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5114252023000017
预算金额87.6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中恒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魏东13194878823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N5114252023000017

二、项目名称:青神县东部片区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和青神县东部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全过程控制服务)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四川衡冠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同运街008号春熙广场23楼 876,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

服务类(四川衡冠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工程监理服务 青神县东部片区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和青神县东部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全过程控制服务) 服务内容 1、项目管理服务内容(包含不限于以下内容 ): (1)项目前期 ①编制《项目管理大纲》和《项目管理实施细则》; ②负责协助办理本工程的各项建设审批、登记手续及协调工程建设各阶段的内外关系; ③负责协助采购人有关本项目的合同洽谈与签订; ④采购人交办的其他工作。 (2)项目实施期 ①负责项目参建单位的组织、协调和管理; ②负责工程项目的投资、进度、质量、安全文明、合同管理等; ③组织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并将验收结果报告相关部门、单位备案。 (3)项目竣工和保修期 ①负责督促施工单位编制工程竣工结算; ②负责工程建设档案资料整理汇编移交;负责按批准的资产价值向使用单位办理固定资产移交。 ③组织项目的后评价工作 ④项目保修期的管理协调工作 2、全过程造价控制(含竣工结算审核)服务内容(包含不限于以下内容): (1)参与施工合同和补充协议的谈判; (2)合同价款咨询(包括合同分析、合同交底、合同变更管理工作); (3)施工阶段造价风险分析及建议; (4)计算及审核工程预付款和进度款; (5)变更、签证及索赔管理(包括变更测算、签证审核、索赔计算或审核); (6)材料、设备的询价,提供核价建议,并出具报告; (7)参与施工现场造价管理,见证隐蔽工程验收管理; (8)项目动态造价分析;工程技术经济指标分析; (9)按业主要求的造价过程控制过程中的其他造价咨询服务。 服务要求 1、总体服务要求 ①遵循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公正性原则,依法独立、公正的执行业务,遵守职业道德。 ②接受并服从采购人制定或修订的相关管理办法及考核办法。 ③严格按照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完成造价过程控制工作。因特殊情况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造价过程控制任务的,报经采购人批准后,适当延长造价过程控制时间。 ④严格遵守保密协议,履行保密义务。造价咨询机构及其人员参与项目造价过程控制工作时,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造价过程控制职业道德,认真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 ⑤服务单位对其向采购人出具的成果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⑥采购人对服务单位提交的成果资料进行审核,经审核认为需要补查补证的事项,服务单位应当按要求进行补充、完善。 2、服务成果文件 包含不限于以下内容: ① 《工程计量与支付审核报告》(预付款、进度款); ②《变更测算或签证、索赔审核报告》; ③《材料、设备核价报告》; ④《项目服务总结报告书》(包括施工阶段服务实施方案、施工过程中相关会议纪要、施工过程中出具的相关工作报告等附件; ⑤《竣工结算审核报告》; ⑥ 按业主要求提供/出具服务过程中的其他报告。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质量要求 ①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相关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②咨询服务符合《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规程》(CECA/GC4)中施工阶段的有关规定; ③成果文件符合《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CECA/GC7)的相关要求。 服务团队要求 (1)人员要求 :成交供应商须固定不少于6名项目管理实施人员,其中1名项目总负责人,负责参与项目的日常事务处理,并督促具体项目组工作;1名项目管理专业负责人;1名造价管理专业负责人;3名项目服务组成成员,负责项目管理服务和全过程造价控制(含竣工结算审核)服务实施;。 (2)工作组织 ①中标人应完全服从采购人的管理,严格遵守采购人的各项规定。 ②中标人从事受托项目咨询的专业技术人员与项目有利害关系的,应事先声明,实行回避。 ③中标人不得将中标项目分包或转委托于其他任何单位。 ④采购人对中标人违反规定发生违纪行为或出现严重差错或故意提供不实、内容虚假的成果文件,产生的相应后果,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⑤中标人及其审核人员应当自觉服从采购人的管理,并接受业务指导和监督,并积极配合采购人,并提供有效的技术支持。 876,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卿皇国魏相强万建恩(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的规定及我公司成本加合理利润确定收取1.8万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8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青神县房地产服务中心

地址:青神县建设路24号

联系方式:131836679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中恒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成都金牛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兴科中路1号1栋403号

联系方式:131948788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魏东

电话:13194878823

四川中恒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0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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