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厦门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免疫细胞(NK细胞)表面功能化修饰服务项目院内磋商第二次服务商征集公告
金额
20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3/08/2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厦门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于2023年8月16日对免疫细胞(NK细胞)表面功能化修饰服务项目院内磋商服务商征集公告,由于报名商不足三家,无法进行充分磋商,现进行第二次院内磋商服务商征集公告。
一、项目名称
免疫细胞(NK细胞)表面功能化修饰服务项目
二、采购预算
20万元
三、项目服务要求
(一)项目服务时间
相关条件的服务商参与,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项目名称:免疫细胞(NK细胞)表面功能化
从签订合同起,12个月内完成NK细胞表面偶联特定的功能化抗体的药学研究等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①中标人应在签订合同之日起,于3个月内完成健康人供体外周血分离及培养NK细胞的制备工艺;
②在完成NK细胞制备工艺后的3个月内完成在NK细胞 表面分别偶联院方提供的4种不同抗体,并进行不同批次细胞抗体偶联工艺的稳定性研究以及质控表征;
③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完成在细胞层面验证NK细胞偶联了不同抗体对于肿瘤细胞杀伤效果,并对结果进行整理分析。
(二)项目实施地点:中标人(受委托方)所在地。
(三)投标人要求:投标人主营业务为细胞免疫治疗方向,具有丰富的细胞免疫治疗新药研发经验并且得到行业的认可。具备相应的研发团队和研发场地。
四、具体技术要求
1.中标人应依据(但不限于)以下药品研发流程:
项目背景调研(NK细胞、肿瘤治疗等)→前期准备(NK体外扩增技术、细胞抗体偶联条件)→工艺摸索、参数确定(关键细胞制备以及抗体偶联条件摸索等)→质量研究(方法学考察、质量对比等)→稳定性研究(偶联条件、稳定性、药效结果评价等)→实验结果分析资料撰写
2.中标人应细胞免疫治疗相关的技术要求,完成以下药学研究资料:
(1)详细的NK细胞体外扩增工艺及抗体偶联技术研究资料;
(2)质量研究的试验资料及文献资料;
(3)细胞的稳定性试验资料;
(4)连续3批制备样品的自检报告书;
(5)需补充完善的实验资料;
(6)提供研究原始记录复印件。
五、其他要求
1.中标人具有药品研发实验的能力,并有可满足NK细胞体外扩增技术以及抗体偶联的技术条件。
2.中标人负责对采购人相关人员提供临床资料收集的集中培训,相关场地条件由采购人提供。
3.研发过程中所使用的试剂、耗材等物品的采购及费用均由中标人负责。
4.中标人利用研究开发经费所购置的设备、器材等财产,归中标人所有。但所制成出来的全部制剂样品、标签、外包装归采购人所有。
5.中标人应具规范的研发管理体系,记录材料等符合新药研究技术要求,应保证提供的研究资料真实完整,并可随时接受采购人的现场核查,提供真实、完整、可溯源的研究原始记录及相关证明文件。
6.中标人须接受和安排采购方派人驻点监督委托品种研发与生产过程。
7.对采购人的服务通知,中标人须在接报后2小时内响应,并保证当采购人有需要时,在3个工作日内将所有资料按采购人要求完成及加盖相应印章后交回采购人;
8.中标人应根据国家、福建省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的规定,本着为采购人节约成本的原则,科学、客观、公正地开展工作;按时按质提供相关资料,对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并负有对采购人文件资料的保密责任。
9.本次委托研发内容的备案申报资料及研究内容、研发成果的知识产权全部由采购人所有。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不得将处方、委托研发内容的申报资料、研究内容、研究成果及其相关知识产权泄露给第三方。中标人在接受采购人委托之后,任何时候不得自行将研究开发成果转让给第三人,中标人也不得自行使用这些研究成果和技术、经营秘密。研究开发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及收益均归采购人享有。
10.中标人对委托研发申报资料及样品负责,如出现非采购人原因导致的质量问题由中标人负全部责任。
11.服务过程中中标人或其雇员所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中标人独立承担,承担独立法人单位应该承担的全部责任,包括综合治理、刑事、民事、工伤、社保、员工劳保福利等一切责任。
六、违约责任要求
中标人在服务期内如出现以下问题,一经查实,视作严重违约,采购人有权追究违约责任:
1.中标人提供虚假信息,误导或欺骗采购人单位,以谋取非法利益;
2.中标人违反了诚实信用和投标承诺,没有严格执行相关质量、服务和收费标准,损害采购人单位的利益;
3.拒绝接受采购人和相关部门监督和检查的;
4.中标人出现信用危机、财务危机、经营危机甚至破产、倒闭,无法继续履行合同(协议);
5.中标人采用非法手段进行不正当竞争的,造成恶劣影响;
6.中标人未能在项目委托期限内按时完成任务累计3次;
7.协议期内分配任务给中标人时,中标人拒绝接受任务达3次的;
8.中标人向采购人出具的资料发生较大失误达1次;
9.中标人违反行业、政府采购或其他法律法规受到有关部门惩处或出具的资料发生重大失误造成恶劣影响的。
若采购人因相关政策发生变更或根据上级文件的精神对相关要求进行调整时,中标人有权根据自身企业情况,作出继续接受委托或退出委托的选择,此时如果中标人选择退出委托,采购人将不作任何补偿。
七、验收要求
1.中标人在约定时间期限内完成采购人所提供的4个抗体在NK细胞表面偶联后应用于杀伤肿瘤细胞的药效、质量研究等工作,并将药学实验原始记录及全过程试验记录、药品工艺、质量检测报告等整理归档交付采购人。
2.中标人在研发过程使用的相关核心技术应为自主研发并已得到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或得到专利主体授权许可。
八、申请服务商资质及要求
1.供应商应是在工商局登记注册的法人商事主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承诺函或是相关信用记录证明;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近三年内(至申请截止时间),在参加政府采购和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备相应的经营范围,并在本地具备售后服务能力;
7.报名企业应具备相应的服务资质,提供相应的服务资质证明材料。
8.供应商自身情况简介(单位情况、福建省内业绩、业主评价材料等)。
九、报价要求
1.应按照以下格式提供报价表
2.报价应是包括全部价格和工作内容的总价,以人民币“元”作为货币单位。
十、提供材料
1.报名阶段准备的材料如下
2.封面样式如下
3.正式参与阶段的报名材料准备如下
以上每份文件均应有报名供应商盖章并装订成册(含骑缝章)。
五、征集截止时间及文件送交地点
1.报名阶段报名方式为线上报名
1.1按第四条第1点报名阶段的要求,将报名材料准备成电子版(盖完红章的PDF扫描版1份,大小控制在10MB以内),将其发送到我院设备物资部邮箱eysb1001@163.com。
1.2报名材料电子版提交有效时间为发布之日起7个自然日内17时止。
1.3报名材料电子版以第一次发送到邮箱的版本为准。
1.4联系人:赵老师 电话:0592-6159506。
2.正式参与阶段为线下现场参与
2.1按第四条第2点正式参与阶段的要求,将正式参与的材料准备成电子版(盖完红章的PDF扫描版1份,大小控制在10MB以内)以U盘的形式携带到现场参会。
2.2报名阶段有效期结束后,正式参会时间以设备物资部通知为准,不再挂网通知。
六、说明
1.提交申请登记资料不代表入围成功,须经过厦门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内部审核完成后方可最终确定是否进入邀请名单。
2.具体院内现场市场调研或院内磋商时间,以设备物资部通知为准,不再挂网通知。参会时携带市场调研或院内磋商完整纸质资料(1份正本6份副本,务必用档案袋装好并封好封条);
3.如发现供应商提供的资质证件等材料有误或不符合要求则自动解除报名资格。
厦门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
2023年8月22日
一、项目名称
免疫细胞(NK细胞)表面功能化修饰服务项目
二、采购预算
20万元
三、项目服务要求
(一)项目服务时间
相关条件的服务商参与,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项目名称:免疫细胞(NK细胞)表面功能化
从签订合同起,12个月内完成NK细胞表面偶联特定的功能化抗体的药学研究等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①中标人应在签订合同之日起,于3个月内完成健康人供体外周血分离及培养NK细胞的制备工艺;
②在完成NK细胞制备工艺后的3个月内完成在NK细胞 表面分别偶联院方提供的4种不同抗体,并进行不同批次细胞抗体偶联工艺的稳定性研究以及质控表征;
③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完成在细胞层面验证NK细胞偶联了不同抗体对于肿瘤细胞杀伤效果,并对结果进行整理分析。
(二)项目实施地点:中标人(受委托方)所在地。
(三)投标人要求:投标人主营业务为细胞免疫治疗方向,具有丰富的细胞免疫治疗新药研发经验并且得到行业的认可。具备相应的研发团队和研发场地。
四、具体技术要求
1.中标人应依据(但不限于)以下药品研发流程:
项目背景调研(NK细胞、肿瘤治疗等)→前期准备(NK体外扩增技术、细胞抗体偶联条件)→工艺摸索、参数确定(关键细胞制备以及抗体偶联条件摸索等)→质量研究(方法学考察、质量对比等)→稳定性研究(偶联条件、稳定性、药效结果评价等)→实验结果分析资料撰写
2.中标人应细胞免疫治疗相关的技术要求,完成以下药学研究资料:
(1)详细的NK细胞体外扩增工艺及抗体偶联技术研究资料;
(2)质量研究的试验资料及文献资料;
(3)细胞的稳定性试验资料;
(4)连续3批制备样品的自检报告书;
(5)需补充完善的实验资料;
(6)提供研究原始记录复印件。
五、其他要求
1.中标人具有药品研发实验的能力,并有可满足NK细胞体外扩增技术以及抗体偶联的技术条件。
2.中标人负责对采购人相关人员提供临床资料收集的集中培训,相关场地条件由采购人提供。
3.研发过程中所使用的试剂、耗材等物品的采购及费用均由中标人负责。
4.中标人利用研究开发经费所购置的设备、器材等财产,归中标人所有。但所制成出来的全部制剂样品、标签、外包装归采购人所有。
5.中标人应具规范的研发管理体系,记录材料等符合新药研究技术要求,应保证提供的研究资料真实完整,并可随时接受采购人的现场核查,提供真实、完整、可溯源的研究原始记录及相关证明文件。
6.中标人须接受和安排采购方派人驻点监督委托品种研发与生产过程。
7.对采购人的服务通知,中标人须在接报后2小时内响应,并保证当采购人有需要时,在3个工作日内将所有资料按采购人要求完成及加盖相应印章后交回采购人;
8.中标人应根据国家、福建省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的规定,本着为采购人节约成本的原则,科学、客观、公正地开展工作;按时按质提供相关资料,对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并负有对采购人文件资料的保密责任。
9.本次委托研发内容的备案申报资料及研究内容、研发成果的知识产权全部由采购人所有。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不得将处方、委托研发内容的申报资料、研究内容、研究成果及其相关知识产权泄露给第三方。中标人在接受采购人委托之后,任何时候不得自行将研究开发成果转让给第三人,中标人也不得自行使用这些研究成果和技术、经营秘密。研究开发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及收益均归采购人享有。
10.中标人对委托研发申报资料及样品负责,如出现非采购人原因导致的质量问题由中标人负全部责任。
11.服务过程中中标人或其雇员所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中标人独立承担,承担独立法人单位应该承担的全部责任,包括综合治理、刑事、民事、工伤、社保、员工劳保福利等一切责任。
六、违约责任要求
中标人在服务期内如出现以下问题,一经查实,视作严重违约,采购人有权追究违约责任:
1.中标人提供虚假信息,误导或欺骗采购人单位,以谋取非法利益;
2.中标人违反了诚实信用和投标承诺,没有严格执行相关质量、服务和收费标准,损害采购人单位的利益;
3.拒绝接受采购人和相关部门监督和检查的;
4.中标人出现信用危机、财务危机、经营危机甚至破产、倒闭,无法继续履行合同(协议);
5.中标人采用非法手段进行不正当竞争的,造成恶劣影响;
6.中标人未能在项目委托期限内按时完成任务累计3次;
7.协议期内分配任务给中标人时,中标人拒绝接受任务达3次的;
8.中标人向采购人出具的资料发生较大失误达1次;
9.中标人违反行业、政府采购或其他法律法规受到有关部门惩处或出具的资料发生重大失误造成恶劣影响的。
若采购人因相关政策发生变更或根据上级文件的精神对相关要求进行调整时,中标人有权根据自身企业情况,作出继续接受委托或退出委托的选择,此时如果中标人选择退出委托,采购人将不作任何补偿。
七、验收要求
1.中标人在约定时间期限内完成采购人所提供的4个抗体在NK细胞表面偶联后应用于杀伤肿瘤细胞的药效、质量研究等工作,并将药学实验原始记录及全过程试验记录、药品工艺、质量检测报告等整理归档交付采购人。
2.中标人在研发过程使用的相关核心技术应为自主研发并已得到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或得到专利主体授权许可。
八、申请服务商资质及要求
1.供应商应是在工商局登记注册的法人商事主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承诺函或是相关信用记录证明;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近三年内(至申请截止时间),在参加政府采购和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备相应的经营范围,并在本地具备售后服务能力;
7.报名企业应具备相应的服务资质,提供相应的服务资质证明材料。
8.供应商自身情况简介(单位情况、福建省内业绩、业主评价材料等)。
九、报价要求
1.应按照以下格式提供报价表
*********公司报价表 (本表格报名阶段不用提供,正式参与时提供即可)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价格(元) | 备注 |
1 | 免疫细胞(NK细胞)表面功能化修饰服务项目 |
2.报价应是包括全部价格和工作内容的总价,以人民币“元”作为货币单位。
十、提供材料
1.报名阶段准备的材料如下
内容 | 数量 | 备注 |
1.封面 | 电子版盖章扫描PDF版:1份 | (报名阶段,请勿提供报价仅需按目录1-9准备材料) |
2.目录 | ||
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证明资料 | ||
4.财务会计制度证明资料 | ||
5.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资料 | ||
6.近三年内(至申请截止时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资料和公司声明。 | ||
7.具备相应的经营范围,并在本地具备售后服务能力的证明资料。 | ||
8.供应商自身情况简介(单位情况、福建省内业绩、业主评价材料等) | ||
9.报名企业应具备相应的服务资质,提供相应的服务资质证明材料。(1.具备资产评估资质;2.评估人员具有相应的资产评估证书;) | ||
10.项目实施团队情况; | ||
11. 项目实施方案情况 | ||
12.售后服务承诺。 |
2.封面样式如下
项目名称 | |
报名企业 | |
项目联系人 | |
联系方式(11位移动电话号码) | |
报名时间 | 2023年 月 日 |
3.正式参与阶段的报名材料准备如下
内容 | 数量 | 备注 |
1.封面 | 电子版盖章扫描PDF版:1份。 自备纸质正本1份,副本6份,携带到现场参会。 | (正式参与阶段,请在报名阶段材料的基础上提供报价表,按目录1-10准备材料) |
2.目录 | ||
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证明资料 | ||
4.财务会计制度证明资料 | ||
5.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资料 | ||
6.近三年内(至申请截止时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资料和公司声明。 | ||
7.具备相应的经营范围,并在本地具备售后服务能力的证明资料 | ||
8.供应商自身情况简介(单位情况、福建省内业绩、业主评价材料等) | ||
9.报名企业应具备相应的服务资质,提供相应的服务资质证明材料。(1.具备资产评估资质;2.评估人员具有相应的资产评估证书;) | ||
10.项目实施团队情况; | ||
11.项目实施方案情况 | ||
12.售后服务承诺。 | ||
13.按第三条报价要求提供报价表 |
以上每份文件均应有报名供应商盖章并装订成册(含骑缝章)。
五、征集截止时间及文件送交地点
1.报名阶段报名方式为线上报名
1.1按第四条第1点报名阶段的要求,将报名材料准备成电子版(盖完红章的PDF扫描版1份,大小控制在10MB以内),将其发送到我院设备物资部邮箱eysb1001@163.com。
1.2报名材料电子版提交有效时间为发布之日起7个自然日内17时止。
1.3报名材料电子版以第一次发送到邮箱的版本为准。
1.4联系人:赵老师 电话:0592-6159506。
2.正式参与阶段为线下现场参与
2.1按第四条第2点正式参与阶段的要求,将正式参与的材料准备成电子版(盖完红章的PDF扫描版1份,大小控制在10MB以内)以U盘的形式携带到现场参会。
2.2报名阶段有效期结束后,正式参会时间以设备物资部通知为准,不再挂网通知。
六、说明
1.提交申请登记资料不代表入围成功,须经过厦门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内部审核完成后方可最终确定是否进入邀请名单。
2.具体院内现场市场调研或院内磋商时间,以设备物资部通知为准,不再挂网通知。参会时携带市场调研或院内磋商完整纸质资料(1份正本6份副本,务必用档案袋装好并封好封条);
3.如发现供应商提供的资质证件等材料有误或不符合要求则自动解除报名资格。
厦门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
2023年8月22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