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坪山区妇幼保健院院区地块整体规划建设项目、坪山公安分局第三代指挥中心大楼建设项目(造价咨询)批量招标
金额
745.48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3/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204-440310-04-01-804628
预算金额745.48万元
招标公司深圳市坪山区建筑工务署
招标联系人甘工
招标代理机构友和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林俊明0755-83889123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3/13
公告正文
招标概况
项目名称:坪山区妇幼保健院院区地块整体规划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2204-440310-04-01-804628
是否重大项目:否
招标项目名称:坪山区妇幼保健院院区地块整体规划建设项目、坪山公安分局第三代指挥中心大楼建设项目(造价咨询)批量招标
招标项目编号:2204-440310-04-01-804628002
工程类型:咨询服务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是否预选招标:否
是否场外工程:否
行政监督部门:坪山区住房和建设局
标段:坪山区妇幼保健院院区地块整体规划建设项目、坪山公安分局第三代指挥中心大楼建设项目(造价咨询)批量招标;
公告基本信息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2023-03-06 14:00 至 2023-03-13 18:00
公告质疑截止时间:2023-03-08 17:00
公告答疑截止时间:2023-03-09 17:00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
备注:本工程无需编制技术标投标文件且不进行技术标定性评审,本招标文件中有关技术标部分均不适用。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改革若干规定的通知》(深府[2015]73号文)的规定,本工程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的招标公告自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不少于5个工作日。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深圳市坪山区建筑工务署
经办人:甘工
办公电话:0755-82924867
传真:
手机号码:18148586963
电子邮箱:
通讯地址:坪山区龙田街道坪山大道5068号5楼
招标代理机构:友和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经办人:林俊明、李静怡、张士强
办公电话:0755-83889123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 1
标段编号:2204-440310-04-01-804628002001
标段名称:坪山区妇幼保健院院区地块整体规划建设项目、坪山公安分局第三代指挥中心大楼建设项目(造价咨询)批量招标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03-13 18:00
项目编号:2204-440310-04-01-804628
项目名称:坪山区妇幼保健院院区地块整体规划建设项目
招标部分估价:745.4869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工程预算(含招标控制价)编制、结算审核、协助发包人开展造价管理相关工作及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其他造价咨询服务等全过程的造价咨询服务工作。其中坪山区妇幼保健院院区地块整体规划建设项目还包括概算编制工作。
工程地址:深圳市坪山区
评标方法:其他
定标方法:票决抽签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投标人应具备资质条件: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或合伙制企业或其他组织。
项目负责人资格: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建设部)颁发的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或有效期内原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业绩要求:无
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申请人需提供的报名材料:详见招标文件
业绩要求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详见招标文件
附件信息
温馨提示:
1、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依据《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建设工程招标备案工作的通知》(深建市场〔2021〕21号)文件要求对市局监管项目试行招标备案“秒批”制度。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投标人如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或投诉,应当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规定的投诉时限内,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或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行政监督平台,以书面的方式向招标人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逾期提出的,不予受理。相关规定详见《深圳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和投诉处理办法》。 2、场外项目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由招标人负责。投标人如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或投诉,应当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规定的投诉时限内,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以书面的方式向招标人提出,逾期提出的,将不予受理。相关规定详见《深圳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和投诉处理办法》。 3、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4、投标人须提前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数字证书,操作办法详见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www.szggzy.com/fwdh/fwdhjsgc/bszn3)。 5、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双方均需提前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应当加签联合体代表的相关数字证书。--投标文件以联合体牵头单位的数字证书签名视为有效。 6、市住房和建设局企业与人员信息半天交换一次,请投标人提前办好备案和变更手续。根据局《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开展建筑企业和从业人员基本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未通过“企业与人员信息诚信申报平台”报送企业和人员的基本信息暂无法投标,详情请查看:(http://zjj.sz.gov.cn/csml/kcsjyjskjc/xxgk/tzgg/content/post_3751116.html) 7、投标人对所提交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否则将取消投标及中标资格,以及其他后果自负。 8、资格后审有关规定如下:
(1)不设投标报名、招标会和集中组织的投标预备会(答疑会)、现场踏勘等环节,潜在投标人无需报名即可参与投标;
(2)由招标人组建的资格后审委员会,在截标后,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进入后续程序。资格审查结果及投标人的资格文件向本项目投标人公开;
(3)招标文件(含设计图纸)、送审标底文件在投标子系统下载;
(4)投标人对招标事宜的质疑以不署名的形式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提出,招标人在网上答复;答疑、补遗文件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信息(建设工程)—>变更公告查看;投标子系统下载;
(5)投标人从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通过“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并打印回执单作为网上递交投标文件的凭证,具体操作见网站服务导航(建设工程)→办事指南。对电子投标文件加密的,需在开标会开始时用加密的数字证书进行解密(现场解密或远程解密);
(6)自助办理投标员,使用本单位的数字证书(机构证书)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在线填写、保存。
9、窗口递交文件要求:
投标人须在截止时间前,由投标人持机构数字证书,或已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备案的投标员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招标业务分公司指定窗口办理递交手续。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再接收投标资料。
10、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网上截标工程,需要重新上传投标文件。
项目名称:坪山区妇幼保健院院区地块整体规划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2204-440310-04-01-804628
是否重大项目:否
招标项目名称:坪山区妇幼保健院院区地块整体规划建设项目、坪山公安分局第三代指挥中心大楼建设项目(造价咨询)批量招标
招标项目编号:2204-440310-04-01-804628002
工程类型:咨询服务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是否预选招标:否
是否场外工程:否
行政监督部门:坪山区住房和建设局
标段:坪山区妇幼保健院院区地块整体规划建设项目、坪山公安分局第三代指挥中心大楼建设项目(造价咨询)批量招标;
公告基本信息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2023-03-06 14:00 至 2023-03-13 18:00
公告质疑截止时间:2023-03-08 17:00
公告答疑截止时间:2023-03-09 17:00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
备注:本工程无需编制技术标投标文件且不进行技术标定性评审,本招标文件中有关技术标部分均不适用。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改革若干规定的通知》(深府[2015]73号文)的规定,本工程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的招标公告自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不少于5个工作日。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深圳市坪山区建筑工务署
经办人:甘工
办公电话:0755-82924867
传真:
手机号码:18148586963
电子邮箱:
通讯地址:坪山区龙田街道坪山大道5068号5楼
招标代理机构:友和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经办人:林俊明、李静怡、张士强
办公电话:0755-83889123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 1
标段编号:2204-440310-04-01-804628002001
标段名称:坪山区妇幼保健院院区地块整体规划建设项目、坪山公安分局第三代指挥中心大楼建设项目(造价咨询)批量招标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03-13 18:00
项目编号:2204-440310-04-01-804628
项目名称:坪山区妇幼保健院院区地块整体规划建设项目
招标部分估价:745.4869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工程预算(含招标控制价)编制、结算审核、协助发包人开展造价管理相关工作及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其他造价咨询服务等全过程的造价咨询服务工作。其中坪山区妇幼保健院院区地块整体规划建设项目还包括概算编制工作。
工程地址:深圳市坪山区
评标方法:其他
定标方法:票决抽签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投标人应具备资质条件: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或合伙制企业或其他组织。
项目负责人资格: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建设部)颁发的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或有效期内原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业绩要求:无
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申请人需提供的报名材料:详见招标文件
业绩要求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详见招标文件
附件信息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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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1、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依据《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建设工程招标备案工作的通知》(深建市场〔2021〕21号)文件要求对市局监管项目试行招标备案“秒批”制度。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投标人如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或投诉,应当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规定的投诉时限内,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或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行政监督平台,以书面的方式向招标人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逾期提出的,不予受理。相关规定详见《深圳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和投诉处理办法》。 2、场外项目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由招标人负责。投标人如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或投诉,应当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规定的投诉时限内,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以书面的方式向招标人提出,逾期提出的,将不予受理。相关规定详见《深圳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和投诉处理办法》。 3、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4、投标人须提前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数字证书,操作办法详见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www.szggzy.com/fwdh/fwdhjsgc/bszn3)。 5、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双方均需提前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应当加签联合体代表的相关数字证书。--投标文件以联合体牵头单位的数字证书签名视为有效。 6、市住房和建设局企业与人员信息半天交换一次,请投标人提前办好备案和变更手续。根据局《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开展建筑企业和从业人员基本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未通过“企业与人员信息诚信申报平台”报送企业和人员的基本信息暂无法投标,详情请查看:(http://zjj.sz.gov.cn/csml/kcsjyjskjc/xxgk/tzgg/content/post_3751116.html) 7、投标人对所提交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否则将取消投标及中标资格,以及其他后果自负。 8、资格后审有关规定如下:
(1)不设投标报名、招标会和集中组织的投标预备会(答疑会)、现场踏勘等环节,潜在投标人无需报名即可参与投标;
(2)由招标人组建的资格后审委员会,在截标后,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进入后续程序。资格审查结果及投标人的资格文件向本项目投标人公开;
(3)招标文件(含设计图纸)、送审标底文件在投标子系统下载;
(4)投标人对招标事宜的质疑以不署名的形式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提出,招标人在网上答复;答疑、补遗文件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信息(建设工程)—>变更公告查看;投标子系统下载;
(5)投标人从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通过“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并打印回执单作为网上递交投标文件的凭证,具体操作见网站服务导航(建设工程)→办事指南。对电子投标文件加密的,需在开标会开始时用加密的数字证书进行解密(现场解密或远程解密);
(6)自助办理投标员,使用本单位的数字证书(机构证书)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在线填写、保存。
9、窗口递交文件要求:
投标人须在截止时间前,由投标人持机构数字证书,或已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备案的投标员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招标业务分公司指定窗口办理递交手续。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再接收投标资料。
10、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网上截标工程,需要重新上传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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