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62万元
招标联系人钱义清
招标代理机构张家港保税区恒泰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魏丽勤0512-55392066
标书截止时间2020/01/06
投标截止时间2020/01/13
公告正文
Report

新建金田广场(张地2013-B55号地块)项目

一、招标条件

新建金田广场(张地2013-B55号地块)项目已经由苏州市·张家港市备案。招标人为张家港市北城村联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由张家港市行政审批局批准,现对该项目的新建金田广场(张地2013-B55号地块)工程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杨舍镇人民西路北侧、国泰中路西侧

2.工程规模:项目占地面积14.5亩,新建商业用房。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发包方式
合同估算价
(万元)
计划发包时间
E3205820330000787001001
新建金田广场(张地2013-B55号地块)工程工程总承包
公开招标
16280.00
2019/12/27
三、公告时间
计划开工时间:
2020年03月01日
计划竣工时间:
2021年12月31日
公告开始时间:
2020年01月02日8:30
公告截止时间:
2020年01月06日17:00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建筑甲级]或者[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建筑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含)以上

2.企业业绩、信誉要求:良好

3.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资质类别和等级: [建筑工程一级]或者[注册建筑师一级]

4.政府预选承包商类别和组别(级别): /

5.资格审查合格必要条件:

6.资格审查合格可选条件:

五、公告其他内容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建金田广场(张地2013-B55号地块)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张家港市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张行审投【2019】42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张家港市北城村联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集体资金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新建金田广场(张地2013-B55号地块)工程(标段)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杨舍镇人民西路北侧、国泰中路西侧 2.1.2建设规模:占地15亩,建筑面积3万㎡,建筑高度约40米,地下一层,地上12层。 2.1.3合同估算价:16280万元(其中设计费约280万元) 2.1.4总期限要求:671日历天。 其中: 设计开工日期:2020年03月01日 施工开工日期:2020年04月01日 工程竣工日期:2021年12月31日 除上述总工期外,发包人还要求以下节点工期(如有):2021年1月1日之前主体结构封顶。 2.1.5 其他:(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设计(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有关要求,并须通过有关部门组织的专家审查。 (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采购质量标准:工程所有物资(材料、设备、构配件等)采购质量需符合有关标准规范和相应技术参数的要求,合格率达到 100%。 2.2招标范围:本项目的设计(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设备材料采购、工程施工(含土建、水电、装饰、暖通、幕墙、智能化、室外配套、景观绿化、泛光照明、室内外消防等)。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或者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三级(含)以上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申请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 一级注册建筑师(设计资质单位投标)或建筑工程一级建造师 (施工资质单位投标),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拟派工程总承包投标人及项目经理资格其他条件执行住房城乡建设部有关规定。 3.3申请人及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 3.3.1.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 (1)工程总承包业绩:自2016年1月1日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体建筑面积1.8万㎡(含)以上且造价9600万元(含)以上的公共建筑的工程总承包业绩,且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面积及造价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工程总承包合同上的面积和金额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2)工程总承包分包的设计业绩要求:自2016年1月1日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体建筑面积1.8万㎡(含)以上且合同设计费总额280万(含)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总承包分包的设计业绩,且担任设计负责人。(提供工程总承包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以及分包合同,缺一不可;时间以审图报告时间为准,面积及造价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工程总承包合同上的面积和金额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3)工程总承包分包的施工业绩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体建筑面积1.8万㎡(含)以上且施工造价9600万元(含)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总承包分包的施工业绩,且担任施工项目经理。(提供工程总承包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以及分包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面积及造价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工程总承包合同上的面积和金额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4)施工业绩:自2016年1月1日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体建筑面积1.8万㎡(含)以上且施工造价9600万元(含)以上的公共建筑的施工总承包业绩,且担任施工项目经理。(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面积及造价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或施工合同上的面积和金额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否则视为未提供。) (5)设计业绩:自2016年1月1日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体建筑面积1.8万㎡(含)以上且合同设计费总额280万(含)以上的公共建筑设计业绩,且担任设计负责人。(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设计合同,时间以审图报告时间为准,面积及设计费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或设计合同上的面积和设计费金额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备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必须是投标人承接的。以上业绩以张家港市诚信档案数据库中的业绩为准,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上传到数据库。 □ 3.3.1.2申请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 3.3.2自以来,企业和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 3.3.3自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 3.3.4自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 3.3.5自以来,申请人或者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3.4申请人不得有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标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 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评审标准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 5.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附件。 6.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获取时间:2020年01月02日 08:30至2020年01月06日 17:00; 6.2获取方式:申请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7.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01月13日 14:00。 7.2逾期送达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 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上发布。 9.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 张家港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处 电话:0512-58181559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张家港市北城村联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张家港保税区恒泰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张家港市中兴路1号 地 址: 张家港市国泰北路31号兴港大厦西侧楼4~5楼 邮 编: 邮 编: 215600 联 系 人: 钱义清 联系 人: 魏丽勤、陆燕静 电 话: 电 话: 0512-55392066 传 真: 传 真: 0512-55392066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262952305@qq.com 2020年01月02日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1.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

2.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szzyjy.com.cn:8086/

投标单位获取招标文件可通过“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部“交易平台(入口)”栏目中点击地图上的“张家港市”,然后在页面上选择“投标单位登录”。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张家港市北城村联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张家港保税区恒泰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张家港市中兴路1号
地 址:
张家港市国泰北路31号兴港大厦西侧楼4~5楼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
钱义清
联 系 人:
魏丽勤
电 话:
0512-58677158
电 话:
0512-55392078
传 真:
传 真:
0512-55392066
电 子 邮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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