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HXZX(仙采)-2022-12
二、项目名称:2022学年-2024学年校(园)方责任保险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
1 | 报价:10(元) |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仙居支公司 | 仙居县福应街道环城东路52号1-2层 |
2 | 报价:10(元) |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市分公司 | 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市府大道359号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2022学年-2024学年全县公办中学、民办学校(含中学、小学、幼儿园)的校方责任保险服务 | 2022学年-2024学年全县公办中学、民办学校(含中学、小学、幼儿园)的校方责任保险服务 | 全县公办中学和全县民办学校(含中学、小学、幼儿园) |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的基础上提供技术服务承诺与约定,包括但不局限于服务内容、理赔时效、法律服务等基础性服务项目,以及是否能够在此基础上根据自身实力提供其他服务内容,如对特殊案件的赔付能力、简易定责和便捷理赔服务、协助调解纠纷、协助教育部门对被保险人进行安全教育和风险防范工作等。 | 保险期限:3年(自2022年9月1日零时起至2025年8月31日24时止)。 | 按采购文件要求执行。 |
2 | 2022学年-2024学年全县公办小学和幼儿园的校(园)方责任保险服务 | 2022学年-2024学年全县公办小学和幼儿园的校(园)方责任保险服务 | 全县公办小学和全县公办幼儿园 |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的基础上提供技术服务承诺与约定,包括但不局限于服务内容、理赔时效、法律服务等基础性服务项目,以及是否能够在此基础上根据自身实力提供其他服务内容,如对特殊案件的赔付能力、简易定责和便捷理赔服务、协助调解纠纷、协助教育部门对被保险人进行安全教育和风险防范工作等。 | 保险期限:3年(自2022年9月1日零时起至2025年8月31日24时止)。 | 按采购文件要求执行 |
评审专家抽取规则评审专家抽取规则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郭晓弘,吴汝寅,王国华(采购人代表),王一君,鲍长新
七、开标情况
标项1标项1 标项2标项2
八、资格审查情况
标项1标项1 标项2标项2
九、符合性审查情况
标项1标项1 标项2标项2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标项 | 供应商名称 | 专家1 | 专家2 | 专家3 | 专家4 | 专家5 | 商务技术得分 | 报价得分 | 总分 |
---|---|---|---|---|---|---|---|---|---|
1 |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市分公司 | 89.3 | 87.5 | 90.5 | 91.0 | 83.9 | 88.44 | 0.0 | 88.44 |
1 |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仙居支公司 | 89.4 | 90.5 | 90.2 | 88.5 | 85.6 | 88.84 | 0.0 | 88.84 |
1 |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中心支公司 | 86.0 | 85.5 | 87.3 | 78.0 | 81.4 | 83.64 | 0.0 | 83.64 |
标项 | 供应商名称 | 专家1 | 专家2 | 专家3 | 专家4 | 专家5 | 商务技术得分 | 报价得分 | 总分 |
2 |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市分公司 | 89.3 | 87.5 | 90.5 | 91.0 | 83.9 | 88.44 | 0.0 | 88.44 |
2 |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中心支公司 | 86.0 | 85.5 | 87.3 | 78.0 | 81.4 | 83.64 | 0.0 | 83.64 |
2 |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中心支公司 | 85.2 | 85.0 | 87.1 | 80.5 | 80.8 | 83.72 | 0.0 | 83.72 |
标项1标项1 标项2标项2
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标项1标项1 标项2标项2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每个标项均为10000元,由各标项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的同时一次性向代理机构缴清。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20000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仙居县教育局
地 址:仙居县环城南路257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王国华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506765619
质疑联系人:陈桂统
质疑联系方式:139684854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仙居县鸿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仙居县庆丰街173号三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柯文韬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6-87728818
质疑联系人:朱卫央
质疑联系方式:0576-87728818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仙居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 址:仙居县环城南路500号(原税务局大楼)7楼
传 真:/
联系人 :陈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0576-87720209
附件信息:
中标供应商公告内容(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docx中标供应商公告内容(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docx
12.8K
中标供应商公告内容(中国人民财产保险).doc中标供应商公告内容(中国人民财产保险).doc
1.2M
2022学年-2024学年校(园)方责任保险服务项目-定稿7.6.doc2022学年-2024学年校(园)方责任保险服务项目-定稿7.6.doc
461.6K
符合性评审汇总表符合性评审汇总表 | 符合性评审汇总表符合性评审汇总表 | 符合性评审汇总表符合性评审汇总表 | 符合性评审汇总表符合性评审汇总表 |
项目编号项目编号 | HXZX(仙采)-2022-12 | 项目名称项目名称 | 2022学年-2024学年校(园)方责任保险服务项目 |
采购方式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开标时间开标时间 | 2022-07-2809:00:00 |
符合性审查人符合性审查人员员 | 开标地点开标地点 | 仙居县仙居县庆丰街173号3楼开标室1 | |
序号序号 | 供应商供应商 | 符合性情符合性情况况 | 情况说明情况说明 |
1 |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中心支公司 | 符合 | |
2 |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市分公司 | 符合 | |
3 |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中心支公司 | 符合 |
序号 | 供应商 | 报价(元) | 技术商务资信得分 | 报价分 | 总得分 | 排名 | 是否推荐成交 |
1 |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仙居支公司 | 10元 | 88.84 | 0.0 | 88.84 | 1 | √ |
2 |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市分公司 | 10元 | 88.44 | 0.0 | 88.44 | 2 | |
3 |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中心支公司 | 1500000元(修正后:10元) | 83.64 | 0.0 | 83.64 | 3 |
\n标项\n序号\n | \n标项名称或内容\n | \n学生预估人数\n | \n预算金额\n(万元)\n | \n最高限价(万元)\n | \n投保学校范围\n |
\n标项一\n | \n2022学年-2024学年全县公办中学、民办学校(含中学、小学、幼儿园)的校方责任保险服务\n | \n15万人\n | \n150\n | \n150\n | \n详见采购项目清单\n |
\n标项二\n | \n2022学年-2024学年全县公办小学和幼儿园的校(园)方责任保险服务\n | \n9万人\n | \n90\n | \n90\n | \n详见采购项目清单\n |
\n标项\n序号\n | \n标项名称\n | \n投保学校范围\n | \n保险期限\n |
\n标项一\n | \n2022学年-2024学年全县公办中学校方责任保险服务\n | \n1.全县公办中学:仙居中学、职业中专(含思凯兰航空分校)、城峰中学、盂溪中学、仙居二中、安洲中学 、实验中学、新生中学、埠头初中、白塔中学、田市初中、官路初中、下各二中、朱溪中学、大战中心学校(含小学、幼儿园)、广严学校(含小学)。2.全县民办学校(含中学、小学、幼儿园)。\n | \n3年(自2022年9月1日零时起至2025年8月31日24时止)\n |
\n标项二\n | \n2022学年-2024学年全县公办小学和幼儿园校(园)方责任保险服务\n | \n1.全县公办小学:仙居一小、安洲小学、实验小学、仙居四小、仙居五小、仙居六小、仙居七小、仙居八小、安岭乡中心学校(含中学、幼儿园)、溪港乡中心学校(含中学、幼儿园)、湫山乡中心学校(含中学、幼儿园)、横溪镇中心小学、横溪镇实验小学、埠头镇中心小学、皤滩乡中心小学(含幼儿园)、白塔镇中心小学、白塔二小、淡竹乡中心小学、田市镇中心小学、官路镇中心小学、步路乡中心小学、上张乡中心学校(含中学、幼儿园)、下各镇中心小学、下各二小、双庙乡中心小学(含幼儿园)、朱溪镇中心小学(含幼儿园)、特教中心。\n2.全县公办幼儿园:县中心幼儿园(含西门分园)、春晖幼儿园、实验幼儿园(含盂溪分园)、迎晖幼儿园、横溪镇中心幼儿园(含溪头分园)、埠头镇中心幼儿园、白塔镇第一幼儿园(含高迁分园)、官路镇中心幼儿园、步路乡中心幼儿园、福应街道中心幼儿园、经济开发区幼儿园、下各镇中心幼儿园(含怀夏分园)。\n | \n3年(自2022年9月1日零时起至2025年8月31日24时止)\n |
\n | \n项目总预算:240万元。备注:每生每学年10元,实际投保人数以采购人核准投保明细人数为准。\n |
\n方案类别\n | \n保费(元/人/年)\n | \n每次事故每人赔偿限额(万元)\n | \n每校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万元)\n | \n每校累计赔偿限额(万元)\n | \n主要保险责任(具体详见本章附录一)\n |
\n优化方案\n | \n8\n | \n130\n | \n780\n | \n1560\n | \n在被保险人的在校活动中或由被保险人统一组织或安排的活动过程中,因被保险人疏忽和过失导致注册学生的人身伤害,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具体内容涵盖《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中列举的应由学校承担责任的所有情形。\n |
\n附加无过失责任险方案\n | \n2\n | \n25\n | \n130\n | \n260\n | \n因自然灾害、学生自身原因、学生特异体质差异、校外的突发性侵害而导致在校学生发生人身伤亡,被保险人已履行相应职责,行为并无不当,但依法仍需对受伤害学生承担经济赔偿时,保险人根据无责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n |
\n保险\n期间\n | \n一\n个\n月\n | \n二\n个\n月\n | \n三\n个\n月\n | \n四\n个\n月\n | \n五\n个\n月\n | \n六\n个\n月\n | \n七\n个\n月\n | \n八\n个\n月\n | \n九\n个\n月\n | \n十\n个\n月\n | \n十\n一\n个\n月\n | \n十\n二\n个\n月\n |
\n年费率的百分比\n | \n10\n | \n20\n | \n30\n | \n40\n | \n50\n | \n60\n | \n70\n | \n80\n | \n85\n | \n90\n | \n95\n | \n100\n |
\n序号\n | \n项 目\n | \n内 容\n |
\n1\n | \n供应商特定资格要求\n | \n符合招标公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n |
\n2\n | \n答疑会或现场踏勘\n | \n不组织\n |
\n3\n | \n投标文件编制、封装、递交要求\n | \n▲1、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各供应商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相关要求编制、加密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即电子加密标书(在“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提交)。\n2、为保证项目顺利开展,建议各供应商同时制作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电子备份标书(后缀名为“.bfbs”),投标人自行确定是否提交。若提交请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备份标书打包压缩加密(未加密造成泄密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675642008@qq.com。电子备份标书在“电子加密标书”发生解密异常时使用,否则不予启用。\n |
\n4\n | \n投标有效期\n | \n投标有效期为90天,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n |
\n5\n | \n投标文件递交\n | \n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2年 7 月 28 日 9 时 00 分;\n递交地点:(1)电子加密标书:在“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提交。“电子加密标书”成功上传提交后,投标人自行打印投标文件接收回执。(2)电子备份标书:投标人自行确定是否提交。若提交请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备份标书打包压缩加密(未加密造成泄密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675642008@qq.com。电子备份标书在“电子加密标书”发生解密异常时使用,否则不予启用。\n |
\n6\n | \n开标时间及地点\n | \n时间:北京时间2022年 7 月 28 日 9 时 00 分;\n地点:仙居县鸿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仙居县庆丰街173号三楼)(本项目采用政采云平台线上开标,不要求供应商代表参加现场开标活动,届时将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上开启投标文件,同时邀请供应商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活动)。\n |
\n7\n | \n投标保证金\n | \n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n |
\n8\n | \n履约保证金\n | \n每个标项的额度均按1万元计,由各标项的中标供应商缴纳。\n鼓励供应商开展政采贷、履约保函等政府采购金融服务,供应商以银行、保险公司出具保函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采购单位不得拒收。\n |
\n9\n | \n实质性条款\n | \n带“▲”的条款是实质性条款,投标文件须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n |
\n10\n | \n▲报价方式\n | \n本次投标报价方式采用固定单价,价格执行统一价格标准(即每生每学年10元)。\n |
\n11\n | \n代理服务费\n | \n每个标项均为10000元,由各标项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的同时一次性向代理机构缴清。\n |
\n12\n | \n解释权\n | \n本招标文件解释权属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n |
\n金融机构名称及意愿承担保函(保单)种类\n | \n保函(保单)收费情况\n | \n联系人及联系方式\n |
\n机构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仙居支行\n履约保函:是\n预付款保函:是\n | \n对外保函服务\n1.开立及展期费担保费率:\n(1)融资性保函:期限在一年(含)以内,客户按担保额度0.05-0.25%/月计收。最小计费周期为实际月(按实际发生天数,从保函生效之日至失效日计算,30天为1月),期限不足1月的按1个月计收。最低500元/季。\n(2)非融资性保函:期限在一年(含)以内,客户按0.027-0.167%/月计收。最小计费周期为实际月(按实际发生天数,从保函生效之日至失效日计算,30天为1月),期限不足1月的按1个月计收。最低500元/季。\n(3)担保期限超过一年的,每增加一年整体费率提高10%(单利)。若担保文本未明确确定的到期日或含有自动延展性质条款的,我行可按根据基础合同和担保文本的有关约定推算出的担保最长有效期调整对应的费率。\n如企业划型为小微企业的,以上手续费全免。\n | \n陈盈13967614344\n |
\n机构名称:浙江泰隆商业银行台州仙居支行\n履约保函:是\n预付款保函:是\n备注:我行目前只有线下模式\n | \n根据保证金比例不同,参照下述费率计收:\n全额保证金,500一年;\n保证金比例50%以下,保函敞口金额的1.25‰/季,最低500元/季;\n保证金比例50%(含)以上,保函敞口金额的1‰/季,最低500元/季。\n涉及保函增额,增额部分参照开立保函收费标准另行收费,延期修改按照300/次的标准另行收费;\n按年收费项目不足一年按一年计收,超过一年三十天按照两年计收(从保函开立之日起390天(含)为一个年度三十天)\n按季收费项目不足一季按一季度计收,超过一季度十天的按两季度计收(从保函开立之日起100天(含)为一个季度十天)\n | \n银行联系人:陈超17858683697\n具体保函业务办理客户经理:王英17858683702\n |
\n机构名称:仙居农商银行\n履约保函:是\n预付款保函:是\n | \n合同(质量)履约按履约保证金年费率万分之五,在出具保函前一次性收取。\n | \n李杭13586233529\n |
\n机构名称:仙居中国银行\n履约保函:是\n预付款保函:是\n | \n合同(质量)履约按履约保证金年费率1%(1.5%),每单保函最低保险费为500元。\n | \n张弥0576-87796908\n |
\n机构名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仙居支公司\n履约保险:是\n预付款保函:是\n | \n建设工程合同款支付保证保险,年费率1.2%,每单最低保险费为1000元。\n建设工程预付款保证保险,年费率0.6%,每单最低保险费为1000元。\n | \n王巧红13968483573\n |
\n机构名称: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仙居支公司\n履约保函:是\n预付款保函:否\n | \n合同(质量)履约按履约保证金年费率最低0.5%,每单保函最低保险费为1000元。\n | \n吴琼17858699170\n |
\n机构名称: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中心支公司仙居县营销服务部\n履约保函:否\n预付款保函:是\n | \n预付款保函:按预付款金额投保,年费率为1%-2%,每单保函最低保险费为500元;保险期限最长不超过5年。\n | \n陶正鹏13858613668\n |
\n机构名称:仙居县台融融资担保有限公司\n履约保函:是\n | \n合同(质量)履约按履约保证金年费率0.2%,每单保函最低保险费为800元。\n | \n郭鹏飞13819645716\n |
\n序号\n | \n银行名称\n | \n联系人\n | \n联系方式\n |
\n1\n | \n中国工商银行\n | \n陈盈\n | \n13967614344\n |
\n2\n | \n浙江泰隆商业银行\n | \n陈超\n | \n17858683697\n |
\n3\n | \n浙江民泰商业银行\n | \n朱祖优\n | \n13858602876\n |
\n4\n | \n中国建设银行\n | \n徐旭霞\n | \n15988932355\n |
\n5\n | \n中国邮政储蓄银行\n | \n赵红芳\n | \n18968556112\n |
\n6\n | \n农村商业银行\n | \n叶斌昇\n | \n13806593583\n |
\n7\n | \n中国农业银行\n | \n娄志伟\n | \n13958514828\n |
\n8\n | \n台州银行\n | \n朱翔\n | \n13819660917\n |
\n序号\n | \n评分项目\n | \n评分细则\n | \n分值\n |
\n(一)商务资信部分\n | \n26分\n | ||
\n1\n | \n投标文件质量\n | \n根据投标文件编制的完整性、目录对应清晰程度、电子投标文件关联点设置是否定位准确、投标文件内容简洁明确程度及针对性等情况酌情评分,最高得2分;若投标文件中出现内容前后矛盾、或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评审小组允许且需要通过询标等程序进行澄清的,该项不得分。\n | \n2\n |
\n2\n | \n企业综合实力\n | \n(1)按投标人所属总公司2019年度至2021年度三年内的综合偿付能力情况进行评分,每具备一年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250%得3分;每具备一年在(200%≤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250%)区间的得2分;每具备一年在(100%≤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200%)区间的得1分; 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小于100%的不得分。本项最高得9分。\n注:提供总公司的审计报告或总公司官网年度信息披露报告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否则不得分。\n | \n9\n |
\n2\n | \n企业综合实力\n | \n(2)根据银保监发布的《2021年保险公司万张保单投诉量》对投标人所属总公司指标进行打分,其中万张保单投诉量为0(件/万张,下同)的得5分,在0.01-1的得4分,在1.01-2的得2分,2.01及以上不得分。\n注:提供中国银保监发布文件复印件或扫描件,否则不得分。\n | \n5\n |
\n3\n | \n本地化服务能力\n | \n(1)根据投标人能投入服务所在地拥有的理赔服务车辆情况进行评分,拥有3辆的得3分;2辆的得2分;1辆的得1分;没有的不得分。在拥有;在拥有理赔服务车辆3辆的基础上每增加一辆可加0.5分,加分最高不超过1分。本项最高得4分。\n注:投标文件中须附上服务车辆清单(至少包括数量和车牌号码)及车辆行驶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如车辆登记不在项目当地的还需提供授权投标人使用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否则不予认可。\n | \n4\n |
\n3\n | \n本地化服务能力\n | \n(2)投标人在仙居区域范围内设有可办理本项目保险业务的服务机构或网点的,或者投标人承诺中标后三个月内设立可办理本项目保险业务的服务机构或网点的情况(具体数量以投标人承诺书为准),城区范围内具有或承诺设立服务机构或网点的得1分,除城区外的各乡镇每增加1个服务机构或网点加1分,最高得4分。\n注:投标文件中须附上服务机构或网点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扫描件,承诺中标后三个月内设立的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书(若中标后无法按照承诺设立服务机构或网点的,采购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所有后果由投标人承担),上述证明材料提供不全的不予认可。\n | \n4\n |
\n4\n | \n政府采购政策及优惠\n | \n投标人符合享受小微企业政府采购优惠政策的条件,且证明材料提供齐全的得2分,证明材料提供不全或证明材料提供不符合政策要求的不得分。\n注:相关证明材料提供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的“二-(二)政府采购政策及优惠”要求。\n | \n2\n |
\n(二)技术部分\n | \n74分\n | ||
\n5\n | \n保险服务方案\n | \n(1)根据投标人组织保障情况评分:\na、投标人具有完善的组织架构得1分;\nb、投标人设有营销服务部的得1分;\nc、投标人设有保险服务指导员的得1分。\n上述内容在投标文件中未体现或不具备的,相应分项不得分。\n注: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相关资料,否则不予认可。\n | \n3\n |
\n5\n | \n保险服务方案\n | \n(2)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保险方案与采购需求的响应程度,以及方案内容的完整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进行评分,最高得5分。\n | \n5\n |
\n5\n | \n保险服务方案\n | \n(3)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责任险工作流程简便程度、管理规范的完善程度,为学校提供的延伸服务情况优劣程度进行评分,最高得4分。\n | \n4\n |
\n5\n | \n保险服务方案\n | \n(4)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实施赔付的责任险典型案例分析酌情给分,最高得4分。\n | \n4\n |
\n6\n | \n理赔方案\n | \n(1)上课期间、学校组织的校内外活动(含寄宿)及课间活动中,投标人承诺学生出险理赔比例以60%为起点得基本分0.5分,承诺70%得1分,承诺80%得1.5分,承诺90%得2分,承诺100%及以上得3分。(承诺其他情况不得分)。\n | \n3\n |
\n6\n | \n理赔方案\n | \n(2)根据投标人对校方责任保险中每次事故每人赔偿限额的承诺进行评分:130万元<承诺的赔偿限额≤135万元人民币的得0.4分,135万元<承诺的赔偿限额≤140万元人民币的得0.8分,140万元<承诺的赔偿限额≤145万元人民币的得1.2分,145万元<承诺的赔偿限额≤150万元人民币的得1.6分,承诺的赔偿限额>150万元人民币的得2分,承诺其他情况不得分。\n | \n2\n |
\n6\n | \n理赔方案\n | \n(3)根据投标人对校方责任保险中每校每次事故赔偿限额的承诺进行评分:780万元<承诺的赔偿限额≤830万元人民币的得0.5分,830万元<承诺的赔偿限额≤880万元人民币的得1分,承诺的赔偿限额>880万元人民币的得2分,承诺其他情况不得分。\n | \n2\n |
\n6\n | \n理赔方案\n | \n(4)根据投标人对校方责任保险中每校累计赔偿限额的承诺进行评分:1560万元<承诺的赔偿限额≤1610万元人民币的得0.5分,1610万元<承诺的赔偿限额≤1660万元人民币的得1分,承诺的赔偿限额>1660万元人民币的得2分,承诺其他情况不得分。\n | \n2\n |
\n7\n | \n人员配备情况\n | \n(1)投标人承诺针对本项目成立专业的服务部门的得2分;未承诺的不得分。\n注: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书,否则不予认可。\n | \n2\n |
\n7\n | \n人员配备情况\n | \n(2)投标人承诺针对本项目配有专职的医疗专业人员:配备2人及以上的得2分;配备1人的得1分;未承诺的不得分。\n注: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书,同时提供配备人员医疗专业学历证书(或医疗专业资格证书)及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过社保的证明材料(以社保部门出具并盖章的或政务服务网打印的证明为准)复印件或扫描件,否则不予认可。\n | \n2\n |
\n7\n | \n人员配备情况\n | \n(3)投标人承诺针对本项目配有责任险现场查勘人员:配备3人及以上的得2分;配备少于3人的得1分;未承诺的不得分。\n注: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书,同时提供配备人员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过社保的证明材料(以社保部门出具并盖章的或政务服务网打印的证明为准)复印件或扫描件,否则不予认可。\n | \n2\n |
\n7\n | \n人员配备情况\n | \n(4)投标人承诺针对本项目配有的理赔专项服务人员:配备理赔专项服务人员5人及以上的得2分;配备理赔专项服务人员3(含)-4人的得1分;配备理赔专项服务人员1-2人的得0.5分。\n注: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书,同时提供配备人员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过社保的证明材料(以社保部门出具并盖章的或政务服务网打印的证明为准)复印件或扫描件,否则不予认可。\n | \n2\n |
\n7\n | \n人员配备情况\n | \n(5)针对本项目配备的服务团队人员(包括医疗专业人员、责任现场查勘人员、理赔人员等)的从业经验、职称(或学历或资格)等情况进行评分,最高得5分。\n注: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相关人员的职称(或学历或资格)证书、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过社保的证明材料(以社保部门出具并盖章的或政务服务网打印的证明为准)等复印件或扫描件,否则不予认可。\n | \n5\n |
\n8\n | \n售后服务承诺\n | \n(1)投标人承诺服务按照《浙教装[2006]147号》和《浙教装勤[2006]33号》文件相关要求执行的得2分。\n注: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做出包含上述内容的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n | \n2\n |
\n8\n | \n售后服务承诺\n | \n(2)根据投标人具备的快速理赔机制和绿色理赔通道等内容的操作规范程度及可行性进行评分,最高得4分。\n | \n4\n |
\n8\n | \n售后服务承诺\n | \n(3)根据投标人制订的重大事故处理方案(包括组建重大事故处理小组、派遣心理疏导团队介入、提出赔偿解决方案、化解校园纠纷,恢复正常的教学秩序等)的可行性和完整性进行评分,最高得5分。\n | \n5\n |
\n8\n | \n售后服务承诺\n | \n(4)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流程是否详实、服务时效承诺快捷程度,是否有专项措施、特别保障、优质服务内容等情况进行评分,最高得4分。\n | \n4\n |
\n8\n | \n售后服务承诺\n | \n(5)根据投标人承诺的投诉处理控制措施和有效控制服务对象投诉率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最高得4分。\n | \n4\n |
\n8\n | \n售后服务承诺\n | \n(6)根据投标人为投保人制订的日常服务计划(包含校方责任保险的宣传、培训、风险研讨、保险事故案例分析会等)的可行性和完整性进行评分,最高得4分。\n | \n4\n |
\n9\n | \n理赔时限\n | \n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收到索赔材料后向投保人反馈是否立案的时限、是否需要补充提供证明材料以及针对索赔材料齐全的案件的赔付时限等内容进行评分,最高得5分。\n注: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做出包含上述内容的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予认可。\n | \n5\n |
\n10\n | \n校园内难处置事故可行性建议\n | \n根据投标人针对处理牙齿赔偿问题、疤痕修复问题、骨折二次手术等校园内难处置事故问题提出的赔偿方案的可行性和完整性进行评分,最高得5分。\n | \n5\n |
\n11\n | \n优惠措施\n | \n根据投标人为学校提供风险查勘、投保、理赔等方面的优惠措施的可行性及措施优劣进行评分,最高得3分。\n | \n3\n |
\n备注\n | \n1、以上需提供的证书、证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n2、评委打分小数点后最多保留一位。\n |
\n序号\n | \n评分项目和评分细则\n | \n自评分\n | \n在投标文件中所对应的页码\n |
\n…\n | \n……\n | \n……\n | \n……\n |
\n | \n | \n | \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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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类别\n | \n内容\n | \n招标文件要求\n | \n是否响应\n |
\n商务响应情况\n | \n保险期限\n | \n | \n |
\n商务响应情况\n | \n质保期\n | \n | \n |
\n商务响应情况\n | \n付款条件\n | \n | \n |
\n企业名称\n | \n | \n法人代表\n | \n | |||
\n地址\n | \n | \n企业性质\n | \n | |||
\n联系人姓名\n | \n | \n固定电话\n | \n | \n传真\n | \n | |
\n联系人姓名\n | \n | \n手机\n | \n | \n传真\n | \n传真\n | |
\n企业概况\n | \n职工人数\n | \n | \n具备大专以上学历人数\n | \n | \n国家授予技术职称人数\n | \n |
\n企业概况\n | \n占地面积\n | \n | \n建筑面积\n | \n平方米\n□自有\n□租賃\n | \n生产经营场所及场所的设施与设备\n | \n |
\n企业概况\n | \n注册资金\n | \n | \n注册发证机关\n | \n | \n公司成立时间\n | \n |
\n企业概况\n | \n核准经营范围\n | \n | ||||
\n企业概况\n | \n发展历程及主要荣誉:\n |
\n序号\n | \n项目名称\n | \n合同金额\n(单位:万元)\n | \n实施时间\n | \n项目单位名称\n | \n采购方联系人电话\n |
\n1\n | \n…\n | \n | \n | \n | \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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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序号\n | \n拟任岗位\n | \n姓名\n | \n年龄\n | \n性别\n | \n劳动合同编号\n | \n从事本工作时间\n | \n类似服务的经历、业绩、相关证书、证件等(如有)\n |
\n | \n…\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医疗专业人员\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现场查勘人员\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理赔专项服务人员\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n | \n | \n | \n | \n | \n | \n |
\n中标供应商名称\n | \n | \n法定代表人(或营业执照中的负责人)\n | \n | |||
\n供应商地址\n | \n | |||||
\n中标标的\n | ||||||
\n产品名称\n | \n规格型号\n | \n数量\n | \n单价\n | \n总价\n | ||
\n | \n | \n | \n | \n | ||
\n | \n | \n | \n | \n | ||
\n | \n | \n | \n | \n | ||
\n中标金额合计\n | \n | |||||
\n服务要求:\n |
序号 | 供应商 | 报价(元) | 技术商务资信得分 | 报价分 | 总得分 | 排名 | 是否推荐成交 |
1 |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市分公司 | 10元 | 88.44 | 0.0 | 88.44 | 1 | √ |
2 |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中心支公司 | 900000元(修正后:10元) | 83.72 | 0.0 | 83.72 | 2 | |
3 |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中心支公司 | 900000元(修正后:10元) | 83.64 | 0.0 | 83.64 | 3 |
抽取方案1 | 抽取方案1 | 抽取方案1 | 抽取方案1 |
抽取方式:自行抽取 | 抽取方式:自行抽取 | 评审人数:4 | 评审人数:4 |
抽取规则 | 抽取规则 | 抽取规则 | 抽取规则 |
专家隶属库 | 评审专业 | 人数 | 抽取条件 |
浙江省台州市仙居县 | 法律诉讼服务,法律咨询服务,法律援助服务,知识产权法律服务,法律文件代理服务,公证服务,仲裁服务,调解服务,其他法律服务,会计服务,审计服务,税务服务, | 1 | 年龄:-职称:级别:意愿评标区划:常驻地址:所属单位性质: |
浙江省台州市仙居县 | 保险服务,社会服务, | 2 | 年龄:-职称:级别:意愿评标区划:常驻地址:所属单位性质: |
浙江省台州市仙居县 | 保险服务, | 1 | 年龄:-职称:级别:意愿评标区划:常驻地址:所属单位性质: |
回避单位 | 回避原因 |
回避专家 | 回避原因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仙居支公司 | 法定代表人(或营业执照中的负责人) | 吴保林 | |||
供应商地址 | 浙江省台州市仙居县环城东路52号 | |||||
中标标的 |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预估) | 单价 | 总价(预估) | ||
2022学年-2024学年全县公办中学、民办学校(含中学、小学、幼儿园)的校方责任保险服务 | / | 15万人 | 每生每学年10元 | 150万元 | ||
服务要求:保险期限:3年(自2022年9月1日零时起至2025年8月31日24时止)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市分公司 | 营业执照中的负责人 | 姜楠 | ||||
供应商地址 | 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白云街道市府大道351-359号1幢-3幢 | ||||||
中标标的 | |||||||
产品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预估) | 单价 | 总价(预估) | ||
2022学年-2024学年全县公办小学和幼儿园的校(园)方责任保险服务 | / | / | 9万人 | 每生每学年10元 | 90万元 | ||
服务内容:保险期限:3年(自2022年9月1日零时起至2025年8月31日24时止)。 |
符合性评审汇总表符合性评审汇总表 | 符合性评审汇总表符合性评审汇总表 | 符合性评审汇总表符合性评审汇总表 | 符合性评审汇总表符合性评审汇总表 |
项目编号项目编号 | HXZX(仙采)-2022-12 | 项目名称项目名称 | 2022学年-2024学年校(园)方责任保险服务项目 |
采购方式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开标时间开标时间 | 2022-07-2809:00:00 |
符合性审查人符合性审查人员员 | 开标地点开标地点 | 仙居县仙居县庆丰街173号3楼开标室1 | |
序号序号 | 供应商供应商 | 符合性情符合性情况况 | 情况说明情况说明 |
1 |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仙居支公司 | 符合 | |
2 |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市分公司 | 符合 | |
3 |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中心支公司 | 符合 |
序号 | 评分类型 | 评分项目内容 | 分值范围 |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中心支公司 |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市分公司 |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中心支公司 |
1 | 商务资信 | 投标文件质量:根据投标文件编制的完整性、目录对应清晰程度、电子投标文件关联点设置是否定位准确、投标文件内容简洁明确程度及针对性等情况酌情评分,最高得2分;若投标文件中出现内容前后矛盾、或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评审小组允许且需要通过询标等程序进行澄清的,该项不得分。 | 0-2 | 2 | 2 | 2 |
2.1 | 商务资信 | (1)按投标人所属总公司2019年度至2021年度三年内的综合偿付能力情况进行评分,每具备一年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250%得3分;每具备一年在(200%≤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250%)区间的得2分;每具备一年在(100%≤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200%)区间的得1分;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小于100%的不得分。本项最高得9分。注:提供总公司的审计报告或总公司官网年度信息披露报告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 0-9 | 8 | 9 | 9 |
2.2 | 商务资信 | (2)根据银保监发布的《2021年保险公司万张保单投诉量》对投标人所属总公司指标进行打分,其中万张保单投诉量为0(件/万张,下同)的得5分,在0.01-1的得4分,在1.01-2的得2分,2.01及以上不得分。注:提供中国银保监发布文件复印件或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 0-5 | 4 | 4 | 4 |
3.1 | 商务资信 | (1)根据投标人能投入服务所在地拥有的理赔服务车辆情况进行评分,拥有3辆的得3分;2辆的得2分;1辆的得1分;没有的不得分。在拥有;在拥有理赔服务车辆3辆的基础上每增加一辆可加0.5分,加分最高不超过1分。本项最高得4分。注:投标文件中须附上服务车辆清单(至少包括数量和车牌号码)及车辆行驶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如车辆登记不在项目当地的还需提供授权投标人使用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否则不予认可。 | 0-4 | 4 | 4 | 4 |
3.2 | 商务资信 | (2)投标人在仙居区域范围内设有可办理本项目保险业务的服务机构或网点的,或者投标人承诺中标后三个月内设立可办理本项目保险业务的服务机构或网点的情况(具体数量以投标人承诺书为准),城区范围内具有或承诺设立服务机构或网点的得1分,除城区外的各乡镇每增加1个服务机构或网点加1分,最高得4分。注:投标文件中须附上服务机构或网点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扫描件,承诺中标后三个月内设立的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书(若中标后无法按照承诺设立服务机构或网点的,采购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所有后果由投标人承担),上述证明材料提供不全的不予认可。 | 0-4 | 1 | 4 | 1 |
4 | 商务资信 | 政府采购政策及优惠:投标人符合享受小微企业政府采购优惠政策的条件,且证明材料提供齐全的得2分,证明材料提供不全或证明材料提供不符合政策要求的不得分。注:相关证明材料提供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的“二-(二)政府采购政策及优惠”要求。 | 0-2 | 0 | 0 | 0 |
5.1 | 技术 | (1)根据投标人组织保障情况评分:a、投标人具有完善的组织架构得1分;b、投标人设有营销服务部的得1分;c、投标人设有保险服务指导员的得1分。上述内容在投标文件中未体现或不具备的,相应分项不得分。注: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相关资料,否则不予认可。 | 0-3 | 3 | 3 | 3 |
5.2 | 技术 | (2)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保险方案与采购需求的响应程度,以及方案内容的完整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进行评分,最高得5分。 | 0-5 | 4.2 | 4.4 | 4.3 |
5.3 | 技术 | (3)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责任险工作流程简便程度、管理规范的完善程度,为学校提供的延伸服务情况优劣程度进行评分,最高得5分。 | 0-5 | 4.3 | 4.3 | 4.1 |
5.4 | 技术 | (4)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实施赔付的责任险典型案例分析酌情给分,最高得4分。 | 0-4 | 3 | 3 | 3 |
6.1 | 技术 | (1)上课期间、学校组织的校内外活动(含寄宿)及课间活动中,投标人承诺学生出险理赔比例以60%为起点得基本分0.5分,承诺70%得1分,承诺80%得1.5分,承诺90%得2分,承诺100%及以上得3分。(承诺其他情况不得分)。 | 0-3 | 3 | 3 | 3 |
6.2 | 技术 | (2)根据投标人对校方责任保险中每次事故每人赔偿限额的承诺进行评分:130万元<承诺的赔偿限额≤135万元人民币的得0.4分,135万元<承诺的赔偿限额≤140万元人民币的得0.8分,140万元<承诺的赔偿限额≤145万元人民币的得1.2分,145万元<承诺的赔偿限额≤150万元人民币的得1.6分,承诺的赔偿限额>150万元人民币的得2分,承诺其他情况不得分。 | 0-2 | 2 | 2 | 2 |
6.3 | 技术 | (3)根据投标人对校方责任保险中每校每次事故赔偿限额的承诺进行评分:780万元<承诺的赔偿限额≤830万元人民币的得0.5分,830万元<承诺的赔偿限额≤880万元人民币的得1分,承诺的赔偿限额>880万元人民币的得2分,承诺其他情况不得分。 | 0-2 | 2 | 2 | 2 |
6.4 | 技术 | (4)根据投标人对校方责任保险中每校累计赔偿限额的承诺进行评分:1560万元<承诺的赔偿限额≤1610万元人民币的得0.5分,1610万元<承诺的赔偿限额≤1660万元人民币的得1分,承诺的赔偿限额>1660万元人民币的得2分,承诺其他情况不得分。 | 0-2 | 2 | 2 | 2 |
7.1 | 技术 | (1)投标人承诺针对本项目成立专业的服务部门的得2分;未承诺的不得分。注: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书,否则不予认可。 | 0-2 | 2 | 2 | 2 |
7.2 | 技术 | (2)投标人承诺针对本项目配有专职的医疗专业人员:配备2人及以上的得2分;配备1人的得1分;未承诺的不得分。注: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书,同时提供配备人员医疗专业学历证书(或医疗专业资格证书)及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过社保的证明材料(以社保部门出具并盖章的或政务服务网打印的证明为准)复印件或扫描件,否则不予认可。 | 0-2 | 2 | 2 | 2 |
7.3 | 技术 | (3)投标人承诺针对本项目配有责任险现场查勘人员:配备3人及以上的得2分;配备少于3人的得1分;未承诺的不得分。注: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书,同时提供配备人员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过社保的证明材料(以社保部门出具并盖章的或政务服务网打印的证明为准)复印件或扫描件,否则不予认可。 | 0-2 | 2 | 2 | 2 |
7.4 | 技术 | (4)投标人承诺针对本项目配有的理赔专项服务人员:配备理赔专项服务人员5人及以上的得2分;配备理赔专项服务人员3(含)-4人的得1分;配备理赔专项服务人员1-2人的得0.5分。注: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书,同时提供配备人员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过社保的证明材料(以社保部门出具并盖章的或政务服务网打印的证明为准)复印件或扫描件,否则不予认可。 | 0-2 | 2 | 2 | 2 |
7.5 | 技术 | (5)针对本项目配备的服务团队人员(包括医疗专业人员、责任现场查勘人员、理赔人员等)的从业经验、职称(或学历或资格)等情况进行评分,最高得5分。注: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相关人员的职称(或学历或资格)证书、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过社保的证明材料(以社保部门出具并盖章的或政务服务网打印的证明为准)等复印件或扫描件,否则不予认可。 | 0-5 | 5 | 5 | 5 |
8.1 | 技术 | (1)根据投标人具备的快速理赔机制和绿色理赔通道等内容的操作规范程度及可行性进行评分,最高得4分。 | 0-4 | 3.4 | 3.4 | 3.3 |
8.2 | 技术 | (2)根据投标人制订的重大事故处理方案(包括组建重大事故处理小组、派遣心理疏导团队介入、提出赔偿解决方案、化解校园纠纷,恢复正常的教学秩序等)的可行性和完整性进行评分,最高得5分。 | 0-5 | 4.4 | 4.5 | 4.1 |
8.3 | 技术 | (3)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流程是否详实、服务时效承诺快捷程度,是否有专项措施、特别保障、优质服务内容等情况进行评分,最高得5分。 | 0-5 | 4.3 | 4.2 | 4.2 |
8.4 | 技术 | (4)根据投标人承诺的投诉处理控制措施和有效控制服务对象投诉率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最高得4分。 | 0-4 | 3.2 | 3.2 | 3.3 |
8.5 | 技术 | (5)根据投标人为投保人制订的日常服务计划(包含校方责任保险的宣传、培训、风险研讨、保险事故案例分析会等)的可行性和完整性进行评分,最高得4分。 | 0-4 | 3.3 | 3.4 | 3.3 |
9 | 技术 | 理赔时限: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收到索赔材料后向投保人反馈是否立案的时限、是否需要补充提供证明材料以及针对索赔材料齐全的案件的赔付时限等内容进行评分,最高得5分。注: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做出包含上述内容的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 0-5 | 4.5 | 4.3 | 4.5 |
10 | 技术 | 校园内难处置事故可行性建议:根据投标人针对处理牙齿赔偿问题、疤痕修复问题、骨折二次手术等校园内难处置事故问题提出的赔偿方案的可行性和完整性进行评分,最高得5分。 | 0-5 | 4.4 | 4.3 | 4.5 |
11 | 技术 | 优惠措施:根据投标人为学校提供风险查勘、投保、理赔等方面的优惠措施的可行性及措施优劣进行评分,最高得3分。 | 0-3 | 2.2 | 2.3 | 2.4 |
合计 | 合计 | 合计 | 0-100 | 85.2 | 89.3 | 86 |
序号 | 评分类型 | 评分项目内容 | 分值范围 |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中心支公司 |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市分公司 |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中心支公司 |
1 | 商务资信 | 投标文件质量:根据投标文件编制的完整性、目录对应清晰程度、电子投标文件关联点设置是否定位准确、投标文件内容简洁明确程度及针对性等情况酌情评分,最高得2分;若投标文件中出现内容前后矛盾、或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评审小组允许且需要通过询标等程序进行澄清的,该项不得分。 | 0-2 | 2 | 2 | 2 |
2.1 | 商务资信 | (1)按投标人所属总公司2019年度至2021年度三年内的综合偿付能力情况进行评分,每具备一年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250%得3分;每具备一年在(200%≤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250%)区间的得2分;每具备一年在(100%≤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200%)区间的得1分;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小于100%的不得分。本项最高得9分。注:提供总公司的审计报告或总公司官网年度信息披露报告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 0-9 | 8 | 9 | 9 |
2.2 | 商务资信 | (2)根据银保监发布的《2021年保险公司万张保单投诉量》对投标人所属总公司指标进行打分,其中万张保单投诉量为0(件/万张,下同)的得5分,在0.01-1的得4分,在1.01-2的得2分,2.01及以上不得分。注:提供中国银保监发布文件复印件或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 0-5 | 4 | 4 | 4 |
3.1 | 商务资信 | (1)根据投标人能投入服务所在地拥有的理赔服务车辆情况进行评分,拥有3辆的得3分;2辆的得2分;1辆的得1分;没有的不得分。在拥有;在拥有理赔服务车辆3辆的基础上每增加一辆可加0.5分,加分最高不超过1分。本项最高得4分。注:投标文件中须附上服务车辆清单(至少包括数量和车牌号码)及车辆行驶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如车辆登记不在项目当地的还需提供授权投标人使用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否则不予认可。 | 0-4 | 4 | 4 | 4 |
3.2 | 商务资信 | (2)投标人在仙居区域范围内设有可办理本项目保险业务的服务机构或网点的,或者投标人承诺中标后三个月内设立可办理本项目保险业务的服务机构或网点的情况(具体数量以投标人承诺书为准),城区范围内具有或承诺设立服务机构或网点的得1分,除城区外的各乡镇每增加1个服务机构或网点加1分,最高得4分。注:投标文件中须附上服务机构或网点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扫描件,承诺中标后三个月内设立的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书(若中标后无法按照承诺设立服务机构或网点的,采购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所有后果由投标人承担),上述证明材料提供不全的不予认可。 | 0-4 | 1 | 4 | 1 |
4 | 商务资信 | 政府采购政策及优惠:投标人符合享受小微企业政府采购优惠政策的条件,且证明材料提供齐全的得2分,证明材料提供不全或证明材料提供不符合政策要求的不得分。注:相关证明材料提供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的“二-(二)政府采购政策及优惠”要求。 | 0-2 | 0 | 0 | 0 |
5.1 | 技术 | (1)根据投标人组织保障情况评分:a、投标人具有完善的组织架构得1分;b、投标人设有营销服务部的得1分;c、投标人设有保险服务指导员的得1分。上述内容在投标文件中未体现或不具备的,相应分项不得分。注: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相关资料,否则不予认可。 | 0-3 | 3 | 3 | 3 |
5.2 | 技术 | (2)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保险方案与采购需求的响应程度,以及方案内容的完整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进行评分,最高得5分。 | 0-5 | 4 | 4 | 4 |
5.3 | 技术 | (3)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责任险工作流程简便程度、管理规范的完善程度,为学校提供的延伸服务情况优劣程度进行评分,最高得5分。 | 0-5 | 4.5 | 4.5 | 4 |
5.4 | 技术 | (4)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实施赔付的责任险典型案例分析酌情给分,最高得4分。 | 0-4 | 3.5 | 3.5 | 3.5 |
6.1 | 技术 | (1)上课期间、学校组织的校内外活动(含寄宿)及课间活动中,投标人承诺学生出险理赔比例以60%为起点得基本分0.5分,承诺70%得1分,承诺80%得1.5分,承诺90%得2分,承诺100%及以上得3分。(承诺其他情况不得分)。 | 0-3 | 3 | 3 | 3 |
6.2 | 技术 | (2)根据投标人对校方责任保险中每次事故每人赔偿限额的承诺进行评分:130万元<承诺的赔偿限额≤135万元人民币的得0.4分,135万元<承诺的赔偿限额≤140万元人民币的得0.8分,140万元<承诺的赔偿限额≤145万元人民币的得1.2分,145万元<承诺的赔偿限额≤150万元人民币的得1.6分,承诺的赔偿限额>150万元人民币的得2分,承诺其他情况不得分。 | 0-2 | 2 | 2 | 2 |
6.3 | 技术 | (3)根据投标人对校方责任保险中每校每次事故赔偿限额的承诺进行评分:780万元<承诺的赔偿限额≤830万元人民币的得0.5分,830万元<承诺的赔偿限额≤880万元人民币的得1分,承诺的赔偿限额>880万元人民币的得2分,承诺其他情况不得分。 | 0-2 | 2 | 2 | 2 |
6.4 | 技术 | (4)根据投标人对校方责任保险中每校累计赔偿限额的承诺进行评分:1560万元<承诺的赔偿限额≤1610万元人民币的得0.5分,1610万元<承诺的赔偿限额≤1660万元人民币的得1分,承诺的赔偿限额>1660万元人民币的得2分,承诺其他情况不得分。 | 0-2 | 2 | 2 | 2 |
7.1 | 技术 | (1)投标人承诺针对本项目成立专业的服务部门的得2分;未承诺的不得分。注: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书,否则不予认可。 | 0-2 | 2 | 2 | 2 |
7.2 | 技术 | (2)投标人承诺针对本项目配有专职的医疗专业人员:配备2人及以上的得2分;配备1人的得1分;未承诺的不得分。注: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书,同时提供配备人员医疗专业学历证书(或医疗专业资格证书)及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过社保的证明材料(以社保部门出具并盖章的或政务服务网打印的证明为准)复印件或扫描件,否则不予认可。 | 0-2 | 2 | 2 | 2 |
7.3 | 技术 | (3)投标人承诺针对本项目配有责任险现场查勘人员:配备3人及以上的得2分;配备少于3人的得1分;未承诺的不得分。注: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书,同时提供配备人员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过社保的证明材料(以社保部门出具并盖章的或政务服务网打印的证明为准)复印件或扫描件,否则不予认可。 | 0-2 | 2 | 2 | 2 |
7.4 | 技术 | (4)投标人承诺针对本项目配有的理赔专项服务人员:配备理赔专项服务人员5人及以上的得2分;配备理赔专项服务人员3(含)-4人的得1分;配备理赔专项服务人员1-2人的得0.5分。注: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书,同时提供配备人员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过社保的证明材料(以社保部门出具并盖章的或政务服务网打印的证明为准)复印件或扫描件,否则不予认可。 | 0-2 | 2 | 2 | 2 |
7.5 | 技术 | (5)针对本项目配备的服务团队人员(包括医疗专业人员、责任现场查勘人员、理赔人员等)的从业经验、职称(或学历或资格)等情况进行评分,最高得5分。注: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相关人员的职称(或学历或资格)证书、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过社保的证明材料(以社保部门出具并盖章的或政务服务网打印的证明为准)等复印件或扫描件,否则不予认可。 | 0-5 | 4 | 4 | 4 |
8.1 | 技术 | (1)根据投标人具备的快速理赔机制和绿色理赔通道等内容的操作规范程度及可行性进行评分,最高得4分。 | 0-4 | 3 | 3 | 3 |
8.2 | 技术 | (2)根据投标人制订的重大事故处理方案(包括组建重大事故处理小组、派遣心理疏导团队介入、提出赔偿解决方案、化解校园纠纷,恢复正常的教学秩序等)的可行性和完整性进行评分,最高得5分。 | 0-5 | 4 | 4 | 4 |
8.3 | 技术 | (3)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流程是否详实、服务时效承诺快捷程度,是否有专项措施、特别保障、优质服务内容等情况进行评分,最高得5分。 | 0-5 | 4.5 | 4 | 4.5 |
8.4 | 技术 | (4)根据投标人承诺的投诉处理控制措施和有效控制服务对象投诉率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最高得4分。 | 0-4 | 3.5 | 3.5 | 3.5 |
8.5 | 技术 | (5)根据投标人为投保人制订的日常服务计划(包含校方责任保险的宣传、培训、风险研讨、保险事故案例分析会等)的可行性和完整性进行评分,最高得4分。 | 0-4 | 3.5 | 3.5 | 3.5 |
9 | 技术 | 理赔时限: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收到索赔材料后向投保人反馈是否立案的时限、是否需要补充提供证明材料以及针对索赔材料齐全的案件的赔付时限等内容进行评分,最高得5分。注: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做出包含上述内容的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 0-5 | 4.5 | 4.5 | 4.5 |
10 | 技术 | 校园内难处置事故可行性建议:根据投标人针对处理牙齿赔偿问题、疤痕修复问题、骨折二次手术等校园内难处置事故问题提出的赔偿方案的可行性和完整性进行评分,最高得5分。 | 0-5 | 4.5 | 4 | 4.5 |
11 | 技术 | 优惠措施:根据投标人为学校提供风险查勘、投保、理赔等方面的优惠措施的可行性及措施优劣进行评分,最高得3分。 | 0-3 | 2.5 | 2 | 2.5 |
合计 | 合计 | 合计 | 0-100 | 85 | 87.5 | 85.5 |
序号 | 评分类型 | 评分项目内容 | 分值范围 |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中心支公司 |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市分公司 |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中心支公司 |
1 | 商务资信 | 投标文件质量:根据投标文件编制的完整性、目录对应清晰程度、电子投标文件关联点设置是否定位准确、投标文件内容简洁明确程度及针对性等情况酌情评分,最高得2分;若投标文件中出现内容前后矛盾、或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评审小组允许且需要通过询标等程序进行澄清的,该项不得分。 | 0-2 | 2 | 2 | 2 |
2.1 | 商务资信 | (1)按投标人所属总公司2019年度至2021年度三年内的综合偿付能力情况进行评分,每具备一年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250%得3分;每具备一年在(200%≤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250%)区间的得2分;每具备一年在(100%≤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200%)区间的得1分;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小于100%的不得分。本项最高得9分。注:提供总公司的审计报告或总公司官网年度信息披露报告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 0-9 | 8 | 9 | 9 |
2.2 | 商务资信 | (2)根据银保监发布的《2021年保险公司万张保单投诉量》对投标人所属总公司指标进行打分,其中万张保单投诉量为0(件/万张,下同)的得5分,在0.01-1的得4分,在1.01-2的得2分,2.01及以上不得分。注:提供中国银保监发布文件复印件或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 0-5 | 4 | 4 | 4 |
3.1 | 商务资信 | (1)根据投标人能投入服务所在地拥有的理赔服务车辆情况进行评分,拥有3辆的得3分;2辆的得2分;1辆的得1分;没有的不得分。在拥有;在拥有理赔服务车辆3辆的基础上每增加一辆可加0.5分,加分最高不超过1分。本项最高得4分。注:投标文件中须附上服务车辆清单(至少包括数量和车牌号码)及车辆行驶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如车辆登记不在项目当地的还需提供授权投标人使用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否则不予认可。 | 0-4 | 4 | 4 | 4 |
3.2 | 商务资信 | (2)投标人在仙居区域范围内设有可办理本项目保险业务的服务机构或网点的,或者投标人承诺中标后三个月内设立可办理本项目保险业务的服务机构或网点的情况(具体数量以投标人承诺书为准),城区范围内具有或承诺设立服务机构或网点的得1分,除城区外的各乡镇每增加1个服务机构或网点加1分,最高得4分。注:投标文件中须附上服务机构或网点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扫描件,承诺中标后三个月内设立的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书(若中标后无法按照承诺设立服务机构或网点的,采购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所有后果由投标人承担),上述证明材料提供不全的不予认可。 | 0-4 | 1 | 4 | 1 |
4 | 商务资信 | 政府采购政策及优惠:投标人符合享受小微企业政府采购优惠政策的条件,且证明材料提供齐全的得2分,证明材料提供不全或证明材料提供不符合政策要求的不得分。注:相关证明材料提供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的“二-(二)政府采购政策及优惠”要求。 | 0-2 | 0 | 0 | 0 |
5.1 | 技术 | (1)根据投标人组织保障情况评分:a、投标人具有完善的组织架构得1分;b、投标人设有营销服务部的得1分;c、投标人设有保险服务指导员的得1分。上述内容在投标文件中未体现或不具备的,相应分项不得分。注: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相关资料,否则不予认可。 | 0-3 | 3 | 3 | 3 |
5.2 | 技术 | (2)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保险方案与采购需求的响应程度,以及方案内容的完整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进行评分,最高得5分。 | 0-5 | 4.5 | 4.3 | 4.3 |
5.3 | 技术 | (3)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责任险工作流程简便程度、管理规范的完善程度,为学校提供的延伸服务情况优劣程度进行评分,最高得5分。 | 0-5 | 4.5 | 4.5 | 4.2 |
5.4 | 技术 | (4)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实施赔付的责任险典型案例分析酌情给分,最高得4分。 | 0-4 | 3.5 | 3.5 | 3.5 |
6.1 | 技术 | (1)上课期间、学校组织的校内外活动(含寄宿)及课间活动中,投标人承诺学生出险理赔比例以60%为起点得基本分0.5分,承诺70%得1分,承诺80%得1.5分,承诺90%得2分,承诺100%及以上得3分。(承诺其他情况不得分)。 | 0-3 | 3 | 3 | 3 |
6.2 | 技术 | (2)根据投标人对校方责任保险中每次事故每人赔偿限额的承诺进行评分:130万元<承诺的赔偿限额≤135万元人民币的得0.4分,135万元<承诺的赔偿限额≤140万元人民币的得0.8分,140万元<承诺的赔偿限额≤145万元人民币的得1.2分,145万元<承诺的赔偿限额≤150万元人民币的得1.6分,承诺的赔偿限额>150万元人民币的得2分,承诺其他情况不得分。 | 0-2 | 2 | 2 | 2 |
6.3 | 技术 | (3)根据投标人对校方责任保险中每校每次事故赔偿限额的承诺进行评分:780万元<承诺的赔偿限额≤830万元人民币的得0.5分,830万元<承诺的赔偿限额≤880万元人民币的得1分,承诺的赔偿限额>880万元人民币的得2分,承诺其他情况不得分。 | 0-2 | 2 | 2 | 2 |
6.4 | 技术 | (4)根据投标人对校方责任保险中每校累计赔偿限额的承诺进行评分:1560万元<承诺的赔偿限额≤1610万元人民币的得0.5分,1610万元<承诺的赔偿限额≤1660万元人民币的得1分,承诺的赔偿限额>1660万元人民币的得2分,承诺其他情况不得分。 | 0-2 | 2 | 2 | 2 |
7.1 | 技术 | (1)投标人承诺针对本项目成立专业的服务部门的得2分;未承诺的不得分。注: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书,否则不予认可。 | 0-2 | 2 | 2 | 2 |
7.2 | 技术 | (2)投标人承诺针对本项目配有专职的医疗专业人员:配备2人及以上的得2分;配备1人的得1分;未承诺的不得分。注: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书,同时提供配备人员医疗专业学历证书(或医疗专业资格证书)及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过社保的证明材料(以社保部门出具并盖章的或政务服务网打印的证明为准)复印件或扫描件,否则不予认可。 | 0-2 | 2 | 2 | 2 |
7.3 | 技术 | (3)投标人承诺针对本项目配有责任险现场查勘人员:配备3人及以上的得2分;配备少于3人的得1分;未承诺的不得分。注: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书,同时提供配备人员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过社保的证明材料(以社保部门出具并盖章的或政务服务网打印的证明为准)复印件或扫描件,否则不予认可。 | 0-2 | 2 | 2 | 2 |
7.4 | 技术 | (4)投标人承诺针对本项目配有的理赔专项服务人员:配备理赔专项服务人员5人及以上的得2分;配备理赔专项服务人员3(含)-4人的得1分;配备理赔专项服务人员1-2人的得0.5分。注: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书,同时提供配备人员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过社保的证明材料(以社保部门出具并盖章的或政务服务网打印的证明为准)复印件或扫描件,否则不予认可。 | 0-2 | 2 | 2 | 2 |
7.5 | 技术 | (5)针对本项目配备的服务团队人员(包括医疗专业人员、责任现场查勘人员、理赔人员等)的从业经验、职称(或学历或资格)等情况进行评分,最高得5分。注: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相关人员的职称(或学历或资格)证书、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过社保的证明材料(以社保部门出具并盖章的或政务服务网打印的证明为准)等复印件或扫描件,否则不予认可。 | 0-5 | 5 | 5 | 5 |
8.1 | 技术 | (1)根据投标人具备的快速理赔机制和绿色理赔通道等内容的操作规范程度及可行性进行评分,最高得4分。 | 0-4 | 3.5 | 3.4 | 3.5 |
8.2 | 技术 | (2)根据投标人制订的重大事故处理方案(包括组建重大事故处理小组、派遣心理疏导团队介入、提出赔偿解决方案、化解校园纠纷,恢复正常的教学秩序等)的可行性和完整性进行评分,最高得5分。 | 0-5 | 4.5 | 4.5 | 4.3 |
8.3 | 技术 | (3)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流程是否详实、服务时效承诺快捷程度,是否有专项措施、特别保障、优质服务内容等情况进行评分,最高得5分。 | 0-5 | 4.3 | 4.4 | 4.5 |
8.4 | 技术 | (4)根据投标人承诺的投诉处理控制措施和有效控制服务对象投诉率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最高得4分。 | 0-4 | 3.4 | 3.3 | 3.4 |
8.5 | 技术 | (5)根据投标人为投保人制订的日常服务计划(包含校方责任保险的宣传、培训、风险研讨、保险事故案例分析会等)的可行性和完整性进行评分,最高得4分。 | 0-4 | 3.4 | 3.4 | 3.3 |
9 | 技术 | 理赔时限: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收到索赔材料后向投保人反馈是否立案的时限、是否需要补充提供证明材料以及针对索赔材料齐全的案件的赔付时限等内容进行评分,最高得5分。注: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做出包含上述内容的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 0-5 | 4.5 | 4.4 | 4.5 |
10 | 技术 | 校园内难处置事故可行性建议:根据投标人针对处理牙齿赔偿问题、疤痕修复问题、骨折二次手术等校园内难处置事故问题提出的赔偿方案的可行性和完整性进行评分,最高得5分。 | 0-5 | 4.5 | 4.3 | 4.3 |
11 | 技术 | 优惠措施:根据投标人为学校提供风险查勘、投保、理赔等方面的优惠措施的可行性及措施优劣进行评分,最高得3分。 | 0-3 | 2.5 | 2.5 | 2.5 |
合计 | 合计 | 合计 | 0-100 | 87.1 | 90.5 | 87.3 |
序号 | 评分类型 | 评分项目内容 | 分值范围 |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中心支公司 |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市分公司 |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中心支公司 |
1 | 商务资信 | 投标文件质量:根据投标文件编制的完整性、目录对应清晰程度、电子投标文件关联点设置是否定位准确、投标文件内容简洁明确程度及针对性等情况酌情评分,最高得2分;若投标文件中出现内容前后矛盾、或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评审小组允许且需要通过询标等程序进行澄清的,该项不得分。 | 0-2 | 1.5 | 1.5 | 1.5 |
2.1 | 商务资信 | (1)按投标人所属总公司2019年度至2021年度三年内的综合偿付能力情况进行评分,每具备一年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250%得3分;每具备一年在(200%≤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250%)区间的得2分;每具备一年在(100%≤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200%)区间的得1分;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小于100%的不得分。本项最高得9分。注:提供总公司的审计报告或总公司官网年度信息披露报告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 0-9 | 8 | 9 | 9 |
2.2 | 商务资信 | (2)根据银保监发布的《2021年保险公司万张保单投诉量》对投标人所属总公司指标进行打分,其中万张保单投诉量为0(件/万张,下同)的得5分,在0.01-1的得4分,在1.01-2的得2分,2.01及以上不得分。注:提供中国银保监发布文件复印件或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 0-5 | 4 | 4 | 4 |
3.1 | 商务资信 | (1)根据投标人能投入服务所在地拥有的理赔服务车辆情况进行评分,拥有3辆的得3分;2辆的得2分;1辆的得1分;没有的不得分。在拥有;在拥有理赔服务车辆3辆的基础上每增加一辆可加0.5分,加分最高不超过1分。本项最高得4分。注:投标文件中须附上服务车辆清单(至少包括数量和车牌号码)及车辆行驶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如车辆登记不在项目当地的还需提供授权投标人使用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否则不予认可。 | 0-4 | 4 | 4 | 4 |
3.2 | 商务资信 | (2)投标人在仙居区域范围内设有可办理本项目保险业务的服务机构或网点的,或者投标人承诺中标后三个月内设立可办理本项目保险业务的服务机构或网点的情况(具体数量以投标人承诺书为准),城区范围内具有或承诺设立服务机构或网点的得1分,除城区外的各乡镇每增加1个服务机构或网点加1分,最高得4分。注:投标文件中须附上服务机构或网点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扫描件,承诺中标后三个月内设立的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书(若中标后无法按照承诺设立服务机构或网点的,采购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所有后果由投标人承担),上述证明材料提供不全的不予认可。 | 0-4 | 1 | 4 | 1 |
4 | 商务资信 | 政府采购政策及优惠:投标人符合享受小微企业政府采购优惠政策的条件,且证明材料提供齐全的得2分,证明材料提供不全或证明材料提供不符合政策要求的不得分。注:相关证明材料提供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的“二-(二)政府采购政策及优惠”要求。 | 0-2 | 0 | 0 | 0 |
5.1 | 技术 | (1)根据投标人组织保障情况评分:a、投标人具有完善的组织架构得1分;b、投标人设有营销服务部的得1分;c、投标人设有保险服务指导员的得1分。上述内容在投标文件中未体现或不具备的,相应分项不得分。注: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相关资料,否则不予认可。 | 0-3 | 3 | 3 | 3 |
5.2 | 技术 | (2)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保险方案与采购需求的响应程度,以及方案内容的完整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进行评分,最高得5分。 | 0-5 | 4.5 | 4.5 | 3.5 |
5.3 | 技术 | (3)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责任险工作流程简便程度、管理规范的完善程度,为学校提供的延伸服务情况优劣程度进行评分,最高得5分。 | 0-5 | 3.5 | 4.5 | 3 |
5.4 | 技术 | (4)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实施赔付的责任险典型案例分析酌情给分,最高得4分。 | 0-4 | 2.5 | 3.5 | 2.5 |
6.1 | 技术 | (1)上课期间、学校组织的校内外活动(含寄宿)及课间活动中,投标人承诺学生出险理赔比例以60%为起点得基本分0.5分,承诺70%得1分,承诺80%得1.5分,承诺90%得2分,承诺100%及以上得3分。(承诺其他情况不得分)。 | 0-3 | 3 | 3 | 3 |
6.2 | 技术 | (2)根据投标人对校方责任保险中每次事故每人赔偿限额的承诺进行评分:130万元<承诺的赔偿限额≤135万元人民币的得0.4分,135万元<承诺的赔偿限额≤140万元人民币的得0.8分,140万元<承诺的赔偿限额≤145万元人民币的得1.2分,145万元<承诺的赔偿限额≤150万元人民币的得1.6分,承诺的赔偿限额>150万元人民币的得2分,承诺其他情况不得分。 | 0-2 | 2 | 2 | 2 |
6.3 | 技术 | (3)根据投标人对校方责任保险中每校每次事故赔偿限额的承诺进行评分:780万元<承诺的赔偿限额≤830万元人民币的得0.5分,830万元<承诺的赔偿限额≤880万元人民币的得1分,承诺的赔偿限额>880万元人民币的得2分,承诺其他情况不得分。 | 0-2 | 2 | 2 | 2 |
6.4 | 技术 | (4)根据投标人对校方责任保险中每校累计赔偿限额的承诺进行评分:1560万元<承诺的赔偿限额≤1610万元人民币的得0.5分,1610万元<承诺的赔偿限额≤1660万元人民币的得1分,承诺的赔偿限额>1660万元人民币的得2分,承诺其他情况不得分。 | 0-2 | 2 | 2 | 2 |
7.1 | 技术 | (1)投标人承诺针对本项目成立专业的服务部门的得2分;未承诺的不得分。注: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书,否则不予认可。 | 0-2 | 2 | 2 | 2 |
7.2 | 技术 | (2)投标人承诺针对本项目配有专职的医疗专业人员:配备2人及以上的得2分;配备1人的得1分;未承诺的不得分。注: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书,同时提供配备人员医疗专业学历证书(或医疗专业资格证书)及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过社保的证明材料(以社保部门出具并盖章的或政务服务网打印的证明为准)复印件或扫描件,否则不予认可。 | 0-2 | 2 | 2 | 2 |
7.3 | 技术 | (3)投标人承诺针对本项目配有责任险现场查勘人员:配备3人及以上的得2分;配备少于3人的得1分;未承诺的不得分。注: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书,同时提供配备人员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过社保的证明材料(以社保部门出具并盖章的或政务服务网打印的证明为准)复印件或扫描件,否则不予认可。 | 0-2 | 2 | 2 | 2 |
7.4 | 技术 | (4)投标人承诺针对本项目配有的理赔专项服务人员:配备理赔专项服务人员5人及以上的得2分;配备理赔专项服务人员3(含)-4人的得1分;配备理赔专项服务人员1-2人的得0.5分。注: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书,同时提供配备人员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过社保的证明材料(以社保部门出具并盖章的或政务服务网打印的证明为准)复印件或扫描件,否则不予认可。 | 0-2 | 2 | 2 | 2 |
7.5 | 技术 | (5)针对本项目配备的服务团队人员(包括医疗专业人员、责任现场查勘人员、理赔人员等)的从业经验、职称(或学历或资格)等情况进行评分,最高得5分。注: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相关人员的职称(或学历或资格)证书、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过社保的证明材料(以社保部门出具并盖章的或政务服务网打印的证明为准)等复印件或扫描件,否则不予认可。 | 0-5 | 5 | 5 | 5 |
8.1 | 技术 | (1)根据投标人具备的快速理赔机制和绿色理赔通道等内容的操作规范程度及可行性进行评分,最高得4分。 | 0-4 | 3 | 3.5 | 2.5 |
8.2 | 技术 | (2)根据投标人制订的重大事故处理方案(包括组建重大事故处理小组、派遣心理疏导团队介入、提出赔偿解决方案、化解校园纠纷,恢复正常的教学秩序等)的可行性和完整性进行评分,最高得5分。 | 0-5 | 4 | 4.5 | 3.5 |
8.3 | 技术 | (3)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流程是否详实、服务时效承诺快捷程度,是否有专项措施、特别保障、优质服务内容等情况进行评分,最高得5分。 | 0-5 | 3.5 | 4.5 | 3.5 |
8.4 | 技术 | (4)根据投标人承诺的投诉处理控制措施和有效控制服务对象投诉率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最高得4分。 | 0-4 | 3 | 3.5 | 2.5 |
8.5 | 技术 | (5)根据投标人为投保人制订的日常服务计划(包含校方责任保险的宣传、培训、风险研讨、保险事故案例分析会等)的可行性和完整性进行评分,最高得4分。 | 0-4 | 3 | 3.5 | 3 |
9 | 技术 | 理赔时限: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收到索赔材料后向投保人反馈是否立案的时限、是否需要补充提供证明材料以及针对索赔材料齐全的案件的赔付时限等内容进行评分,最高得5分。注: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做出包含上述内容的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 0-5 | 4 | 4.5 | 4 |
10 | 技术 | 校园内难处置事故可行性建议:根据投标人针对处理牙齿赔偿问题、疤痕修复问题、骨折二次手术等校园内难处置事故问题提出的赔偿方案的可行性和完整性进行评分,最高得5分。 | 0-5 | 4 | 4.5 | 3.5 |
11 | 技术 | 优惠措施:根据投标人为学校提供风险查勘、投保、理赔等方面的优惠措施的可行性及措施优劣进行评分,最高得3分。 | 0-3 | 2 | 2.5 | 2 |
合计 | 合计 | 合计 | 0-100 | 80.5 | 91 | 78 |
序号 | 评分类型 | 评分项目内容 | 分值范围 |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中心支公司 |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市分公司 |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中心支公司 |
1 | 商务资信 | 投标文件质量:根据投标文件编制的完整性、目录对应清晰程度、电子投标文件关联点设置是否定位准确、投标文件内容简洁明确程度及针对性等情况酌情评分,最高得2分;若投标文件中出现内容前后矛盾、或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评审小组允许且需要通过询标等程序进行澄清的,该项不得分。 | 0-2 | 2 | 2 | 2 |
2.1 | 商务资信 | (1)按投标人所属总公司2019年度至2021年度三年内的综合偿付能力情况进行评分,每具备一年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250%得3分;每具备一年在(200%≤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250%)区间的得2分;每具备一年在(100%≤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200%)区间的得1分;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小于100%的不得分。本项最高得9分。注:提供总公司的审计报告或总公司官网年度信息披露报告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 0-9 | 8 | 9 | 9 |
2.2 | 商务资信 | (2)根据银保监发布的《2021年保险公司万张保单投诉量》对投标人所属总公司指标进行打分,其中万张保单投诉量为0(件/万张,下同)的得5分,在0.01-1的得4分,在1.01-2的得2分,2.01及以上不得分。注:提供中国银保监发布文件复印件或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 0-5 | 4 | 4 | 4 |
3.1 | 商务资信 | (1)根据投标人能投入服务所在地拥有的理赔服务车辆情况进行评分,拥有3辆的得3分;2辆的得2分;1辆的得1分;没有的不得分。在拥有;在拥有理赔服务车辆3辆的基础上每增加一辆可加0.5分,加分最高不超过1分。本项最高得4分。注:投标文件中须附上服务车辆清单(至少包括数量和车牌号码)及车辆行驶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如车辆登记不在项目当地的还需提供授权投标人使用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否则不予认可。 | 0-4 | 4 | 4 | 4 |
3.2 | 商务资信 | (2)投标人在仙居区域范围内设有可办理本项目保险业务的服务机构或网点的,或者投标人承诺中标后三个月内设立可办理本项目保险业务的服务机构或网点的情况(具体数量以投标人承诺书为准),城区范围内具有或承诺设立服务机构或网点的得1分,除城区外的各乡镇每增加1个服务机构或网点加1分,最高得4分。注:投标文件中须附上服务机构或网点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扫描件,承诺中标后三个月内设立的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书(若中标后无法按照承诺设立服务机构或网点的,采购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所有后果由投标人承担),上述证明材料提供不全的不予认可。 | 0-4 | 1 | 4 | 1 |
4 | 商务资信 | 政府采购政策及优惠:投标人符合享受小微企业政府采购优惠政策的条件,且证明材料提供齐全的得2分,证明材料提供不全或证明材料提供不符合政策要求的不得分。注:相关证明材料提供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的“二-(二)政府采购政策及优惠”要求。 | 0-2 | 0 | 0 | 0 |
5.1 | 技术 | (1)根据投标人组织保障情况评分:a、投标人具有完善的组织架构得1分;b、投标人设有营销服务部的得1分;c、投标人设有保险服务指导员的得1分。上述内容在投标文件中未体现或不具备的,相应分项不得分。注: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相关资料,否则不予认可。 | 0-3 | 3 | 3 | 3 |
5.2 | 技术 | (2)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保险方案与采购需求的响应程度,以及方案内容的完整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进行评分,最高得5分。 | 0-5 | 4 | 3.8 | 3.8 |
5.3 | 技术 | (3)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责任险工作流程简便程度、管理规范的完善程度,为学校提供的延伸服务情况优劣程度进行评分,最高得5分。 | 0-5 | 4 | 3.8 | 3.6 |
5.4 | 技术 | (4)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实施赔付的责任险典型案例分析酌情给分,最高得4分。 | 0-4 | 2.8 | 2.6 | 2.8 |
6.1 | 技术 | (1)上课期间、学校组织的校内外活动(含寄宿)及课间活动中,投标人承诺学生出险理赔比例以60%为起点得基本分0.5分,承诺70%得1分,承诺80%得1.5分,承诺90%得2分,承诺100%及以上得3分。(承诺其他情况不得分)。 | 0-3 | 3 | 3 | 3 |
6.2 | 技术 | (2)根据投标人对校方责任保险中每次事故每人赔偿限额的承诺进行评分:130万元<承诺的赔偿限额≤135万元人民币的得0.4分,135万元<承诺的赔偿限额≤140万元人民币的得0.8分,140万元<承诺的赔偿限额≤145万元人民币的得1.2分,145万元<承诺的赔偿限额≤150万元人民币的得1.6分,承诺的赔偿限额>150万元人民币的得2分,承诺其他情况不得分。 | 0-2 | 2 | 2 | 2 |
6.3 | 技术 | (3)根据投标人对校方责任保险中每校每次事故赔偿限额的承诺进行评分:780万元<承诺的赔偿限额≤830万元人民币的得0.5分,830万元<承诺的赔偿限额≤880万元人民币的得1分,承诺的赔偿限额>880万元人民币的得2分,承诺其他情况不得分。 | 0-2 | 2 | 2 | 2 |
6.4 | 技术 | (4)根据投标人对校方责任保险中每校累计赔偿限额的承诺进行评分:1560万元<承诺的赔偿限额≤1610万元人民币的得0.5分,1610万元<承诺的赔偿限额≤1660万元人民币的得1分,承诺的赔偿限额>1660万元人民币的得2分,承诺其他情况不得分。 | 0-2 | 2 | 2 | 2 |
7.1 | 技术 | (1)投标人承诺针对本项目成立专业的服务部门的得2分;未承诺的不得分。注: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书,否则不予认可。 | 0-2 | 2 | 2 | 2 |
7.2 | 技术 | (2)投标人承诺针对本项目配有专职的医疗专业人员:配备2人及以上的得2分;配备1人的得1分;未承诺的不得分。注: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书,同时提供配备人员医疗专业学历证书(或医疗专业资格证书)及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过社保的证明材料(以社保部门出具并盖章的或政务服务网打印的证明为准)复印件或扫描件,否则不予认可。 | 0-2 | 2 | 2 | 2 |
7.3 | 技术 | (3)投标人承诺针对本项目配有责任险现场查勘人员:配备3人及以上的得2分;配备少于3人的得1分;未承诺的不得分。注: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书,同时提供配备人员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过社保的证明材料(以社保部门出具并盖章的或政务服务网打印的证明为准)复印件或扫描件,否则不予认可。 | 0-2 | 2 | 2 | 2 |
7.4 | 技术 | (4)投标人承诺针对本项目配有的理赔专项服务人员:配备理赔专项服务人员5人及以上的得2分;配备理赔专项服务人员3(含)-4人的得1分;配备理赔专项服务人员1-2人的得0.5分。注: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书,同时提供配备人员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过社保的证明材料(以社保部门出具并盖章的或政务服务网打印的证明为准)复印件或扫描件,否则不予认可。 | 0-2 | 2 | 2 | 2 |
7.5 | 技术 | (5)针对本项目配备的服务团队人员(包括医疗专业人员、责任现场查勘人员、理赔人员等)的从业经验、职称(或学历或资格)等情况进行评分,最高得5分。注: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相关人员的职称(或学历或资格)证书、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过社保的证明材料(以社保部门出具并盖章的或政务服务网打印的证明为准)等复印件或扫描件,否则不予认可。 | 0-5 | 5 | 5 | 5 |
8.1 | 技术 | (1)根据投标人具备的快速理赔机制和绿色理赔通道等内容的操作规范程度及可行性进行评分,最高得4分。 | 0-4 | 2.8 | 2.6 | 2.8 |
8.2 | 技术 | (2)根据投标人制订的重大事故处理方案(包括组建重大事故处理小组、派遣心理疏导团队介入、提出赔偿解决方案、化解校园纠纷,恢复正常的教学秩序等)的可行性和完整性进行评分,最高得5分。 | 0-5 | 3.8 | 3.8 | 4 |
8.3 | 技术 | (3)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流程是否详实、服务时效承诺快捷程度,是否有专项措施、特别保障、优质服务内容等情况进行评分,最高得5分。 | 0-5 | 3.5 | 3.5 | 3.5 |
8.4 | 技术 | (4)根据投标人承诺的投诉处理控制措施和有效控制服务对象投诉率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最高得4分。 | 0-4 | 2.8 | 3 | 2.8 |
8.5 | 技术 | (5)根据投标人为投保人制订的日常服务计划(包含校方责任保险的宣传、培训、风险研讨、保险事故案例分析会等)的可行性和完整性进行评分,最高得4分。 | 0-4 | 2.8 | 2.8 | 2.8 |
9 | 技术 | 理赔时限: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收到索赔材料后向投保人反馈是否立案的时限、是否需要补充提供证明材料以及针对索赔材料齐全的案件的赔付时限等内容进行评分,最高得5分。注: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做出包含上述内容的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 0-5 | 3.8 | 3.8 | 4 |
10 | 技术 | 校园内难处置事故可行性建议:根据投标人针对处理牙齿赔偿问题、疤痕修复问题、骨折二次手术等校园内难处置事故问题提出的赔偿方案的可行性和完整性进行评分,最高得5分。 | 0-5 | 4.2 | 3.9 | 4 |
11 | 技术 | 优惠措施:根据投标人为学校提供风险查勘、投保、理赔等方面的优惠措施的可行性及措施优劣进行评分,最高得3分。 | 0-3 | 2.3 | 2.3 | 2.3 |
合计 | 合计 | 合计 | 0-100 | 80.8 | 83.9 | 81.4 |
项目编号项目编号 | HXZX(仙采)-2022-12 | HXZX(仙采)-2022-12 | 项目名称项目名称 | 2022学年-2024学年校(园)方责任保险服务项目-标项1 | 2022学年-2024学年校(园)方责任保险服务项目-标项1 |
采购方式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公开招标 | 开标时间开标时间 | 2022-07-2809:00:00 | 2022-07-2809:00:00 |
开标地点开标地点 | 仙居县仙居县庆丰街173号3楼开标室1 | 仙居县仙居县庆丰街173号3楼开标室1 | 仙居县仙居县庆丰街173号3楼开标室1 | 仙居县仙居县庆丰街173号3楼开标室1 | 仙居县仙居县庆丰街173号3楼开标室1 |
序号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名称 | 报价(元) |
1 | 1 |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仙居支公司 |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仙居支公司 |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仙居支公司 | 10 |
2 | 2 |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市分公司 |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市分公司 |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市分公司 | 10 |
3 | 3 |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中心支公司 |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中心支公司 |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中心支公司 | 1500000(修正后:10) |
资格审查记录表资格审查记录表 | 资格审查记录表资格审查记录表 | 资格审查记录表资格审查记录表 | 资格审查记录表资格审查记录表 |
项目编项目编号号 | HXZX(仙采)-2022-12 | 项目名称项目名称 | 2022学年-2024学年校(园)方责任保险服务项目-标项2 |
采购方采购方式式 | 公开招标 | 开标时间开标时间 | 2022-07-2809:00:00 |
开标地开标地点点 | 仙居县仙居县庆丰街173号3楼开标室1 | 仙居县仙居县庆丰街173号3楼开标室1 | 仙居县仙居县庆丰街173号3楼开标室1 |
序号序号 | 供应商供应商 | 资格审查情资格审查情况况 | 情况说明情况说明 |
1 |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中心支公司 | 符合 | |
2 |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市分公司 | 符合 | |
3 |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中心支公司 | 符合 |
资格审查记录表资格审查记录表 | 资格审查记录表资格审查记录表 | 资格审查记录表资格审查记录表 | 资格审查记录表资格审查记录表 |
项目编项目编号号 | HXZX(仙采)-2022-12 | 项目名称项目名称 | 2022学年-2024学年校(园)方责任保险服务项目-标项1 |
采购方采购方式式 | 公开招标 | 开标时间开标时间 | 2022-07-2809:00:00 |
开标地开标地点点 | 仙居县仙居县庆丰街173号3楼开标室1 | 仙居县仙居县庆丰街173号3楼开标室1 | 仙居县仙居县庆丰街173号3楼开标室1 |
序号序号 | 供应商供应商 | 资格审查情资格审查情况况 | 情况说明情况说明 |
1 |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仙居支公司 | 符合 | |
2 |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市分公司 | 符合 | |
3 |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中心支公司 | 符合 |
项目编号项目编号 | HXZX(仙采)-2022-12 | HXZX(仙采)-2022-12 | 项目名称项目名称 | 2022学年-2024学年校(园)方责任保险服务项目-标项2 | 2022学年-2024学年校(园)方责任保险服务项目-标项2 |
采购方式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公开招标 | 开标时间开标时间 | 2022-07-2809:00:00 | 2022-07-2809:00:00 |
开标地点开标地点 | 仙居县仙居县庆丰街173号3楼开标室1 | 仙居县仙居县庆丰街173号3楼开标室1 | 仙居县仙居县庆丰街173号3楼开标室1 | 仙居县仙居县庆丰街173号3楼开标室1 | 仙居县仙居县庆丰街173号3楼开标室1 |
序号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名称 | 报价(元) |
1 | 1 |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中心支公司 |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中心支公司 |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中心支公司 | 900000(修正后:10) |
2 | 2 |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市分公司 |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市分公司 |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市分公司 | 10 |
3 | 3 |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中心支公司 |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中心支公司 |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中心支公司 | 900000(修正后:10) |
序号 | 评分类型 | 评分项目内容 | 分值范围 |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仙居支公司 |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市分公司 |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中心支公司 |
1 | 商务资信 | 投标文件质量:根据投标文件编制的完整性、目录对应清晰程度、电子投标文件关联点设置是否定位准确、投标文件内容简洁明确程度及针对性等情况酌情评分,最高得2分;若投标文件中出现内容前后矛盾、或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评审小组允许且需要通过询标等程序进行澄清的,该项不得分。 | 0-2 | 2 | 2 | 2 |
2.1 | 商务资信 | (1)按投标人所属总公司2019年度至2021年度三年内的综合偿付能力情况进行评分,每具备一年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250%得3分;每具备一年在(200%≤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250%)区间的得2分;每具备一年在(100%≤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200%)区间的得1分;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小于100%的不得分。本项最高得9分。注:提供总公司的审计报告或总公司官网年度信息披露报告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 0-9 | 9 | 9 | 9 |
2.2 | 商务资信 | (2)根据银保监发布的《2021年保险公司万张保单投诉量》对投标人所属总公司指标进行打分,其中万张保单投诉量为0(件/万张,下同)的得5分,在0.01-1的得4分,在1.01-2的得2分,2.01及以上不得分。注:提供中国银保监发布文件复印件或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 0-5 | 4 | 4 | 4 |
3.1 | 商务资信 | (1)根据投标人能投入服务所在地拥有的理赔服务车辆情况进行评分,拥有3辆的得3分;2辆的得2分;1辆的得1分;没有的不得分。在拥有;在拥有理赔服务车辆3辆的基础上每增加一辆可加0.5分,加分最高不超过1分。本项最高得4分。注:投标文件中须附上服务车辆清单(至少包括数量和车牌号码)及车辆行驶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如车辆登记不在项目当地的还需提供授权投标人使用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否则不予认可。 | 0-4 | 4 | 4 | 4 |
3.2 | 商务资信 | (2)投标人在仙居区域范围内设有可办理本项目保险业务的服务机构或网点的,或者投标人承诺中标后三个月内设立可办理本项目保险业务的服务机构或网点的情况(具体数量以投标人承诺书为准),城区范围内具有或承诺设立服务机构或网点的得1分,除城区外的各乡镇每增加1个服务机构或网点加1分,最高得4分。注:投标文件中须附上服务机构或网点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扫描件,承诺中标后三个月内设立的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书(若中标后无法按照承诺设立服务机构或网点的,采购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所有后果由投标人承担),上述证明材料提供不全的不予认可。 | 0-4 | 4 | 4 | 1 |
4 | 商务资信 | 政府采购政策及优惠:投标人符合享受小微企业政府采购优惠政策的条件,且证明材料提供齐全的得2分,证明材料提供不全或证明材料提供不符合政策要求的不得分。注:相关证明材料提供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的“二-(二)政府采购政策及优惠”要求。 | 0-2 | 0 | 0 | 0 |
5.1 | 技术 | (1)根据投标人组织保障情况评分:a、投标人具有完善的组织架构得1分;b、投标人设有营销服务部的得1分;c、投标人设有保险服务指导员的得1分。上述内容在投标文件中未体现或不具备的,相应分项不得分。注: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相关资料,否则不予认可。 | 0-3 | 3 | 3 | 3 |
5.2 | 技术 | (2)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保险方案与采购需求的响应程度,以及方案内容的完整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进行评分,最高得5分。 | 0-5 | 4.5 | 4.4 | 4.3 |
5.3 | 技术 | (3)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责任险工作流程简便程度、管理规范的完善程度,为学校提供的延伸服务情况优劣程度进行评分,最高得5分。 | 0-5 | 4.3 | 4.3 | 4.1 |
5.4 | 技术 | (4)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实施赔付的责任险典型案例分析酌情给分,最高得4分。 | 0-4 | 3 | 3 | 3 |
6.1 | 技术 | (1)上课期间、学校组织的校内外活动(含寄宿)及课间活动中,投标人承诺学生出险理赔比例以60%为起点得基本分0.5分,承诺70%得1分,承诺80%得1.5分,承诺90%得2分,承诺100%及以上得3分。(承诺其他情况不得分)。 | 0-3 | 3 | 3 | 3 |
6.2 | 技术 | (2)根据投标人对校方责任保险中每次事故每人赔偿限额的承诺进行评分:130万元<承诺的赔偿限额≤135万元人民币的得0.4分,135万元<承诺的赔偿限额≤140万元人民币的得0.8分,140万元<承诺的赔偿限额≤145万元人民币的得1.2分,145万元<承诺的赔偿限额≤150万元人民币的得1.6分,承诺的赔偿限额>150万元人民币的得2分,承诺其他情况不得分。 | 0-2 | 2 | 2 | 2 |
6.3 | 技术 | (3)根据投标人对校方责任保险中每校每次事故赔偿限额的承诺进行评分:780万元<承诺的赔偿限额≤830万元人民币的得0.5分,830万元<承诺的赔偿限额≤880万元人民币的得1分,承诺的赔偿限额>880万元人民币的得2分,承诺其他情况不得分。 | 0-2 | 2 | 2 | 2 |
6.4 | 技术 | (4)根据投标人对校方责任保险中每校累计赔偿限额的承诺进行评分:1560万元<承诺的赔偿限额≤1610万元人民币的得0.5分,1610万元<承诺的赔偿限额≤1660万元人民币的得1分,承诺的赔偿限额>1660万元人民币的得2分,承诺其他情况不得分。 | 0-2 | 2 | 2 | 2 |
7.1 | 技术 | (1)投标人承诺针对本项目成立专业的服务部门的得2分;未承诺的不得分。注: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书,否则不予认可。 | 0-2 | 2 | 2 | 2 |
7.2 | 技术 | (2)投标人承诺针对本项目配有专职的医疗专业人员:配备2人及以上的得2分;配备1人的得1分;未承诺的不得分。注: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书,同时提供配备人员医疗专业学历证书(或医疗专业资格证书)及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过社保的证明材料(以社保部门出具并盖章的或政务服务网打印的证明为准)复印件或扫描件,否则不予认可。 | 0-2 | 2 | 2 | 2 |
7.3 | 技术 | (3)投标人承诺针对本项目配有责任险现场查勘人员:配备3人及以上的得2分;配备少于3人的得1分;未承诺的不得分。注: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书,同时提供配备人员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过社保的证明材料(以社保部门出具并盖章的或政务服务网打印的证明为准)复印件或扫描件,否则不予认可。 | 0-2 | 2 | 2 | 2 |
7.4 | 技术 | (4)投标人承诺针对本项目配有的理赔专项服务人员:配备理赔专项服务人员5人及以上的得2分;配备理赔专项服务人员3(含)-4人的得1分;配备理赔专项服务人员1-2人的得0.5分。注: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书,同时提供配备人员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过社保的证明材料(以社保部门出具并盖章的或政务服务网打印的证明为准)复印件或扫描件,否则不予认可。 | 0-2 | 2 | 2 | 2 |
7.5 | 技术 | (5)针对本项目配备的服务团队人员(包括医疗专业人员、责任现场查勘人员、理赔人员等)的从业经验、职称(或学历或资格)等情况进行评分,最高得5分。注: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相关人员的职称(或学历或资格)证书、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过社保的证明材料(以社保部门出具并盖章的或政务服务网打印的证明为准)等复印件或扫描件,否则不予认可。 | 0-5 | 5 | 5 | 5 |
8.1 | 技术 | (1)根据投标人具备的快速理赔机制和绿色理赔通道等内容的操作规范程度及可行性进行评分,最高得4分。 | 0-4 | 3.5 | 3.4 | 3.3 |
8.2 | 技术 | (2)根据投标人制订的重大事故处理方案(包括组建重大事故处理小组、派遣心理疏导团队介入、提出赔偿解决方案、化解校园纠纷,恢复正常的教学秩序等)的可行性和完整性进行评分,最高得5分。 | 0-5 | 4.3 | 4.5 | 4.1 |
8.3 | 技术 | (3)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流程是否详实、服务时效承诺快捷程度,是否有专项措施、特别保障、优质服务内容等情况进行评分,最高得5分。 | 0-5 | 4.3 | 4.2 | 4.2 |
8.4 | 技术 | (4)根据投标人承诺的投诉处理控制措施和有效控制服务对象投诉率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最高得4分。 | 0-4 | 3.1 | 3.2 | 3.3 |
8.5 | 技术 | (5)根据投标人为投保人制订的日常服务计划(包含校方责任保险的宣传、培训、风险研讨、保险事故案例分析会等)的可行性和完整性进行评分,最高得4分。 | 0-4 | 3.5 | 3.4 | 3.3 |
9 | 技术 | 理赔时限: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收到索赔材料后向投保人反馈是否立案的时限、是否需要补充提供证明材料以及针对索赔材料齐全的案件的赔付时限等内容进行评分,最高得5分。注: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做出包含上述内容的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 0-5 | 4.2 | 4.3 | 4.5 |
10 | 技术 | 校园内难处置事故可行性建议:根据投标人针对处理牙齿赔偿问题、疤痕修复问题、骨折二次手术等校园内难处置事故问题提出的赔偿方案的可行性和完整性进行评分,最高得5分。 | 0-5 | 4.2 | 4.3 | 4.5 |
11 | 技术 | 优惠措施:根据投标人为学校提供风险查勘、投保、理赔等方面的优惠措施的可行性及措施优劣进行评分,最高得3分。 | 0-3 | 2.5 | 2.3 | 2.4 |
合计 | 合计 | 合计 | 0-100 | 89.4 | 89.3 | 86 |
序号 | 评分类型 | 评分项目内容 | 分值范围 |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仙居支公司 |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市分公司 |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中心支公司 |
1 | 商务资信 | 投标文件质量:根据投标文件编制的完整性、目录对应清晰程度、电子投标文件关联点设置是否定位准确、投标文件内容简洁明确程度及针对性等情况酌情评分,最高得2分;若投标文件中出现内容前后矛盾、或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评审小组允许且需要通过询标等程序进行澄清的,该项不得分。 | 0-2 | 2 | 2 | 2 |
2.1 | 商务资信 | (1)按投标人所属总公司2019年度至2021年度三年内的综合偿付能力情况进行评分,每具备一年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250%得3分;每具备一年在(200%≤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250%)区间的得2分;每具备一年在(100%≤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200%)区间的得1分;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小于100%的不得分。本项最高得9分。注:提供总公司的审计报告或总公司官网年度信息披露报告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 0-9 | 9 | 9 | 9 |
2.2 | 商务资信 | (2)根据银保监发布的《2021年保险公司万张保单投诉量》对投标人所属总公司指标进行打分,其中万张保单投诉量为0(件/万张,下同)的得5分,在0.01-1的得4分,在1.01-2的得2分,2.01及以上不得分。注:提供中国银保监发布文件复印件或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 0-5 | 4 | 4 | 4 |
3.1 | 商务资信 | (1)根据投标人能投入服务所在地拥有的理赔服务车辆情况进行评分,拥有3辆的得3分;2辆的得2分;1辆的得1分;没有的不得分。在拥有;在拥有理赔服务车辆3辆的基础上每增加一辆可加0.5分,加分最高不超过1分。本项最高得4分。注:投标文件中须附上服务车辆清单(至少包括数量和车牌号码)及车辆行驶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如车辆登记不在项目当地的还需提供授权投标人使用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否则不予认可。 | 0-4 | 4 | 4 | 4 |
3.2 | 商务资信 | (2)投标人在仙居区域范围内设有可办理本项目保险业务的服务机构或网点的,或者投标人承诺中标后三个月内设立可办理本项目保险业务的服务机构或网点的情况(具体数量以投标人承诺书为准),城区范围内具有或承诺设立服务机构或网点的得1分,除城区外的各乡镇每增加1个服务机构或网点加1分,最高得4分。注:投标文件中须附上服务机构或网点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扫描件,承诺中标后三个月内设立的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书(若中标后无法按照承诺设立服务机构或网点的,采购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所有后果由投标人承担),上述证明材料提供不全的不予认可。 | 0-4 | 4 | 4 | 1 |
4 | 商务资信 | 政府采购政策及优惠:投标人符合享受小微企业政府采购优惠政策的条件,且证明材料提供齐全的得2分,证明材料提供不全或证明材料提供不符合政策要求的不得分。注:相关证明材料提供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的“二-(二)政府采购政策及优惠”要求。 | 0-2 | 0 | 0 | 0 |
5.1 | 技术 | (1)根据投标人组织保障情况评分:a、投标人具有完善的组织架构得1分;b、投标人设有营销服务部的得1分;c、投标人设有保险服务指导员的得1分。上述内容在投标文件中未体现或不具备的,相应分项不得分。注: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相关资料,否则不予认可。 | 0-3 | 3 | 3 | 3 |
5.2 | 技术 | (2)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保险方案与采购需求的响应程度,以及方案内容的完整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进行评分,最高得5分。 | 0-5 | 4.5 | 4 | 4 |
5.3 | 技术 | (3)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责任险工作流程简便程度、管理规范的完善程度,为学校提供的延伸服务情况优劣程度进行评分,最高得5分。 | 0-5 | 4.5 | 4.5 | 4 |
5.4 | 技术 | (4)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实施赔付的责任险典型案例分析酌情给分,最高得4分。 | 0-4 | 3.5 | 3.5 | 3.5 |
6.1 | 技术 | (1)上课期间、学校组织的校内外活动(含寄宿)及课间活动中,投标人承诺学生出险理赔比例以60%为起点得基本分0.5分,承诺70%得1分,承诺80%得1.5分,承诺90%得2分,承诺100%及以上得3分。(承诺其他情况不得分)。 | 0-3 | 3 | 3 | 3 |
6.2 | 技术 | (2)根据投标人对校方责任保险中每次事故每人赔偿限额的承诺进行评分:130万元<承诺的赔偿限额≤135万元人民币的得0.4分,135万元<承诺的赔偿限额≤140万元人民币的得0.8分,140万元<承诺的赔偿限额≤145万元人民币的得1.2分,145万元<承诺的赔偿限额≤150万元人民币的得1.6分,承诺的赔偿限额>150万元人民币的得2分,承诺其他情况不得分。 | 0-2 | 2 | 2 | 2 |
6.3 | 技术 | (3)根据投标人对校方责任保险中每校每次事故赔偿限额的承诺进行评分:780万元<承诺的赔偿限额≤830万元人民币的得0.5分,830万元<承诺的赔偿限额≤880万元人民币的得1分,承诺的赔偿限额>880万元人民币的得2分,承诺其他情况不得分。 | 0-2 | 2 | 2 | 2 |
6.4 | 技术 | (4)根据投标人对校方责任保险中每校累计赔偿限额的承诺进行评分:1560万元<承诺的赔偿限额≤1610万元人民币的得0.5分,1610万元<承诺的赔偿限额≤1660万元人民币的得1分,承诺的赔偿限额>1660万元人民币的得2分,承诺其他情况不得分。 | 0-2 | 2 | 2 | 2 |
7.1 | 技术 | (1)投标人承诺针对本项目成立专业的服务部门的得2分;未承诺的不得分。注: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书,否则不予认可。 | 0-2 | 2 | 2 | 2 |
7.2 | 技术 | (2)投标人承诺针对本项目配有专职的医疗专业人员:配备2人及以上的得2分;配备1人的得1分;未承诺的不得分。注: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书,同时提供配备人员医疗专业学历证书(或医疗专业资格证书)及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过社保的证明材料(以社保部门出具并盖章的或政务服务网打印的证明为准)复印件或扫描件,否则不予认可。 | 0-2 | 2 | 2 | 2 |
7.3 | 技术 | (3)投标人承诺针对本项目配有责任险现场查勘人员:配备3人及以上的得2分;配备少于3人的得1分;未承诺的不得分。注: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书,同时提供配备人员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过社保的证明材料(以社保部门出具并盖章的或政务服务网打印的证明为准)复印件或扫描件,否则不予认可。 | 0-2 | 2 | 2 | 2 |
7.4 | 技术 | (4)投标人承诺针对本项目配有的理赔专项服务人员:配备理赔专项服务人员5人及以上的得2分;配备理赔专项服务人员3(含)-4人的得1分;配备理赔专项服务人员1-2人的得0.5分。注: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书,同时提供配备人员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过社保的证明材料(以社保部门出具并盖章的或政务服务网打印的证明为准)复印件或扫描件,否则不予认可。 | 0-2 | 2 | 2 | 2 |
7.5 | 技术 | (5)针对本项目配备的服务团队人员(包括医疗专业人员、责任现场查勘人员、理赔人员等)的从业经验、职称(或学历或资格)等情况进行评分,最高得5分。注: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相关人员的职称(或学历或资格)证书、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过社保的证明材料(以社保部门出具并盖章的或政务服务网打印的证明为准)等复印件或扫描件,否则不予认可。 | 0-5 | 4.5 | 4 | 4 |
8.1 | 技术 | (1)根据投标人具备的快速理赔机制和绿色理赔通道等内容的操作规范程度及可行性进行评分,最高得4分。 | 0-4 | 3.5 | 3 | 3 |
8.2 | 技术 | (2)根据投标人制订的重大事故处理方案(包括组建重大事故处理小组、派遣心理疏导团队介入、提出赔偿解决方案、化解校园纠纷,恢复正常的教学秩序等)的可行性和完整性进行评分,最高得5分。 | 0-5 | 4.5 | 4 | 4 |
8.3 | 技术 | (3)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流程是否详实、服务时效承诺快捷程度,是否有专项措施、特别保障、优质服务内容等情况进行评分,最高得5分。 | 0-5 | 4.5 | 4 | 4.5 |
8.4 | 技术 | (4)根据投标人承诺的投诉处理控制措施和有效控制服务对象投诉率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最高得4分。 | 0-4 | 3.5 | 3.5 | 3.5 |
8.5 | 技术 | (5)根据投标人为投保人制订的日常服务计划(包含校方责任保险的宣传、培训、风险研讨、保险事故案例分析会等)的可行性和完整性进行评分,最高得4分。 | 0-4 | 3.5 | 3.5 | 3.5 |
9 | 技术 | 理赔时限: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收到索赔材料后向投保人反馈是否立案的时限、是否需要补充提供证明材料以及针对索赔材料齐全的案件的赔付时限等内容进行评分,最高得5分。注: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做出包含上述内容的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 0-5 | 4.5 | 4.5 | 4.5 |
10 | 技术 | 校园内难处置事故可行性建议:根据投标人针对处理牙齿赔偿问题、疤痕修复问题、骨折二次手术等校园内难处置事故问题提出的赔偿方案的可行性和完整性进行评分,最高得5分。 | 0-5 | 4 | 4 | 4.5 |
11 | 技术 | 优惠措施:根据投标人为学校提供风险查勘、投保、理赔等方面的优惠措施的可行性及措施优劣进行评分,最高得3分。 | 0-3 | 2.5 | 2 | 2.5 |
合计 | 合计 | 合计 | 0-100 | 90.5 | 87.5 | 85.5 |
序号 | 评分类型 | 评分项目内容 | 分值范围 |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仙居支公司 |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市分公司 |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中心支公司 |
1 | 商务资信 | 投标文件质量:根据投标文件编制的完整性、目录对应清晰程度、电子投标文件关联点设置是否定位准确、投标文件内容简洁明确程度及针对性等情况酌情评分,最高得2分;若投标文件中出现内容前后矛盾、或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评审小组允许且需要通过询标等程序进行澄清的,该项不得分。 | 0-2 | 2 | 2 | 2 |
2.1 | 商务资信 | (1)按投标人所属总公司2019年度至2021年度三年内的综合偿付能力情况进行评分,每具备一年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250%得3分;每具备一年在(200%≤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250%)区间的得2分;每具备一年在(100%≤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200%)区间的得1分;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小于100%的不得分。本项最高得9分。注:提供总公司的审计报告或总公司官网年度信息披露报告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 0-9 | 9 | 9 | 9 |
2.2 | 商务资信 | (2)根据银保监发布的《2021年保险公司万张保单投诉量》对投标人所属总公司指标进行打分,其中万张保单投诉量为0(件/万张,下同)的得5分,在0.01-1的得4分,在1.01-2的得2分,2.01及以上不得分。注:提供中国银保监发布文件复印件或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 0-5 | 4 | 4 | 4 |
3.1 | 商务资信 | (1)根据投标人能投入服务所在地拥有的理赔服务车辆情况进行评分,拥有3辆的得3分;2辆的得2分;1辆的得1分;没有的不得分。在拥有;在拥有理赔服务车辆3辆的基础上每增加一辆可加0.5分,加分最高不超过1分。本项最高得4分。注:投标文件中须附上服务车辆清单(至少包括数量和车牌号码)及车辆行驶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如车辆登记不在项目当地的还需提供授权投标人使用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否则不予认可。 | 0-4 | 4 | 4 | 4 |
3.2 | 商务资信 | (2)投标人在仙居区域范围内设有可办理本项目保险业务的服务机构或网点的,或者投标人承诺中标后三个月内设立可办理本项目保险业务的服务机构或网点的情况(具体数量以投标人承诺书为准),城区范围内具有或承诺设立服务机构或网点的得1分,除城区外的各乡镇每增加1个服务机构或网点加1分,最高得4分。注:投标文件中须附上服务机构或网点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扫描件,承诺中标后三个月内设立的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书(若中标后无法按照承诺设立服务机构或网点的,采购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所有后果由投标人承担),上述证明材料提供不全的不予认可。 | 0-4 | 4 | 4 | 1 |
4 | 商务资信 | 政府采购政策及优惠:投标人符合享受小微企业政府采购优惠政策的条件,且证明材料提供齐全的得2分,证明材料提供不全或证明材料提供不符合政策要求的不得分。注:相关证明材料提供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的“二-(二)政府采购政策及优惠”要求。 | 0-2 | 0 | 0 | 0 |
5.1 | 技术 | (1)根据投标人组织保障情况评分:a、投标人具有完善的组织架构得1分;b、投标人设有营销服务部的得1分;c、投标人设有保险服务指导员的得1分。上述内容在投标文件中未体现或不具备的,相应分项不得分。注: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相关资料,否则不予认可。 | 0-3 | 3 | 3 | 3 |
5.2 | 技术 | (2)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保险方案与采购需求的响应程度,以及方案内容的完整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进行评分,最高得5分。 | 0-5 | 4.5 | 4.3 | 4.3 |
5.3 | 技术 | (3)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责任险工作流程简便程度、管理规范的完善程度,为学校提供的延伸服务情况优劣程度进行评分,最高得5分。 | 0-5 | 4.3 | 4.5 | 4.3 |
5.4 | 技术 | (4)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实施赔付的责任险典型案例分析酌情给分,最高得4分。 | 0-4 | 3.5 | 3.5 | 3.5 |
6.1 | 技术 | (1)上课期间、学校组织的校内外活动(含寄宿)及课间活动中,投标人承诺学生出险理赔比例以60%为起点得基本分0.5分,承诺70%得1分,承诺80%得1.5分,承诺90%得2分,承诺100%及以上得3分。(承诺其他情况不得分)。 | 0-3 | 3 | 3 | 3 |
6.2 | 技术 | (2)根据投标人对校方责任保险中每次事故每人赔偿限额的承诺进行评分:130万元<承诺的赔偿限额≤135万元人民币的得0.4分,135万元<承诺的赔偿限额≤140万元人民币的得0.8分,140万元<承诺的赔偿限额≤145万元人民币的得1.2分,145万元<承诺的赔偿限额≤150万元人民币的得1.6分,承诺的赔偿限额>150万元人民币的得2分,承诺其他情况不得分。 | 0-2 | 2 | 2 | 2 |
6.3 | 技术 | (3)根据投标人对校方责任保险中每校每次事故赔偿限额的承诺进行评分:780万元<承诺的赔偿限额≤830万元人民币的得0.5分,830万元<承诺的赔偿限额≤880万元人民币的得1分,承诺的赔偿限额>880万元人民币的得2分,承诺其他情况不得分。 | 0-2 | 2 | 2 | 2 |
6.4 | 技术 | (4)根据投标人对校方责任保险中每校累计赔偿限额的承诺进行评分:1560万元<承诺的赔偿限额≤1610万元人民币的得0.5分,1610万元<承诺的赔偿限额≤1660万元人民币的得1分,承诺的赔偿限额>1660万元人民币的得2分,承诺其他情况不得分。 | 0-2 | 2 | 2 | 2 |
7.1 | 技术 | (1)投标人承诺针对本项目成立专业的服务部门的得2分;未承诺的不得分。注: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书,否则不予认可。 | 0-2 | 2 | 2 | 2 |
7.2 | 技术 | (2)投标人承诺针对本项目配有专职的医疗专业人员:配备2人及以上的得2分;配备1人的得1分;未承诺的不得分。注: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书,同时提供配备人员医疗专业学历证书(或医疗专业资格证书)及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过社保的证明材料(以社保部门出具并盖章的或政务服务网打印的证明为准)复印件或扫描件,否则不予认可。 | 0-2 | 2 | 2 | 2 |
7.3 | 技术 | (3)投标人承诺针对本项目配有责任险现场查勘人员:配备3人及以上的得2分;配备少于3人的得1分;未承诺的不得分。注: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书,同时提供配备人员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过社保的证明材料(以社保部门出具并盖章的或政务服务网打印的证明为准)复印件或扫描件,否则不予认可。 | 0-2 | 2 | 2 | 2 |
7.4 | 技术 | (4)投标人承诺针对本项目配有的理赔专项服务人员:配备理赔专项服务人员5人及以上的得2分;配备理赔专项服务人员3(含)-4人的得1分;配备理赔专项服务人员1-2人的得0.5分。注: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书,同时提供配备人员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过社保的证明材料(以社保部门出具并盖章的或政务服务网打印的证明为准)复印件或扫描件,否则不予认可。 | 0-2 | 2 | 2 | 2 |
7.5 | 技术 | (5)针对本项目配备的服务团队人员(包括医疗专业人员、责任现场查勘人员、理赔人员等)的从业经验、职称(或学历或资格)等情况进行评分,最高得5分。注: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相关人员的职称(或学历或资格)证书、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过社保的证明材料(以社保部门出具并盖章的或政务服务网打印的证明为准)等复印件或扫描件,否则不予认可。 | 0-5 | 5 | 5 | 5 |
8.1 | 技术 | (1)根据投标人具备的快速理赔机制和绿色理赔通道等内容的操作规范程度及可行性进行评分,最高得4分。 | 0-4 | 3.3 | 3.4 | 3.5 |
8.2 | 技术 | (2)根据投标人制订的重大事故处理方案(包括组建重大事故处理小组、派遣心理疏导团队介入、提出赔偿解决方案、化解校园纠纷,恢复正常的教学秩序等)的可行性和完整性进行评分,最高得5分。 | 0-5 | 4.4 | 4.5 | 4.3 |
8.3 | 技术 | (3)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流程是否详实、服务时效承诺快捷程度,是否有专项措施、特别保障、优质服务内容等情况进行评分,最高得5分。 | 0-5 | 4.4 | 4.4 | 4.5 |
8.4 | 技术 | (4)根据投标人承诺的投诉处理控制措施和有效控制服务对象投诉率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最高得4分。 | 0-4 | 3.3 | 3.3 | 3.2 |
8.5 | 技术 | (5)根据投标人为投保人制订的日常服务计划(包含校方责任保险的宣传、培训、风险研讨、保险事故案例分析会等)的可行性和完整性进行评分,最高得4分。 | 0-4 | 3.3 | 3.4 | 3.3 |
9 | 技术 | 理赔时限: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收到索赔材料后向投保人反馈是否立案的时限、是否需要补充提供证明材料以及针对索赔材料齐全的案件的赔付时限等内容进行评分,最高得5分。注: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做出包含上述内容的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 0-5 | 4.3 | 4.4 | 4.5 |
10 | 技术 | 校园内难处置事故可行性建议:根据投标人针对处理牙齿赔偿问题、疤痕修复问题、骨折二次手术等校园内难处置事故问题提出的赔偿方案的可行性和完整性进行评分,最高得5分。 | 0-5 | 4.4 | 4.3 | 4.4 |
11 | 技术 | 优惠措施:根据投标人为学校提供风险查勘、投保、理赔等方面的优惠措施的可行性及措施优劣进行评分,最高得3分。 | 0-3 | 2.5 | 2.5 | 2.5 |
合计 | 合计 | 合计 | 0-100 | 90.2 | 90.5 | 87.3 |
序号 | 评分类型 | 评分项目内容 | 分值范围 |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仙居支公司 |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市分公司 |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中心支公司 |
1 | 商务资信 | 投标文件质量:根据投标文件编制的完整性、目录对应清晰程度、电子投标文件关联点设置是否定位准确、投标文件内容简洁明确程度及针对性等情况酌情评分,最高得2分;若投标文件中出现内容前后矛盾、或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评审小组允许且需要通过询标等程序进行澄清的,该项不得分。 | 0-2 | 1.5 | 1.5 | 1.5 |
2.1 | 商务资信 | (1)按投标人所属总公司2019年度至2021年度三年内的综合偿付能力情况进行评分,每具备一年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250%得3分;每具备一年在(200%≤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250%)区间的得2分;每具备一年在(100%≤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200%)区间的得1分;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小于100%的不得分。本项最高得9分。注:提供总公司的审计报告或总公司官网年度信息披露报告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 0-9 | 9 | 9 | 9 |
2.2 | 商务资信 | (2)根据银保监发布的《2021年保险公司万张保单投诉量》对投标人所属总公司指标进行打分,其中万张保单投诉量为0(件/万张,下同)的得5分,在0.01-1的得4分,在1.01-2的得2分,2.01及以上不得分。注:提供中国银保监发布文件复印件或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 0-5 | 4 | 4 | 4 |
3.1 | 商务资信 | (1)根据投标人能投入服务所在地拥有的理赔服务车辆情况进行评分,拥有3辆的得3分;2辆的得2分;1辆的得1分;没有的不得分。在拥有;在拥有理赔服务车辆3辆的基础上每增加一辆可加0.5分,加分最高不超过1分。本项最高得4分。注:投标文件中须附上服务车辆清单(至少包括数量和车牌号码)及车辆行驶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如车辆登记不在项目当地的还需提供授权投标人使用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否则不予认可。 | 0-4 | 4 | 4 | 4 |
3.2 | 商务资信 | (2)投标人在仙居区域范围内设有可办理本项目保险业务的服务机构或网点的,或者投标人承诺中标后三个月内设立可办理本项目保险业务的服务机构或网点的情况(具体数量以投标人承诺书为准),城区范围内具有或承诺设立服务机构或网点的得1分,除城区外的各乡镇每增加1个服务机构或网点加1分,最高得4分。注:投标文件中须附上服务机构或网点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扫描件,承诺中标后三个月内设立的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书(若中标后无法按照承诺设立服务机构或网点的,采购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所有后果由投标人承担),上述证明材料提供不全的不予认可。 | 0-4 | 4 | 4 | 1 |
4 | 商务资信 | 政府采购政策及优惠:投标人符合享受小微企业政府采购优惠政策的条件,且证明材料提供齐全的得2分,证明材料提供不全或证明材料提供不符合政策要求的不得分。注:相关证明材料提供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的“二-(二)政府采购政策及优惠”要求。 | 0-2 | 0 | 0 | 0 |
5.1 | 技术 | (1)根据投标人组织保障情况评分:a、投标人具有完善的组织架构得1分;b、投标人设有营销服务部的得1分;c、投标人设有保险服务指导员的得1分。上述内容在投标文件中未体现或不具备的,相应分项不得分。注: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相关资料,否则不予认可。 | 0-3 | 3 | 3 | 3 |
5.2 | 技术 | (2)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保险方案与采购需求的响应程度,以及方案内容的完整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进行评分,最高得5分。 | 0-5 | 4.5 | 4.5 | 3.5 |
5.3 | 技术 | (3)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责任险工作流程简便程度、管理规范的完善程度,为学校提供的延伸服务情况优劣程度进行评分,最高得5分。 | 0-5 | 4.3 | 4.5 | 3 |
5.4 | 技术 | (4)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实施赔付的责任险典型案例分析酌情给分,最高得4分。 | 0-4 | 3.5 | 3.5 | 2.5 |
6.1 | 技术 | (1)上课期间、学校组织的校内外活动(含寄宿)及课间活动中,投标人承诺学生出险理赔比例以60%为起点得基本分0.5分,承诺70%得1分,承诺80%得1.5分,承诺90%得2分,承诺100%及以上得3分。(承诺其他情况不得分)。 | 0-3 | 3 | 3 | 3 |
6.2 | 技术 | (2)根据投标人对校方责任保险中每次事故每人赔偿限额的承诺进行评分:130万元<承诺的赔偿限额≤135万元人民币的得0.4分,135万元<承诺的赔偿限额≤140万元人民币的得0.8分,140万元<承诺的赔偿限额≤145万元人民币的得1.2分,145万元<承诺的赔偿限额≤150万元人民币的得1.6分,承诺的赔偿限额>150万元人民币的得2分,承诺其他情况不得分。 | 0-2 | 2 | 2 | 2 |
6.3 | 技术 | (3)根据投标人对校方责任保险中每校每次事故赔偿限额的承诺进行评分:780万元<承诺的赔偿限额≤830万元人民币的得0.5分,830万元<承诺的赔偿限额≤880万元人民币的得1分,承诺的赔偿限额>880万元人民币的得2分,承诺其他情况不得分。 | 0-2 | 2 | 2 | 2 |
6.4 | 技术 | (4)根据投标人对校方责任保险中每校累计赔偿限额的承诺进行评分:1560万元<承诺的赔偿限额≤1610万元人民币的得0.5分,1610万元<承诺的赔偿限额≤1660万元人民币的得1分,承诺的赔偿限额>1660万元人民币的得2分,承诺其他情况不得分。 | 0-2 | 2 | 2 | 2 |
7.1 | 技术 | (1)投标人承诺针对本项目成立专业的服务部门的得2分;未承诺的不得分。注: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书,否则不予认可。 | 0-2 | 2 | 2 | 2 |
7.2 | 技术 | (2)投标人承诺针对本项目配有专职的医疗专业人员:配备2人及以上的得2分;配备1人的得1分;未承诺的不得分。注: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书,同时提供配备人员医疗专业学历证书(或医疗专业资格证书)及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过社保的证明材料(以社保部门出具并盖章的或政务服务网打印的证明为准)复印件或扫描件,否则不予认可。 | 0-2 | 2 | 2 | 2 |
7.3 | 技术 | (3)投标人承诺针对本项目配有责任险现场查勘人员:配备3人及以上的得2分;配备少于3人的得1分;未承诺的不得分。注: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书,同时提供配备人员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过社保的证明材料(以社保部门出具并盖章的或政务服务网打印的证明为准)复印件或扫描件,否则不予认可。 | 0-2 | 2 | 2 | 2 |
7.4 | 技术 | (4)投标人承诺针对本项目配有的理赔专项服务人员:配备理赔专项服务人员5人及以上的得2分;配备理赔专项服务人员3(含)-4人的得1分;配备理赔专项服务人员1-2人的得0.5分。注: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书,同时提供配备人员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过社保的证明材料(以社保部门出具并盖章的或政务服务网打印的证明为准)复印件或扫描件,否则不予认可。 | 0-2 | 2 | 2 | 2 |
7.5 | 技术 | (5)针对本项目配备的服务团队人员(包括医疗专业人员、责任现场查勘人员、理赔人员等)的从业经验、职称(或学历或资格)等情况进行评分,最高得5分。注: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相关人员的职称(或学历或资格)证书、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过社保的证明材料(以社保部门出具并盖章的或政务服务网打印的证明为准)等复印件或扫描件,否则不予认可。 | 0-5 | 5 | 5 | 5 |
8.1 | 技术 | (1)根据投标人具备的快速理赔机制和绿色理赔通道等内容的操作规范程度及可行性进行评分,最高得4分。 | 0-4 | 3.2 | 3.5 | 2.5 |
8.2 | 技术 | (2)根据投标人制订的重大事故处理方案(包括组建重大事故处理小组、派遣心理疏导团队介入、提出赔偿解决方案、化解校园纠纷,恢复正常的教学秩序等)的可行性和完整性进行评分,最高得5分。 | 0-5 | 4 | 4.5 | 3.5 |
8.3 | 技术 | (3)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流程是否详实、服务时效承诺快捷程度,是否有专项措施、特别保障、优质服务内容等情况进行评分,最高得5分。 | 0-5 | 4 | 4.5 | 3.5 |
8.4 | 技术 | (4)根据投标人承诺的投诉处理控制措施和有效控制服务对象投诉率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最高得4分。 | 0-4 | 3.5 | 3.5 | 2.5 |
8.5 | 技术 | (5)根据投标人为投保人制订的日常服务计划(包含校方责任保险的宣传、培训、风险研讨、保险事故案例分析会等)的可行性和完整性进行评分,最高得4分。 | 0-4 | 3.5 | 3.5 | 3 |
9 | 技术 | 理赔时限: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收到索赔材料后向投保人反馈是否立案的时限、是否需要补充提供证明材料以及针对索赔材料齐全的案件的赔付时限等内容进行评分,最高得5分。注: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做出包含上述内容的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 0-5 | 4.2 | 4.5 | 4 |
10 | 技术 | 校园内难处置事故可行性建议:根据投标人针对处理牙齿赔偿问题、疤痕修复问题、骨折二次手术等校园内难处置事故问题提出的赔偿方案的可行性和完整性进行评分,最高得5分。 | 0-5 | 4.3 | 4.5 | 3.5 |
11 | 技术 | 优惠措施:根据投标人为学校提供风险查勘、投保、理赔等方面的优惠措施的可行性及措施优劣进行评分,最高得3分。 | 0-3 | 2 | 2.5 | 2 |
合计 | 合计 | 合计 | 0-100 | 88.5 | 91 | 78 |
序号 | 评分类型 | 评分项目内容 | 分值范围 |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仙居支公司 |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市分公司 |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中心支公司 |
1 | 商务资信 | 投标文件质量:根据投标文件编制的完整性、目录对应清晰程度、电子投标文件关联点设置是否定位准确、投标文件内容简洁明确程度及针对性等情况酌情评分,最高得2分;若投标文件中出现内容前后矛盾、或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评审小组允许且需要通过询标等程序进行澄清的,该项不得分。 | 0-2 | 2 | 2 | 2 |
2.1 | 商务资信 | (1)按投标人所属总公司2019年度至2021年度三年内的综合偿付能力情况进行评分,每具备一年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250%得3分;每具备一年在(200%≤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250%)区间的得2分;每具备一年在(100%≤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200%)区间的得1分;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小于100%的不得分。本项最高得9分。注:提供总公司的审计报告或总公司官网年度信息披露报告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 0-9 | 9 | 9 | 9 |
2.2 | 商务资信 | (2)根据银保监发布的《2021年保险公司万张保单投诉量》对投标人所属总公司指标进行打分,其中万张保单投诉量为0(件/万张,下同)的得5分,在0.01-1的得4分,在1.01-2的得2分,2.01及以上不得分。注:提供中国银保监发布文件复印件或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 0-5 | 4 | 4 | 4 |
3.1 | 商务资信 | (1)根据投标人能投入服务所在地拥有的理赔服务车辆情况进行评分,拥有3辆的得3分;2辆的得2分;1辆的得1分;没有的不得分。在拥有;在拥有理赔服务车辆3辆的基础上每增加一辆可加0.5分,加分最高不超过1分。本项最高得4分。注:投标文件中须附上服务车辆清单(至少包括数量和车牌号码)及车辆行驶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如车辆登记不在项目当地的还需提供授权投标人使用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否则不予认可。 | 0-4 | 4 | 4 | 4 |
3.2 | 商务资信 | (2)投标人在仙居区域范围内设有可办理本项目保险业务的服务机构或网点的,或者投标人承诺中标后三个月内设立可办理本项目保险业务的服务机构或网点的情况(具体数量以投标人承诺书为准),城区范围内具有或承诺设立服务机构或网点的得1分,除城区外的各乡镇每增加1个服务机构或网点加1分,最高得4分。注:投标文件中须附上服务机构或网点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扫描件,承诺中标后三个月内设立的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书(若中标后无法按照承诺设立服务机构或网点的,采购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所有后果由投标人承担),上述证明材料提供不全的不予认可。 | 0-4 | 4 | 4 | 1 |
4 | 商务资信 | 政府采购政策及优惠:投标人符合享受小微企业政府采购优惠政策的条件,且证明材料提供齐全的得2分,证明材料提供不全或证明材料提供不符合政策要求的不得分。注:相关证明材料提供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的“二-(二)政府采购政策及优惠”要求。 | 0-2 | 0 | 0 | 0 |
5.1 | 技术 | (1)根据投标人组织保障情况评分:a、投标人具有完善的组织架构得1分;b、投标人设有营销服务部的得1分;c、投标人设有保险服务指导员的得1分。上述内容在投标文件中未体现或不具备的,相应分项不得分。注: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相关资料,否则不予认可。 | 0-3 | 3 | 3 | 3 |
5.2 | 技术 | (2)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保险方案与采购需求的响应程度,以及方案内容的完整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进行评分,最高得5分。 | 0-5 | 4 | 3.8 | 3.8 |
5.3 | 技术 | (3)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责任险工作流程简便程度、管理规范的完善程度,为学校提供的延伸服务情况优劣程度进行评分,最高得5分。 | 0-5 | 4 | 3.8 | 3.6 |
5.4 | 技术 | (4)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实施赔付的责任险典型案例分析酌情给分,最高得4分。 | 0-4 | 3 | 2.6 | 2.8 |
6.1 | 技术 | (1)上课期间、学校组织的校内外活动(含寄宿)及课间活动中,投标人承诺学生出险理赔比例以60%为起点得基本分0.5分,承诺70%得1分,承诺80%得1.5分,承诺90%得2分,承诺100%及以上得3分。(承诺其他情况不得分)。 | 0-3 | 3 | 3 | 3 |
6.2 | 技术 | (2)根据投标人对校方责任保险中每次事故每人赔偿限额的承诺进行评分:130万元<承诺的赔偿限额≤135万元人民币的得0.4分,135万元<承诺的赔偿限额≤140万元人民币的得0.8分,140万元<承诺的赔偿限额≤145万元人民币的得1.2分,145万元<承诺的赔偿限额≤150万元人民币的得1.6分,承诺的赔偿限额>150万元人民币的得2分,承诺其他情况不得分。 | 0-2 | 2 | 2 | 2 |
6.3 | 技术 | (3)根据投标人对校方责任保险中每校每次事故赔偿限额的承诺进行评分:780万元<承诺的赔偿限额≤830万元人民币的得0.5分,830万元<承诺的赔偿限额≤880万元人民币的得1分,承诺的赔偿限额>880万元人民币的得2分,承诺其他情况不得分。 | 0-2 | 2 | 2 | 2 |
6.4 | 技术 | (4)根据投标人对校方责任保险中每校累计赔偿限额的承诺进行评分:1560万元<承诺的赔偿限额≤1610万元人民币的得0.5分,1610万元<承诺的赔偿限额≤1660万元人民币的得1分,承诺的赔偿限额>1660万元人民币的得2分,承诺其他情况不得分。 | 0-2 | 2 | 2 | 2 |
7.1 | 技术 | (1)投标人承诺针对本项目成立专业的服务部门的得2分;未承诺的不得分。注: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书,否则不予认可。 | 0-2 | 2 | 2 | 2 |
7.2 | 技术 | (2)投标人承诺针对本项目配有专职的医疗专业人员:配备2人及以上的得2分;配备1人的得1分;未承诺的不得分。注: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书,同时提供配备人员医疗专业学历证书(或医疗专业资格证书)及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过社保的证明材料(以社保部门出具并盖章的或政务服务网打印的证明为准)复印件或扫描件,否则不予认可。 | 0-2 | 2 | 2 | 2 |
7.3 | 技术 | (3)投标人承诺针对本项目配有责任险现场查勘人员:配备3人及以上的得2分;配备少于3人的得1分;未承诺的不得分。注: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书,同时提供配备人员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过社保的证明材料(以社保部门出具并盖章的或政务服务网打印的证明为准)复印件或扫描件,否则不予认可。 | 0-2 | 2 | 2 | 2 |
7.4 | 技术 | (4)投标人承诺针对本项目配有的理赔专项服务人员:配备理赔专项服务人员5人及以上的得2分;配备理赔专项服务人员3(含)-4人的得1分;配备理赔专项服务人员1-2人的得0.5分。注: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书,同时提供配备人员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过社保的证明材料(以社保部门出具并盖章的或政务服务网打印的证明为准)复印件或扫描件,否则不予认可。 | 0-2 | 2 | 2 | 2 |
7.5 | 技术 | (5)针对本项目配备的服务团队人员(包括医疗专业人员、责任现场查勘人员、理赔人员等)的从业经验、职称(或学历或资格)等情况进行评分,最高得5分。注: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相关人员的职称(或学历或资格)证书、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过社保的证明材料(以社保部门出具并盖章的或政务服务网打印的证明为准)等复印件或扫描件,否则不予认可。 | 0-5 | 5 | 5 | 5 |
8.1 | 技术 | (1)根据投标人具备的快速理赔机制和绿色理赔通道等内容的操作规范程度及可行性进行评分,最高得4分。 | 0-4 | 3 | 2.6 | 2.8 |
8.2 | 技术 | (2)根据投标人制订的重大事故处理方案(包括组建重大事故处理小组、派遣心理疏导团队介入、提出赔偿解决方案、化解校园纠纷,恢复正常的教学秩序等)的可行性和完整性进行评分,最高得5分。 | 0-5 | 3.9 | 3.8 | 4 |
8.3 | 技术 | (3)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流程是否详实、服务时效承诺快捷程度,是否有专项措施、特别保障、优质服务内容等情况进行评分,最高得5分。 | 0-5 | 3.5 | 3.5 | 3.5 |
8.4 | 技术 | (4)根据投标人承诺的投诉处理控制措施和有效控制服务对象投诉率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最高得4分。 | 0-4 | 3 | 3 | 2.8 |
8.5 | 技术 | (5)根据投标人为投保人制订的日常服务计划(包含校方责任保险的宣传、培训、风险研讨、保险事故案例分析会等)的可行性和完整性进行评分,最高得4分。 | 0-4 | 3 | 2.8 | 2.8 |
9 | 技术 | 理赔时限: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收到索赔材料后向投保人反馈是否立案的时限、是否需要补充提供证明材料以及针对索赔材料齐全的案件的赔付时限等内容进行评分,最高得5分。注: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做出包含上述内容的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 0-5 | 3.9 | 3.8 | 4 |
10 | 技术 | 校园内难处置事故可行性建议:根据投标人针对处理牙齿赔偿问题、疤痕修复问题、骨折二次手术等校园内难处置事故问题提出的赔偿方案的可行性和完整性进行评分,最高得5分。 | 0-5 | 3.8 | 3.9 | 4 |
11 | 技术 | 优惠措施:根据投标人为学校提供风险查勘、投保、理赔等方面的优惠措施的可行性及措施优劣进行评分,最高得3分。 | 0-3 | 2.5 | 2.3 | 2.3 |
合计 | 合计 | 合计 | 0-100 | 85.6 | 83.9 | 8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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