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CCECRL400PT002ITB102701
|
中国交建马来西亚东海岸铁路项目梁场设备T梁静载试验反力架(重新招标)
|
公告 |
公告标题:中国港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马来西亚东海岸铁路项目梁场设备T梁静载试验反力架采购招标公告 公告内容: 中国港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马来西亚东海岸铁路项目梁场设备T梁静载试验反力架采购招标公告
中国港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承接了中国交建马来西亚东海岸铁路项目,拟对项目T梁静载试验反力架(详见招标设备清单)重新进行招标,招标编号:CCCC/ECRL-400-PT-002-ITB-1027-01。诚邀市场业绩和商业信誉良好且符合投标资格要求的企业参与本次招投标,本次招标采用电子化招标投标方式。 1. 招标文件发放时间:2022年05月06日至2022年05月15日(北京时间)。 2. 招标文件发放方式:通过中国交建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114.255.239.58/PMS/)以公开招标的方式发放。 3.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05月27日08:30 (北京时间)。 4.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1)按规定将电子版投标文件上传至中国交建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 5. 开标地点:中国交建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 6. 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日当日在中国交建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empm.ccccltd.cn/)上开标,招标人有权推迟开标。 7. 投标人资质要求 7.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固定的营业地址。 7.2投标人必须是有能力履行招标内容要求和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专业制造商。 7.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和代理商投标。 7.4生产能力要求:满足本项目供货要求。 7.5财务能力要求:财务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出具近三年会计审计报表。 7.6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符合ISO质量认证体系。 7.7供货业绩要求:有招标设备供货业绩,并提供使用同类产品的使用单位的证明,证明其使用年限及产品现在的状况。 7.8履约信用要求:有相关信用证明材料,无不良记录。 7.9其他要求: 7.10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7.11既往中国港湾或相关企业的类似采购,投标人供应的产品未出现过严重质量或服务问题。 *7.1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或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清算程序,或企业处于停产、停业、歇业或破产状态,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的; (6)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的正在诉讼的案件; (7)被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需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查询结果页面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8)被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黑名单,需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查询结果页面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9)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10)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1)在既往中国港湾或相关企业的类似采购中,供应同类或类似产品出现过严重质量或服务问题的; (12)未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或投标保证金金额低于人民币10万元的; (13)未按照投标文件编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应签字盖章的地方未盖章签字。 8.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接受投标保函与电汇形式的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100,000.00(壹拾万元整)。投标保证金须在开标之日前电汇完毕并备注招标编号以及包件号,汇单或投标保函须在开标之日前提交原件。 采用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请汇至招标人如下开户银行及账号: 账户名:中国港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账 号:11001007400059111111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东四支行营业部 本次汇单或投标保函原件请递交至如下地址: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香河园1号院信德京汇中心19层采购部(邮编:100026) 联系人:余信春 联系电话:010-87403926 投标保证金待开标后,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内退还投标人。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时间为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的15个工作日内。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时间为双方签订合同且招标方收到履约保函原件后15个工作日内。招标人退还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函均是无息的。 下列任一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同时,招标人将保留进一步索赔的权力: (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恶意撤销投标;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担保函; (3)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后未经允许私自转卖、转包给其它公司; (4)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后、保证金未退回前除不可抗力外失去履约能力,且无法继续履行承诺的; (5)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中国港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采购管理办法及本招标文件之规定的行为。 招标人:中国港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 余信春 杨楠 联系电话:010-87403926 邮箱: xcyu@chec.bj.cn、nyang@cccecrl.com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香河园1号院11号楼信德京汇中心19层(100028) 日期: 2022年05月06日 |
附件列表 供应商投标操作流程(请点击查看) |
|
物资信息: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