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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安新区安新组团翠微路、溵家淀大道、正义路西延综合管廊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3/08/0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i1301000075054207001g01
预算金额42540.82万元
招标联系人张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瀚洋0312-4078997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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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名称: 雄安新区安新组团翠微路、溵家淀大道、正义路西延综合管廊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编号: I1301000075054207001G01
招标内容:

雄安新区安新组团翠微路、溵家淀大道、正义路西延综合管廊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雄安新区安新组团翠微路、溵家淀大道、正义路西延综合管廊项目施工已由安新县行政审批局《关于安新县市政道路综合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安行审投字[2022]22号、《关于雄安新区安新组团翠微路、溵家淀大道、正义路西延综合管廊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安行审投字[2023]3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安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白洋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建设地点:安新县正义路西、翠微路和溵家淀大道。 2.1.2建设规模及内容:该项目为安新县市政道路综合提升项目的部分工程,包括翠微路、溵家淀大道和正义路西延,包括建设范围内综合管廊、道路恢复、桥梁、雨污水、电力通信等工程。 翠微路:正义路西延至滨河路,长度1513.8米,宽度18米。在翠微路(正义路-明珠路)段实施沿线综合管廊(单舱),长度1200米。在翠微路(明珠路-滨河路)段管线直埋敷设。 溵家淀大道:雁翎路东延至旅游路,全长1774米,宽度28/18/16m。在溵家淀大道(雁翎路东延-明珠路)段实施综合管廊(两舱),长度为936米。在溵家淀大道(明珠路-旅游路)段管线直埋敷设。 正义路西延:白洋淀大道至永安大街,长度544.67米,宽度28米。同时实施沿线综合管廊(三舱),管廊全长540米。 2.1.3投资估算:项目概算总投资42540.82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为33909.39万元。 2.1.4工期:计划工期为2023年8月至2024年6月。
2.2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工程内容。 2.3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3个标段。其中: 一标段:溵家淀大道; 二标段:翠微路; 三标段:正义路西延。 2.4本招标文件中未做特殊说明的部分,均适用于全部3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资质最低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业绩最低要求: 一标段:投标人近5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实施的单个合同金额在12000万元(含)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 二标段:投标人近5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实施的单个合同金额在10000万元(含)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 三标段:投标人近5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实施的单个合同金额在5000万元(含)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 注:若上述所附业绩合同为PPP合同或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或联合体施工合同等的,该合同中投标人独立承担施工范围内对应的合同额满足上述要求的,视为满足要求的施工业绩。
3.1.3财务要求:提供2019、2020、2021年度或成立至2021年度(若能提供2022年财务审计报告,可提供2020、2021、2022年度或成立至2022年度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且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不包括附注。
3.1.4信誉要求:具有下列情形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1)纳入雄安新区黑名单且被限制投标的; 2)近三年内(从投标截止之日起倒算三年)曾被本项目招标人评价为履约不合格的; 3)近两年内(从投标截止之日起倒算两年)在本项目招标人实施的项目中存在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4)在雄安新区范围内,因涉嫌围标、串通投标被立案调查,尚未调查结束的;
3.1.5其他要求:1、各投标人对多个标段提出投标时,投标人可以同时参与上述所有标段的投标,同一投标人最多可以中其中1个标段,在评标阶段,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标段顺序(一标段至二标段至三标段)进行评审,若投标人在前面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在后面的标段中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2、各投标人对多个标段提出投标时,最多允许中标 1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该项目采用“双盲”评审。 4、基本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投标人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c.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d.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e.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监理人; f.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g.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h.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i.投标人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雄安新区投标资格; j.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k投标人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l.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m.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n.投标人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o.在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 p.近一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投标人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q.投标人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r.投标人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失信主体”且在公示期内(以因拖欠工资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的为准); s.投标人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t.投标人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 u.投标人被雄安新区相关部门列入河北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 v.投标人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且在公示期内的; w.被新区相关主管部门禁止投标的; x.投标人以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 y.投标人在雄安新区范围内,因涉嫌围标、串通投标被立案调查,尚未调查结束的; z.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上述p、q、r条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5、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投标人同时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hebpr.cn/;地市分平台界面选择保定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hbidding.com)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并在系统中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及变更。潜在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提出。投标人需及时关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查看招标文件有无澄清和修改,因查看不及时影响投标的,后果自负。
3.1.6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经理最低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注册单位应与投标人一致,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3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8-02 00:002023-08-24 09:2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投标人同时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hebpr.cn/;地市分平台界面选择保定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hbidding.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08-24 09: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hbidding.com);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上传经CA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开标形式:远程开标。注意事项: 1、本项目采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hbidding.com),投标人投标时须将已下载的.HZB格式招标文件导入“惠招标”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可在平台首页下载)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制作完成后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htb 格式)上传至“惠招标”投标系统。“惠招标”技术支持联系方式:400-780-9998,邮箱:hbzhby@qq.com。 2、开标程序:按下列程序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开标:(1)投标人在解密截止时间之前,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电子开标大厅,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2)招标人(招标代理)对已解密成功的投标文件进行公布开标记录;(3)投标人对开标记录使用河北CA进行电子签名,未进行电子签名的视为默认开标记录;(4)开标会议结束。 3、投标文件解密时间规定为30分钟,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投标人解密必须使用导出投标文件时使用的CA锁。 5、编制投标文件需使用河北CA,未办理河北CA的投标人,需进行企业CA办理。CA办理有一定周期,因未及时办理河北CA导致的问题,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应暂时中止电子开标,并在恢复正常后及时继续开标活动:(1)因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系统原因,造成“惠招标”无法正常使用的情况;(2)开标现场出现断电断网等影响招标代理正常开标的事故。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1、本次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及中标结果公示同时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hbidding.com)、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eieb.com.cn/)、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xaprtc.com/)上发布。投标人因轻信其他媒体造成的损失,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2、注意事项: (1)投标人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hebpr.cn/)获取招标文件(PDF)前,需先进行注册(网上填写资料、上传证照等并携带证照原件前往河北省任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现场核验),如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代理公司或平台技术支持。因投标单位自身的原因未能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且网上报名的,将会导致报名不成功,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hbidding.com)获取招标文件方式:①注册账号后登录并下载招标文件;②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注册登记的投标人,办理河北CA后,可直接使用河CA登录“惠招标”获取招标文件。因投标单位自身的原因未能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且网上报名的,将会导致报名不成功,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未能在有效时间内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和“惠招标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河北白洋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河北雄安新区安新县雁翎西路41号 地址: 北京市海淀大街8号中钢国际广场16层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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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100080
联系人:

张女士

联系人: 张瀚洋、赵悦、封勋
电话:

0312-5333111

电话: 0312-4078997、15097790198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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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010-62688250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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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zhanghy@sstc20.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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