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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物业管理(中国)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住宅项目楼宇对讲(门禁)系统和监控系统维保项目采购邀请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3/02/1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发布日期:2023-02-10

所属地区: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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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物业管理(中国)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就新中物业管理(中国)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住宅项目楼宇对讲(门禁)系统和监控系统维保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邀请有意向参加本项目且满足基本资质要求的供应商参加。一、项目名称:新中物业管理(中国)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住宅项目楼宇对讲(门禁)系统和监控系统维保项目二、项目预算:人民币元三、采购内容:楼宇对讲(门禁)系统和监控系统维保四、合格供应商的基本资质要求:(一)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备机电相关专业资质;(二)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供应商自年月日至采购公告发布之日止,须具有类似本项目案例;(四)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五)须在指定地点报名登记并获得磋商文件,否则不能参加本次磋商;(六)不存在环境污染、非法用工等引发环境和社会风险的违法违规行为;(七)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采购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八)供应商须保证,采购人在其本国使用其提供的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采购人使用供应商提供的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供应商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九)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关联关系供应商包含以下情况:、与本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供应商;、与本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供应商应向采购人如实披露与本供应商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供应商。采购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采购;(十)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排挤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十一)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或者分包;(十二)供应商必须从采购方获得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磋商;(十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五、采购邀请公告发布媒介:本项目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进行发布。六、磋商文件的领取:有意向的供应商可按以下时间和地点领取磋商文件:领取时间: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发布媒体: 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zbwmy.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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