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华睿诚-竞争性磋商-HRC(2023)-CG145-集美乡村振兴项目灌口镇顶许村22号灌区农业水价改革配套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179.65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3/11/0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rc(2023)-cg145
预算金额179.65万元
招标公司厦门市集美区灌口镇人民政府
招标联系人颜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小郑0592-5730731
标书截止时间2023/11/09
投标截止时间2023/11/13
公告正文
项目编号:HRC(2023)-CG145
项目概况
集美乡村振兴项目灌口镇顶许村22号灌区农业水价改革配套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厦门市湖里区湖里大道6号北方商务大厦211单元)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1月1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RC(2023)-CG145
项目名称:集美乡村振兴项目灌口镇顶许村22号灌区农业水价改革配套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79.6571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79.6571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采购人下达开工令之日起180个日历日内通过完工验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是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和监狱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
(2)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二、单位负责人证明或授权书:1、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无需提供授权书,但应提供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2、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授权书及供应商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三、财务状况报告:供应商应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或上一季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提供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
四、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供应商应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递交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复印件,享受税收减免政策或因疫情影响享受缓缴或免缴税款的企业,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
五、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供应商应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递交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复印件,享受社保减免政策或因疫情影响享受缓缴或免缴社保的企业,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
六、信用承诺制要求:本项目允许采用“信用承诺制(格式详见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即供应商提供资格承诺函(若有)即可参加采购活动,在响应文件中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七、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应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八、信用记录要求: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磋商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的信用信息。2、截止时点:查询供应商截止提交响应文件当天前三年内的信用信息。3、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磋商小组将查询结果打印后随项目档案一并存档。 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1)查询结果显示供应商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①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用记录”名单的;②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的。(2)信用信息查询仅以资格审查时通过本条款规定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除以上规定外,其他时间或其他网站的查询信息均不作为审查的依据。(3)联合体成员存在以上情形的,联合体资格审查不合格。5、供应商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供应商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磋商小组查询结果为准。
九、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十、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供应商须同时具备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并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
十一、供应商所投产品国家若有其他强制性要求或认证的(如3C认证),供应商须就此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书面承诺,承诺所投产品满足国家强制要求并在供货时提供相关的有效强制性认证证书复印件;或者在文件中提供相关的有效强制性认证证书复印件,否则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按无效投标处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02日至2023年11月09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厦门市湖里区湖里大道6号北方商务大厦211单元)
方式:线上或线下报名,线上报名请下载附件,根据附件中的磋商文件获取登记表要求的报名方式进行报名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厦门市湖里区湖里大道6号北方商务大厦211单元)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1月1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厦门市湖里区湖里大道6号北方商务大厦211单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厦门市集美区灌口镇人民政府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灌口大道2199号
联系方式:颜女士 、151607028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厦门市湖里区湖里大道6号北方商务大厦211单元
联系方式:小郑、0592-57307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郑
电 话: 0592-5730731
磋商文件获取登记表.docx
项目概况
集美乡村振兴项目灌口镇顶许村22号灌区农业水价改革配套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厦门市湖里区湖里大道6号北方商务大厦211单元)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1月1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RC(2023)-CG145
项目名称:集美乡村振兴项目灌口镇顶许村22号灌区农业水价改革配套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79.6571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79.6571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 内 容 | 要 求 |
1 | 工程名称 | 集美乡村振兴项目灌口镇顶许村22号灌区农业水价改革配套工程 |
2 | 施工地点 | 灌口镇 |
3 | 采购项目内容 及承包范围 | 具体详见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 |
4 | 质量标准要求 | 合格 |
5 | 工期要求 | 采购人下达开工令之日起180个日历日内通过完工验收 |
6 | 承包方式 | 包工包料,不得转包 |
7 | 踏勘现场 | 踏勘联系人:傅工,联系方式:18350283571 |
合同履行期限:采购人下达开工令之日起180个日历日内通过完工验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是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和监狱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
(2)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二、单位负责人证明或授权书:1、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无需提供授权书,但应提供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2、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授权书及供应商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三、财务状况报告:供应商应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或上一季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提供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
四、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供应商应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递交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复印件,享受税收减免政策或因疫情影响享受缓缴或免缴税款的企业,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
五、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供应商应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递交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复印件,享受社保减免政策或因疫情影响享受缓缴或免缴社保的企业,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
六、信用承诺制要求:本项目允许采用“信用承诺制(格式详见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即供应商提供资格承诺函(若有)即可参加采购活动,在响应文件中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七、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应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八、信用记录要求: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磋商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的信用信息。2、截止时点:查询供应商截止提交响应文件当天前三年内的信用信息。3、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磋商小组将查询结果打印后随项目档案一并存档。 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1)查询结果显示供应商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①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用记录”名单的;②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的。(2)信用信息查询仅以资格审查时通过本条款规定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除以上规定外,其他时间或其他网站的查询信息均不作为审查的依据。(3)联合体成员存在以上情形的,联合体资格审查不合格。5、供应商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供应商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磋商小组查询结果为准。
九、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十、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供应商须同时具备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并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
十一、供应商所投产品国家若有其他强制性要求或认证的(如3C认证),供应商须就此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书面承诺,承诺所投产品满足国家强制要求并在供货时提供相关的有效强制性认证证书复印件;或者在文件中提供相关的有效强制性认证证书复印件,否则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按无效投标处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02日至2023年11月09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厦门市湖里区湖里大道6号北方商务大厦211单元)
方式:线上或线下报名,线上报名请下载附件,根据附件中的磋商文件获取登记表要求的报名方式进行报名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厦门市湖里区湖里大道6号北方商务大厦211单元)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1月1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厦门市湖里区湖里大道6号北方商务大厦211单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品目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主要技术要求 | 最高限价 |
1/1-1 | 集美乡村振兴项目灌口镇顶许村22号灌区农业水价改革配套工程 | 1项 | 详见“第四章 磋商内容及要求” | 1796571.00元 |
工期:采购人下达开工令之日起180个日历日内通过完工验收 | ||||
质量标准:合格 | ||||
实施地点: 厦门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厦门市集美区灌口镇人民政府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灌口大道2199号
联系方式:颜女士 、151607028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厦门市湖里区湖里大道6号北方商务大厦211单元
联系方式:小郑、0592-57307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郑
电 话: 0592-5730731
磋商文件获取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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