功能特性、尤其是部分系统的对接方案等内容”等作为评分标准。而施工安全保障能力及应急能力在建筑工程项且中具有至关重要的地位,它们直接关系到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工程的顺利进行以及企业的社会形象和经济效益,所以应将“施工安全保障能力及应急能力方案”作为评分标准。

澄清:1)针对“各系统的总体设计、系统架构、点位分布”等内容,虽然该项目已经有详细的招标清单内容,并且有了需要满足的技术参数,但是投标人可以在满足招标人要求的基础上,提出能更好的满足招标人需求能更好为招标人服务的产品方案及系统方案,故要求投标人提供系统性的、贴合实际的技术方案来证明自己所投产品及系统的先进性、合理性。且智能化施工的工作内容就包括了对系统的深化设计,技术方案也是体现深化设计优劣的有力依据。为保障投标人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充分的可靠性和合理性,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对项目需求和技术方案有一定程度的理解而非盲目应标,故设置了相关实施方案分。2)针对“各系统功能特性及对接方案的说明”,虽然招标文件中所列出的推荐品牌均可以对接教体局的平台,但是项目涉及到六大系统,保障多个子系统顺利交付和正常使用也是有一定的技术要求和实施经验要求的。要求投标人提供合理的对接方案,也是体现投标人是否具备完成对接工作的能力的有力证明。功能特性描述体现了投标人所投系统各个产品在满足招标基本要求的前提下,整个系统的组成是否能更好的服务业主的评判。为保障投标人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充分的可靠性和合理性,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对项目需求和技术方案有一定程度的理解而非盲目应标,故设置该评分条款合理。

修改原文“2、根据项目的实际场景需求设计各系统的点位分布,根据点位分布设计的合理性等内容进行评分:(1)各系统点位分布设计合理且完全满足场景需求的为优,得4.0-2.6分;(2)各系统点位分布设计较合理且基本满足场景需求的为良,得2.5-1.1分;(3)各系统点位分布设计对场景的符合程度不强的为一般,得1.0-0分。”调整为“2、根据项目的场景需求深化设计各系统的点位分布,根据点位分布深化设计的合理性等内容进行评分:(1)各系统点位分布深化设计合理且完全满足场景需求的为优,得4.0-2.6分;(2)各系统点位分布深化设计较合理且基本满足场景需求的为良,得2.5-1.1分;(3)各系统点位分布深化设计对场景的符合程度不强的为一般,得1.0-0分。

5、问题:项目团队成员:

1、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建造师证书(机电工程专业)的得0.5分;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一级建造师证书(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的得0.5分;

2、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通信工程设计)的得0.5分;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通信工程师-终端与业务(中级及以上)的,得0.5分;

3、拟派项目小组成员(不含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通信工程或信息工程)的,每提供一本得0.5分,本项最高1分,不提供不得分;(一人多证只计一本,多本同专业证书也只计一本,不重复计分);

理由如下:

本项目属于智能化项目,与通信无关,而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一级建造师证书(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通信工程或通信工程设计)、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通信工程师-终端与业务(中级及以上)、派项目小组成员(不含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通信工程或信息工程)专业都是属于通信类专业,设置明显不合理,存在控标嫌疑。

本项目为工程建设类项目,预算仅 6539120元,在人员证书设置上却需要用到二个一级建造师,其中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一级建造师证书(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需要与本项目专业无关的高级工程师加持,要求过高,设置明显不合理。

我公司有理由怀疑以上评分标准存在控标嫌疑,明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第三十二条 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七)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澄清和修改:仍按原招标文件规定执行,不作修改。本项目为综合性智能化项目,包含综合布线系统、计算机网络交换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广播系统、大屏和信息发布系统、音响灯光系统等六大系统的基础通信与先进专业技术应用,金额6539120元在弱电项目中规模已不算小、要求不低,需要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项目管理经验和相关专业知识技能。具有招标文件中所列证书可以保证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足够的能力去为团队提供技术指导,使得项目建设过程具有规范性和专业性,保障了招标人及本项目的合法权利。本项评分标准只针对于本项目采购内容及实际需求,不存在为特定投标人定制的评分标准且经市场调研,竞争充分。

二、其他澄清修改

三、其他事项

注意事项: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本文件将在指定网站公布,不再另行通知,未关注相关网站而造成的一切风险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绍兴市柯桥区安昌小学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翔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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