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宁夏兴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物业保安、保洁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宁夏正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大街龙马大厦306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7月30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ZT-2021ZB-027
项目名称:宁夏兴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物业保安、保洁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716.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716.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
采购标段 |
标的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 或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 (元) |
备注 |
1 |
宁夏兴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物业保安、保洁服务采购项目 |
保安、保洁服务 |
2 |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7160000.00 |
两年 |
合同履行期限:项目服务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按照本次采购标的所属行业的划型标准,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 46 号)及《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规定,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4)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供应商如符合以上政策标准,应提供声明函,未提供者不予以认定(自然人无须提供以上声明函)。(5)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19】8 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2、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非法人参加的投标人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4、提供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的信用信息(生成日期为投标截止时间前10日内)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页面截图(查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10日内,页面中的处罚日期不允许设置起始时间),如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可不提供,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截图并加盖公章);5、本次招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供应商资格要求具体以招标文件为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7月09日 至 2021年07月16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夏正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大街龙马大厦306室)
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7月09日起至2021年07月16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下午18:00时,需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信用中国网”、“中国政府采购网”自行查询截图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到宁夏正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大街龙马大厦306室)报名。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7月30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7月30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正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大街龙马大厦306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夏兴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新安家园S1-107
联系方式:联系人:王婷联系电话:0951-88025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正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大街龙马大厦306室
联系方式:联系人:孙作义联系电话:155096818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婷
电 话: 0951-8802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