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创盛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乌江社区原江南化工厂地块整体出租项目(项目编号:GXCS2023-C3-003-PN)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GXCS2023-C3-003-PN
二、项目名称:乌江社区原江南化工厂地块整体出租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平南百川气体销售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平南县平南街道二环路水屯安置地
成交金额:人民币玖拾壹万伍仟元整(¥9150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 务 类 |
名称:乌江社区原江南化工厂地块整体出租项目 服务范围:权属是乌江社区居委会的位于城北加油旁的原江南化工厂地块(土地面积约8.7亩)整体出租项目1项、本次租赁期限3年;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 服务要求:(1)承租方与采购单位(平南县平南街道乌江社区居民委员会)没有发生过经济合同纠纷或违约记录,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为的法人或自然人;承租方租赁该地块从事的行业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符合国家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有关规定,自行投资,合法经营,自负盈亏,不能从事经营国家明令禁止的经营项目。 (2)承租方可自行根据自己需要在政策允许的前提进行建设、装修和搭棚,并自行承担一切费用。租赁期满后,地上构建物(精瓦棚)不能拆除。 (3)该地块属性为集体性质,采购方不提供任何证件,只能开具相关证明。承租方承租期间自行办理建设和有关经营的一切手续并承担一切费用。 (4)承租期满后,承租方可自行拆除自己的设备,但不能破坏所有构建物(精瓦棚),且所需费用和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5)承租方对承租地块周边环境负有日常清扫、保洁的义务并负责实行门前三包。 (6)在承租期间水源、电源和水电费由承租方负责。 (7)承租方必须按租赁合同要求经营,如需转租、分租须经采购单位同意。 (8)租赁期间,所发生的安全、治安等问题由承租方负责,租赁期间所产生的经济纠纷与采购单位无关,由承租方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9)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因政府需要统一规划改造建设或采购方建设规划需要动工的,自行终止合同,造成损失采购单位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如采购方提前收回该地块,应提前三个月告知承租方,造成承租方损失采购单位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但租金相应按未使用的租期扣减。 招租期限:本次租赁期限3年,自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 服务标准:合法仓储、经商服务。 |
五、评审专家名单:黄海德、农柱赵、侯锦霞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按《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规定收取,金额为人民币壹万贰仟元整(¥12000.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网上公告媒体:http://www.chinabidding.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ggzy.jgswj.gxzf.gov.cn/ggggzy/【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贵港)】。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平南县平南街道乌江社区居民委员会
地 址:平南县
联系方式:0775-78007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创盛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覃塘区覃塘街道中山大道9号向南居汉唐世家(二组团)26幢06-101号
联系方式:0775-453858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洁芳
电 话:0775-4538581
4、监督部门:平南街道乌江社区居务监督委员会
电 话:0775-78004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