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除盐水处理装置零固设备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3/04/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攀钢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毛健勇
招标代理机构鞍钢招标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代理联系人朱雁0812-3381896
标书截止时间2023/05/09
投标截止时间2023/05/09
公告正文
除盐水处理装置零固设备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除盐水处理装置零固设备(PGWZMYHGZHD23041337679)招标人为攀钢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除盐水处理装置零固设备
招标失败转其他采购方式:不转
本项目招标内容、范围及规模详见附件《物料清单附件.pdf》。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质要求:
(1)生产型营业执照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满足如下注册资金要求:
生产型注册资金:400.0(万元)及以上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业绩要求:
(一)、 注册资金要求: 1、接受生产型企业或生产型企业的直属销售机构(销售分公司)投标,生产型企业注册资金要求400万元及以上,生产型供应商须具有同类产品生产制造资质。生产型企业的直属销售机构(销售分公司)其母公司的注册资金要求400万元及以上。 2、生产型企业必须具有类似产品的生产制造能力、资质和业绩;生产型企业的直属销售机构(销售分公司)需提供母公司所具有类似产品生产制造能力、资质和业绩的证明。 (二)、 投标方业绩要求:提供近年来类似产品的销售业绩有效证明,业绩必须包含与所有招标标的物类似产品,并在投标文件中注明。
3.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能力要求、财务要求和其他要求:
财务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能力要求:(三)、 履约能力要求:投标的供应商必须具有与本项目相匹配的技术、装备、资金、制造、质量、成本、渠道、服务、管理能力和资源优势。
其他要求:(四)、 有效投标条件: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流通商及代理商投标。
2、生产型企业和该生产型企业产品的直属销售机构(销售分公司)同时参加投标的,以生产型企业作为有效投标人,直属销售机构(销售分公司)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如为同一出资人(股东)或出资人(股东)之间可能存在关联交易或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参与投标,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4、投标方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注册资金、资质、业绩等证明,或提供的相关注册资金、资质、业绩等证明不满足招标要求,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5、投标方必须确保提供的所有证明合法、真实、有效,否则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6、禁止物贸公司本年度退出供应商目录内的供应商、鞍钢集团取消投标资格的供应商和攀钢集团公司下发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的供应商参与本次委托所涉及所有标的投标。投标方需提供诚信承诺书,格式模板详见招标文件。 7、投标时,投标方工商注册成立时间未满1年的,投标无效。 8、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不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否则投标无效。
9、投标方须作好投标文件,技术附件或技术文件须签字或盖章后上传招标网。
3.6本次招标要求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失信被执行人投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4月14日17时09分至2023年05月0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方式:用户登录进入系统主页面,在“公告信息”下查阅该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信息、缴纳相关费用后自行下载文件。
4.3支付方式:个人/企业网银支付、支付宝、微信。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05月09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本项目指定位置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2023年04月14日
公章Epoint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除盐水处理装置零固设备(PGWZMYHGZHD23041337679)招标人为攀钢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除盐水处理装置零固设备
招标失败转其他采购方式:不转
本项目招标内容、范围及规模详见附件《物料清单附件.pdf》。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质要求:
(1)生产型营业执照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满足如下注册资金要求:
生产型注册资金:400.0(万元)及以上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业绩要求:
(一)、 注册资金要求: 1、接受生产型企业或生产型企业的直属销售机构(销售分公司)投标,生产型企业注册资金要求400万元及以上,生产型供应商须具有同类产品生产制造资质。生产型企业的直属销售机构(销售分公司)其母公司的注册资金要求400万元及以上。 2、生产型企业必须具有类似产品的生产制造能力、资质和业绩;生产型企业的直属销售机构(销售分公司)需提供母公司所具有类似产品生产制造能力、资质和业绩的证明。 (二)、 投标方业绩要求:提供近年来类似产品的销售业绩有效证明,业绩必须包含与所有招标标的物类似产品,并在投标文件中注明。
3.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能力要求、财务要求和其他要求:
财务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能力要求:(三)、 履约能力要求:投标的供应商必须具有与本项目相匹配的技术、装备、资金、制造、质量、成本、渠道、服务、管理能力和资源优势。
其他要求:(四)、 有效投标条件: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流通商及代理商投标。
2、生产型企业和该生产型企业产品的直属销售机构(销售分公司)同时参加投标的,以生产型企业作为有效投标人,直属销售机构(销售分公司)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如为同一出资人(股东)或出资人(股东)之间可能存在关联交易或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参与投标,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4、投标方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注册资金、资质、业绩等证明,或提供的相关注册资金、资质、业绩等证明不满足招标要求,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5、投标方必须确保提供的所有证明合法、真实、有效,否则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6、禁止物贸公司本年度退出供应商目录内的供应商、鞍钢集团取消投标资格的供应商和攀钢集团公司下发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的供应商参与本次委托所涉及所有标的投标。投标方需提供诚信承诺书,格式模板详见招标文件。 7、投标时,投标方工商注册成立时间未满1年的,投标无效。 8、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不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否则投标无效。
9、投标方须作好投标文件,技术附件或技术文件须签字或盖章后上传招标网。
3.6本次招标要求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失信被执行人投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4月14日17时09分至2023年05月0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方式:用户登录进入系统主页面,在“公告信息”下查阅该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信息、缴纳相关费用后自行下载文件。
4.3支付方式:个人/企业网银支付、支付宝、微信。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05月09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本项目指定位置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攀钢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 招标公司: | 鞍钢招标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
地址: | 攀枝花市东区大渡口街87号 | 地址: | 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区东风螺丝觜弄弄坪东路21号 |
联系人: | 毛健勇 | 联系人: | 朱雁 |
电话: | 0812-3399181 | 电话: | 0812-3381896 |
2023年04月14日
公章Epoint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