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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2019年2月14日受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19/02/1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2019年2月14日受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发布时间:2019-02-1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受理徐州市特种气体厂特种气体分装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保证此次许可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19年2月14日-2019年2月19日
联系人:董沛霖
联系电话: 0516-67037010
传真:0516-67037112
邮箱:xzjjjskfq@126.com
通讯地址: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龙湖路11号308室(2210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受理并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 | 徐州市特种气体厂特种气体分装项目 |
建设地点 | 徐州市特种气体厂现有厂区空地 |
建设单位 | 徐州市特种气体厂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江苏方正环保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
受理日期 | 2019年2月14日 |
环境影响报告全本 | 见附件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徐州市特种气体厂拟投资340万,在现有厂区空地,建设特种气体分装车间、钢瓶检验站,总建筑面积2064平方米,同时建设危险品停车场3000平方米、甲类气瓶库300平方米。项目建成后,年分装高纯氢气1万瓶、高纯氦气2万瓶、高纯氮气1万瓶、高纯氩气1万瓶、高纯二氧化碳1万瓶;年检验钢瓶1万只。停车场空车停放,装载的气体是厂里经营范围内的氧氮氩等工业气体,无毒性气体。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和措施 | 营运期环境影响结论: (1)废气 本项目生产原料为自然状态的空气,生产过程中不直接使用燃料,无烟气、粉尘等大气污染物排放。本项目液氮、液氩、氦气、氢气、二氧化碳在充装、排空的过程中,损失少量气体,其排放方式为偶然瞬间排放,但是气体均为大气组分,且发生几率较小,不会造成污染。因此,通过加强车间通风措施,项目废气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是汽车尾气,产生量较少,全部无组织排放,停车场通风良好,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本项目不新增员工,从现有员工内调剂,无新增生活污水。 (3)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压缩机等设备噪声,噪声源强为80~90dB(A),经厂房隔声、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值能够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4)固废 本项目固废产生量为9.45t/a,一般工业固废企业自行收集外售;本项目可做到固废均得到妥善处理处置,不会产生二次污染,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5)生态红线分析 根据《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18]74号),建设符合国家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根据《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苏政发〔2013〕113号),本项目建设符合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 结论:从环评角度,项目可行。 |
公众参与情况 | 环评阶段未进行公众参与 |
承诺文件 | 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文公示承诺 |
附件: 徐州市特种气体厂特种气体分装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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