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关于珊溪水上驻点船舶配套设施钢制系船浮筒2023年翻新及保养采购公告
金额
3.8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7/0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1.项目名称
珊溪水上驻点船舶配套设施钢制系船浮筒2023年翻新及保养
2.采购人
温州市珊溪水利枢纽管理中心
3.采购内容
珊溪水上驻点船舶配套设施钢制系船浮筒2023年翻新及保养的浮筒总数量为两个,单个浮筒的翻新及保养的工程量如下表:
4.预算控制价(投标最高限价)
人民币3.8万元(叁万捌仟元整)(含税)。
5.投标人资格
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自行谈判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项目进度要求
2023年8月31日前完成珊溪水上驻点船舶配套设施钢制系船浮筒2023年翻新及保养。
7.项目验收
通过现场验收方式验收。
8.付款方式
(1)市珊溪水利枢纽管理中心在验收合格后1个月内,向项目承担单位支付合同款的100%。结算时,项目承担单位需出具加盖该单位公章的验收单,并经市珊溪水利枢纽管理中心确认无误后以转账方式支付。
(2)项目承担单位向市珊溪水利枢纽管理中心收取本合同约定的款项时均应出具等额合法有效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9.其他事项
(1)项目承担单位承担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住宿费、伙食费、设备费、交通费和人员保险费等),不得将以上费用转嫁于服务对象。
(2)设备验收完成后,保修期为12个月。
(3)报名单位不得低于三家,若低于三家则取消此次谈判,重新组织采购。
10.项目采购谈判文件组成与提交
投标文件由以下内容装订成册,一式四份:
①投标报价表(格式见附件1);
②投标报价明细表(格式见附件2)-----------(供应商可自拟);
③资格证明文件(格式见附件3);
④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11.项目采购谈判文件提交方式及截止时间
提交方式:邮寄送达。
截止时间:2023年7月15日15时。
联系电话:0577-88902720。
邮寄地址:温州市鹿城区绣山路198号温州市水利局4楼405室。
12.资格审查与谈判
采用密封询价方式,专家组按投标报价有效且相对较低的投标供应商推荐为中标候选单位。
附件.doc
珊溪水上驻点船舶配套设施钢制系船浮筒2023年翻新及保养
2.采购人
温州市珊溪水利枢纽管理中心
3.采购内容
珊溪水上驻点船舶配套设施钢制系船浮筒2023年翻新及保养的浮筒总数量为两个,单个浮筒的翻新及保养的工程量如下表:
编号 | 修理项目及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备 注 |
一 | 单个钢浮筒专项吊装 | |||
1 | 钢浮筒吊装 | 个 | 1 | |
2 | 塑料浮筒平台拆、装 | ㎡ | 18 | |
3 | 钢浮筒倒门拆、装 | 个 | 3 | |
4 | 钢浮筒倒门橡胶垫换新 | 付 | 3 | |
5 | 浮船坞调遣(移位)费用 | 次 | 3 | |
二 | 单个钢浮筒油漆、除锈部分 | |||
1 | 单个钢浮筒油漆部分 | |||
1.1 | 浮筒外部水线以下底漆1度 | ㎡ | 13 | |
1.2 | 外部水线以下中间漆2度 | ㎡ | 25 | |
1.3 | 外部水线以下防污漆1度 | ㎡ | 13 | |
1.4 | 浮筒外部水线以上防锈漆2度 | ㎡ | 29 | |
1.5 | 外部水线以上面漆2度 | ㎡ | 29 | |
1.6 | 浮筒内部防锈漆2度 | ㎡ | 23 | |
1.7 | 浮筒内部面漆2度 | ㎡ | 23 | |
1.8 | 出水锚链油漆2度 | ㎡ | 2 | |
1.9 | 勘划载重线水尺标识 | 条 | 2 | |
2 | 单个钢浮筒除锈部分: | |||
2.1 | 浮筒外部水线以下除锈 | ㎡ | 13 | |
2.2 | 浮筒外部水线以上除锈 | ㎡ | 9 | |
2.3 | 浮筒内部除锈 | ㎡ | 15 | |
2.4 | 出水锚链除锈 | 条 | 2 |
4.预算控制价(投标最高限价)
人民币3.8万元(叁万捌仟元整)(含税)。
5.投标人资格
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自行谈判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项目进度要求
2023年8月31日前完成珊溪水上驻点船舶配套设施钢制系船浮筒2023年翻新及保养。
7.项目验收
通过现场验收方式验收。
8.付款方式
(1)市珊溪水利枢纽管理中心在验收合格后1个月内,向项目承担单位支付合同款的100%。结算时,项目承担单位需出具加盖该单位公章的验收单,并经市珊溪水利枢纽管理中心确认无误后以转账方式支付。
(2)项目承担单位向市珊溪水利枢纽管理中心收取本合同约定的款项时均应出具等额合法有效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9.其他事项
(1)项目承担单位承担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住宿费、伙食费、设备费、交通费和人员保险费等),不得将以上费用转嫁于服务对象。
(2)设备验收完成后,保修期为12个月。
(3)报名单位不得低于三家,若低于三家则取消此次谈判,重新组织采购。
10.项目采购谈判文件组成与提交
投标文件由以下内容装订成册,一式四份:
①投标报价表(格式见附件1);
②投标报价明细表(格式见附件2)-----------(供应商可自拟);
③资格证明文件(格式见附件3);
④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11.项目采购谈判文件提交方式及截止时间
提交方式:邮寄送达。
截止时间:2023年7月15日15时。
联系电话:0577-88902720。
邮寄地址:温州市鹿城区绣山路198号温州市水利局4楼405室。
12.资格审查与谈判
采用密封询价方式,专家组按投标报价有效且相对较低的投标供应商推荐为中标候选单位。
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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