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320000000100014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曾工
标书截止时间2023/12/14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0]南京师范大学学生宿舍和食堂项目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E3200000001000141 项目名称 南京师范大学学生宿舍和食堂项目
标段编号 E3200000001000141002001; 标段名称 南京师范大学学生宿舍和食堂项目施工总承包;
Evaluation Only. Created with Aspose.Words. Copyright 2003-2011 Aspose Pty Ltd.南京师范大学学生宿舍和食堂项目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招标编号:E3200000001000141002001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南京师范大学学生宿舍和食堂项目已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苏发改社会发〔2023〕2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江苏省公共工程建设中心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南京师范大学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南京市栖霞区文苑路1号南京师范大学仙林校区内。项目总建筑面积:43842.53平方米,其中:地上39392.06平方米,地下4450.47平方米;1#~8#宿舍楼地上六层,食堂地上三层,人防地下一层。2.2 招标范围:南京师范大学学生宿舍和食堂项目施工总承包,包括土石方工程、基坑支护工程、桩基工程、土建工程、装饰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暖通工程、智能化工程、电梯工程及室外配套工程等,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2.3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的最高投标限价详见招标文件。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2.4工期:548日历天。具体内容详见合同内容。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企业具有安全生产条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注:投标人企业资质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办市函〔2022〕361号要求的,从其规定处理。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3.3投标人其他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自2020年7月1日以来(日期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在本投标人单位完成过建筑面积≥26000平方米且合同金额≥人民币11000万元的公共建筑工程(住宅类项目、工业厂房类项目除外)单项合同业绩且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材料、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且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企业信用平台诚信库中获取的资料为准。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所体现的数据不一致的,建筑面积、金额以业绩合同为准,业绩完成日期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投标人提供的施工业绩中项目负责人违反规定,在项目承接时(招标项目指中标时,直接发包项目指签订合同时)非本企业注册建造师、或不具备注册建造师资格、或未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超越注册建造师执业范围执业的,该业绩不予认可。投标人提供的施工业绩中项目负责人违反规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涉及业绩均不予认可。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2年内(截止本次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前1日)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企业近1年内(截止本次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前1日)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企业近三个月内(截止本次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前1日)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3.4投标人不得有以下规定的情形。(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8)投标人近3年内(截止本次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前1日)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9)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5投标人应提供企业资质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和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等。3.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8投标人提供承诺函,承诺如下内容:如本投标人在本次招投标活动及项目履约过程中,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行为(如:投标过程中提供虚假业绩;企业、人员资料作假);本投标人投标文件中项目经理与项目现场项目经理不一致。上述情形均可视为本投标人违约行为,招标人均有权予以公示,并列入江苏省公共工程建设中心有限公司“违约单位名单”。(提供承诺书,格式见附件)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2月14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省属项目网上投标”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jsggzy.jszwfw.gov.cn/)的“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网上下载文件前需办理“江苏省建设工程电子招标投标用户CA证书”,具体办理流程详见“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办事指南”)。5. 投标截止时间5.1 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5.3本次招标采用_江苏省“不见面”开标交易系统形式进行开标。6. 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7. 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定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一)评标程序:评标阶段,确定7名中标候选人,具体方法如下:1.初步评审:本次招标在初步评审结束后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确定评标入围的投标人后进行详细评审。2.评标入围: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改革和完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制度的实施意见》(苏建规字〔2017〕1号)附件3第五条第(二)项规定,本次招标在初步评审结束后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确定评标入围的投标人后进行详细评审,与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第一条评审标准1.1、1.2评标顺序不一致的按上述评标流程进行评审。其他评审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入围方法:方法三(R=15,报价平均值上7家,报价平均值下8家)。3.详细评审:评分100分,按评标结果的优劣顺序推荐7名中标候选人,如得分相同且并列第7名的,则第7名并列单位均进入定标阶段;如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合格的投标人不足7名但不少于3名时,推荐所有投标人进入定标阶段;少于3名时,评标委员会作出是否具备竞争性判断,如具备竞争性,可继续推荐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推荐不排序。评审方法如下:
条款号条款内容
1分值构成(总分100分)投标报价:90分施工组织设计:7分投标报价合理性:1分投标人业绩:2分
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1、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的确定: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且入围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其中的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以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评标基准价=A×K,K值在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8%(抽取数值为95%、95.5%、96%、96.5%、97%、97.5%、98%)。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以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Q2=1-Q1;Q1的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K1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Q1、K1值在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K2=95%。上述两种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在开标时现场随机抽取其中一种,作为计算的依据。2、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说明:①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②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3、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改革和完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制度的实施意见》(苏建规字〔2017〕1号)附件3第五条第(二)项规定,本次招标在初步评审结束后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确定评标入围的投标人后进行详细评审,与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第一条评审标准1.1、1.2评标顺序不一致的按上述评标流程进行评审。其他评审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3投标报价得分计算(90分)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扣0.6分,每高1%扣0.9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4投标报价合理性(1分)1.报价合理性分析基准值的确定。最高投标限价各子目综合单价下浮比率:8%,乘以权重系数 50%,加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中相应子目综合单价的算术平均值(剔除超过最高投标限价中相应价格正负20%的综合单价)乘以权重系数50%,确定报价合理性分析基准价。2.将投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相应子目的综合单价金额与报价合理性分析基准值进行比较,其偏差率的绝对值>10%且该子目的合价金额超过该投标文件的评标价 0.5%的,有一项扣 0.1 分,最多扣 1 分。
5施工组织设计(7分)1、评标委员会按下列评分因素和评分标准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审。2、施工组织设计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3、施工组织设计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不包含篇幅扣分)。4、投标文件中施工组织设计符合暗标要求。
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标段划分优:1分;良:0.9分;中:0.8分;一般:0.7分;无:0分。页数最多不超过5页,每超过1页的,扣0.01分,最多扣0.1分。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优:1分;良:0.9分;中:0.8分;一般:0.7分;无:0分。页数最多不超过4页,每超过1页的,扣0.01分,最多扣0.1分。
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优:1分;良:0.9分;中:0.8分;一般:0.7分;无:0分。页数最多不超过10页,每超过1页的,扣0.01分,最多扣0.1分。
施工过程各阶段质量安全的保证措施优:1分;良:0.9分;中:0.8分;一般:0.7分;无:0分。页数最多不超过5页,每超过1页的,扣0.01分,最多扣0.1分。
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优:1分;良:0.9分;中:0.8分;一般:0.7分;无:0分。页数最多不超过12页,每超过1页的,扣0.01分,最多扣0.1分。
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优:2分;良:1.8分;中:1.6分;一般:1.4分;无:0分。页数最多不超过28页,每超过1页的,扣0.01分,最多扣0.1分。
6投标人业绩(2分)投标人自2020年7月1日以来(日期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完成过建筑面积≥26000平方米且合同金额≥人民币11000万元的公共建筑工程(住宅类项目、工业厂房类项目除外)单项合同业绩。本项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且以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企业信用平台诚信库中获取的资料为准。中标通知书、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所体现的数据不一致,建筑面积、金额以合同为准,业绩完成日期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业绩资料不明确而影响评委评审的,不得分。投标人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业绩和投标人业绩不可兼得。
评标结果公示期间,因质疑或投诉导致中标候选人发生改变时,应当重新公示中标候选人。(二)定标程序:定标阶段,票决法。定标委员会成员根据定标标准对各中标候选人进行评价比较后票决,并确定得票数最多的为中标人;当得票数相同无法确定中标人时,应当对得票数相同的单位再次票决。定标标准:①投标报价;②施工组织设计文件、投标人及项目经理业绩情况;③企业实力:包括企业规模、资质等级、专业技术人员规模等方面;④企业信誉:包括获得的各种荣誉、过往业绩履约情况、建设单位履约评价等方面。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联系方式招标人:江苏省公共工程建设中心有限公司地址:南京市中山北路223号建达大厦19楼联系人:曾工电话:025-83286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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