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白云区太和站南侧保障性住房项目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金额
431.32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9/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431.32万元
招标联系人董工020-83620379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吴工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招 标 人:广州珠江住房租赁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日 期:2024 年9月 白云区太和站南侧保障性住房项目工程设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白云区太和站南侧保障性住房项目已由广州市白云区发展和改 革局以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2403-440111-17-01-360000)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珠江住房租赁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广州珠江住房租赁发展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 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招标项目名称:白云区太和站南侧保障性住房项目工程设计 2.1.2 工程建设地点:白云区太和镇谢家村庄太和地铁站南侧。 2.1.3 工程建设规模:总用地面积 9375 ㎡,容积率≤3.2,建筑密度≤30%,绿地率≥35%,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30000 ㎡,总建筑面积暂定 45403 ㎡,其 中:地下建筑面积约 13498 ㎡,住宅面积约 26700 ㎡,建筑限高≤100 米,层数 暂定为 31 层。该项目的建设规模及指标最终以政府相关部门的批复及发包人选 定方案为准,发包人有权根据批复意见进行调整,设计人应给予修改。 2.1.4投资总额:人民币约36860.00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人民币 约18930.98万元。 2.1.5设计服务期:设计工期104日历天,具体要求详见设计任务书及合同。 2.2 招标范围 2.2.1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2.2 招标内容: 1 在发包人提供前期工程资料的基础上,完成本项目所有的设计工作,包括 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及估算、建筑工程设计方案审查(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过程中的方案优化及设计变更、竣工图编 制、审核及盖章、现场服务及专业工程师驻场服务、各项设计协调服务、各专 业报审报建报验、施工及验收过程的配合、BIM 技术应用(设计阶段)、配合 上级部门审批相关工作、验收后升级改造等。设计工作范围包括: 2.2.2.1 设计工作: 负责本项目规划用地红线范围内(或项目建设影响范围内)所涉及建设内 容的全部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1)方案设计工作:根据项目特点、策划定位报告、技术要点、规划条件、广州市配售型住房等要求,进行方案设计。形成的技术方案应能满足国土、规 划、消防、人防、环保等政府行政部门要求的稳定方案。要求符合《建筑工程 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 版)》中关于方案设计应达到的设计深度要求。 方案设计完善:根据现行《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市政公 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中关于方案设计应达到的设计深度要求及甲方 设计管理办法要求,同时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及有关职能部门提出的修改意见,对甲方选定的设计方案进行修改和完善。 负责项目建筑工程设计方案审查(修建性详细规划)的设计:在编制设计 方案过程中,根据甲方需求对实际功能布局进行深化优化,在现行政策规定下 完成设计方案审查并同步推进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正(如有)。本项目总平面(含 户型平面)及竖向规划设计、建筑布局、交通组织、景观绿化、环境保护(树木 专章)、市政工程等。 (2)负责项目的综合管线综合设计、竖向设计和规划报批等。 2 (3)负责本项目建筑(含室内外精装修)、结构、电气、给排水、暖通、电梯、钢结构工程(如有)、海绵城市、装配式建筑设计、燃气、幕墙工程(如 有)、管线迁改(如有)、地基与软基处理设计(如有)、边坡设计(如有)、外水、外电、给排水、暖通、人防、消防、道路(含规划道路及小区道路)、景观、园林绿化、弱电(含智能化等)、智能家居、室外广场、停车场、桥梁(含人行天桥、风雨连廊等,如有)、隧道(如有)、箱涵(如有)、涵洞(如 有)、管廊(如有)、项目其他附属市政工程、通讯(含 5G 三网合一信号覆盖)、小区标志门楼等配套设施等工程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编制初步设计概算等,包括红线外与市政路接驳道路、绿化、桥梁等设计。 (4)负责项目施工建设需要涉及的临时道路、临时边坡支护(如有)、临 时施工便桥(如有)、施工用水用电、临时给水、排水、施工围墙、涉及项目 的各种管线迁移、施工总平面等设计审核工作,以及项目现场办公、施工场地 设计(包括平面布置、装修设计等)等所有设施的设计审核工作。 (5)负责规划用地涉及的周边市政道路等配套工程的设计、报批报建及协 调工作。 (6)负责沙盘模型制作,户型模型制作,三维动画制作(模型比例不小于 1:150)。 (7)负责所有专业工程施工图设计、深化设计或审核深化设计(包括但不 限于):基础工程、溶(土)洞处理、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含精装修)、装配式工程、绿色建筑、节能工程、人防工程、电气工程、幕墙工程、钢结构 工程、充电桩工程、智能化工程(含通讯网络、光纤入户、信号覆盖、有线电 视、门禁对讲系统、电梯五方对讲、车库出入口管理、视频监控系统、市政接 驳等工程)、涉及项目的管线迁改、暖通工程、给排水工程、燃气工程(满足 3 燃气公司审核要求)、消防工程、电梯工程、防雷工程、二次机电、永久用水 工程(满足供水部门审核要求)、永久用电工程(满足供电部门审核要求)、室外工程(包括绿化、室外管网、室外园建、临时道路或小区道路、围墙、海 绵城市等)、智能停车、标识标牌、地下室标线、体育场地及相关设施工程(如 有)、桥梁工程(含人行天桥、风雨连廊等,如有)、机械停车设备(如有)、市政配套工程(含道路、桥梁等)及其附属设施、泛光照明工程(如有)及零 星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安装或吊装构件的预埋件和连接件、楼宇门牌及无障碍 标识、信报箱等附属配套工程)、竣工图纸编制、验收后升级改造等。 (8)如项目涉及需进行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的建筑,设计 人应根据有关部门及发包人要求组织各类专家评审和验收,负责编制结构超限 设计送审技术材料,并承担相应的专家评审费用。 (9)配合红线范围内所有建筑物销售阶段使用的建筑图、户型图、效果图 及销售合同附图的制作。 (10)驻场服务:设计人承诺为本项目指定的驻场设计代表总负责人为本 项目设计负责人之一,中级职称,其设计经历在 5 年以上,担任过房屋建筑工 程项目(含类似工程)的设计负责人。设计人保证驻场设计代表总负责人能够 全权代表设计人,并向发包人出具相应的授权文件。 (11)与前期工程对接及设计总协调,以及不在本设计任务书范围内的设 计工作需提供相关服务咨询以及配合协调工作。 (12)基坑支护工程设计 负责本项目基坑支护工程的设计工作(包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 设计、竣工图等阶段),负责上述相对应的造价文件的编制工作。确保满足国 家、省、市现行有效规范的要求,满足施工进度及施工安全要求,满足周围建 4 筑物及构造物的安全要求,并保证通过各项技术评审。具体设计工作包括但不 限于以下: a)基于安全、可靠、经济、方便施工的原则,选择合理的基坑支护体系,分析计算及稳定性验算,完成方案设计并提交基坑支护方案论证文本; b)完成基坑支护体系的分析计算(包括支护体系的强度、稳定性、变形等 计算)以及基坑内外土体的稳定性验算(关键支护构件尚应进行承载力验算)。 计算书的编制应达到国家或行业现行规定的深度并满足施工图审的要求;c)在支护体系(方案)分析计算的基础上,绘制支护工程施工图纸(包括 设计说明、基坑平面图纸图、配筋图、基坑监测点位图纸、节点大样等详图),系统地明确施工应急预案(措施)和相应的施工要求等。 此外,设计人还应系统地对基坑开挖过程引起的基坑内外土体的变形及其 对邻近建筑物和周边环境的影响进行分析,论证基坑开挖施工方法的可行性,并在设计成果中系统地提出基坑监测要求以及施工注意事项等。 (13)效果图设计及管理 a)设计人须按发包人要求补充提交建筑、景观、室内等专业或专项的设计 效果图,该费用已包含在本次设计服务费中。 b)在初步设计成果评审前、施工图设计成果评审前、以及终版施工图全部 确认后,设计人需针对建筑、室内、景观、幕墙、泛光、标识方案阶段效果图 完成更新替换,包括但不限于:建筑效果图按最新的平面、层高、开窗、幕墙 分格以及景观设计等的最新成果交圈后如实反应;室内效果图按最新的机电点 位设计、建筑内外门窗形式以及标识设计等的最新成果交圈后如实反应;等等。 c)终版施工图全部确认后设计人更新完成全部设计效果图,经发包人及业 主方评审通过后,该套设计效果图作为签确实施版,系施工过程中重点检查以 5 及工程验收的重要依据文件。 d)施工过程中的选材认样、苗木小品、部品选型时,设计人及代表均应严 格按照签确实施版设计效果图进行管理决策。 e)工程巡检时应重点关注同视角实景与效果图的差异,存在差异及时整改,工程实现度情况在周报中进行重点介绍。同视角实景与效果图存在明显差异时,如已无法整改到位、或整改带来额外造价提高的,设计人需赔偿发包人全部损 失。 (14)设计巡场及工作报告 a)施工单位进场后,设计人驻场代表每日至少巡场一次、发现问题立即通 报到工作群,每日形成文字描述简报,巡场简报 19 点发至工作群;设计人每周 至少组织一次项目联合巡场,施工过程涉及到的全专业及全专项的专业负责人 必须亲自到场,并形成 PDF 格式巡场报告,每周二 19 点发到工作群。 b)当出现设计人未巡场或巡场不负责的情况(发包人发现上周以前本应发 现的明显问题)时,发包人有权对设计人进行警告或处罚,形式包括:约谈设 计人项目负责人/总经理/董事长、处以罚金。 c)设计巡场重点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防渗漏专项、同视角效果图实景进展、各专业的重点专项等。 (15)限额设计 设计人需严格遵守发包人提供的限额设计文件,对有关造价、成本控制的 意见、以及设计控制类指标给以充分考虑,并进行相应设计,满足发包人要求。 (16)材料样板管理 a)样板管理原则:要求做到“设计早定、交底及时、确认迅速、存档清晰、台账完备”,并在施工过程中紧跟材料、小样、加工各个环节的效果确认。 6 b)小样管理:设计样板表,明确需要设计单位提供的设计小样清单及制作 施工样板的材料或部位;设置样板室,所有样板封存在独立、安全的样品室中,贴好签字标签,专人管理;样板比对,及时比对样板与施工现场材料的差异,发现不合格材料,立即更换;样板变更,因设计调整需更换材料,及时更换样 板,并重新组织观样确认。 c)封样流程:设计人提供材料小样;设计人组织观样;样板确认并封存;样板成果上报。 d)场外加工材料管理:对座椅、石材等需要在生产车间或产地加工的材料,要求生产单位及时通报生产进度和安排,在生产开始阶段,项目管理人员直接 去现场查验生产样板质量是否符合要求,经查验合格后,方可开始规模生产。 e)实体样板验收:提前规划样板区域,现场实施打样,由设计人组织业主 方、发包人、监理单位参与施工样板验收,与设计样板对比是否一致,查验外 观、质量和功能能满足设计要求后,各方共同签字确认,现场组织实施。如发 现设计缺陷或施工问题,应及时整改后再次验收,直至合格。 f)样板先行:提前打样,样板范围涵盖幕墙、室内、景观、标识等。通过 实体样板明确颜色、质感,施工工艺等,精益管理工作消除浪费的同时提高工 程品质,保证实施效果。校园建设分期进行,相应样板分批制作。 g)样板策划:建筑外立面样板策划,设计人负责策划案编制,业主方与发 包人联合评审,设计人组织实施;室内样板策划:设计人负责策划案编制,业 主方与发包人联合评审,设计人组织实施;景观样板策划:设计人负责策划案 编制,业主方与发包人联合评审,设计人组织实施。 (17)设计变更 a)设计人应就“无设计原因导致拆改及产生无效成本的管控办法”进行研 7 究策划,结合自身设计质量管理架构及能力,形成管理体系方案,经发包人评 审确认后,进行设计全过程的质量管理,以实现“零变更”的设计目标。 b)变更设计时,应同时明确变更图纸的目录、变更图纸的日期(精确到日)、变更图纸的原因、修改图的修改图号、位置应统一,且标明修改项目及部位。变更单必须进行专业会签才可出图,变更部分须圈圈标注本次修改部分,原则 上变更图图幅不超过 A3。每次变更须在历次变更的最新图纸上修改,除提供变 更图纸外一并提供最新图纸。 因设计人工作失误导致变拆改等情况产生无效成本的,按照比例扣除设计 费,金额巨大的视为设计事故由发包人决定处罚金额。 2.2.2.2 专业报审报建报验工作: 负责办理包括本项目所有开发设计及施工阶段所需的各项报审报建和验收、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专家评审、项目的排水咨询、建筑工程设计方案审查(修 建性详细规划)报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报审报建、消防报建、人防报建、初 步设计(扩初)审查及相关会议汇报材料、施工图审查、装配式预评价、防洪 评价(含第三方技术审查)、节能备案及验收、绿建备案及验收、施工图三维 数字化审查、CIM 平台报审、卫生防疫及验收、装配式建筑报审及验收、超高层 建筑报审及验收(如有)、规划验收、环保评价及验收(包括环保验收检测报 告),水土保持监测及验收(含监测报告及验收报告),完成海绵城市建设评 估报告、小区开永久(包括临时)路口,包括交通影响评估报告,新增永久出 入口报批阶段的施工图设计,施工期交通疏导方案图等一切与本项目有关的所 有报建报审报验工作。根据有关部门及发包人要求组织各类专家评审和验收,并承担相应的专家评审费用。协调规划、水务、人防、住建等部门完成报建报 验工作,同时指派一名报建报验对接人员负责开展相关工作。 8 2.2.2.3 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其他设计服务工作,包括: (1)要求全专业采用 BIM 正向设计并完成工作,包括但不限于:BIM 技术 在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应用,按要求提供 BIM 设计模型并 通过审查(住建部门三维数字化审查),竣工验收阶段需完成上传验收系统、通过竣工验收及备案。 (2)建筑产业化设计工作。 (3)本项目范围内所涉及其他专项内容的设计工作。 (4)工程投资控制等的设计总协调与设计分包管理。 (5)与规划用地涉及的周边市政道路等配套工程的设计协调工作。 (6)提供大宗材料设备采购时采购清单、技术参数要求及设备选型意见。 (7)公共资源(如集中供冷、供热、直供水等)系统的设计和协调工作。 (8)限额设计及装配式建筑运用:根据发包人、设计任务书、技术需求书 等要求进行限额设计;负责装配式施工图设计和施工阶段装配式构件深化设计。 (9)建筑节能新技术的应用及设计,必须满足项目规划条件和广州市行发 包人管部门或发包人有关绿色星级建筑评价标准的规定要求。 (10)除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发包人提交设计成果文件外,还应承 担工程施工过程直至竣工验收的设计服务(包含设计变更)等工作,保证设计 服务满足施工进度要求。 (11)编制初步设计概算文件,满足工程投资控制、限额设计的要求。 (12)如设计人不具备项目中部分专业工程相应设计资质,设计人应在征 得发包人同意且满足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将该专业工程分包给具备相关资 质的设计人并签订分包合同。分包不免除设计人对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所负 的质量责任。 9 (13)其他工作:在单位工程完成后,编制与现场相符的图纸,并对所涉 及的设计变更进行归集整理;施工配合、销售配合,以及负责设计范围内协调 工作,并负责与其他由发包人另行聘请的专业设计顾问/专业设计人/各种二次 深化设计人/施工方协调及配合等阶段的所有设计工作;设计统筹及其他相关服 务工作。 2.2.2.4 负责办理和配合咨询、评价、论证工作:包括且不限于交通影响评 价、防洪评价等所有咨询、评价、论证,并确保通过。 2.2.2.5 驻场服务工作:在合同履行期间,根据发包人及本设计任务书的要 求,安排相关专业工程师代表在施工现场或者发包人办公地点驻场办公。 注:在项目设计及实施过程中,发包人有权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及相关行政 审批部门意见及要求对本设计服务内容进行调整。具体工作内容及要求详见本 项目基础资料、设计任务书及合同条款的有关约定。 2.3 前期服务机构说明 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注: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 成果(含电子文件)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 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2.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5 本项目最高投标总限价(含税)为人民币 4313285.00 元,全费用综合 单价限价(含税)为 95 元/平方米; 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总限价且全费用综合单价报价不得 超过全费用综合单价限价,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无效标处理。 2.6 质量标准:设计质量须满足国家相关规范和合同要求(具体详见设计任 10 务书和设计合同)。 2.7 本项目绿色建筑等级要求为:二星级。 <注释>新建民用建筑项目依法进行设计招标的,招标人应当在设计招标文 件中载明该项目的绿色建筑等级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国内申请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各方)均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 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以下①、②、③项工程设计资质证书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②建筑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 质; ③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 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 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的要求。 <注释>1.国内申请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 160 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 <2007>202 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 号)、《住房城乡 建设部关于促进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2016〕261 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 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 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 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 号)、《广东省住房和 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 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 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 11 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 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 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 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 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1.1 申请人按照上述规定办理了资质延期或换领新证,在投标截止前已取得 新证的,申请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经核准延期后的新资质证书。 1.2 申请人按照上述规定办理了资质延期或换领新证,在投标截止前未取得 新证的,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相关主管行政部门发布的核准 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名单公告或通知、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督公共服务平台(简 称四库一平台)、或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三库一平台管理信息服务系统(简 称三库一平台)中企业资质信息为准,并提供资质信息网页截图或相关证明材 料。 2.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 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 办 法 的 通 知 》 ( 粤 建 规 范 〔 2020 〕 1 号 , 详 见 链 接 :。 3.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 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作为设计方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 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2.1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最多由2家单位组成,需明确其中一方为主办 方,并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二)。联合体投标协议 12 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联合 体中主办方的正式员工。 3.2.2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 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各方在投标登记后,不得再 变更其组织形式及成员构成。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 投标将被拒绝。 3.2.3联合体投标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3 其他要求 (1)申请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各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 商行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政府事业单位登记管 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为普通合伙企业形式的设计事务所的,需持有工商行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合伙企业营业执照;香港企业需 持有在香港进行商业登记的证明文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2)申请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3)申请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各方)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 约纠纷,没有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注:本项根据《投标人声明》评审)<注释> 合同履约纠纷是指招标人过去3年内曾与投标人签订合同,并且对 投标人不满意。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第1.4.3项。 (4)申请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各方)已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 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若为联合体,指联合 体主办方)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企业信用档案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 信用管理平台内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 件截止时间的,信用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 13 州 市 住 建 行 业 信 用 管 理 平 台 设 计 企 业 信 息 录 入 指 引 》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 t_9116013.html) (5)申请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主办方)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 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项目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 <注释>1.根据《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 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2021>2号)要求,自2022年7月1日起,一 级注册建筑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投标人须提供一级注 册建筑师证书电子证书打印签名件,电子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若投标 人提供的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 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 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持证人注册建筑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 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 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 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 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2.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 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 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6)申请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各方)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 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本项申请人无需提供资料,按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 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比对结果进行评审。 14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招标项目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投标人自 行承担投标相关费用。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发布招标公告时间(含本日):2024年月日时分至2024年月日时分(北 京时间,下同)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 心)网站(http://www.gzggzy.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 文件。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止。 5.2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化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 注:(1)电子招投标操作流程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 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操作指引。 (2)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 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招标文件一经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发布,视为 送达给投标人,招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在交易平台网站下载。 6.投标文件的递交、开标时间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月日时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 心)(网址:http://www.gzggzy.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 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按照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选择参与投标的项目办理投标登记 15 手续,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投标人 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 的传输时间为准。 6.2 递交投标文件备用光盘的时间:2024 年月日时分至 2024 年月日时分,递交地点: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 天润路 333 号)第 开标室。投标人递交的电子光盘需按规定封装,且将数据 刻录到电子光盘之后,投标前应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 6.3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逾期或未在 指定地点递交投标文件备用光盘的,招标人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备用光盘。 6.4 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为 2024 年月日时分至 2024 年月日时分,投标人应在 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平 台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 6.5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开标,在交易平台上公开进行。开标时间:2024 年月日时分(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地点: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 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开标室。邀请所有投标人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投标人 参与电子开标的具体操作详见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指引。 6.6 本项目各项投标活动具体可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 交易中心)网站查询具体的时间和场地安排。投标人可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 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交易业务-建设工程”专栏中 的“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输入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查询最新 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广州交易集 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 16 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 息为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https://www.gdzwfw.gov.cn/ztbjg-portal/#/index)、中国招标投标公共 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及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 台(http://ygcg.gzggzy.cn/p92/index.html)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发布。本公告在 各平台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的文本为准。 本项目相关附件具体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站。 8.其它事项 8.1 招标代理费用由招标人直接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不占用设计费。 8.2 招标项目的电子地形图及其他相关资料由投标人自行收集。投标人可 通过 http://map.baidu.com(卫星图象)观察本项目的周边环境。 8.3 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否。 8.4 项目的其他情况在设计任务书中详细介绍。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 部分,更详细的信息以招标文件为准。 8.5 交易电子招投标操作流程详见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指引。 8.6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 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珠江住房租赁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17 联系人:董工 电话:020-83620379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 371-375 号世贸大厦南塔 9 楼 注: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线下或线上的形式提出异议。线上 提出异议的,应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招标人也应通过交易平台答复线上提出的 异议。具体按照交易平台相关指南进行操作。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 活动。 8.7 《投诉处理决定书》和《行政处理决定书》在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网 站上公布的,视为送达其他与决定书有关的当事人。 8.8 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 被拒绝一年内参与我单位后续工程投标。(注: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3)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4)存在行贿情形的; (5)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6)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 故的; (7)存在因过错行为被生效法律文书认定承担违约或侵权责任的。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州珠江住房租赁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董工 联系电话:020-83620379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 371-375 号世贸大厦南塔 9 楼 18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工联系电话:020-61101333-1868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广卫路 4 号 18 楼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白云区建设工程研究和招投标管理中心 监督电话:020-86210407、86212546 联系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大金钟路 23 号白云区住房和建设交通局二楼 19 附件一: 投标人声明 广州市白云区住房建设和交通局、广州市白云区建设工程研究和招投标管理中 心及广州珠江住房租赁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本公司就参加(项目名称)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文件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 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文件的人 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 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与招标人过去 3 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我单位已充分 了解本项目的投资规模、建设内容、建设标准及相关风险,如中标,我单位保 证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投资控制要求、质量要求、工期要求完成设计项目。 六、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 他单位包括:。(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 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七、本公司已经对投标时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团队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自查,保证拟投入的所有人员都是本单位正式人员,都在本单位缴纳社保,不存在持证人 注册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符、买卖租借(专业)资格(注册)证书等“挂证”违 20 法违规行为。 八、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一经查实将按相关 规定进行信用记录。本公司对失信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已知悉。其中,本声明 陈述与事实不符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 月 日 注:若为联合体投标,“声明企业”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多家单 位组成联合体时,【格式示例:(主)单位全称(成)单位全称】,“企业公章”可由联合体主办方加盖企业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仅由联合体主办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即可。 21 附件二: 联合体投标协议书 投标项目名称: 致:(招标人名称) 我方决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以上项目的投标,若中标,联合体各成员向 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我方授权委托本协议主办方,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参加 投标、签署投标资料、提交投标文件,以及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负责整个合同 实施阶段的协调工作。 本协议主办方及联合体成员单位单方签署、盖章确认的本项目投标文件及 相关投标资料,均视为联合体成员单位共同编制,联合体成员单位均承认其法 律效力,并共同对投标文件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承担民事、行政、刑事责任。 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 外承担相应责任。 联合体主办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分工内容: 联合体成员:(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分工内容: 签订日期:年月日 注:单独投标的,无需提交本协议书。22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