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广元市朝天区国家储备林建设及森林质量提升项目(一期)配套基础设施—防火通道建设项目(6.5m宽)二标段比选公告
金额
3700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3/07/1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广元市朝天区国家储备林建设及森林质量提升项目(一期)配套基础设施—防火通道建设项目(6.5m宽)二标段广元市朝天区国家储备林建设及森林质量提升项目(一期)配套基础设施—防火通道建设项目(6.5m宽)二标段 (项目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1. 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广元市朝天区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川投资备【2209-510812-04-01-860538】FGQB-0264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比选文件在 广元市朝天区发展和改革局 (投资主管部门名称)的备案号(若有)为 / 。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业主: 广元市朝天区大道农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2 建设地点: 广元市朝天区
2.3 项目规模: 支撑体系建设包括:配套道路系统174.45Km,森林消防及蓄水池5700平方米,防火瞭望塔一座,管理服务用房3200平方米,硬化铺装15600平方米等。
2.4 计划工期: 365 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 2023年09月
2.5 项目总投资: 3700.0 万元
2.6 项目资金来源: 银行贷款资金及企业自筹资金。
2.7 代理项目估算金额: 3700 万元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来,申请人至少已完成 1 个(0-10公路桥梁类类似分类项目业绩。
3.2 拟任本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来,拟任项目负责人至少已完成1个(0-10)类似项目个人业绩,每个项目的中标金额应不低于第2.7款“代理招标估算金额”的 100 %(0-100)。
3.3 拟任本项目人员要求: (1)拟任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四川省工程建设招标代理从业人员方章资格,主要专职技术人员3人:具有四川省工程建设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印章资格。以上招标代理从业人员至少1人须具有工程建设招标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须附职称证、任职资格文件、人力资源部门官方网站职称查询截图)。注:以上人员须为申请人本单位人员,人员证件原件备查;提供申请人为其缴纳的最近连续3个月养老保险证明。 。
3.4 没有被限制申请的情形和不存在同时申请的情形。
3.5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6 法律法规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规定 1、从事本项目的企业、人员、业绩、资格严格按照四川省相关条例和操作规程执行,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2、提供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企业诚信分值为98分以上截图(提供本项目比选公告发布后的官网查询登记截图)。特别提示:申请人所递交的申请文件(包括有关资料、澄清)应真实可信,不存在虚假(包括隐瞒);3、申请人在接到比选人电话通知中选后,2日内委派项目负责人到本项目所在地从事招标文件编制及日常对接,直至项目结束。如申请文件存在虚假,在资格审核阶段,比选人应将该申请文件作不通过资格审核处理;中标候选人确定后发现,比选人或招标行政监督部门可以取消中标候选人或中标资格,并向相关主管部门反映。。
4. 申请人参加比选
4.1 凡有意参加比选竞争、符合第3条“申请人资格要求”的,并同意本项目按固定价 万元或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动 20 %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招标代理机构,请自 2023年07月17日14时30分 至 2023年07月21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下载比选文件(详见操作手册)。
4.2 申请人自 2023年07月17日14时30分至 2023年07月21日14时30分 (北京时间)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上传比选申请文件(详见操作手册)。
4.3 不收取比选服务费。
5. 随机抽取中选人
5.1 比选人在上传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后,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5.2比选人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在代理机构比选系统中,从资格审查通过的申请人名单中按规定随机抽取1个申请人作为中选人。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比 选 人: 广元市朝天区大道农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邮 编:
联 系 人: 陈建华
电 话: 18780990633
传 真:
2023年07月17日(上网时间)
注:(1)比选人应对本比选公告不加修改地引用。比选人除在下划线空格处按规定和要求填写外,比选人不得有比选文件规定以外的任何增减或改动。
(2)近三年,是指比选公告发布之日(含当日)起前36个月。
(3)第3.1款、第3.2款对申请人和拟任本项目负责人的业绩要求限定为0个的,并不代表申请人没有招标代理业绩,只是申请人的业绩不作为强制性条件。第3.3款对申请人的本项目人员要求应符合项目特点。
(4)要求“加盖申请人单位章”的,是指加盖申请人单位(法定名称)章(电子签章)。
(5)比选文件上网后,比选人不得修改比选文件。因特殊情况确需修改的,经原批准部门同意后(若有),发布变更公告,如需终止的发布终止公告。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1. 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广元市朝天区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川投资备【2209-510812-04-01-860538】FGQB-0264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比选文件在 广元市朝天区发展和改革局 (投资主管部门名称)的备案号(若有)为 / 。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业主: 广元市朝天区大道农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2 建设地点: 广元市朝天区
2.3 项目规模: 支撑体系建设包括:配套道路系统174.45Km,森林消防及蓄水池5700平方米,防火瞭望塔一座,管理服务用房3200平方米,硬化铺装15600平方米等。
2.4 计划工期: 365 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 2023年09月
2.5 项目总投资: 3700.0 万元
2.6 项目资金来源: 银行贷款资金及企业自筹资金。
2.7 代理项目估算金额: 3700 万元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来,申请人至少已完成 1 个(0-10公路桥梁类类似分类项目业绩。
3.2 拟任本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来,拟任项目负责人至少已完成1个(0-10)类似项目个人业绩,每个项目的中标金额应不低于第2.7款“代理招标估算金额”的 100 %(0-100)。
3.3 拟任本项目人员要求: (1)拟任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四川省工程建设招标代理从业人员方章资格,主要专职技术人员3人:具有四川省工程建设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印章资格。以上招标代理从业人员至少1人须具有工程建设招标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须附职称证、任职资格文件、人力资源部门官方网站职称查询截图)。注:以上人员须为申请人本单位人员,人员证件原件备查;提供申请人为其缴纳的最近连续3个月养老保险证明。 。
3.4 没有被限制申请的情形和不存在同时申请的情形。
3.5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6 法律法规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规定 1、从事本项目的企业、人员、业绩、资格严格按照四川省相关条例和操作规程执行,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2、提供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企业诚信分值为98分以上截图(提供本项目比选公告发布后的官网查询登记截图)。特别提示:申请人所递交的申请文件(包括有关资料、澄清)应真实可信,不存在虚假(包括隐瞒);3、申请人在接到比选人电话通知中选后,2日内委派项目负责人到本项目所在地从事招标文件编制及日常对接,直至项目结束。如申请文件存在虚假,在资格审核阶段,比选人应将该申请文件作不通过资格审核处理;中标候选人确定后发现,比选人或招标行政监督部门可以取消中标候选人或中标资格,并向相关主管部门反映。。
4. 申请人参加比选
4.1 凡有意参加比选竞争、符合第3条“申请人资格要求”的,并同意本项目按固定价 万元或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动 20 %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招标代理机构,请自 2023年07月17日14时30分 至 2023年07月21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下载比选文件(详见操作手册)。
4.2 申请人自 2023年07月17日14时30分至 2023年07月21日14时30分 (北京时间)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上传比选申请文件(详见操作手册)。
4.3 不收取比选服务费。
5. 随机抽取中选人
5.1 比选人在上传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后,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5.2比选人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在代理机构比选系统中,从资格审查通过的申请人名单中按规定随机抽取1个申请人作为中选人。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比 选 人: 广元市朝天区大道农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邮 编:
联 系 人: 陈建华
电 话: 18780990633
传 真:
2023年07月17日(上网时间)
注:(1)比选人应对本比选公告不加修改地引用。比选人除在下划线空格处按规定和要求填写外,比选人不得有比选文件规定以外的任何增减或改动。
(2)近三年,是指比选公告发布之日(含当日)起前36个月。
(3)第3.1款、第3.2款对申请人和拟任本项目负责人的业绩要求限定为0个的,并不代表申请人没有招标代理业绩,只是申请人的业绩不作为强制性条件。第3.3款对申请人的本项目人员要求应符合项目特点。
(4)要求“加盖申请人单位章”的,是指加盖申请人单位(法定名称)章(电子签章)。
(5)比选文件上网后,比选人不得修改比选文件。因特殊情况确需修改的,经原批准部门同意后(若有),发布变更公告,如需终止的发布终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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