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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北区学堂村城中村配套基础设施(一期)及学堂村片区排水管道建设工程答疑补遗文件
金额
-
项目地址
重庆市
发布时间
2024/12/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渝北区学堂村城中村配套基础设施(一期)及学堂村片区排水管道建设工程答疑补遗文件(一)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本项目答疑补遗内容通知如下:

答疑部分:

问题1单位工程全费用综合单价中,余方弃置(每增运4km)工程量338418.7方,其中渣场费用如何考虑,是否清单缺项或业主指定渣场。

答复:业主指定渣场。

问题2全费用清单里面没有渣场费,暂定运距及费用,请招标单位明确!

答复:业主指定渣场,运距及费用详见工程量清单。

问题3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承诺部分是否包含和覆盖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承诺,投标人是否还需要提供其他格式之外的其他承诺?

答复: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的承诺已经集中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六)承诺书进行了描述,是否提供其他承诺按招标文件要求由投标人自行决定。

问题4目前新版营业执照无“经营期限”,投标文件格式“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中经营期限是 否可填写“/”或“长期”?

答复:投标人根据自身营业执照的实际情况进行填写,若营业执照无“经营期限”,则按照投标人单位实际情况进行填写,营业执照不能反映出经营期限的不因此作否决投标处理。

问题5招标文件PDF版与投标文件制作系统软件导出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不一致,请问以那个版本为准?

答复:若不一致以PDF招标文件要求为准,但投标函、封面面业等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中锁定不可以修改的格式,以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的格式为准。

问题61.请问投标文件制作系统软件导出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与招标文件PDF文件中的投标文件格式不一致的以哪个为准?

2.投标函附录中的工期、分包、工程质量的约定内容,投标人是否可以填写为“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即可?

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 中“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合法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至少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请问是不是可以不需要提供审计报告附注?

4.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投标人人员养老保险证明,现国家推行社保属地化,各单位都在积极响应,以分公司名义在分公司属地购买社保(投标人分公司为无独立法人的企业分支机构,其具备的权利及义务与投标人完全一致)。请问是否可以使用投标单位分公司名义缴纳的社保证明。

答复:1. 若不一致以PDF招标文件要求为准,但投标函、封面面业等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中锁定不可以修改的格式,以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的格式为准。

2. 投标函附录中的工期、分包、工程质量的响应,可以填写为“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

3.可以不提供财务报表附注部分,但投标人提供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合法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须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 “财务要求”的要求。

4. 投标人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为其拟派人员提供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有效,但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提供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须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特别说明”的要求。

问题7投标文件格式是以导出的PDF版本为准还是以软件制作版本里的格式为准

答复:若不一致以PDF招标文件要求为准,但投标函、封面面业等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中锁定不可以修改的格式,以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的格式为准。

问题8招标文件要求的“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合法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是否需要签字盖章齐全?

答复:投标人提供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合法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应签字盖章齐全。

问题9项目经理之前中了标,项目实施了一半,现在因甲方没有钱,项目停工了,打了停工报告。如果中标了,甲方愿意配合更换项目经理、出证明。

答复:若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存在在建的情况,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5.2.3的相关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问题10项目经理业绩是原来其他公司的,时间和金额,、工程类型都满足,可以吗?

答复:项目经理业绩不限定为投标单位的业绩。

问题11根据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241022日成文20241028日发布的《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优化完善市外建设工程企业入渝信息管理工作的通知》(详见网址:http://zfcxjw.cq.gov.cn/zwxx_166/gsgg/202411/t20241107_13779334.html)中“四、监督管理:(三)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按照《重庆市本市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和市外企业入渝信息动态监管规则》(渝建管〔2022129号)及有关规定开展动态监督检查。市外企业承揽业务所在区县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职责,加强企业入渝后的日常监督管理,依法查处企业在本辖区承揽业务活动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而《重庆市本市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和市外企业入渝信息动态监管规则》(渝建管〔2022129号)(详见网址:http://zfcxjw.cq.gov.cn/zwgk_166/zfxxgkmls/zcwj/qtwj/202205/t20220524_10745893.html)中“第五章动态监管检查结果处理:第十六条 对于结果为不合格的企业给予1个月整改期。整改期内,对本市企业,屏蔽受检资质信息,不得申请受检资质的升级、不得以受检资质承揽新的工程业务,且不得重组、合并、分立受检资质。对市外入渝企业,屏蔽入渝信息,企业可继续实施屏蔽前在渝已承揽的工程业务,但不得在渝承揽新的工程业务,不得注销入渝信息,且不得在本市区(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申请办理与整改和在渝已承揽的工程业务无关的事项。”以及渝建管〔2024160(详见网址:http://zfcxjw.cq.gov.cn/zwxx_166/gsgg/202409/t20240903_13586270.html)、渝建管〔2023131(详见网址:http://zfcxjw.cq.gov.cn/zwgk_166/zfxxgkmls/zcwj/qtwj/202306/t20230628_12103315.html)、渝建管〔2023212号(详见网址:http://zfcxjw.cq.gov.cn/zwxx_166/gsgg/202310/t20231007_12400715.html)、渝建管〔20239号(详见网址:http://zfcxjw.cq.gov.cn/zwxx_166/gsgg/202301/t20230120_11530637.html)等等,非常明确“未入渝报送或者屏蔽入渝报送或者注销入渝报送的市外企业就是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有效期内情形之一”。再者,根据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标准招标文件(全流程电子招标2020年版)20236月修改word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5、投标截止日投标资格情况 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5)被重庆市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内。”以及《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标准招标文件(全流程电子招标2020年版)20236月修改word版》“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五、资格审查部分(七)承诺1、我公司投标截止日投标资格情况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5)被重庆市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内。”明确约定投标人绝对不能存在“(5)被重庆市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内。”之情形。请问本项目会按照相关文件严格执行吗?会坚定对提供“虚假承诺”说“不”吗?假如提供“虚假不实承诺”参与了投标又不是前三名,评标专家、业主、监督又没及时发现,又该怎么处理呢?尊敬的业主请问你们又认为哪些情况属于“被重庆市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内”之情形”呢?

答复: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问题12我司成立于2022年,成立不足三年,是否可提供自成立以来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答复: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问题13有业主专家嘛

答复: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依法组建。

 

补遗部分:

1、删除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四)低价风险担保提交承诺书”的相关内容。

2、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 财务要求中增加“注:投标人提供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合法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应签字盖章齐全。”的要求。

3、将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3.2业绩规模要求及5.3.2业绩规模要求修改如下:

工程类别:城市道路工程

工程造价: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5600万元

 

 

      人:重庆现代建筑智慧产业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024126

 

 




[50011220241127003020101].CQCF
工程量清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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