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监理)康达北方研发中心与军工电子暨复合材料产业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26273.2万元
项目地址
天津市
发布时间
2023/08/1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12212023073007
预算金额26273.2万元
招标联系人刘振洲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杜天鹏0311-83086907
标书截止时间2023/08/16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报建编号:
招标备案号:12212023073007
监理招标公告
津建交园区监理[2023]0801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康达北方研发中心与军工电子暨复合材料产业项目已由 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以 2304-120318-89-01-120944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康达新材料科技(天津)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 26273.2 万元,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26273.2万元 ,资金已到位,建设规模为 29107.06平方米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受 康达新材料科技(天津)有限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 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康达北方研发中心与军工电子暨复合材料产业项目,建设规模为29107.06平方米,用地面积:21501.80m2;总建筑面积:29107.06m2;地上建筑面积:28597.62m2;地下建筑面积509.44m2;地上计容建筑面积:37464.64m2;本项目共建设6栋建筑,其中1#楼、2# 楼为生产车间;3#楼为办公用房; 4#楼、5#楼为门卫、6#为设备用房。,总投资额26273.2万元。
2.2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市滨海高新区渤龙湖科技园,星光路以西,惠新璐以东,月新道绿化带以南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标段为:
一标段:标段名称:康达北方研发中心与军工电子暨复合材料产业项目监理,招标范围:康达北方研发中心与军工电子暨复合材料产业项目用地面积21501.80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9049.55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8540.11平方米。包含1# 复合材料车间、2# 力源生产车间、3# 办公楼、4#5#门卫、6#设备用房等功能,其中1# 复合材料车间建筑面积10165.17 平方米,2# 力源生产车间建筑面积12696.44平方米,3# 办公楼建筑面积5561.15平方米;4#5#门卫、6#设备用房共建筑面积626.79平方米。对本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保修阶段的全过程实行监理。总投资额240.0万元。
2.4 计划工期要求:监理及相关服务总期限自 2023年09月30日 至 2027年03月31日。其中,监理(施工阶段)期限自 2023年09月30日 至 2025年03月31日;勘察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设计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保修阶段服务期限自 2025年04月01日 至 2027年03月31日;其他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综合资质或者房屋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格: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人员资格要求:(1)配备总监理工程师、总监驻场代表各1名,总监理工程师可兼任总监驻现场代表,若总监兼任总监驻场代表的,则总监不得有在施工程记录;(2)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还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3)总监驻场代表应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具备3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投标单位对工程实践经验及监理业务培训加以承诺),总监驻场代表不得有在施工程记录;(4)总监理工程师、总监驻场代表均应为本单位职工且具有投标资格,并由投标单位出具任命书。上述人员还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2023年连续6个月的本单位社保缴费证明材料复印件;4、其他资质要求:(1)依据天津市滨海新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 “ 关于在滨海新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 ” ,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 2016 〕 285 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经 “ 信用中国 ” 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单位,取消投标资格。注:以 “ 信用中国 ” 查询截图为准,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查询数据的打印页并加盖公章。招标人有权在开标会议现场进行复核,如查询结果与投标人提供不一致的,以开标会议当日招标代理单位现场查询打印结果为准。,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确认方式
4.1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在截止时间前应持“身份认证”登陆可通过天津建设工程投标信息系统进行确认:(http://www.tjconstruct.cn)
4.2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确认,兼投不兼中。

5、公告发布与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5.1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08月10日 至 2023年08月16日。
5.2 本招标项目的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8月16日17时30分。

6、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凡投标确认的投标人,请于2023年08月10日至2023年08月16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09时00分 至 12时00分,
下午 14时00分 至 17时30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 ,
前往 与招标代理机构(电话:0311-83086907;邮箱:2256616225@qq.com)联系 获取文件。
6.2 文件售价及图纸押金详见文件相关要求。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文件的地址: 招标人指定地址 。
7.2 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参见招标文件 。
7.3 电子文件的提交方式: 光盘 。


招 标 人:康达新材料科技(天津)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王建祥(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区工华道2号天津国际珠宝城1号楼-2、4、5-407-A06
邮政编码:300450联系人:刘振洲电话:15227778613
传  真:022-25237813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张磊华(印鉴)
办公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石家庄市工农路486号
邮政编码:050081联系人:杜天鹏电话:0311-83086907
传  真:0311-83086927
日期:2023年08月10日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公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站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康达新材料科技(天津)有限公司          受理负责人:刘振洲
电话:15227778613传真:022-25237813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区工华道2号天津国际珠宝城1号楼-2、4、5-407-A06
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站          受理负责人:刘津
电话:84800031、83717825传真:83717825电子邮箱:yqzbz01@163.com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滨海高新区综合服务中心1号楼建设和交通局(滨海高新区科技园日新道188号)
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投标投诉专区: http://ggzy.zwfwb.tj.gov.cn/ztbts/index.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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