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佛山市第三人民医院突发事件心理危机干预培训采购项目购前公告
金额
30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0/10/1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我院突发事件心理危机干预培训采购项目现根据采购需求,发布本购前公告。本项目属于院内采购项目,不纳入政府采购范畴。欢迎符合资格条件且能提供相应服务的供应商报名参与。
我院将根据购前公告发布后的供应商报名与自行市场调研结果,邀请符合我院需求的供应商,于佛山市第三人民医院召开院内购前谈判会/论证会,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因推荐方案不符合我院需求未予纳入调研的,不再另行通知。
• 采购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佛山市突发事件心理危机干预培训班(2项)
2、项目编号:FSSSYY200930A
3、项目预算:人民币300,000.00元,请供应商根据项目自行合理报价。
4、院内采购项目推荐成交供应商数量:1名。成交供应商未能履行合同的,由医院决定排名第2的供应商递进成交并以此类推或重新组织项目论证。未予纳入提供产品的供应商,不再另行通知。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
2、供应商必须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执照中必须具有本项目的相关经营范围,执照中未能体现的需提供经备案的章程。属于医疗器械的,需有生产、注册、经营许可。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第三方审计的2018或2019年度财务报表)。
4、供应商须具备履行合同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的承诺书,格式自拟。承诺书列出相关设备、人员、技能资质等)。
5、供应商应遵纪守法、诚信经营,近三年内(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三年)无违规违法行为或采购活动中无不良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三、网上公告时间及报名时提交的文件要求
1、公告时间:即日起至2020年10月15日止。
2、提交纸质产品推荐书(下载附件1.填报)资料一式五份,相关文件A4纸张单或双面打印均可,并按照页码顺序装订完整,加盖骑缝公章或每页盖章。
说明:
1、供应商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如经核实为虚假材料的,将取消其报名或成交于推荐资格外,列入医院供应商诚信黑名单直至医院网站公开点名公告相关行为。
2、请供应商按照上述第三点第2条要求,提交纸质产品推荐书资料一式五份至医院科教科,所提交的文件资料必须在有效期内,复印件需清晰并加盖公章,否则可能将被取消资格。与此同时,需发送产品推荐书电子版文件(内容与纸质推荐书一致的可不需扫描盖章件)至佛山市第三人民医院采购项目工作邮箱2093127091#qq.com
3、供应商不得串通围标,如发现有串通围标行为将取消其参与项目资格并列入医院供应商诚信黑名单。
四、报名交资料时间
即日起至2020年10月15日17:30截止(工作日,8:00-12:000、14:30-17:30)。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佛山市第三人民医院
2、地址:佛山市禅城区金澜南路102号1号楼14楼科教科办公室
3、联系电话:(0757)83313250
4、电子邮箱:2093127091#qq.com (#=@)
5、联系人:梁小姐、李小姐
附件下载:
附件1.产品推荐书
附件2.项目参数
附件2:培训参数
第一条 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佛山市突发事件心理危机干预培训班
项目编号:FSSSYY200930A
第二条 项目的主要内容及要求
1. 项目概述:
依据《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央抗疫国债疾控类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卫办疾控函〔2020〕46号) ,基层疫情防控能力提升项目实施方案中的一部分执行此项培训。为继续加强基层精神卫生人才培养,完善精神卫生服务体系,提高基层精神卫生服务能力与水平,更好的开展突发事件心理危机干预,采购方招聘供应商根据需求开展佛山市突发事件心理危机干预培训班项目。
2.培训目的: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中央抗疫国债疾控类项目实施方案,进一步推动我市心理危机干预工作的开展,在我市范围内培养一批业务水平高、理论和实践能力强的心理危机干预专
业骨干, 提升我市心理危机干预工作的能力。
3.培训内容及日程:
培训对象:佛山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各县级、地级市精神病专科医院或综合医院精神(心理)科相关人员
培训人数:150人(实际人数以采购方最终通知为准);
培训安排:培训时间分2批次,每批次4天完成(以最终通知为准)
4.培训方式:理论授课、案例研讨、角色扮演、模拟演练、实践操作等方式。
5.供应商具体服务内容及要求
5.1.培训管理制度
5.1.1.建立微信学习交流群,增强学员之间、师生之间的交流。
5.1.2.成立学习小组,推选小组组长,协助导师完成管理及教学培训工作。
5.2.培训考核方式
5.2.1.常规性考核:参加培训的签到情况及出勤情况。
5.2.2.过程性评价:考察学员的学习质量、发现问题及解决问题的能力、与讲师和其他学员的交流等。
5.2.3.形成性评价:对学员的学习态度、掌握情况进行自我评价、相互评价及导师评价。
5.2.4.成果性考核:针对岗位工作出现的难题,提出解决问题方案。
5.3.后续跟踪服务
5.3.1. 派发课堂质量反馈信息表,分析学员需求,完善课程服务体系。
5.3.2. 通过课后向学员派发调查问卷和反馈表,收集需要的反馈信息,并进行分析,从中发现课程及服务的不足,寻找改进方法,确保为学员提供更优质更切合实际的培训。
5.3.3. 分享工作心得和学习的经验。
5.3.4. 在培训结束后及时进行面对面的交流和分享,能够将学员的理念和心得进行汇聚,达到了相互学习,相互借鉴的效果,同时有助于学员对培训中所学到的内容进行梳理和整合。
5.4.服务人员要求
5.4.1. 在合同签订时成交供应商须将项目负责人、日常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名单、身份证号码、职务及联系方式等资料交采购人备案。
5.4.2. 成交供应商应严格遵守采购人制订的各项纪律和管理要求,若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采购人发现成交供应商的项目负责人或其他工作人员不符合采购人要求的,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更换不合格的员工,成交供应商必须无条件接受,并承担相关费用。
5.4.3. 成交供应商必须遵守劳动法规及地方有关用工规定,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为员工购买养老、工伤、医疗、失业、人身意外保险。任何由于成交供应商员工的责任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失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5.5.服务质量及安全要求:统筹培训学员、随队工作人员食宿服务,服务内容包括:
5.5.1. 食宿、场地、培训协助服务
5.5.1.1.本次培训不得转接其他培训机构。
5.5.1.2.统筹安排好学员在培训期间内的会议场地,会务等。住宿要求标准双人间,环境安全,整洁干净,服务优良,酒店选定德悦高酒店(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新桂路A78号)。住宿标准按照标准双人间执行,参考价格为380元/2人/晚。会议场地室内光线充足,通风良好,有较好的隔音效果,会场 500 米范围不应有影响会议的吵杂场所以及噪音。设备应有电脑、投影仪、话筒、音响。
(1)酒店住宿地点:德悦高酒店(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新桂路A78号)。
(2)会议场地点: 德悦高酒店(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新桂路A78号)会议厅。
5.5.1.3.统筹安排好学员、专家、随队工作人员在培训期间内的午餐。餐费标准按照合同内的标准执行:学员午餐不低于50.00元/人/餐、专家午餐不低于80.00元/人/餐。
5.5.1.4提前与培训专家沟通了解教学的相关安排; 配合做好教学的其他辅助工作:准备会场文具、协助制作及发放培训教材、复印资料、水、维持培训会场纪律等。
5.5.1.5带教老师劳务费根据“佛财行-017-18号佛山市财政局 中共佛山市委组织-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佛山市市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培训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标准。劳务费(税后)执行以下标准:副高级技术职称专业及其他人员每学时最高不超过500元,正高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每学时最高不超过1000元,院士、全国知名专家每学时一般不超过1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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