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泸州市应急局比选公告
金额
10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3/04/2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各潜在的单位:
泸州市应急保障中心应急避难场所标志牌安装现已具备比选条件,请各潜在的单位前来参与比选,比选相关要求如下:
一、工程基本情况
1.工程名称:应急避难场所标识标牌
2.工程内容:每个应急避难场所应急疏散图、主路引导标示牌、多功能指示牌等各三块的设计、制作、安装。
3.工程控制价:10万元
4.工程地点:4个应急避难场所(纳溪区、合江县、叙永县、古蔺县指定位置)
二、现场条件
1.现场用水、电,以及安全措施由施工单位自行保障;
2.安全保障措施由施工单位全权负责。
三、资料
向比选单位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在公告附件内。
四、工程承包方式
本工程以包工包料的方式,比选单位的报价不得超过总控制价。中选单位不得将工程转包给第三方,否则,建设单位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中选单位自行承担。
五、比选人资格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具备广告设计、制作、发布、代理服务。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比选文件的编制和内容
1.比选申请函、比选报价表、法人授权委托书、比选企业基本情况(加盖鲜章);
2.企业资质证明:企业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鲜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章);
4.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名单、管理人员相应资质证书、2022年任意一个月,企业为职工交纳社保记录(复印件加盖鲜章);
5.比选资格承诺函、组织施工方案、质量保证承诺函(加盖鲜章);
6.工程量清单报价表(清单报价表的总价必须和投标报价一致,否则无效)。
以上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要求带到比选现场备查。
七、工程质量、材料要求
工程必须按有关要求施工,并根据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施工验收规范进行验收。工程质量(具体标准见附件)验收合格,工程质量评价合格。材料供应由施工单位自行负责采购、运输、保管,主要材料的质量和颜色必须由建设方确认后,方可购买。
八、工期
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
九、比选要求
比选文件须字迹清楚,无涂改,并由比选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密封竞标文件3份(一份正本、二份副本),在封套上写明竞标人全称、联系电话、详细地址,加盖竞标单位印章。
十、报名和比选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持比选单位介绍信,于2022年4月26日10:00至4月28日17:00前,在江阳区酒城大道一段1号,泸州市应急管理局1109室报名;
比选文件递交时间:2022年5月5日下午15:00,在江阳区酒城大道一段1号,泸州市应急管理局901会议室比选。
十一、中选确定
满足比选文件规定的资格性、符合性要求;经综合评定的合理最低报价为中标价,如有出现报价相同,在符合资格条件的情况下,进行第二交报价。未提供完整的比选文件,或不按时递交比选文件,视为无效。
十二、比选结果
比选结果将在泸州应急管理局公众信息网上查询。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在公示期3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泸州市应急管理局纪检监察室举报,电话:0830-3191287。
建设单位:泸州市应急保障中心
联系人:李孟桃 联系电话:18982785757
附件:应急避难场所标识标牌报价表
泸州市应急避难场所标识标牌数量询价表.xlsx
2023年4月24日详情请访问原网页!
泸州市应急保障中心应急避难场所标志牌安装现已具备比选条件,请各潜在的单位前来参与比选,比选相关要求如下:
一、工程基本情况
1.工程名称:应急避难场所标识标牌
2.工程内容:每个应急避难场所应急疏散图、主路引导标示牌、多功能指示牌等各三块的设计、制作、安装。
3.工程控制价:10万元
4.工程地点:4个应急避难场所(纳溪区、合江县、叙永县、古蔺县指定位置)
二、现场条件
1.现场用水、电,以及安全措施由施工单位自行保障;
2.安全保障措施由施工单位全权负责。
三、资料
向比选单位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在公告附件内。
四、工程承包方式
本工程以包工包料的方式,比选单位的报价不得超过总控制价。中选单位不得将工程转包给第三方,否则,建设单位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中选单位自行承担。
五、比选人资格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具备广告设计、制作、发布、代理服务。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比选文件的编制和内容
1.比选申请函、比选报价表、法人授权委托书、比选企业基本情况(加盖鲜章);
2.企业资质证明:企业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鲜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章);
4.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名单、管理人员相应资质证书、2022年任意一个月,企业为职工交纳社保记录(复印件加盖鲜章);
5.比选资格承诺函、组织施工方案、质量保证承诺函(加盖鲜章);
6.工程量清单报价表(清单报价表的总价必须和投标报价一致,否则无效)。
以上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要求带到比选现场备查。
七、工程质量、材料要求
工程必须按有关要求施工,并根据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施工验收规范进行验收。工程质量(具体标准见附件)验收合格,工程质量评价合格。材料供应由施工单位自行负责采购、运输、保管,主要材料的质量和颜色必须由建设方确认后,方可购买。
八、工期
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
九、比选要求
比选文件须字迹清楚,无涂改,并由比选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密封竞标文件3份(一份正本、二份副本),在封套上写明竞标人全称、联系电话、详细地址,加盖竞标单位印章。
十、报名和比选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持比选单位介绍信,于2022年4月26日10:00至4月28日17:00前,在江阳区酒城大道一段1号,泸州市应急管理局1109室报名;
比选文件递交时间:2022年5月5日下午15:00,在江阳区酒城大道一段1号,泸州市应急管理局901会议室比选。
十一、中选确定
满足比选文件规定的资格性、符合性要求;经综合评定的合理最低报价为中标价,如有出现报价相同,在符合资格条件的情况下,进行第二交报价。未提供完整的比选文件,或不按时递交比选文件,视为无效。
十二、比选结果
比选结果将在泸州应急管理局公众信息网上查询。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在公示期3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泸州市应急管理局纪检监察室举报,电话:0830-3191287。
建设单位:泸州市应急保障中心
联系人:李孟桃 联系电话:18982785757
附件:应急避难场所标识标牌报价表
泸州市应急避难场所标识标牌数量询价表.xlsx
2023年4月24日详情请访问原网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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