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车乘务员智能公寓管理系统2024年维保技术服务竞争性谈判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ZTBZX-FW-2024-094
1.采购条件
受国铁成都科技创新有限公司委托,成都西南铁路物资有限公司作为采购代理机构,现就机车乘务员智能公寓管理系统2024年维保技术服务项目以公开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本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项目概况:按照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技术规范和相关行业技术规范,对成都北公寓、广元北公寓等10个单位进行机车乘务员智能公寓管理系统2024年维保。包含定期巡检(全年不少于2次)、日常设备设施及网络维护(包含200元以内的单件设备的维修或更换)等工作,以保障系统平稳、正常运转,及时排除故障,消除隐患,保持系统性能处于良好状态。
一、技术服务的主要信息系统
成都局集团公司机车乘务员智能公寓管理系统项目内,已部署各生产子系统(机务乘务员公寓智能化管理系统、自动叫班及公寓广播子系统、多媒体子系统、视频监控子系统、门禁子系统、睡眠监测子系统)、客户端软件及其与之相关的内容。
二、技术服务工作内容
㈠ 系统日常检查:系统维护人员将对责任范围内系统实施日常系统检查,定期巡检系统设备的完整性和牢固性,消除人为或自然原因影响安全和功能使用的隐患,确保设备安全,并作好巡检记录。当发现损坏、破坏、质量不好等现象时,及时予以修复、调整,不能修复的则予以更换,确保系统的稳定健康运行。
㈡ 系统调整优化:对监控、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属于责任范围内的,向使用方通报、沟通和确定实施计划后,完成调整、优化工作;需要其他部门、厂商配合的,安排调整、优化方案,按照使用方确定的实施计划进行实施。
㈢ 提供技术咨询:针对使用方在机车乘务员智能公寓管理系统使用、管理、运行中的问题,提供相关技术咨询服务,针对机车乘务员智能公寓管理系统相关业务处理过程中的需求,提出合理的解决方案。
㈣ 系统故障处理:属于责任范围内的系统故障时,安排技术人员进行临时故障处理,不能及时处理故障时,安排临时性技术措施满足现场生产作业需求。不属于责任范围内的系统故障时,安排相关人员配合责任单位进行故障处理,提出故障处理建议或临时解决方案。
㈤ 配合使用方运维管理:配合使用方进行系统更新等工作,重新进行相关软件的配置;配合使用方系统切换、应急演练等工作,重启、恢复系统运行;配合使用方系统巡检,定期维护等工作。
㈥ 配合使用方组织业务培训:在协议有效期内,应甲方要求,协商时间,派出相关系统研发、维护技术人员,由使用方安排地点,开展集中技术培训工作;
㈦ 系统日常监控:在协议有效期内,安排人员对责任范围内的公寓智能管理系统软件运行情况、多媒体使用、视频监控、门禁系统及睡眠监测系统的运行情况、公寓网络情况进行不间断监控,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同时通知甲方及使用方指定联系人员,告知处理结果和处理方式。
三、保密规定
参与维保人员对签订和履行维保合同过程中从对方获知的技术信息和商业信息,负有保密责任。未经对方书面同意,均不得以任何不当方式向第三方泄露或进行使用。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报价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或授权经销商。
3.2.财务要求:
3.2.1报价单位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出具税率为6%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或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3.2.2报价人已经完成2022年度财务审计,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2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注:如出具了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因财务风险过高,取消投标资格)。
3.2.3本项目部分资金未落实,本次项目须报价人提供承诺,成交后即开始维保工作,并自行承担本项目计划取消以后,无法签订相关合同的风险和项目预算降低导致合同服务费用减少的风险(书面承诺)。
3.3.业绩要求:2021年-2023年度内,参与过国铁集团同类项目业绩,提供相关合同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
3.4.信誉要求:
3.4.1本项目不接受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公司“信用评价结果”中被确定为在处罚期内的投标人及产品制造商参与(须提供投标人及产品制造商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查询结果截图);不接受因国家铁路局或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抽检质量不合格的投标物资(按规定复检合格的除外)。
3.4.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网址: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不得存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情况(投标人须提供本企业的“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查询结果截图)。
3.4.3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须提供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结果截图);不得存在仍存续的行政处罚信息和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不得存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等情况(投标人须提供本企业的“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截图)”。
3.4.4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不存在行贿犯罪记录(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 对“行贿”(个人)、“单位行贿”(单位)的查询结果截图)。
5.其它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严禁转包、分包。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须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进行企业用户注册并审核通过后方可参与报价。注册及操作过程如有问题,请联系国铁采购平台客服,联系电话:010-95306-8,客服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8时至18时)。
4.2采购文件发售期:采购文件从2024年2月1日23时59分起至2024年2月5日23时00分止,公开发售,电子版采购文件售价0元人民币。如果需要购买纸质版采购文件的,请在采购文件发售时间内,联系采购代理机构进行现场购买(纸质版采购文件的发售将收取印刷费用)。本项目报价文件不采用邮购方式发售。
4.3获取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发售期内,报价人须登录国铁采购平台选择参与的项目包件,获取采购文件。报价人登录国铁账号后,须在首页点击右侧图标【物资采购】——【电子招投标(试)】,选择报价项目点击【我要报名】,成功后在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参与的项目】中下载本项目的采购文件。
同时报价人在获取采购文件时须在发售期内将《供应商信息表》Word版和加盖报价人公章的PDF版(格式见附件1)发至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244213672@qq.com(邮件主题格式如下:项目编号,公司简称,包件号)。
4.4购买采购文件成功后如不能按时递交报价文件或放弃参与报价的,请在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出具放弃报价的书面说明(须加盖公章,注明不参加项目的包件号),将扫描件发送至第4.3条款指定邮箱,并电话与代理机构联系人进行确认。
4.5未按招标公告4.3条款规定获取采购文件的,无法参与后续报价事宜。
5.报价文件的递交
5.1报价文件采用邮寄方式递交,收件截止时间为2024年2月22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收件地点为:成都市成华区驷马桥路2号附1号成都铁路综合大楼12楼06室,收件人:李源玲13547975163。(快递仅接受顺丰和邮政(不得到付),快递外包装须整洁且标明“项目名称、标段、报价人全称、联系方式”)。
5.2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采用邮寄方式递交的,报价文件送达时间以快递运单详情显示的签收时间为准(违规签收的除外)。
6.谈判时间和地点
本项目谈判采用非接触式,报价人无需现场参与(采用电子邮件答疑澄清、报价)。定于2024年2月23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开始谈判。谈判地点为成都西南铁路物资有限公司(成都市驷马桥路2号附1号成铁综合楼11楼本项目评标室)。如需答疑澄清,《澄清通知书》将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给各供应商邮箱,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电子邮件进行回复。资格评审结束后,资格评审结果将电话通知供应商,初步评审合格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最终报价,报价方式采用邮箱报价方式(电子邮箱地址评审当日通知),包括(报价表、分项报价表)。请务必保持电话畅通及报价设备正常。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网址:https://cg.95306.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媒介上发布。
8.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
成交人在收到《代理服务费收取函》后按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收取,即按包件成交金额大小划分代理服务费收取档次,分档计算代理服务费金额,各档累加为代理服务费总额。具体标准如下:
成交金额 |
1000万元以下 |
1000~3000万元 |
3000~5000万元 |
5000万元~1亿元 |
1亿元以上 |
代理服务费费率 |
1.5% |
1.3% |
1.0% |
0.7% |
0.5% |
9.联系方式
采购人: 国铁成都科技创新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成都市金牛区二环路北三段394号
联系人: 刘宝华
电话:13890299396
采购代理机构:成都西南铁路物资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成都市成华区驷马桥路2号附1号成都铁路综合大楼11楼
邮政编码:610051
项目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18280450600
邮箱:244213672@qq.com
10.其它
谈判保证金和采购代理服务费,收款单位为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开户名为“成都西南铁路物资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为“建行成都市双建路支行”、账号为“5100 1885 3360 5912 3456”。谈判保证金银行转账须从报价人企业基本账户缴款,不允许现金缴款和个人缴款。
如采购人要求成交人缴纳履约保证金,请勿错误支付至采购代理机构。
2024年1月30日
附件1:
供应商信息表
(加盖公章)
单位名称 |
|
授权代表人及电话 |
|
电子邮箱 |
|
邮寄地址 |
|
项目名称 |
|
包件号 |
|
开票信息(提供与税务登记一致的有效信息) |
单位名称: 地址及电话: 纳税人识别号: 基本账户开户行:**省**市 银行账号: 开户行行号: (用于开票及退还谈判保证金) |
年 月 日
备注:1.不得修改本表格格式;
2.务必确保本表信息准确无误,信息错误造成的后果自负。
附件2.服务需求明细表
包件号 |
序号 |
服务名称 |
计量单位 |
数量 |
服务时间 |
税率 |
含税总价最高限价(元) |
备注 |
1 |
1 |
机车乘务员智能公寓管理系统2024年维保技术服务项目 |
项 |
1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
6% |
5339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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