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tjkjjt2206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韩晓
标书截止时间2022/11/24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日期:2022-11-21 项目收藏
所属地区 天津 投标截止时间 *** 资质要求 或者 后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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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概要
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2022年第六批框架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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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采购条件
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2022年第六批框架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编号:tjkjjt2206),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邀请有兴趣的潜在应答人(以下简称“应答人”)就本采购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应答文件并参与谈判。
2.项目概况及说明
具体服务内容见公告附件1需求一览表。
采购申请 行项目 分标名称 包号 项目名称 项目单位 项目概况 资质要求 业绩要求 主管部室 适用期限 获取具体服务合同 价格标准 质量标准 代理服务费支付方 建设地点及承包方式 技术规范ID
0730060283 10 001-教育培训服务 包1 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2023年教育培训服务框架协议采购 各基层单位 1.协助调研培训项目需求,协助编制培训项目方案。常规培训项目,用于满足广大职工常规岗位培训需求,主要包括:员工素质培训、通用管理培训、常规技能培训、新入职培训、岗前培训等;高端培训项目,用于满足公司重点培训项目需求,主要包括: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碳达峰、碳中和”、科技创新、数字化、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前沿技术培训,公司战略执行、安全教育、运营管理、风险管理与合规管理等管理培训。
2.配置培训师资和提供配套服务。
3.协助实施项目,并提供效果评估和结果反馈。
4.协助培训策划及评估、培训资源开发、培训应用工具开发维护及技术支持、网络培训应用及维护等。
(1)应答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企事业法人;
(2)企事业法人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咨询顾问(咨询顾问应具有相应的培训项目管理经验)或教授级、正高级职称专职培训师不少于5人(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劳动合同、学历证书、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影印件)。
(3)具备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近三年,如应答人成立时间较短应提供季度和月度报表);
(4)能提供正式的培训费或技术服务费发票;
(5)依法经营,无违法、违规和违反政策的不良记录,须出具无不良记录的承诺;
(6)申请人不得有下列情形之一
I.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II.不能提供正式的培训费或技术服务费发票的;
III.被责令停业的;
IV.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V.被暂停或取消招标(或应答)资格的;
VI.应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年,投标人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服务质量问题、责任,整改措施未全面落实的。
Ⅶ.涉嫌违法、犯罪的。
2021年至2022年,在培训人天数、培训课时、课件开发、题库(教材)开发等业绩方面应达到相应标准,并提供证明材料和客户评价,具体标准如下:(以下业绩要求满足一条即可)
I.培训人天数150人天及以上,并且培训30课时及以上;
II.培训应用工具开发维护及技术支持或培训课件开发或题库(教材)开发完成3个及以上;
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合同首页、签字页和含有合同金额页复印件以及用户评价证明材料(案例用户的验收报告或使用报告)等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人资部 自中选通知书下发且本协议签订生效后至2023年12月31日 本次框架采购的中选服务商,须通过二次谈判,在不高于报价承诺的基础上竞价取得具体的服务合同。本次框架采购不保证中选服务商在适用期限内所取得合同的数量或金额。 见“价格标准”文件夹,应答人须承诺在签订具体合同时,执行此价格标准 满足项目单位提出的技术(服务)要求,并按照项目单位提出的进度和质量要求提交相关成果材料,并通过项目单位评审、验收。 成交方 天津,包工 B009-300009294-00181
0730060485 10 002-数码快印 包1 数码快印 见“定点采购协议书” 对各项目单位需要对外委托的印刷品(主要包括图册、汇编等形式的图文材料),通过数码印刷,提供设计、排版、纸张、印制等服务。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成立3年及以上的印刷厂、图文制作公司。
(2)有3年以上承担天津市知名国有企业、党政机关印刷服务经验。
(3)具有处理文印设计和印刷业务的能力,取得印刷经营许可证。。
(4)在业内有良好声誉,未受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国家安全监督检查部门的处罚,需出具无不良记录的承诺。
(5)内部管理规范,具有相应管理制度。
(6)能提供正式的增值税发票。
提供2020年至2022年承揽的图文印刷服务项目的证明材料。 办公室 自中选通知书下发且本协议签订生效后至2023年12月31日 本次定点采购的中选服务商,合同额超过1万的,通过二次谈判、在最高限价标准范围内竞价,取得具体的服务合同;合同额不超过1万的,可在最高限价标准范围内直接签订合同。本次定点采购不保证中选服务商在适用期限内所取得合同的数量或金额。 见公告附件:最高限价标准 满足国网公司和天津公司相关标准 成交方 天津,包工包料 B009-300009281-00064
0730060486 10 003-传统排版印刷 包1 传统排版印刷 见“定点采购协议书” 对各项目单位需要对外委托的印刷品(主要包括图册、汇编等形式的图文材料),通过传统印刷,提供设计、排版、纸张、印制等服务。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成立3年及以上的印刷厂、图文制作公司。
(2)有3年以上承担天津市知名国有企业、党政机关印刷服务经验。
(3)具有处理文印设计和印刷业务的能力,取得印刷经营许可证。。
(4)在业内有良好声誉,未受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国家安全监督检查部门的处罚,需出具无不良记录的承诺。
(5)内部管理规范,具有相应管理制度。
(6)能提供正式的增值税发票。
提供2020年至2022年承揽的图文印刷服务项目的证明材料。 办公室 自中选通知书下发且本协议签订生效后至2023年12月31日 本次定点采购的中选服务商,合同额超过1万的,通过二次谈判、在最高限价标准范围内竞价,取得具体的服务合同;合同额不超过1万的,可在最高限价标准范围内直接签订合同。本次定点采购不保证中选服务商在适用期限内所取得合同的数量或金额。 见公告附件:最高限价标准 满足国网公司和天津公司相关标准 成交方 天津,包工包料 B009-300009281-00065
0730060678 10 004-外聘律师服务 包1 2023年公司本部及各基层单位外聘律师服务 2023年公司本部及各基层单位,基层单位明细见“服务框架采购协议书” 外聘律师服务方式分为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和专项法律事务服务。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是指外聘律师在委托合同约定年度内为委托单位提供法律咨询、起草和审查合同、法律分析论证、出具法律意见书、受托起草和发送法律函件等综合性的法律服务。专项法律服务是指外聘律师就特定涉法事项提供的法律服务,如特定法律事项研究、诉讼及仲裁等法律纠纷案件代理、为开展合规调查、资产收购、处置等特定法律事务提供的法律服务。 (1)符合《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各项相关要求,具备国家司法行政机关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书,具有处理本次采购项目的业务能力及良好业绩。
(2)律师事务所和律师个人在业内应有良好的声誉,未受过司法行政管理部门或行业协会的处罚且无其他不良记录,需出具无不良记录的承诺。
(3)内部管理规范,具有相应管理制度,依法与执业律师签订劳动合同,并为聘用人员缴纳相关社会保险费用。
(4)能提供正式的增值税发票。
(5)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成立的律师事务所。
(6)近三年经具备资质的第三方中介机构审计后的财务报表。
(7)应具有正式执业律师16名及以上,其中主任律师、合伙人律师和主办律师必须具备正式执业5年及以上的执业经验。为项目单位服务的律师团队中执业律师必须具备3年及以上的正式执业经历。
(1)提供案件代理相关业绩。主要包括:2021年至2022年代理的民商事仲裁/诉讼案件中,提供由主办律师或律师服务团队中的其他律师代理的侵权责任纠纷胜诉案件不少于10个,或者提供代理的民商事合同纠纷胜诉案件不少于15个,或者提供为用人单位代理的劳动争议纠纷案件胜诉案件不少于5个。上述三类业绩至少满足一类业绩条件方可,否则予以否决应答。同时满足上述三类业绩的,可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作为加分。
注:1.第(1)部分中所提及的胜诉案件,包括以下情形:①律师代理一方当事人作为被告方,判决(或仲裁裁决)不承担法律责任的案件;②律师代理一方当事人作为原告方,判决(或仲裁裁决)实现诉讼/仲裁请求的案件;③律师代理一方当事人作为原告方,在案件审理/仲裁阶段,因诉讼/仲裁请求实现而撤诉的案件;④律师代理一方当事人作为被告方,在案件审理/仲裁阶段,因对方主动撤诉,而无须承担法律责任的案件(对方就同一事由再行提起诉讼/仲裁情形除外);⑤案件在法院(或仲裁机构)主持下达成调解,律师代理一方当事人实现诉讼/仲裁请求的案件。对于撤诉、调解方式结案的,应答人需要同时提供如撤诉笔录、撤诉、调解裁定书以及被代理方盖公章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法律部 自中选通知书下发且本协议签订生效后至2023年12月31日 本次竞谈的中选服务商,除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和仲裁/诉讼等法律纠纷案件代理业务外,须通过二次谈判、在中选优惠费率的基础上竞价,取得具体的服务合同。本次定点采购不保证中选服务商在适用期限内所取得合同的数量或金额。 见公告附件:外聘律师服务取费标准。 满足国网公司和天津公司相关标准 成交方 天津,包工 B009-300009918-00007

3.应答人资格条件
3.1通用资格要求:
(1)依法经营,无违法、违规和违反政策的不良记录,须出具无不良记录的承诺;
(2)经营范围包含本次采购的服务内容;
(3)完成过与采购项目相类似的同等或以上技术要求的项目。
(4)取得采购人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及年检记录。
(5)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
(6)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具备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2018-2020年,如应答人成立时间较短应提供季度和月度报表);
(7)在应答文件中需提供本单位(必有)、单位法定代表人(必有)、本项目委托代理人(如有)应答截止日前三年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函(《承诺函》详见第六章:应答文件格式),如应答人成立不足三年,则承诺期限为应答人成立之日起至应答截止日。若未按以上规定要求应答的,其应答文件作否决处理。
(8)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应答将被否决。应答人自行查询并附网页截图,未提供截图应答将被否决。
(9)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应答将被否决。应答人自行查询并附网页截图,未提供截图应答将被否决。
(10)申请人不得有下列情形之一
I.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II. 不能提供正式正式增值税专用发票的;
III.被责令停业的;
IV.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V. 被暂停或取消招标(或应答)资格的;
VI. 应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年,应答人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服务质量问题、责任,整改措施未全面落实的。
(11)为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应答人须自行办理应答事宜,严禁应答人相互串通应答(应答),委托中介机构、中间人采取不正当手段进行串通应答(应答),以及侵害采购人或其他应答人利益的行为,串通应答(应答)行为严重损害国家、采购人和其他应答人的合法权益,上述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相关应答人成交资格,同时依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国网(物资/4)249-2020)第二十七条规定,(二)供应商具有相互串通应答,或招标人与应答人串通应答,或视为应答人相互串通应答情形的,给予列入黑名单3年的处理。
在实际招标采购过程中,一旦发现应答人或应答文件有下列情形,可认定为串通投标,并严格执行否决:
(a)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不同电子投标文件通过同一台电脑制作、上传。
(b)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如同一个单位派人或者同一个人代表不同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踏勘现场、提出异议、澄清答复、领取中标通知书等;通过邮件、快递形式寄出投标文件或收取中标通知书的,如不同投标人寄出、收件地址或人员相同的。
(c)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其存在串通投标的可能性极大,应当先行给予认定,除非投标人能够证明其不存在串通投标的行为。
(d)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主要表现为投标文件错误表述、错误计算或者笔误雷同,投标文件内容整段内容一致,投标文件排版格式一致,投标报价呈等差数列或有规律性的百分比等。
(e)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上所加盖印章、签字相同的,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你中有我,我中有你”。
(f)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包括虽然经由投标人自己的基本账户转出但所需资金均是来自同一投标人或者个人的账户的。
(g)招投标实现电子化的情形下,不同投标人从同一个投标单位或者同一个自然人的IP地址下载招标文件或者上传投标文件;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编制时的计算机硬件信息中存在一条及以上的计算机网卡MAC地址(如有)、CPU序列号和硬盘序列号均相同的;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CPU序列号和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均相同的(开标现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除外)。
(h)举报人提供的投标人串通投标证据,经相关部门核实属实的。
3.1专用资质条件
见“需求一览表”
3.2专用业绩要求
见“需求一览表”
4.*凡有意参加应答者,请于2022年11月21日至2022年11月24日下午15时,()获取谈判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韩晓
手机:13693661459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电话:010-57189541
邮箱:hanxiao@dlzb.com
QQ:1761006708

日期:2022-11-21 【编辑: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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